員工手冊簡單
每位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出示健康證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錄用。
所有員工者應該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料,一旦有所變化(住址、聯系電話等)應及時至人事部更改。
二、試用期
員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須有相關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方可給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系。在試用期內辭職者,須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三、工作時間與考勤
工作時間
按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定為每周40小時。
總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
商店按營業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時間,并實行綜合工時制。
考勤制度
員工在上班前應先在考勤機上打卡,商場員工應在換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時應先打卡后換工作服。
嚴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
員工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時,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遲到
上班遲到十五分鐘至三十分鐘者,扣除一小時工資。
上班遲到三十分鐘至二小時者,扣除半日工資;二小時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資外,按曠工半日論。
上班遲到者應立即報告上級負責人,并講述遲到的原因。
遇有惡劣天氣或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響正常出勤時,按公司統一規定執行。
早退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至十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將被扣除一小時工資。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前下班者,均以曠工半日論,并扣除半日工資。
曠工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離崗位的員工均以曠工論。
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換班
商場員工在沒有得到部門經理以上級批準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換班。如需換班要填寫換班申請單。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另外
商場安全管理部門的員工應在指定的范圍內堅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離開崗位。沒有上級主管的批準,員工不可擅離職守。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商場員工須填"出門申請單",經上級主管、(副)經理或商場經理簽字后并經人事部批準后,打卡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須打卡。總部員工則必須口頭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申請后打卡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須打卡。
若員工忘記打卡,必須及時向主管說明,經部門經理或商場經理在“遺忘/漏打卡申請表”上簽字并交給人事部,否則按曠工處理。商場員工一個月不得遺忘打卡超過二次,第三次將受到口頭警告處分。
商場員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的通道,上班時須正確穿著制服并佩戴胸卡。
四、年度考評
公司除在試用期結束時對員工進行考核外,還將定期對員工的工作表現和發展進行評估的討論,其結果將作為員工職位和薪金調整的依據。
五、合同續簽
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用書面形式報告公司是否希望續簽合同并簡述理由。公司將根據員工在合同期間的工作業績的態度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六、晉升與調職
公司奉行機會均等的人事政策,為每位員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發展空間。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需要并結合個人愿望提升和調動員工的崗位。
七、辭職與解聘
員工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公司會在一個星期內對其申請予以答復并按相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若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且符合公司辭退員工的標準,公司按規定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在員工離開公司以前,應將公司的財產、工具、鑰匙、證件的所有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等交還所在部門負責人。否則,公司有權利不辦理相關的手續。
八、親屬的雇用
一般情況下公司不雇用員工的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員工與另一名員工結婚,則人事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門。
九、公司與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序與步驟
辭職程序
1、辭職書(員工)
2、接收辭職書(部門經理/副經理以上)
3、審批
4、清辦離職事項(員工/相關部門)
5、準備資料/結賬(人力資源部)
6、簽發離職證明(總經理或店長)
7、離職(員工)
解聘程序
1、解聘報告(部門負責人)
2、商討/審批
3、簽發解雇書(總經理或店長)
4、清辦解聘事項(員工/相關部門)
5、準備資料/結賬(人力資源部)
6、解雇(員工)
十、工資
以最大可能激勵廣大員工為公司利益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為公司積極努力、有效工作的員工,都能得到一份與其付出相適應的勞動報酬,這是公司的基本薪資政策;定期參加行業性薪資調查,以確保公司薪資水平的合理性和競爭性,是我們保證公司的人力資源素質的基本手段。另外,員工的薪資是保密的,同事之間不要相互打聽、詢問和泄露,否則后果自負。
業績評估后為公司的工資檢討期。我們按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營業狀況、勞動市場的訊息、物價指數以及其它因素,檢討指數以及其它因素,檢討薪資福利水平并做相應的調整。
公司將采取銀行自動轉賬方式于每月的二十五日發放工資。
津貼
商場輪班的員工或享受輪班津貼。
津貼費為:晚班至:元人民幣/班。
連續工作12小時以上者:元人民幣/班。
納稅
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統一扣除代繳個人所得稅。
社會保險金
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各項基金或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須個人繳納一定比例的,也將從員工的薪金中扣除代繳。總部現暫時委托上海市對外服務有限公司為總部員工辦理相關手續。員工應在規定時間辦理好二金的轉移,否則,公司有權停發其工資。
加班
因公司工作需要,并得到上級主管或部門經理的商店店長的書面批準,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四十小時的員工(不包括樓層經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員)將獲得加班工資,或給予與加班時間性等同的補休,補休必須通過上級主管、經理或商場經理和人力資源部批準。
總部員工的加班費用另行規定。
十一、假期
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請假之前必須填寫申請單,注明請假類型及理則,得到部門主管、人事主管和總經理或店長核準后方可請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資計算標準參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年假
工作期滿一年的商場員工每年或獲得五個工作日的有薪年假,以后服務每滿一年,年假增加一天,直至十五個工作日為止。(管理人員另行規定,具體可參照勞動合同。)申請年假必須提前一個星期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并應根據公司情況來安排。除非總經理或店長批準,員工不能將年假累積至下一年度,并不得以現金補償。年假應于每年12月底前休完,最多或延期至第二年正月十五前。
公休假
員工依法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的法定假期。包括元旦、農歷新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和國慶節。如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當日休假,可獲得國家規定的報酬。事假
員工因私事必須親自處理需要請事假。員工應事先填事假單,經上級主管、部門經理、人事部和總經理或店長批準。事假作為無薪假。
病假
員工因疾病或是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時,必須持病歷卡和正規醫院的疾病休假證明書,經人事部審核通過后,可申請病假。原則上,病假也須事先申請,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第二天上年10:00以前通知部門主和或經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發生的三天內將病歷證明送至人事部,否則以事假處理并作書面警告。
員工在病假期間的薪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試用期內:3天無薪病假(扣除當日所得工資)
試用期后至一年:7天全薪病假
一年以上:10天全薪病假
正式員工若連續病假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按公司關于員工享受醫療期的有關規定辦理(詳情見勞動合同)。
婚假
符合法定年齡的員工結婚時可享受連續三天有薪假期。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如屬國家規定之晚婚年齡時結婚,則可獲得連續十天晚婚假期(包括節假日、休息日)。申請婚假必須在開具結婚證半年內,假期必須一次性用完,人事部將保留結婚證復印件。
產假
凡女員工懷孕后應及時至人事部登記,試用期滿后,可享受90天帶薪分娩假期。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發獎金及其他津貼。其他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凡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假,按病假處理。
護理假
在公司服務滿十二個月的男性員工,如屬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時,可享受全薪護理假三天(連續工作日)。(男女雙方必須符合有關的規定)
喪假
凡試用期滿后,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連續工作日)全薪喪假,如果是旁系親屬過世,可享受一天全薪喪假。
十二、門診與醫療
公司為每位符合條件的員工向國家繳納占工資總數一定比例的醫療保險。在享受國家規定之門診報銷待遇之外,商場將給予每位符合條件的商場員工一定限額的門診醫療費用作為補貼,具體規定由各商場自行制訂。
另外,每們員工應按公司要求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被處罰甚至終止勞動合同。總部員工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制度將另行制訂。
十三、培訓與發展
公司向員工提供滿足現職和適應將來工作需要的各種個人發展的培訓。培訓的范圍包括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內容。以及與個人、組織的要求相適應的更廣泛領域的培訓。培訓的形式一般分為:公司內部培訓、國內培訓和海地培訓。與此同時,在不影響工作大前提下,公司積極提倡和鼓勵員工在業余時間參加培訓。
培訓是一項花費較大但并非立行等竿見影的工作,在公司著眼已付出金錢及心力的同時,也希望員工能做出相應的承諾。為此,我們會要求被培訓的員工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培訓合同的培訓期及金額等規定,將按培訓的實際內容而定。
十四、評估與獎勵
您將定期對您的工作進行回顧,同時您的負責人也會定期對您的工作表現進行評估。目的是讓您了解自己的工作業績和需要改進地方。若您對評估結果待不同看法。對您的最終評估將經過二級以上主管的審批,并以此作為您加薪、調職的提升的直接依據。
每位員工應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同時又能積極參與公司的整體發展。由于您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議而給公司帶來了顯著經濟效益,公司會給予您應有的獎勵的榮譽。
十五、勞動保護
禁止對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保護設施、安全裝置待物品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使用。
1、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機器、設備及運輸工具。
2、一旦發現所使用的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3、未經許可不得在安全裝置上添減儀器和零件。
4、從事特定工作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由公司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加工機器和設備時,應嚴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5、未經許可不得進入他人辦公室、倉庫、服務總臺、工程部及其他特殊場所,例如:信息處理中心、水房、電房,煤氣缸儲藏室等。
十六、工傷事故
工作期間產生的任何事故者應立即得到處理。在場員工應及時通知醫生和安保人到現場處理事故。嚴重情況下,應由當事人及事故現場目擊員工到安保部作詳細的事故記錄。對受傷員工應及時救治,必要時送往醫院治療。
工傷事故的處理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地方有關部門的法規和條例執行。
十七、防火
預防火災是每個員工的義務。這不僅關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時也關系到超市顧客的安全。為此:
1、緊急通道口應始終保持暢道,禁止設備、材料或庫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隨時提防消防設備及裝置的電路板短路。消防設備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壓。
3、員工應通曉發生事故或火災時的應急疏散程序,并應參加有關的培訓。
十八、工作紀律
1、嚴禁未經許可將公司的物品或設備帶出公司,包括贈品。
2、嚴禁不尊重公司員工、顧客及所有與公司有關的人員的行為。
3、嚴禁在公司內爭吵。
4、嚴禁在工作時間內購物。
5、嚴禁在工作時間內,看報紙、雜志或書籍,吃零食或打瞌睡。
6、嚴禁破壞工作場所或不按操作規定使用商場設備。
7、嚴禁接收供應商任何形式的傭金、禮物。
8、嚴禁因用途攜帶、消耗公司的商品、設備、工具。
9、嚴禁未經部門經理許可修改銷售商品的價格。
10、嚴禁偽造或以欺騙的形式使用優惠卡。
11、嚴禁未經許可證集募捐或傳遞募捐名單。
12、嚴禁在工作場所聚眾鬧事。
13、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4、嚴禁探聽、傳說、討論他人工資。
15、嚴禁工作時間酗酒或在酒影響下工作。
16、嚴禁商場員工在指定場所以外停泊其交通工具。
17、嚴禁在商場內吸煙。
18、嚴禁將盜版的程序和游戲等安裝到電腦上,若由于違反規定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將追究其責任。
19、嚴禁在分公司贈券,損害公司利益。
十九、勞動關系的解除
根據勞動法,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員工將被無通知,無補償解除勞動關系,包括但并不僅限于以下情況:
1、曠工連續三天(試用期內,曠工累計一天整),或年內累計滿五天。
2、泄露公司機密資料,以至損害公司利益。
3、玩忽職守,給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失。
4、偷竊或盜用公司或同事財物。
5、其他不軌行為而使公司的聲譽、形象蒙受損失。
6、無理取鬧,嚴重干擾公司業務。
7、泄露公司機密,尤其是采購條件及供應商情況。
8、違反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或有圖利他人情節,并導致公司利益損失。
9、觸犯國家刑律,被公安機害拘留或逮捕。
10、辱罵顧客,上級。
11、謾罵打架、暴力行為。
12、在工作場所內的同事間不合適的曖昧行為。
13、在商場內吸煙。
14、工作時間酗酒。
15、未經授權使用公司的器材的設備。
16、故意毀壞公司設備。
17、損壞公司貴重物品。
18、欺騙上級,偽造成果。
19、未經上級領導準許接受供應宴請。
20、代人打卡或讓人打卡。
21、偽造考勤記錄。
22、未經許可改商品價格。
23、為私人目的保留出售的商品。
24、收銀員故意放行行未經結賬商品。
25、其他嚴重過失行為。
26、偷竊或參與偷竊公司的商品或財物。
27、書面警告累計至三次。
員工手冊簡單篇2
報到程序
1、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到錄用部門報到。報到程序包括:
(1)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登記手續,領取考勤卡、工作用品和資料等;
(2)與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2、加入公司時,員工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身份證、相關學歷證明原件和免冠近照,特殊工種同時出具相關上崗證,并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
3、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3)婚姻狀況;
(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4、公司保留審查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一經核實,公司保留開除的權力。
員工體檢
5、凡被聘的員工,須經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員工體檢,遵循職業病防治規范。對因病無法勝任崗位者,公司有權視其病情勸其停職治療或調換工作崗位。
試用與轉正
6、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依據。試用開始時,人力資源部和所在部門主管有責任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新進員工了解公司有關規章和規范。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具體工作崗位、領取工作用品、使用工作設備、用餐等等,盡可咨詢本部門負責人。
7、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試用期結束時間將會被順延;原則上請假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如超假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8、在此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申請,并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試用期員工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將會終止試用,解除勞動合同。
9、試用期滿后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出具是否錄用的.意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全員勞動合同制
10、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薪金
11、員工薪金由基本工資、考核工資、補貼等。
12、公司將根據員工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確定工作崗位,并按工作崗位確定薪金級別。
13、具體標準按公司《工資管理辦法》精神執行。
福利
14、公司將按照員工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15、休息日
休息日按各部門工作需要進行安排。
16、其它假期(婚假、喪假、病假、事假)
(1)公司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向直屬部門負責人請婚假,經人力資源部核實,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按_元/天計算。
(2)員工領取結婚證后,須于半年內申請有薪婚假,否則會喪失享有該假期的權力。
(3)喪假需本人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給予三天有薪喪假,按_元/天計算。
(4)其它假期需經部門主管同意核準后,人力資源部保留核查的權力。
17、宿舍與飯堂管理
員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宿舍和用膳,但必須遵守《宿舍管理規定》和《食堂管理規定》。
18、傷殘
(1)凡因工受傷,公司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員工因工受傷應立即送往公司指定的醫院治療,同時填寫《工傷事故報告表》報企管辦。
(3)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可改調其它部門工作的,將被解除勞動合同。
19、公司員工有機會參加公司為全體員工舉辦各類活動。
辭職與辭退
20、公司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辭職與辭退手續。
21、辭職獲批準或收到辭退通知后,當事人應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辭)職申請表》,辦理離職手續。
(1)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公司有關資料、文件、工作用品及其它公物;
(2)退還所借公司公款;
(3)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向企管辦辦理退房手續;
(4)如工作期限未滿合同規定,則須按合同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如培訓費用等。
22、從公司離職后,若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將從最后一次進入公司時起計。
23、員工離職前,公司人力資源部可安排面談。
24、各級主管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時,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員工手冊簡單篇3
本員工守則(「守則」)包含一系列商業原則,為道德商業慣例及策略提供框架,以防止貪污、賄賂、利益沖突、歧視、洗錢及違反資料的機密性及安全性。
中國光大國際有限公司(「光大國際」或「本公司」)會定期檢視本守則并依需要進行修訂。本守則適用于光大國際及其附屬公司。所有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守則內的行為準則。
反歧視
本公司致力為員工提供一個沒有歧視的理想工作環境。所有員工均須遵從相同的標準。本公司嚴禁基于種族、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國籍及宗教信仰所造成的歧視。
反貪污賄賂
光大國際嚴禁任何賄賂及貪污行為。員工須嚴格遵守所有反貪污及反賄賂的相關法例法規。如有任何懷疑行賄及貪污行為,必須實時向公司通報。
利益沖突
利益沖突乃指員工的私人利益與公司的利益出現沖突。私人利益泛指成員本身及與他相關的人士(包括家人、親屬、私交友好、所屬會社及社團)的財務和個人利益。
員工須避免任何會導致利益沖突的情況出現。員工不得利用因其在公司的身分或職務之便而為其本人、親屬或與他/她有關系的任何人士謀取利益。
使用機密及獨有數據
員工不得利用因其身分而取得的機密或獨有資料謀取私利,或讓任何人士或集團從中得益。
員工不得向任何人士披露任何機密或獨有資料,獲授權者除外。
反洗錢
員工要時刻對任何懷疑洗錢狀況保持警覺。如員工懷疑有人涉及洗錢行為或有關款項來自非法活動,必須實時通知公司。
舉報
員工如發現實際發生或懷疑有可能發生的違法活動、不當行為或做法,須盡快向公司舉報。
詳細請參閱《內部及外部舉報及調查辦法》。
員工手冊簡單篇4
一.裝飾公司設計部規章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考勤制度,不準遲到、早退。衣著整潔,儀表端正;
2.對客戶文明、禮貌,不講臟話;
3.中午不允許喝酒、;
4.人員電腦應專人專用,如人為損壞,由當事人賠償。上班期間不允許利用電腦玩電子游戲看視頻等與工作無關事宜,影響本公司形象者;罰款最低500元;
5.不允許無故到其它公司亂竄,泄露公司內部事項;違者罰款10000元;
6.遵守與客戶約定的時間,按時洽談,出方案;
7.按時參加公司的例會及各類活動,不允許遲到或無故不到;簽到簿作為唯一遲到早退記載,遲到一次50元。月遲到超過3次者底薪、提成減半。設計師需互相監督,如發現存在包庇行為,重罰;
8.未經公司允許,以低于公司標準報價簽約者,由于設計造成失誤者,設計師承擔責任;并承擔連帶罰金;
9.私下不允許收取客戶設計費或訂金,不允許設計師以公司名義接私單;不允許設計師代買主材,如被客戶投訴屬實者,承擔處罰;如被公司發現的,直接辭退,當月工資底薪清零;不許從事第二職業,不得擅用公司之名來謀取私利。
10.上班無故遲到、曠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曠工早退者,同第七條;
11.每月休息4天,為串休工作日,上班請假須提前3天找公司經理批準后生效;并簽寫上交,凡口頭請假均視為無效;
12.每天定時收拾各自辦公區域,做到整潔明亮。如未達到標準者,罰款20元;如有異議,到會計部索要本月工資,自行離開;
13.嚴守公司秘密,嚴禁私自將公司的文件、技術資料帶出。不允許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戶定金、工程款,違反者嚴肅處罰;
14.設計師有責任對所設計的工程協助辦理中期增減項并簽字,如因設計師未簽字的增項款,不計入提成范圍;如因設計師原因,增項款未被收回或未達到公司標準。設計師承擔處罰,提成減半;
15.拖延不能辦理中期增減項所造成的損失,設計師承擔責任;
16.不論任何原因、任何情況,在公司與客戶與員工發生爭執,承擔處罰;
17.以上日常工作行為規范,請各設計師嚴格遵守,違反規定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的罰款和警告;
二.裝飾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施工單位負責人招聘(晉升)制度
1.招聘負責單位為裝飾公司質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應聘(晉升)條件:
3.招聘(晉升)程序:應聘(晉升)者報名----工程部經理審核其提供的資料(個人資料、施工隊伍工人資料)----面試(口頭考核、書面考核)----總經理對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總經理對施工實景考核;
4.錄用:考核合格的應聘(晉升)者交納壹萬元工程保證金、質量押金后(或由其墊資壹萬元)簽署錄用協議;對其所屬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進行考核招聘并進行上崗前培訓。
三.裝飾公司市場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準遲到早退。
2.著裝、談吐、儀表要得體大方。
3.應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匯報。
4.要有團隊精神,主倡員工之間的團結合作理念。
5.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去開拓市場尋找市場。
6.不許從事第二職業,不得擅用公司之名來謀取私利。
7.要以誠待人,與客戶要保持良好的關系。
8.對工作要有極強的責任心,做事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出發,不要把任何個人感情帶到工作中。
9.應勤奮工作、積極開拓市場,為公司建立一個廣泛的網絡關系。
10.要熟悉市場、人工費、材料費及材料的品種、規格、用途等。
11.對客戶要用普通話流利的講出家庭裝修施工過程。
四.裝飾公司材料采購人員制度
1.材料采購人員應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態度,在保證材料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司經營成本。
2.本公司的材料采購由設計人員確定品種、規格;由工程部負責詢價;在洽談過程中必須由兩人以上參加。
3.材料采購人員應熟悉建材市場,熟練掌握市場行情。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手段保證材料的及時供應。
4.大宗材料的采購應當事先簽定供銷,并報集團財務中心存檔。
5.材料采購人員在購銷過程中玩忽職守、以權謀私,在材料質量、價格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直至辭退;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員工手冊簡單篇5
附則
第一條本《員工手冊》有未盡事宜,由公司總經理授權行政部另行制訂,本守則的解釋權屬于行政部。
第二條根據經營管理環境的不斷變化或發展需要,公司總經理有權對上述規定和個案作特別處理。
第三條本《員工手冊》實行后,各部門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形式交于行政部,由行政部待改版時一并參考或修訂。
第四條本《員工手冊》于X年X月X日起施行。
員工手冊簡單篇6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1、根據<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
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員工手冊簡單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進和規范公司后勤社會化改革,加強公司內部餐廳管理,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員工的正當權益,為公司廣大員工提供衛生、潔凈的就餐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公司內部餐廳及今后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經營場所。
第二章餐廳管理
第三條內部餐廳實行公司與員工共同監督的管理機制,由辦公室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督工作,同時廣大員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1.辦公室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以及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頒布實行的餐飲管理方面的法規;
(二)在廣泛征詢意見的基礎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四)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督、檢查與處罰;
(五)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2.員工監督權利:
(一)員工有權就餐廳衛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問題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并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復;
(二)在自愿推舉的前提下,由員工中選舉產生5名餐廳衛生監督員,由辦公室定期召集監督員、餐廳經營者進行三方座談,集中反映、處理對餐廳經營管理方面的疑問、建議及投訴。
第三章服務要求
第四條餐廳餐飲承包服務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后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同時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第五條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遵守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以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協議。
第六條餐飲服務單位以服務公司廣大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運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第七條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范服務,為員工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公司辦公室負責檢查、規范其內部管理規定。
第八條餐飲服務單位要保證食品質量,辦公室對食用油、肉類制品等不定期檢查、抽查,餐廳應努力增加和不斷調整飯菜口味,嚴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價格,文明服務。第九條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有義務、有責任誠懇接受并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等問題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第十條餐廳服務經營者未經公司同意,不得隨意招聘餐廳工作人員,所聘人員須到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章食品衛生
第十一條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管理部門及公司分管部門、廣大員工的指導、監督、檢查與處罰。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各種牌證,其費用由餐廳經營單位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接受衛生防疫等主管部門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廳衛生問題受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擔,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加倍罰款處理。
第五章餐飲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條各類餐飲用具、設備均由餐廳自行購置,并應指定專人保管,制訂完善的使用條例。
第十四條應定期對餐飲用具、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消毒處理,以確保設備的使用正常和清潔衛生。
第十五條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發生,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做好設備清潔消毒工作,不得加工衛生狀況不確定的物品。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餐飲服務單位各從業人員食品衛生安全職責:
(一)餐飲服務負責人(服務協議簽約人)職責:
1.對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及連帶責任。
2.負責制定餐廳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衛生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3.負責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年檢、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與食品衛生培訓工作。保證衛生許可證的按時年檢,做到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4.負責貨源采購、送配點的索證工作,不得采購無食品供應合格證供應點的食品,對食用油、肉類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購。
5.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員工手冊簡單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系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并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雇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____市__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并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并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于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采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雇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門主管復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準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應聘人員經核準雇用,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后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四、婚姻狀況證明、證明、獨生子女證的復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本公司雇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準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脫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脫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并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咨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并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于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并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經本公司雇用經管財務、出納、采購、庫管、司機、警衛、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于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后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占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后,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雇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借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雇用與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條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4小時;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于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忘打卡
一、員工于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于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后,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于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后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并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準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準后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于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于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準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于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匯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歷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誕節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說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準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后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鑒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準后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準。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干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司齡3年以下(含3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司齡4-6年(含6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后,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周歲,男滿25周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后,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后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后,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試用期員工;
2)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部門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3)經準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準,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準,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并不聽門衛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于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于半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并經同意,事后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并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手冊所稱工資系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并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于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范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后,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后,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于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并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并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系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托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于事發后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員工之住址;
2、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系人。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雇用關系。
第三十九條員工須遵守安全衛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并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儀表與行為規范
第四十一條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說笑。
第四十三條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并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條員工對上級說話謙遜有禮,言語保持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條向上級匯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并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七條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回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系的員工,相互間應回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兼職
1、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后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系,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員工對外業務聯系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傭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交際應酬
1、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著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系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系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3、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保護公司資產
1、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群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著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臥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發披肩,頭發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著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后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簽,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準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獲。如: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于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情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于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于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獎懲
第六十八條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申戒、警告:
2、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降級:
第六十九條獎懲關系:
一、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三次大過即予解雇(開除);
六、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三、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后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確實可取,并執行認真,實施后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采行后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后修繕等善后工作不遺余力,有突出表現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后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準,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周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境衛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煙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間內喧嘩、大聲閑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督方面松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回避責任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于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于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內容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于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提供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賀儀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在公司服務10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周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游等。
第十三章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后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于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準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并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余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后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并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雇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后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
第十五章終止勞資雇用關系
第九十條終止勞資聘用關系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系(解聘);
三、因法律關系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系。
第九十一條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公司終止聘用關系(解聘)
一、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準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系;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愈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公司為裁減冗員而解聘;
五、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2、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占公司財務者;
9、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因職務關系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14、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群眾、公開演說、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16、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采取頑抗者;
17、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工作者;
20、年度內功過相抵后,仍積滿二大過者;
21、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2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經大過后再犯者;
24、提供虛假發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按照業務管理規定符合解雇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因法律關系而停職
一、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滿;
3、員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關系而終止雇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說明。
第九十四條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因年邁而終止勞資雇用關系
一、員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職員55周歲),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系;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資遣
第九十六條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冗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合理化建議及申訴制度
一、意見調查
公司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征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通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建議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考慮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復。
二、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必須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采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情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可以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責任人或責任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后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盡快做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通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可以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于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和培養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達到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閱歷要求。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本公司員工務必了解本手冊一切內容,并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____市__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并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咨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