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知識問答
食物是社會大眾生活學習的基本物質條件,人們日常飲用的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標準,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而食品安全法是安全食品生產的基礎,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于食品安全法知識問答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食品安全法知識問答一: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何時實施?
實施時間:2009年6月1日起。
2、《食品安全法》頒布有哪些目的和意義?
目的: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意義:食品安全關系到國家和社會的穩定發展,關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
3、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4、食品衛生含義是什么?
食品衛生是指:⑴食品應當無毒無害,不能對人體造成任何危害。⑵食品應當具有相應的營養,以滿足人體維持正常生理功能的需要。⑶食品應當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5、《食品安全法》與《食品衛生法》有哪些差別?
《食品衛生法》是對食品生產和經營階段食品安全問題的規定《食品安全法》擴大了調整范圍,增加食品源頭的農產品種植、養殖等環節,涵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
6、《食品安全法》的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包括:
⑴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⑵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
⑶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⑷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⑸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以下稱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7、什么是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目前我國已批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有22類1513種。
8、什么是食品相關產品?
食品相關產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
9、誰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10、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意義是什么?
在現有分段監管體制的基礎上,由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以加強對各有關監管部門的協調、指導。
11、國務院哪些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他們是如何分工的?
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1)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的監管。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
(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12、誰對食品安全負總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核。
13、食品行業協會在食品安全中承擔哪些責任?
食品行業協會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承擔的責任可以從以下三方面理解。⑴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行業誠信建設。⑵食品行業協會應當積極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⑶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
14、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與食品安全有關的研究有哪些?
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范,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15、誰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違反本法的行為?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違反本法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16、國家為什么要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
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夠及時獲取有關食品安全風險的信息,對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做到早發現、早評估、早預防、早控制,減少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危害。為了保證食品安全,目前許多發達國家都建立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
17、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如何制定和實施?
由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包括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制定、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組織制定、實施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18、國家為什么要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是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進行風險評估的制度。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是當前國際公認的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和標準、解決國際食品貿易爭端的重要依據。
19、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應當由哪個機構負責?
衛生部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20、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有什么現實意義?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是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對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
21、食品安全標準有哪些內容?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3)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5)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6)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7)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8)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哪個部門制定?哪個部門發布?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衛生部門負責制定和公布,國務院標準化行政部門提供國家標準編號。
23、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
24、企業生產的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應當怎么辦?
企業生產的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國家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應當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在本企業內部適用。
25、《食品安全法》賦予了工商部門哪些法定職責?
答:《食品安全法》進一步明確了工商部門的法定職責,即工商部門承擔著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職責,主要有:一是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市場準入管理,包括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流通許可的審核發放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設立、變更和注銷登記。二是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包括食品市場質量準入,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行市場清查等。三是食品經營行為監管,包括監督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按照規定對經營的食品進行貯存和檢查、管理,及時停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監督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履行法律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等。
四是依法查處流通環節各類食品經營違法行為。五是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預警和處置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p副標題e
食品安全法知識問答二:
26、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哪些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⑴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⑵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⑶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⑷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⑸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⑹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⑺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⑻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⑼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⑽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⑾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27、哪些食品是禁止生產經營的?
根據規定,下列食品是禁止生產經營的: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3)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6)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28、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什么制度?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29、食品生產經營者是否需要同時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自己的生產場所里銷售自己生產的食品,不需要再辦理食品流通的許可;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自己的餐飲服務場所出售自己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再辦理食品生產和流通的許可。
30、農民個人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是否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農民個人銷售自己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但這里僅指農民個體戶,不包括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31、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如何管理?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本法制定。各地應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和有效的管理辦法,確保食品安全。
32、哪些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影響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他們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都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參加工作。
33、為什么食品生產者要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是實施食品可溯源的重要依據,是實現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重要保證。
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4、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供貨者的哪些文件?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35、食品經營者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的內容?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36、什么是預包裝食品?
預包裝食品,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37、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何種審批制度?
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生產許可制度,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
38、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1)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關于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的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
(2)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39、國家對保健食品有哪些主要規定?
(1)保健食品中禁止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藥食兩用物質。
(2)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宣傳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
40、對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要求?
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管理責任。定期進行檢查,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報告監督管理部門。
41、國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的意義是什么?
食品召回制度有三方面的意義:
(1)防患于未然,充分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體現食品經營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3)提高政府監管效能,變被動為主動。
食品召回可分為食品生產者的主動召回和監管部門強制召回兩種。
42、國家對食品廣告有哪些要求?
(1)食品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夸大內容。
(2)食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3)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食品檢驗機構、食品行業協會及消費者協會不得以廣告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43、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的組織和個人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虛假廣告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組織和個人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44、國家對食品檢驗機構有何管理規定?
食品檢驗機構應取得資質,食品檢驗實行食品檢驗機構與檢驗人負責制,檢驗結果客觀公正。
45、誰來支付食品檢驗費用?
(1)食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開展的抽樣檢驗應當購買抽取的樣品,委托食品檢驗機構檢驗,并支付檢驗費用。
(2)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消費者委托食品檢驗機構檢驗,應按收費標準交納檢驗費用。
46、什么是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指導性文件和依據。《食品安全法》提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分為國家、地方政府、和企業三類預案。
47、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記錄可查嗎?
有。縣級以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并應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48、對于有關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應該如何處理?
縣級以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受理,并及時進行答復、核實、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49、同一違法行為,不同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重復罰款嗎?
不可以。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對生產經營者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二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50、食品安全信息如何獲得?
國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
衛生部負責統一公布:
(1)國家食品安全總體情況;
(2)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信息;
(4)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國務院確定的需要統一公布的信息。
影響限于特定區域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公布(2)和(3)項。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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