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手冊完整版內容
本手冊通俗易懂,規定了基本的安全條例,提醒所有員工防范可能的風險,以免對自已或他人造成傷害。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認真閱讀本安全手冊,并在實際工作、生活中遵守安全手則。如果您對本手冊有好的建議或者不同意見,請與公司安全部門進行聯系,我們將不定期對此手冊給予增補修訂。
安全守則
·我對自己及同事的安全負責,安全始終處于首要位置并貫穿我們的所作所為;
·我堅信所有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的,所有安全操作隱患是可以控制的;
·我深信工作外的安全和工作內安全同樣重要;
·我積極與同事協作以防止任何不安全之環境及行為;
·我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工作環境之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消除;
·我關注安全條例,程序及法規,并在需要時幫助完善;
·我參加為提高自身安全知識和表現而舉辦的安全培訓和活動;
·我就所有事故及環境問題進行匯報并參與相關討論;
·我對新員工及合同工進行安全指導,幫助他們以安全的方式來進行活動;
·我每年對這些條律重新評估,這是我年度目標的一個整體部分。
辦公室安全
·避免將公司保密文件外傳;
·接觸保密文件的員工應避免在公眾場合討論有關內容(例如在飛機場、餐廳、車站、廁所等公眾場合),在使用臺式電腦時也要確保敏感信息不被他人獲知;
·員工在使用完保密文件或離開辦公室時應將文件上鎖;
·員工離開辦公室時應將存有保密文檔的電腦關閉或設置開啟密碼;
·各部門的來訪者應在有相關部門人員陪同下,方可在辦公區域走動或經批準后方可進入生產區域;
·最后離開辦公室者負責關閉所有燈具和電器,并確定辦公室門已上鎖;
·員工應將個人物品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并上鎖;
·嚴禁未經許可在辦公室內接拉電線、電源;
·使用辦公電器時,應嚴格遵照使用說明;
·電源插座不得超負荷使用,發現插座電線發熱,應及時通知電工處理;
·保證安全通道暢通,禁止在辦公室吸煙;
·如果有任何安全隱患,請立即通報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
·如有任何個人物品遺失或公司財物被盜情況發生,請立即通報公司辦保衛部門。
交通安全
·員工在外出時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乘坐班車上下車時注意安全,盡量等車子停靠在停靠點待車輛停穩以后再上下車。
·因公駕車的員工應遵守交通規則,小心駕駛;
·嚴禁無證駕駛、酒后和醉酒駕駛車輛;
·如有意外發生,請立即報警(110)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保險公司并通知部門、單位負責人或公司分管領導,在偏僻地點發生意外時,更應注意個人安全。
惡劣天氣
·在極其惡劣的天氣情況下,應聽從負責人或緊急通知的指令;
·雷暴時應停止室外一切作業,在有避雷設施的工作場所內避護;
·應遠離窗口、門及外墻,不要在危險狀況下到戶外走動,特別是不要到建筑物頂部活動;
·電閃雷鳴時,盡量不外出,同時要關好門窗,盡量不要使用電腦、電視機、電話和在戶外使用手機等,并將手機關機、拔下電視有線插頭和電源插頭;
·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中游泳時,如遇雷電,要馬上上岸,更不要停留在沒有避雷裝置的船上;
·在野外遭遇雷電來不及躲避時切勿奔跑,要雙腳并攏蹲下,雙手放在膝上,手臂不要接觸地面,若能披上雨衣效果更佳,千萬不可躺在地上,以免增加危險,同時,要避免多人擠在一起,不要在孤立的樹下或無避雷設施的孤立房屋內躲避;
·在室外工作時遇雷暴天氣,不要將金屬工具扛得高高的,手中不得拿有金屬器具物件;
·在雷雨中一旦感到頭發豎起或皮膚有明顯顫動感時,應立即蹲下。
旅游、出差
·將有關個人資料的復印件存放一份在家中及辦公室中,如:出差路線、護照(身份證)、簽證、對方公司聯系人和電話號碼;
·隨身攜帶緊急聯系資料,應包括:家中聯系電話、健康信息、過敏情況、現在或曾經患過的疾病、現服食的藥物等;
·攜帶護照(身份證)、機票及所有旅行資料,應將其復印件與原件分開存放;
·將珠寶飾品等貴重物品存放家中;
·注意行程安排,與家人、同事保持聯系;
·盡量不與陌生人搭訕,需幫助時盡量找__;
·應酬中,嚴禁醉酒;
·在酒店中,證實來訪者后才開房門;
·入住酒店或進入其它公共場所,應首先了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滅火救生器材的位置;
·所有意外事故,應保全一切已掌握的證物。
·業務人員日常外訪,當遇到競爭對手、客戶的無禮行為時,應禮貌地與之進行溝通,有必要時可致電直接負責人尋求協助;
·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在設法進行自我保護的同時,致電報警,并注意保留好證據;
·事后24小時內直接向負責人匯報事情經過,重大事情,應當即通報公司。
上下班和外出安全
·上下班和外出盡可能結伴而行,途中避免將個人財物顯露在外,盡量避免佩戴各種首飾;
·應行走于人行道,并注意周邊閑雜人等,特別是尾隨身后和蹲守路邊的人;
·應注意路人中那些眼光亂掃或緊盯提包女性的人員和停在路邊或走走停停或亂竄的摩托車(不論單人還是雙人駕車);
·夜間上下班和外出應盡量避免走小巷或較偏僻的路徑;
·乘座公交車輛時應避免與人擁擠,如遇扒手接近身邊時,應保持高度警惕,如有需要,盡快與警方聯絡;
·單人攜帶手提包外出時,應將手提包置于右手或雙手握于身前,結伴外出攜帶手提包時,應將手提包置于同伴之間;
·攜帶背包外出時,應將背包反背于胸前;
·在外應避免與人爭吵,
·如遇陌生人搭訕攀談,應盡量回避;
·如遇他人威脅、恐嚇,應立即報警求救;
·如遇捍匪持兇器打劫,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在此前提下見機行動,爭取第一時間報警求助。
宿舍安全
·遵守公司有關宿舍管理規定,不得隨意留宿外來人員,如有需要,必須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
·嚴禁在宿舍內從事賭博等違法活動;
·嚴禁將公司宿舍大門鑰匙交給非本廠員工使用或將寢室鑰匙交給非同寢室人員使用;
·如未攜帶鑰匙而不能開門時,應尋求同宿舍員工的幫助,嚴禁隨意破壞門鎖;
·為保證個人財產安全,注意不要隨意將自己的現金數量、銀行卡密碼等重要信息告訴他人;
·入睡前應將房門擰上保險,嚴防盜賊進入;
·不得在宿舍使用不合格的電器(指地攤、小雜貨店購買的無任何質量保證的電器);
·不要將盛水的容器放在使用中的家用電器上方;
·嚴禁在宿舍亂拉亂接電線、電源;
·不要躺臥在床上吸煙;
·外出時應切斷宿舍內各種電器電源(包括:電燈、電腦等),關閉總開關。
工作前
·思考和確認本班次中的操作注意事項,回顧類似操作過程中曾經發生過的錯誤和事故,并避免再次發生;
·按生產區域要求穿著工作服、安全帽;
·如有疑問,請向直接負責人咨詢;
·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生產裝置區域,在禁止使用手機的'區域請關手機;
·了解將要進行的工作中所接觸的危險化學品的情況和設備狀況;
·在進入特定操作崗位或進行特定操作前準備好須規范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工作中
·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正確規范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器材(如防毒面具、防護眼罩、耐酸手套、防護面罩等);
·專心工作,嚴禁睡崗和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等;
·嚴禁利用電腦和手機炒股、聊天、聽音樂、玩游戲、看電影、看小說;
·工作中不得將腳擱放在桌子、凳子上,出現舉止粗魯,有失文明的行為;
·工作中(含當班午餐、晚餐、夜餐及白班午餐時間)嚴禁喝酒(除工作特別需要陪客外),酒后不得上崗并按曠工處理;
·嚴禁野蠻操作,嚴格按工藝要求規范操作;
·員工工作中不得發生辱罵、打架情況;
·應做好相關的數據記錄,并要求字跡清晰,數據真實可靠;
·檢查和確認曾經出現過錯誤操作步驟和發生過事故的同類設備;
·及時向部門、分廠負責人匯報不安全狀況和行為;
·應注意生產區域中的各類警示標牌;
·在使用設備前,最好對所使用的設備進行一次試運行,以確認其性能良好;
·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安全隱患并做好記錄。若處理有困難應立即向班長匯報;
·工作時間嚴禁員工擅自出入大門。
·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工作結束
·確認關閉不使用的設備不會對其他崗位或車間產生影響后,關閉不使用的設備,并切斷電源;
·將使用過的工具放回指定的位置;
·清潔工作區域,將生產中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存放到指定位置;
·關閉暫停使用的真空、物料等工藝管道;
·將用剩的原材料退回倉庫或存放在指定位置;
·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檢查崗位設備、設施以及安全設施、應急、消防等設施是否完好;
·嚴禁偷拿公司財物或未經公司同意將公物轉送他人、搞私有或私自對外加工的;
·下班時不得提前到公司大門及主要干道等待下班。
?設備操作
·未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考核的,不得單獨操作任何設備,包括閥門在內;
·未經安全員許可,工作人員不得進入設備內部;
·如無法確認設備是否可以開啟,在啟動任何設備前,應進行檢查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才可啟動;
·所有設備(包括管道、容器等)不得超負荷運行;
·如果沒有關閉和釋放殘余能量,決不能開啟各類觀察孔、物料孔、人孔或拆除工藝管道和閥門;
·生產時,反應釜的物料孔、人孔、視鏡等螺栓應全部擰緊;
·嚴禁在設備運行的情況下拆除或堵塞保護裝置;
·嚴禁在帶有攪拌、旋轉、搖擺的設備未停穩的情況下進行加料或清潔工作;
·開啟和關閉任何閥門前,應停留考慮10—15秒鐘,考慮確定后再進行作業;
·開啟或關閉任何閥門時,禁止野蠻操作,應緩慢進行;
·操作設備時不得打鬧嬉戲或心不在焉;
·不得穿帶鐵釘的鞋子進入易燃易爆區域,在易燃易爆生產區域內不得使用硬質金屬工具(如鋼管、扳手等)敲打設備和地面,不得隨意擲物;
·不得敲擊壓力容器和亂動壓力容器上的安全保護裝置;
·嚴格規范配戴勞動保護用品(如防毒面具、防護眼罩、防護面罩、耐酸手套、等);
·在旋轉的設備旁,應注意工作服的下擺要扎緊防止卷入設備;
·不得超負荷吊裝,吊裝前應檢查吊鉤、鋼絲繩等是否完好有效,吊裝中切莫將肢體伸入井道內;
·專用貨物提升機、叉車、鏟車等禁止載人;
·危險化學品泄漏,應及時向班崗長、當班調度報告情況,班崗長應立即向廠長匯報,并采取正確的措施清理;
·所有事故必須向經理、廠長報告;
·遇見任何不安全或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如果無效,應立即向安全員報告。
公司安全管理手冊【篇2】
1.什么是安全?
答:安全是指沒有受到威脅、沒有危險、危害、損失。人類的整體與生存環境資源的和諧相處,互相不傷害,不存在危險、危害的隱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安全是在人類生產過程中,將系統的運行狀態對人類的生命、財產、環境可能產生的損害控制在人類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狀態。
2.什么叫事故?
答:事故是指人們在有目的地進行生產勞動中突然發生意外事件,迫使生產暫時停止或人員受到傷害。事故是生產實踐異常的突變。
3.什么是勞動保護?
答:勞動保護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依靠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采取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條件和行為,防止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其內容包括:勞動安全、勞動衛生、女工保護、未成年工保護、工作時間與休假制度。
4.什么叫三違?
答: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5.什么叫四不傷害原則?
答: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6.什么叫四不放過原則?
答:對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事故傷害程度分為?
答:輕傷、重傷、死亡。
8.什么叫輕傷?
答:輕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指受傷職工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者。
9.什么叫重傷?
答:重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規范、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重傷失能損失超過105個工日。
10.什么是“三管三必須”?
答: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新安全生產法第三條)
11.什么是全員安全責任制?
答:生產經營單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
12.為什么要進行安全培訓?
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
13.為什么要持證上崗?
答: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新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
14.為什么要佩戴勞保用品?
答: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新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新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七條)
15.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二)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6.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7.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18.應急預案演練頻次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19.消防安全“一懂三會”是什么?
答:懂得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20.什么叫責任事故?
答:是指因有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事故。
21.什么叫非責任事故?
答: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當前科學技術條件的限制而發生的難以預料的事故。
22.什么叫破壞事故?
答:是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23.企業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因病導致傷亡,能否按工傷事故處理?
答:過程中因病導致傷亡,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和勞動部門的調查,確認系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24.我國目前的安全管理體制是什么?
答:企業全面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
25.發生工傷事故的應急原則是?
答: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迅速報告有關部門。
26.各類安全生產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27.安全檢查是發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重要環節。
28.不安全狀態是指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條件。不安全行為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為錯誤。
29.企業安全生產教育的任務是什么?
答:是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的安全素質,提高廣大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安全生產責任感,提高廣大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增強對安全生產的法制觀念,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技術知識水平、熟練掌握安全技術要求處理事故的能力。
30.班組安全教育的內容是什么?
1、了解崗位的任務和作用、生產特點、生產設備、安全裝置。
2、了解崗位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3、了解崗位個防護用品、用具、工具的具體使用方法。 4、了解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和教訓。
31.什么叫保護接地、接零?
答:保護接地是為了防止因絕緣損壞而遭受觸電的危險,把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呈現危險的對地電壓的金屬部分同大地緊密地連接起來,稱為保護性接地。接零是將帶電部分相絕緣的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外殼或構架與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的零線相連接。
32.臨時電線的架設要求?
1、離地高度,室內不小于2.5米,室外不小于3米,跨越公路不小于5米。
2、電線的絕緣必須良好。
3、電線不得接觸易燃易爆高溫潮濕的管道、設備。
4、電線留頭要用絕緣膠布包扎好或臨時配電插座盤。
33.什么叫閃點?什么叫燃點?
答:凡是易燃液體和可燃液體的蒸氣,遇到明火能引起閃燃現象,這時的溫度值就叫閃點。物質在開始著火時的溫度叫燃點。
34.電氣線路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1)線間短路;(2)保險器安裝不合適;(3)過負荷;(4)接點或連接處接觸不良電阻過大,導線發熱。
35.機械傷人的原因有哪些?
答:1、機械設備不符合安全要求;2、使用過程中防護不周,無防護設施;3、安全操作規定不完善和安全教育不夠。
36.施工現場電氣發生火情時,應先切斷電源,使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用水和泡沫滅火器進行。
37.火災分為A、B、C、D四類1.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余燼。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火災等。2.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火災等。3.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4.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指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38.《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于2002年6月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1年6月10日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通過并發布,2021年9月1日生效!
39.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40.對于工傷事故中停止呼吸和心跳的傷員,在5分鐘內搶救成功率極高。
41.建筑物起火的5~7分鐘內是滅火的最好時機,超過這個時間,就要設法逃離火災現場。
42.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3.人體允許通過的安全電流,男性為9毫安,女性為6毫安。電流為50毫安時,將危及人的生命,稱為致死電流。
44.全國消防宣傳日是11月9日。
45.安全色分類及其含義:紅色:禁止標志 藍色:指令標志黃色:警戒標志綠色:提示標志。
46.在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地面時,導線斷落點20米內,禁止人員進入。
47.三線電纜中的紅線代表火線。
48.勞動安全衛生標志”以代表勞動安全衛生的綠十字為中心,周圍用變性的齒輪和橄欖枝葉構成一個圖案,左側的齒輪象征勞動、長城和中國,右側的橄欖葉象征著和平、美滿和幸福。
49.如果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停止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竭力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
50.使用滅火器撲救火災時要對準火焰根部噴射。
5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叫高處作業。
52.施工現場進行拆除工程時,必須自上而下拆除。
53.乙炔瓶的儲藏倉庫,應該避免陽光直射,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5米。
54.火災蔓延的途徑有熱傳導、熱輻射、熱對流。
55.對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應給予警告、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處罰。
56.安全生產的范圍包括人身安全、設備安全。
57.安全生產管理的“四全”原則有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
58.安全帶使用2年后,應檢查一次。
59.在高空作業時,工具必須放在手提工具箱或工具袋里。
60.國家規定一頂安全帽的重量不應超過400克。
61.安全帽上如標有“D"標記,是表示具有絕緣性能的安全帽。
62.安全帶的正確掛扣應該是高掛低用。
63.凡有兩層(含兩層)以上作業人員,同時在同一垂直體內作業,這樣容易發生物體打擊的作業,稱為交叉作業。
64.施工現場“三寶”是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65.安全電壓值:42,36,24,12,6伏。
66.安全電壓的供電電源:由特定電源供電,包括獨立電源和安全隔離變壓器(由安裝在同一鐵芯上的兩個相對獨立的線圈構成)。自耦變壓器、分壓器和半導體裝置等不能作為電壓的供電電源。
67.安全電壓回路必須具備的條件:
Ⅰ、供電電源輸入輸出必須實行電路上的隔離;
Ⅱ、工作在安全電壓下的電路,必須與其它電氣系統無任何電氣上的聯系(不允許接地,但安全隔離變壓器的鐵芯應該接地);
Ⅲ、采用24V以上的安全電壓時,必須采取防止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不允許有裸露的帶電體;
Ⅳ、線路符合下列條件:部件和導線的電壓等級至少為250V,安全電壓用的插頭,就不能插入較高電壓的插座。
68.觸電現場挽救要點:迅速脫離電源;準確實行救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就地進行搶救;救治要堅持到底。
69.什么叫壓力容器的工作壓力、最高工作壓力、設計壓力?它們之間的關系如何?壓力容器的工作溫度和設計溫度分別指的是什么?(微信訂閱: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答:工作壓力(也稱操作壓力)是指在正常工藝操作時容器頂部的壓力。最高工作壓力是指在正常工藝操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最高壓力。壓力超過此值時,容器上的安全裝置就要動作。最高工作壓力的確定與工作介質有關設計壓力是指在相應設計溫度下用以確定容器的計算壁厚及其元件尺寸的壓力。《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規定,容器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壓力。裝有安全泄放裝置的壓力容器,其設計壓力不得低于安全泄放裝置的開啟壓力或爆破壓力。壓力容器的工作溫度是指容器內部工作介質在正常操作過程中的溫度,即介質溫度。設計溫度是指容器在正常操作過程中,在相應的設計壓力下,殼壁或元件金屬可能達到的最高或最低溫度。當殼壁或元件金屬的溫度低于一20℃時,按最低溫度確定設計溫度,除此以外,設計溫度一律按最高溫度選取。壓力容器的工作溫度是指介質溫度,而設計溫度是指殼體的設計溫度。
70.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滅火器(瓶)的必須報廢:
答: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推車式1211滅火器—10年;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71.化工壓力容器的分類:壓力容器按用途分為反應容器、傳熱容器、分離容器和儲運容器。
72.什么叫壓力容器: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
73.壓力容器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
1、保溫、防腐、設備銘牌是否完好。
2、容器有無裂紋、變形、局部鼓包等現象。
3、容器的所有裂紋、受壓元件等有無泄漏。
4、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5、基礎有無下沉、傾斜。堅固的螺絲是否齊全、完好。6、有無震動、摩擦。
7、運行中操作壓力、溫度、組分參數是否符合設計規定。8、運行日志、檢修記錄是否齊全、正確。
74.化工常見物質的毒性作用:
氯氣(Cl2):黃綠色氣體,易溶于水、堿溶液、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等。與一氧化碳作用可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氣。氯溶于水生成鹽酸和次氯酸,產生局部刺激。主要損害上呼吸道和支氣管的黏膜,引起支氣管痙攣、支氣管炎和支氣管周圍炎,嚴重時引起肺水腫。吸入高濃度氯后,引起迷走神經反射性心跳停止,呈“電擊樣”死亡。
75.二氧化硫(SO2):
無色氣體,密度為空氣的2.3倍。加壓可液化,液體相對密度1.434,沸點-10℃。溶于水、乙醇和乙醚。吸入呼吸道后,在黏膜濕潤表面上生成亞硫酸和硫酸,產生強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喉水腫、肺水腫、聲帶痙攣而窒息。
76.一氧化碳(CO):
無色、無嗅、無刺激性氣體。密度為空氣的0.968倍,不溶于水,但可溶于氨水、乙醇、苯和醋酸。燃燒時火焰呈藍色。一氧化碳被吸入后,經肺泡進入血液循環。一氧化碳與血紅蛋白生成碳氧血紅蛋白。碳氧血紅蛋白無攜氧能力,又不易解離,造成全身各組織缺氧。
77.氰化氫(HCN):
無色、具有苦杏仁味的氣體,密度為空氣的0.94倍,熔點-13.4℃,沸點26℃。溶于水、乙醇和乙醚。溶于水生成為易揮發的氫氰酸。氰化氫與體內氧化型細胞色素氧化酶的三價鐵離子有很強的親和力,與之牢固結合后,酶失去活性,阻礙生物氧化過程,使組織細胞不能利用氧,造成內窒息。
78.硫化氫(H2S):
無色、具有臭雞蛋氣味的氣體,密度為空氣的1.19倍,沸點-61.8℃。溶于水、乙醇、甘油、石油溶劑。
79.滅火的基本方法:
一、冷卻滅火法:
將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燃燒的物體上,以降低燃燒的溫度于燃點之下,使燃燒停止;或者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的物質上,使其不因火焰熱輻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點。冷卻滅火法是滅火的一種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滅火劑冷卻降溫滅火。滅火劑在滅火過過程中不參與燃燒過程中的化學反應。這種方法屬于物理滅火方法
二、隔離滅火法:
將周圍未燃燒的可燃物質移開或與正在燃燒的物質隔離,中斷可燃物質的供給,使燃燒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體方法有:
1、將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
2、關閉可燃氣體、液體管道的閥門,減少和阻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
3、設法阻攔流散的易燃、可燃液體;
4、拆除與火源毗連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勢蔓延的空間地帶。
三、窒息滅火法:
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或用不燃燒氣體等沖淡空氣,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具體方法是:
1、用沙土、水泥、濕麻袋、濕棉被等不燃或難燃物質覆蓋燃燒物;
2、噴灑霧狀水、干粉、泡沫等滅火劑覆蓋燃燒物;
3、用水蒸氣或氮氣、二氧化碳等惰性氣體灌注發生火災的容器、設備;
4、密閉起火建筑、設備和孔洞;
5、將不燃氣體或不燃液體(如二氧化碳、氮氣、四氯化碳等)噴灑到燃燒物區域內或燃燒物上。
80.名詞解釋
1、違章操作:是指勞動生產過程中違反國家頒發的各種法規性文件和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管理機關指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以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決定等。
2、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
3、事故隱患:泛指生產系統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4.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業領導指派到企業外從事本企業活動,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即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5、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業領導指派到企業外從事本企業活動,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即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81.勞動衛生的中心任務是,改善勞動條件,防止職業危害。
82.從宏觀講,根據統計,事故發生的原因中,主要的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83.安全檢查的類型有:日常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和節假日后安全檢查、不定期安全檢查。
84.周恩來同志于l957年提出了“安全第一”的口號。
85.特種作業及人員范圍包括:(微信訂閱: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1)電作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作業。含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風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器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鉤)工。
(14)采掘(剝)作業。含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巖機司機,鑿巖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86.特種作業人員應年滿18歲以上,但從事爆破作業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的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
87.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許可證者,方可上崗。
88.復審年限除機動車輛駕駛和機動船舶駕駛、輪機操作員外,按國家有關規定,其他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一次。
89.氣瓶的瓶體有肉眼可見的突起(鼓包)缺陷的,應報廢處理。乙炔瓶的儲藏倉庫,應該避免陽光直射,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
90.在焊接作業中,為保護操作者的安全,保護片一般累計使用8小時更換一次。
91.氣焊是利用氣體燃燒的火焰作為熱源的焊接方法。
92.電焊工作的地點不應該存放易燃物體。
93.鍋爐的三大安全附件分別是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爐水長期處理不當可能導致鍋爐爆炸。鍋爐檢測項目的周期外部檢驗,每年進行一次。
94.起重機接近終點時,應該及時斷電,盡可能不動用行程限位器。
95.使用直流電焊機施焊前,電壓不得超過多少110伏。
96.開啟氣瓶瓶閥時,操作者應該站在側面。
97.壓力表在刻度盤上刻有的紅線表示高工作壓力。
98.起重機械的信號員的主要責任是在吊運過程中,給操作員適當的指示信號,令吊運工作順利進行
99.在對鍋爐、壓力容器維修的過程中,應使用12伏照明。
100.由于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構成失火罪。
101.煙頭中心溫度可達700~800℃,它超過了棉、麻、毛織物、紙張、家具等可燃物的燃點,若亂扔煙頭容易引起燃燒,甚至造成火災。
102.機器防護罩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發生操作事故。
103.手用工具不應放在工作臺邊緣是因為.工具易與墜落傷人。
104.氣瓶使用注意事項:
1、在搬動存放氣瓶時,應裝上防震墊圈,旋緊安全帽,以保護開關閥,防止其意外轉動和減少碰撞。
2、搬運充裝有氣體的氣瓶時,最好用特制的擔架或小推車,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轉動。但絕不允許用手執著開關閥移動。
3、充裝有氣的氣瓶裝車運輸時,應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滾動碰撞;裝卸車時應輕抬輕放,禁止采用拋丟、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擊的方法。
4、充裝有互相接觸后可引起燃燒、爆炸氣體的氣瓶(如氫氣瓶和氧氣瓶),不能同車搬運或同存一處,也不能與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5、氣瓶瓶體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損壞,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裝氣體,應送交有關單位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05:鍋爐在高溫高壓下工作,時刻受到煙、火、水汽等物質的侵蝕和運行狀態的影響;壓力容器和氣瓶有的在高溫高壓下使用,有的在低溫深冷條件下使用,還有的盛裝易燃易爆,有毒極毒或腐蝕性介質,這些設備的金屬材料因發生腐蝕、磨損、變形、疲勞、脫炭以及金相組織的變化,其附件和附屬設備也會隨著運行和操作因素的影響,發生故障或造成損壞,如不及時發現處理,就可能發生嚴重的設備損壞和人身傷亡事故。因此,為了及時掌握鍋爐、壓力容器、氣瓶等設備狀況,發現和消除隱患,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必須定期對設備進行必要的檢驗和修理。
106.為什么要對鍋爐水質進行處理?
答:鍋爐水質的好壞,對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關系十分密切。鍋爐水質不好,會使受熱面上結生水垢,影響傳熱效果,浪費燃料。嚴重的還會造成鍋筒鼓包,管子堵塞而引起事故。爐水中含有的各種雜質,(包括氣體等),還會引起金屬的腐蝕,縮短了鍋爐的使用壽命;過多的雜質,還將影響蒸汽的質量,使蒸汽帶水而發生汽水共騰。因此,加強對鍋爐的水質處理工作,是確保鍋爐安全和經濟運行的重要環節。
公司安全管理手冊【篇3】
(一)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周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購索證驗收記錄制度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 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六)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1、設專人負責管理,建立驗收、發放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 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查驗工作。在食品購銷臺帳上詳細登記產品名稱、供銷單位、購銷數量、產品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相關證件證明及臺帳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備查。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3、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存放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有毒有害物質,不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4、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5、散裝食品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定期對冷藏設備除霜(霜薄不超過1cm)、清潔和保養,冷藏溫度保持在0-10℃,冷凍溫度保持在-1--20℃。
8、倉庫內保持通風干燥,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保持倉庫清潔衛生,倉庫內禁止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條件,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購使用違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六十條規定的食品添加劑。
2、餐飲服務必須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供應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查驗添加劑包裝是否完整,標簽是否標注了“食品添加劑”,并標明生產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規格、生產許可證號、質量標準等。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應有中文標簽或說明書,必須索取進口檢驗合格證明。
4、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應當使用計量器稱量添加劑,不得用手或容器隨意添加。添加劑使用完畢,及時將添加劑放入密閉容器中包裝,防止吸潮變質。
5、采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建立臺帳,如實查驗和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不得為掩蓋食品腐 敗、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防鼠類網罩。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應位置進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 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6、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 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殼;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燜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火鍋等餐后剩余油禁止再次用于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
6、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專用,不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從業人員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
6、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保潔柜有“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采用化學消毒的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并做好記錄。
(十一)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餐廳、包間隨時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貯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發霉。
5、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擺臺上桌。
6、配備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十二)食品留樣制度
1、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100人(或食堂)供應的食品成品實行留樣,并由專人負責。
2、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上鎖。
(十三)預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須煮熟煮爛方能發售。
2.馬鈴薯(土豆)發芽時,因芽內含有龍葵素,必須將芽徹底挖掉,才可進行烹調食用。
3.未煮紅熟透的海產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蝦、海蟹應一次或當天食用,如有剩余,放涼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熱煮透。
4.夏秋季多發細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出售間,注意炊事人員的思想建設,及時化解矛盾,以免發生過激行為。
6.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
7.食堂內不得有員工住宿、午休房間。
8.如懷疑有事物中毒發生時,應迅速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采取及時有效措施進行救治。
(十四)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2、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3、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4、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5、建立餐廚廢棄物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處置時間、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情況,并長期保存備查。
6、不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不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7、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不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報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處置調查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組長由單位法人代表擔任。
2、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時,發現或者接到報告的人員,立即向單位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報告。
3、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廚房及有關原料倉庫,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將食物中毒病人及時送往當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過的所有剩余食物及當餐所用原料、輔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嘔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在知道該事件起2小時內以最快捷的通訊方式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
5、報告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人數和死亡人數,病人主要癥狀、可能發生的原因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6、協助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處置聯系電話:(餐飲單位電話和法人電話)
120急救指揮中心: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__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__
(十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由專(兼)職人員負責,協助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指導從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檢查檔案,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離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崗位。
4、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規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5、檢查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狀況、操作規范的執行情況,每日有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6、對原料、食品添加劑的采購驗收工作、成品的留樣工作進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9、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調查處理。
10、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面食糕點制作管理制度
1、設置制作間和燒烤間,如需分裝,應另設涼凍和分裝間,分裝間的設置和操作按專間要求進行。
2、加工前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使用。
3、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浸泡20分鐘左右,再沖洗干凈。
4、分設制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奶油類原料按貯存要求低溫存放。含奶、蛋的面點制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儲存。
6、使用食品添加劑,要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7、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8、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潔后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制作專間管理制度
1、食品制作專間內加工的食品包括涼菜、生食水產品、裱花糕點、水果拼盤等,為獨立的隔間。
2、食品制作專間操作人員應指定專人,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食品制作專間。
3、食品制作專間操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飾;在預進間按照規范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制作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C,有獨立的空調設施;每次(餐)使用前要進行空氣和操作臺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有完好的防蠅、防塵、防污染設施。
5、食品制作專間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設備等用具必須專用。制作涼菜、生食水產品的用具要分開,用前消毒,用后洗凈,保持清潔。砧板做到三面光潔(面、邊、底)。水產品要單獨設清洗水池。
6、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洗凈處理的不得帶入食品制作專間。
7、加工熟食鹵菜要先檢查食品質量,原料不新鮮不加工。熟食鹵菜要在另間加工,加工后進食品制作專間改刀配置。制作肉類、水產品類涼菜拼盤的原料,應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存放在專用的熟食冰箱內冷藏或冷凍。
8、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不能再做涼菜供應。
9、各種涼菜裝盤后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窗口進行,禁止服務員直接進入食品制作專間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和使用范圍內使用。
11、加工結束后,將剩余食品冷藏,及時清理專間,保持清潔狀態。
(十九)食品衛生綜合檢查制度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衛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衛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衛生管理組織及衛生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二十)投訴處理制度
一、顧客投訴的接受
1、遇有賓客投訴時須有禮貌、耐心地接待。應懷著同情心聆聽賓客訴說,必要時可禮貌地詢問,但切忌打斷賓客的講話。
2、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使賓客平靜下來。
3、仔細聆聽或向賓客了解投訴的原因,詢問投訴的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并盡量留下賓客的聯系資料。
4、顯示決斷力。站在賓客的立場上表示同情 ,真誠地向賓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
5、充分意識賓客的自尊心。
二、賓客投訴的記錄及調查
1、了解賓客的最初的需要和問題的所在。
2、找有關人員進行查詢,了解實際情況。
3、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
4、調查認真細致,對待賓客投訴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三、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方法
1、積極尋求解決辦法,盡量滿足賓客要求。
2、事實調查清楚,提出處理辦法后,耐心轉告投訴人,征求投訴人對處理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
3、按協商后雙方認可的辦法解決賓客問題。
4、如遇無效投訴應耐心向賓客解釋,需要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把對讓給賓客”。不要對無法辦到的事作出承諾。
5、如遇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要主動承擔責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投訴處理人在折扣權限下,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但如果超出權限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就會在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上考慮,盡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將要采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并監督執行情況。
四、對處理問題的過程做追蹤檢查。
一旦賓客選擇了解決方法便即刻開始工作,同時關注處理的進展情況并做追蹤檢查,并將追蹤檢查回訪情況如實記錄登記《顧客投訴記錄表》上以備查。
(二十一)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2、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3、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一次性餐飲具、洗消劑等食品相關產品。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留存購物清單。建立進貨索證索票臺賬。不采購、使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或標簽不符合要求、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要完全解凍;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 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5、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6、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專用保潔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簽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7、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不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點、肉類加工。食品添加劑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識、由專人管理、專柜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8、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墻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干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食品倉庫專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庫房有防鼠、防霉、防塵、防蟲設施。
9、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10、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公司安全管理手冊【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安全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第三條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第四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經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調配合機制、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并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組織部署、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衛生行政部門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質量監督部門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流通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承擔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對農村家庭宴席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法承擔本市鐵路口岸、航運口岸、具有國際通航業務的機場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范圍內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商貿流通、教育、城鄉建設、市政、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委托范圍內,依法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一節食品攤販
第三十九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設改造集中交易市場,鼓勵食品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
第四十條食品攤販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當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指定的范圍或者場所內經營,距離廁所、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攤點距離鮮活畜禽、水產品銷售點、宰殺點20米以上;
(二)有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消毒、防腐、防蠅、防塵、防鼠、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和存放廢棄物的設備設施;
(三)餐飲具應當洗凈、消毒,保持清潔,一次性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
(四)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應當無毒、無害、清潔,不得使用報紙、書刊、油印紙張和非食品專用塑料袋等不符合要求的包裝材料;
(五)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使用無毒、無害、清潔的售貨工具取拿食品,做到貨、款分開;
(六)正確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洗滌劑、消毒劑;
(七)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八)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
第四十一條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非主干道兩側設置臨時占道經營點規劃時,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的規定,集中規劃臨時占道食品攤販經營點,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條從事臨時占道經營的食品攤販應當依法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申請臨時占道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食品流通攤販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餐飲服務攤販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制定。
第四十四條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在履行占道行為監管職責時,發現占道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應當及時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發放、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攤販臨時占道許可的,應當在3日內通報同級工商行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占道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不適宜繼續經營的,應當在3日內通報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市政設施主管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及時責令其變更經營范圍或者依法注銷臨時占道許可證。
第二章食品檢驗
第四十五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檢驗資源,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監督檢測提供技術保障。
第四十六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所生產經營的食品依法進行委托檢驗的,應當對送檢樣品、樣品所代表批量的真實性負責。抽樣檢驗、委托送檢的檢驗樣品,應當經檢驗雙方同意后當場封存,并簽字確認。
第四十七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5日內向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申請復檢,并說明理由。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抽樣檢驗結論有異議申請復檢的,還應當同時告知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復檢:
(一)食品微生物指標超標的;
(二)食品留樣超過保質期,影響復檢指標穩定的;
(三)逾期未提出復檢申請的;
(四)已進行過復檢的;
(五)生產經營單位對樣品真實性提出異議,但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的。
第四十九條食品檢驗機構對檢驗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科學性負責,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因檢驗數據和結論錯誤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食品檢驗機構不得與食品生產經營者簽訂協議,作出包檢合格等影響檢驗公正性的承諾,不得索取、收受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第五十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復檢結論和逾期未申請復檢的檢驗結論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一條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設立食品檢驗室,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等其他生產經營者建立聯檢食品檢驗室,自行對食品進行檢驗。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五十二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應當包括食品抽樣檢驗、餐飲具抽樣檢驗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督管理等內容。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結合具體情況,組織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方案。
第五十三條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市級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和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要求和需要,制定和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
第五十四條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獲知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當立即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信息進行核實和分析,并根據需要,組織同級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商貿流通、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制訂臨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第五十五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對食品進行初步篩查;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依法進行檢驗。
檢驗結論公布之前,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不得進行銷售。
第五十六條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備案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第五十七條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的監督檢查和回訪。
監督檢查和回訪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經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負責人或者食品攤販經營者簽字。
第五十八條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許可證后,應當于3日內書面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者接到通報后,應當責令當事人限期辦理變更登記事項,逾期不辦理變更登記的,依法注銷相關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生產者、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營業執照后,應當于3日內書面通報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注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核準證)、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五十九條食品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并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相關情況。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會同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的部門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分工協作、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的工作效率。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提出可疑食品生產加工現場的衛生學處理措施,查清事故發病人數、死亡人數、致病食品和致病因素等,并及時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第六十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電子監管信息系統,收集、整理、記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相關信息。
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本辦法規定的相關記錄實行電子記錄。食品生產經營者電子記錄內容應當與紙質記錄內容一致。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用非食用化學物質浸泡水產品、畜禽產品的;
(二)摻入___等有毒、有害物質;
(三)生產經營以廢棄食用油脂為原料的食用油。
第六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__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利用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纖維等有害物質為原料生產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等食品相關產品的;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將有腹瀉、嘔吐、黃疸、發燒、咳血和咽部、肺部、皮膚化膿等病癥的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工作人員調整工作崗位的;
(三)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檢驗結論公布之前,銷售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將許可證標注的生產經營地址外的食品倉儲備案的;
(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采用委托生產加工,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
(六)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和食品貯存、運輸服務經營者未建立或者遵守相關記錄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保管貯存制度的;
(七)集體用餐配送者未在包裝明顯位置注明加工制作時間和保質期限,或者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八)餐飲服務提供者超許可范圍、承接能力接辦集體宴席,或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對提供的食品留樣,或者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九)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查驗留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營業執照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或者食品貯存、運輸服務經營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查驗留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許可證、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區縣(自治縣)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縣(自治縣)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__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生產加工要求不符合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至第九項規定的;
(二)生產加工散裝食品未在其容器或者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的;
(三)未向社會公開承諾食品安全的;
(四)生產加工本辦法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的;
(五)向食堂、連鎖經營的集中交易市場銷售食品的;
(六)接受委托進行食品生產加工的;
(七)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出坊檢驗的;
(八)開業、停業未按規定報告的.。
第六十五條食品攤販經營不符合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六條食品攤販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等物品,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備案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至第八項規定的;
(三)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第六十七條消費者購買的食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退換、賠償損失,并支付價款5倍的賠償金:
(一)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
(二)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食品不召回或者不停止經營的;
(三)進口食品未經相關安全性評估的;
(四)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五)添加藥品(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除外)的。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予退換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__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質量監督、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未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五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食品生產:指以銷售為目的,有固定生產場所、固定生產加工設備和裝置,將食品原料按照相應的工藝流程和要求,制作、加工成為食品的活動。
食品流通:指食品銷售者購買、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
餐飲服務:指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服務活動。包括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和集體用餐配送者等的經營活動。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指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加工規模小,采用傳統工藝,無預包裝或者簡易包裝的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或者個人。
食品攤販:指無固定店鋪,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者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允許的場所內從事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的個人。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包括食品批發市場、食品零售市場,以及商品批發市場、商品零售市場、商場、超市等交易市場中的食品集中交易區域。
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指食品生產者或者檢驗機構出具的,用于證明食品質量合格的檢驗報告書或者合格證。
第七十條生產、購買、銷售亞硝酸鹽的,應當遵守本辦法和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規定。
第七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應當按照同一生產批號確定食品批量;未標注生產批號的,按照同一生產日期確定。
第七十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鐵路運營中和火車站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由鐵路主管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本市行政區域內客運船舶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由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和客運船舶停泊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共同負責。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許可證的受理和核發。
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和客運船舶停泊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委托相關機構行使客運船舶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七十三條本辦法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管理手冊【篇5】
第一章 公司文明職工規范
熱愛企業,熱愛本職工作,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是企業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1.愛集體、愛企業、愛崗位,不做有損企業的事,不說有損企業的話。
2.忠于職守,按質量按時完成任務,沒有不文明、不衛生行為。
3.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不串崗、不干私活。
4.增強質量意識,杜絕質量事故。嚴格執行“三規一制”,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廉潔奉公,確保安全生產,不發生人身、設備事故。
6.自覺維護社會公德,敬老愛幼,尊師重徒,家庭、鄰里和睦。
7.言行一致,舉止文雅,不參與賭博迷信活動,敢于同丑惡現象作斗爭。
8.優質服務,沒有冷、硬、頂、撞。
第二章 文明車間班組規范
車間班組是企業的組成部分,每位員工應從我作起,把企業的利益放在首位。竭誠奉獻,顧全大局。維護企業整體利益是每位員工義不容辭的責任。
1.團結、互助,沒有打罵、吵架行為。
2.完成生產任務,沒有拖拉現象。
3.堅持標準、確保質量,沒有粗制濫造、弄虛作假。
4.文明生產、安全第一。
5.工作場所整潔,沒有臟、亂、差。
6.操作原始記錄完整,如有誤填應按規定改正。
7.工作中必需統一穿著工作服上崗。
8.嚴格按軍事化管理執行交接班制度。
第三章 文明生產規范
實現文明生產是強化企業內部管理,夯實基礎、練好內功,提高經濟效率的保證,文明生產要紀律嚴明,操作規范。以安全生產為第一,實現文明生產規范化。
1.按章操作,職工必須嚴格執行“三規一制”(操作規程、安全規程、設備維護規程、崗位責任制),不違章作業。
2.嚴格上崗,工作集中精力,全神貫注,不打瞌睡、不走神。
3.按時上下班,不早退、不遲到、不串崗。
4.安全生產,安全是企業的第一效益,防火、防盜,防止事故隱患。經常進行預防事故教育。
5.對新上崗的新工要進行“三級教育”(廠級、車間部門、班組級)。
6.勤儉節約、節能降耗、降低成本,嚴防跑、冒、滴、漏,不浪費一度電、一度水。
7.對技術精益求精,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操作現場環境整潔,各種工具及設施嚴格按定置管理擺放。
8.尊師愛徒、師徒文明,尊師學藝、愛徒傳教,團結互助、互幫互學。
第四章 文明辦公規范
機關工作人員要公正廉潔,忠于職守,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工作認真負責,提高工作效率,端正服務態度,提倡文明辦公。
1.提前到崗,提前準備,按時開始工作。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必先請假。
2.工作有計劃、有條理,分清輕重緩急,講求工件效率和工作質量,力求求精,
3.上班時間不安排私人會客,不要長時間占用電話。若有朋友來電來訪,盡量縮短通話時間和接待時間。
4.自覺維護辦公秩序。進門敲門。進出房間、商談工作、接打電話、待人接物都要注意場合和環境,講究禮節,不要防礙他人辦公。
5.外出工作要辦差單,說明去向。部門主要負責人出差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應委托副職或確定臨時負責人代其行使職權。
6.下班時要做到:物品文具收拾妥當,桌椅擺放歸位,環境打掃清潔。人走關燈、關窗、鎖門,確保安全不留穩患。
7.熟悉業務,掌握政策,注意收集信息,為領導當好參謀助手。
8.請示、匯報或安排工作,要按組織程序逐級進行。部門之間要加強合作,相互協調,不得拖拉扯皮、推諉責任。
9.上班服飾要莊重、整潔、得體。發型要整潔,女士化妝要適度、大方。
10.認真鉆研業務,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正確使用和愛護現代化辦公設施。
第五章 文明會議規范
會場是嚴肅的場合,同時又是眾人聚會的地方,參加公司的各類會議、集會要自覺遵守會議的各頂紀律,列隊整齊、嚴肅認真、專心致志。認真做好記錄,積極發言。尊重會議報告者,注意維護會場清潔衛生。
1.召開會議要有準備,開短會,講短話,講求實效。
2.遵守紀律,按時到會,有序退場。
3.注意聽講,做好記錄,保持安靜,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
4.精神飽滿,坐姿端正(按軍事化管理的坐姿),熱情鼓掌。
5.進入會場,將手機、傳呼等一律關閉,保持會場安靜。
6.禁止吸煙,保持會場整潔。
第六章 文明電話規范
1.說普通話,熱情大方,語言文明,語調平和,不允許爭吵。
2.輕放電話,電話鈴響三次前必須接電話。
3.通話時盡量簡短、扼要,不得拖沓、無謂閑聊,打電話前先考慮清楚,以提高效率,節省時間。
4.通話路途被急事打斷,要向對方說明,并表示歉意,如同時有其他電話打進,要分清輕重緩急。
打電話:
當電話拔通后,“您好,某某部(辦),請......?”
若對方拔錯電話:“對不起......”
通完電話:謝謝您!再見!對方掛機后,才能放下電話。
接電話:
拿起話筒:“您好,請......”,打完電話后:“再見、謝謝”若找的人不在:“對不起,能幫我轉告嗎?”;若不能轉告:“留下電話號碼,再聯系”
若對方所了解的事情自己不清楚:“對不起,我對這事不太清楚。A讓負責這事的同志與您通話;B現負責的同志不在,能否留下您的電話號碼或傳呼號碼,等他回來后與您聯系,好嗎?若對方找的人正通電話,請稍等或過一會打過來。
第七章 文明乘車規范
交通車是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專用車,乘車上下班是公司員工接觸較多的場合,乘車員工眾多時,要時時想到他人,互相禮讓、上下有序,發揚風格,自覺維護全體員工利益,尊重司機,注意車內衛生,行車安全、文明乘車。
1.文明乘車,員工乘車時,自動禮讓,按順序依次上下車,不能插隊,一哄而上、亂擠亂撞,夏季不得只穿汗衫背心、短褲、拖鞋乘車。
2.維護秩序,上車后不堵車門,注意安全,車內切不可擁擠,上車后主動向內移動,為他人上車提供方便。
公司安全管理手冊【篇6】
為了維護企業正常的運營,設立嚴格的人事規章制度非常必要。如果公司規模還不是很大,小企業可以選擇通過一些比較簡單的規章制度進行人事管理。
如何將規章制度的協商、公示程序,變得簡單易行。
開會形式
這是最好的形式,召集全體員工開會,向大家介紹規章制度內容,一方面可以作為協商、討論的形式,另一方面,對于討論后的內容,開會也是一種公示形式。必要的是,會議紀要應當明確此兩項內容,并且有明確的步驟流程,并且讓全體參會員工簽字。
直接簽字
簽字內容同樣包含兩個層次內容:一是,員工簽字表示同意公司執行怎樣的規章制度,二是,員工確認公司已就相關規章制度進行了公示程序,員工已了解相關內容。
為了表明員工簽字所涉的規章制度與公司執行的規章制度之間的關聯性,建議,直接在規章制度末頁設置專門的.員工簽字頁,形成一套完成的文件存檔。
上述兩種方式操作起來,各有優劣。對于開會形式所產生的規章制度,要約束制度生效后新進的員工,則可以采用第二種簽字形式,讓新進員工直接簽字以確認其對規章制度的同意和知曉即可,無須重新履行開會形式。
另有一點,如果規章制度作出了修改,公司需要重新履行民主協商、公示程序,而非簡單地由人事部自行修改。“公司人事部享有最終解釋權”,已不再是一種免責的有效告知內容。
(1)規章制度的常見性錯誤:
一是對違紀的處罰如警告、記過、開除等規定不明確,違紀行為和處罰之間沒有對應關系,太過籠統,難以操作;
二是制度中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是規章制度過于復雜化,內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確。這樣對企業來講,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依據規章制度中不利于企業的部分作出裁決和判決,從而使企業面臨不利的境地;
四是規章制度制訂后,無法證明已向員工告知。如制度未經員工簽收,公布因時間長而取消張貼,但又無法證明其已盡告知義務,或者是新來的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未在企業已頒行生效的規章制度上簽字等情況,勞動者可以辯稱其未知規章制度的內容,等等。
(2)確保規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__年3月發布的《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對企業規章制度的法律效力進行了界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這一規定其中的具體要求就包括內部規章本身內容的合法性,制定規章程序的合法性,具有公示性。據此,
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內容必須符合《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法律適用效力首先是法律,再是企業規章,不能出現廠規大于國法的情況。企業在制訂和修正管理制度時,要注意與國家法律法規的銜接,不能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例如,在人員定崗與班次安排時,要考慮國家對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在推行結構工資制度時,要考慮工資含量定額與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福利待遇之間的關聯性;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考慮國家勞動合同制度和社會保險制度等規定;還要考慮國家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制度、國家鼓勵職業培訓制度等等。
第二,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制定。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企業的其他規章制度也要在一定的范圍內征求勞動主管部門、企業職能部門和工會三方意見,以便集思廣益、共同協商、尋找平衡,企業只有遵守有關法律,按程序辦事,才能受到勞動法保護。
第三,必須要明確告知職工。不能出現暗箱操作,沒有進行公示告知的情況。對規章制度應采取適當的方式使職工周知,才能對職工產生效力,如下發文件、發放員工手冊和在企業報刊、局域網、公告欄、宣傳畫廊上公布等,但企業應當保留公示或讓員工閱讀的證據,以證明員工“已經知道規章內容”。筆者建議,用人單位可采取將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并在勞動合同中加入“本人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認真地閱讀了所有合同條款和公司規章制度,對其中無任何異議并自愿遵守”的說明。這樣做的好處是將勞動合同和規章制度一并結合起來簽字,成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以后參照執行,就有了企業內部管理的“家法”。
(3)注意實用性和合法性的結合。
在實踐中,企業往往因“企”制宜,根據自身情況,考察內部各個部門、崗位的職責,訂立出一套完整細密的規范,使得企業內部管理事項事事都能有規范可依。但有時這種規范往往只考慮了企業在操作上的便利而未考慮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出現了這種情況:在沒有爭議發生的日常管理中,這類規范可能起到了一定管理的作用;一旦有爭議發生,由于它的制定程序或實體內容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就出現了不被認可其法律效力的情形,也就導致了企業依據這種不合法的規范,做出的對員工的處理自然也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對于規章制度的制定,若要使其真正發揮作用,其制定內容必須既反映了企業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規定。實踐中需要兩方面的配合,一是企業通過對自身的情況認識,提出想要達到的勞動人事管理的要求;二是由熟知勞動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將企業的這種要求轉化為法律上認可的形式和內容,將事實和法律嚴密地結合起來,這樣的規章制度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企業正常運行的作用。
公司安全管理手冊【篇7】
目的和范圍:
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保證企業各項安全工作持續有效開展。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
3.1 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傳達,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文件,會議精神。
3.2 安保部負責建立安全員生產例會和安全員例會臺帳,并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員例會。
3.3 各部門負責組織班前班后會的組織并形成記錄。
4. 工作程序
4.1 為保證企業安全健康的發展,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要經常研究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職工安全教育,安全投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管理,安全檢查和監督,安全事故的管理和預防,勞動保護,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職業衛生與職業病的防治,項目建設安全管理等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并監督落實情況,傳達,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
4.2 安保部每周一負責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認真傳達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和公司經理常務會部署開展的工作,分析總結上周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安全標準化的運行維護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情況,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研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安全問題。
4.3 各部門,班組在部署具體工作時必須首先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積極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意識,每周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5 .會議地點及會議要求
5.1公司組織的安委會安全生產例會、安保部組織的各部門安全生產例會召開會議時間:每周一下午兩點,會議地點:
5.2會議要求
5.2.1所有與會人員均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參會人員實行簽到登記。
5.2.2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毫無準備地召開會議。
5.2.3每一次會議內容要進行會議記錄。會議紀要須包含:會議時間(起止時間格式為年/月/日/時/分)、議題、主持人、記錄員、與會人員、缺席人員、詳細會議內容(發言記錄)、商議結果等。
5.2.4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6 .罰則
6.1 參加會議人員無故遲到、早退,每人罰款50元/次。
6.2 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而無故缺席者罰款100元/次。
6.3 不嚴肅會議紀律者 ,罰款20元/次。
6.4 會議期間發生爭吵不聽勸阻著,罰款100元/次,情節嚴重的上報__部門處理。
7.會議組織
7.1 公司安委會安全生產例會由副總經理負責組織;
7.2 各部門安全生產例會由安保部負責組織;
7.3 班組級安全生產例會由各部門經理負責組織。
8.相關記錄
5.1 安委員會會議記錄。
5.2 安全生產會議記錄。
5.3 班組會議記錄。
5.4會議人員簽到紀錄。
公司安全管理手冊【篇8】
第一條由于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生產和使用大量可燃、易爆的物品,為了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對全公司火種的安全管理要求:
1.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嚴禁吸煙,違者將酌情進行教育,甚至罰款處理,揭發有功的人員獎給予獎勵;
2.若在公司生產區域內進行焊接、切割、噴燈、熬煉、風鎬、開鑿等作業,必須按《三級動火安全規程》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易燃危險區域的照明、電線和電動設備,應符合防爆規定的要求,經常進行維護保養,保持清潔、干燥和絕緣良好;
第四條易燃危險區域因工作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要報安全部門批準后,按安全規定進行架設,并應限期拆除;
第五條區域內高大建筑物或設備裝置,主配電設備易燃液體的槽灌區等,都應裝設避雷保護裝置。避雷裝置每年雷雨季節前,應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外部檢查和測定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第六條輸送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和貯槽等較大金屬物件,都應裝設良好的防靜電接地裝置;
第七條禁止在裝卸易燃液體的過程中取樣、檢驗和將金屬物品投入槽內;檢測獲取楊影在裝卸完畢后經過適當靜止才能進行;
第八條禁止使用絕緣管件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
第九條禁火區域內,嚴禁儲存易燃物品:如機械潤滑油,應儲藏在規定的地點,所使用的油抹布或油回絲應集中方在帶蓋的鐵桶內,并經常進行清理;
第十條嚴禁在高溫設備或管道旁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燈泡、開關箱等下面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火星落下或受熱釀成火災;
第十一條因施工需要搭建的臨時工棚,搭建的地點、面積、結構和使用時間報告生產部,僅批準后,才能搭建,使用期滿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條各作業區、班組內放置的消防滅火設備,應由專人負責,三班倒崗位,應將消防器材作為交接班內容,無故損壞和亂用消防器材,應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固定滅火裝置,應由保衛消防管理員配合使用部門經常進行維護保養,定期進行動車操作;
第十四條各部室對所轄范圍內的消防栓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消防栓周圍3米嚴禁堆物,消防栓周圍的道路必須始終保持暢通;
第十五條凡基建、大修、技術措施等項目中涉及公司防火防爆問題,必須由綜合管理部、生產部和有關部門共同參加討論審批,具體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地區消防大隊審核批準后,才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