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制度有哪些內容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大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周一至周五:早上06:00開門,夏天7:05關門;冬天6:55關門
中午11:50開門,12:50關門
下午14:20開門,14:40關門,16:30開門
晚上19:25關門,22:10開門,22:45關門
周六:早上06:00開門,晚上23:30關門
周日:早上06:00開門,晚上19:25關門
2.學生憑ic卡進出宿舍區,學生家長或親友來訪請到值班室登記。
3.不得擅自帶外人進入宿舍區,嚴禁帶外人(含家長)留宿。
4.上課、晚修時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或在宿舍逗留,因病或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或校醫的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方可進入或留宿。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周日至周五:23:00
周六:23:30
三、學生住宿規則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床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他人床位或書柜。
2.上課、晚修時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
3.按時起床,按時午睡、晚睡。午、晚睡鐘響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嘩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午、晚睡遲歸宿舍或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簽名。
5.要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帶飯、菜、湯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6.要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7.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8.要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上課、晚修期間或離開宿舍室內無人時,值日生或舍長必須關水、關燈并鎖好門窗。
9.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午、晚睡起床后,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在午、晚睡鈴響前打掃室內、門前走道兩次,并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周要擦洗兩次,并保持干凈。
10.要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自裝電器煮東西,不得在宿舍充電。
11.要講公德、守紀律。不得有意破壞公物、污損墻壁;不得隨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鬧事、起哄、放鞭炮、吸煙、喝酒、;不得爬墻爬窗、鉆欄桿攀爬鐵門等進出宿舍區。
12.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13.禁止攜帶水果刀等危險物品和兇器(如鋼管、刀具等)帶進宿舍區。
14.午、晚睡鈴響后,禁止玩手機(包括發短信、玩游戲等)、玩電子游戲機、mp3、mp4等。
15.禁止帶動物進入宿舍。
16.午、晚睡鈴響后,各宿舍舍長和值日生必須負責關閉該宿舍房燈、走廊燈等。
17.嚴禁觀看黃色書刊或宣傳張貼。
四、違反《學生住宿規則》的處罰規定
1.違反《學生住宿規則》1、2、3、14、15、16、17條者,每次記違紀1次。午、晚睡時打牌、下棋者,給予記過處分;有夜不歸宿表現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2.違反《規則》第4條者,給予記過處分。
3.違反《規則》第5條者,記宿舍違紀1次。亂丟亂扔果皮及雜物者給予記過處分;有意扔雜物打人者加重處分。
4.違反《規則》第6條者,給予記過或記過以上處分。并對所破壞的公物進行賠償。
5.違反《規則》第7條者,給予警告處分。在宿舍區打球者給予記過處分,因打球打壞公物者要加重處分。
6.違反《規則》第8條者,記宿舍違紀1次。
7.違反《規則》第9條者,即不按要求搞好清潔衛生者,將視情況扣除內務衛生所得分。
8.違反《規則》第10、11條者,給予記過或記過以上處分;有爬墻、爬欄桿行為者,每次給予記2次過處分;在宿舍區帶頭燃放鞭炮或起哄者,給予留校察看一個學年的處分。
9.違反《規則》第12條者,給予留校察看或以上處分。
10.違反《規則》第13條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帶兇器者將強令轉學離校。
11.違紀者若不聽從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和制止,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2.在宿舍區內違反學校其它規章制度者,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3.每位住宿生每學期20分。內務衛生每扣2分算違紀1次,違紀一次扣1分。扣分累計達4分者給予警告;扣分累計達6分給予記1次過處分,并責令走讀一周;扣分累計達12分給予記2次過處分,并責令走讀一個月;扣分累計達18分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并取消住宿資格。如有好人好事的酌情給予獎勵。
14.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1)扣分累計達18分者;
(2)在宿舍吸煙者;
(3)在宿舍喝酒者;
(4)爬墻外出者;
(5)造成水電嚴重浪費者;
(6)故意破壞公物者;
(7)隨意影響他人休息、學習者;
(8)因宿舍違紀達留校察看者;
(9)有偷竊行為者。
學校制度有哪些內容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我校資助管理制度實行校長負責制。
第二條學生資助管理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學校學生資助項目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生活費)、國家普通初中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社會愛心團體和個人資助等。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五條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全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開展。
第六條學校資助管理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資助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學校資助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統一管理。
學校資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申學剛
副組長:蘇守玉賀志興任明江
組員:各班班主任老師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七條資助經費來源包括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贈等。
第八條學校要嚴格按照各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第九條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條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資助政策沒有統一規定的,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規定,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
第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十二條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
一、貧困生建檔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表、量化表、認定表。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匯總表。
(三)資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四)學生簽字及照片等。
(五)資助對象受助后相關情況反饋。
二、社會資助管理
(一)資助團體和個人資料
(二)資助團體和個人目標學生的篩選和確認工作
(三)受助學生家庭情況統計
(四)受助學生家長聯系方式
(五)資助方式的確認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負責核定各資助項目的資助人數和資助標準,報上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批。每學期結束前,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務處要將各資助項目的落實情況和資金的下達、發放等情況向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資助工作的督查指導。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學校制度有哪些內容篇3
為協調好各室的工作和教育教學工作。保障學校各項工作有序的開展,特制定工作會議制度。
一、校長:
1、每月召開一次行政工作會議。
(1)月初工作安排。
(2)月末:對下步工作進行安排。
2、每周一召開一次行政例會,總結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召開教學、德育及音、體、美、電教、圖書、保衛等工作會議、專題研究工作。
4、遇有重大工作隨時召集。
二、副校長:
1、召集教導會議每周一次。
2、教學工作會議。
3、班主任會議。
4、教研組長會議。
三、教導處:(主任召集)
1、教導月、周工作會議。
2、教育工作專題會議。
3、教學工作專題會議。
4、教案、作業檢查會議。
5、教師骨干會議。
學校制度有哪些內容篇4
一、按規定時間上學,不遲到,不早退,周一到周五7:35到校。到校后安靜坐好讀書,不在室外追跑打鬧。領讀員及時組織同學們早讀。
二、上放學注意安全,必須走規定路線,不得在路上玩耍、逗留,、打鬧、扒車等。
三、不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學校。不得私自回家,也不得無故在學校、在外或同學家逗留、玩耍。
四、上學時不允許帶與學習無關的物品,如零食、玩具或一些危險品。不允許用學習用品和生活用品做危險的游戲。
五、課間不追逐打鬧。尤其是在上下樓梯時,要靠右行,不擁擠,不推搡。
六、保護教室環境衛生,不亂扔果皮、紙屑。認真做好值日。每一個同學都有責任教育和制止破壞班級衛生的同學。
七、所有學生必須注意用電安全,未經老師允許不得使用校內室內的任何電教設備,電源插座不得靠近、觸摸。
八、注意節約用電用水。教室里的電燈,人離開后必須切斷電源。
九、需要到專用教室或操場上上課時,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在教室。
十、積極參加課間跳活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留在教室。
十一、認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廣播操,動作準確到位,有精神。排隊上樓有秩序,不講話,不追跑。
學校制度有哪些內容篇5
一、消毒負責部門:
校長負總責,學校總務處負責監督、指導、檢查,相關人員具體實施。
二、消毒范圍:
學校所有教室及功能室(地面、桌椅、門扶手等)、走廊、宿舍、廁所以及手可以觸摸的地方。尤其是學生經常接觸的物品要進行全面徹底消毒并做好記錄。廁所用生石灰粉進行消毒。
三、消毒時間:
每周對校園進行衛生大掃除,確保校園整潔干凈。每天應有一定時間(中午12:30時下午學生放學后17:30時)打開教室門窗、寢室窗戶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保潔員按時負責進行每天的公共衛生環境打掃工作,定期做好消毒工作。
四、異常情況:
如發現校內出現類似“流感”現象傳染病,班主任及教師及時向校領導匯報,學校及時上報相關部門并進行監控,并做好相應的消毒措施。對患傳染病學生上課的教室、及時進行空氣消毒和物體表面的消毒,情節嚴重的及時聯系家長進行隔離治療。消毒結束后進行通風換氣。
五、餐飲具消毒:
1、食堂工作人員按食堂衛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2、學生應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換衣服,經常晾曬被子。
六、消毒記錄:
專人記錄消毒情況,消毒人員若貽誤消毒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按相應的教師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學校制度有哪些內容篇6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方法》應張貼上墻,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學校制度有哪些內容篇7
1、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是學校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生必須參加的教育和教學活動。不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學生,不得畢業和參加高考。
2、學校成立有校長、教導處主任、政教處主任、總務處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地方黨政部門、有關單位代表參加的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小組,負責聯系安排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并組織指導與考核。
3、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每次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做到思想、任務、實踐點、指導人員、帶隊教師五落實。
4、每學年,每個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不少于14天。
5、學校除把農村、社區作為學生實踐基地外,應與社會保持經常__聯系,建立相對穩定的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基地。
6、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班主任及指導人員、帶隊教師要負責對其進行思想、技能技巧方面的考核和記載,每學年,班主任對每個學生寫一次鑒定意見。指導小組經常檢查指導,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驗收,抽查的人數不少于學生數的三分之一。
7、教育學生主動積極地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在社會實踐活動中,虛心向工農學習,增強熱愛勞動__、熱愛家鄉的思想感情,不斷提高社會實踐的.能力。
8、學校或班級每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后,要認真進行總結,每學期進行一次全面的總結。
9、學生畢業前如實填寫國家教育部統一制訂的“中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登記表”,學校審查后存入學生檔案。
學校制度有哪些內容篇8
為提高我部教師的業務水平,促進教學的順利開展,督促、激勵教師積極向上和自我約束的工作作風,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特對我部教師制定基礎科學部教師獎懲制度。
獎勵制度:
1、對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且教學效果優秀者,每學期評2—3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積極參加學院、教學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工作業績突出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3、為了鼓勵教研室教師進行課程建設,我部對于在課程建設方面取得成績的教師和教研室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4、對獲國家、省、市級有關教學成果的教師上報學院,同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5、對認真備課、主動積極地開展教學、科研活動且教案書寫工整清晰細致、教學效果優秀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6、青年教師講課競賽獎勵制度,我部不定期進行35歲以下青年教師講課競賽活動,對于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青年教師,設立獎項以資鼓勵,評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基礎科學部將給予不同程度的物質獎勵。一等獎獲得者將被推薦到全校的講課大賽中去。
懲罰制度:
1、對無故不參加學校、部教學會議和政治學習一次者批評教育,多次者大會檢討、并取消學年評優資格。
2、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累計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學部大會檢討、并取消學年評優資格。
3、無故出現誤課者,取消學年評優資格和罰款,并上報學校教務處,通報批評。
4、對不維護教師形象,不積極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屢教不改的教師,上報學校,并建議給予相應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