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制度老師
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
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并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后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匯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書面請假由校長簽字審批后交教務處統一調課。
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后由校長簽字審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內者須到教育室批準。超過一月者由教育局批準。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請假手續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教師因公出發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準。
三、考勤內容
考勤計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診、調休、遲到、早退、曠缺等情況。
1、凡開會、繼續教育外出學習、進修、讀書、社會工作為公假,子女家長會或親子活動每學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時。公假一般以請柬和通知等證明單為準,由教導主任簽單離校。沒有書面通知的,由教導主任視情況而定,公假離校時需交出公假單。公假一般不影響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如有影響,一天以內或一天以上由校長決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時向校長請假,一般應不影響工作。事假以天計(不足1天計作半小時),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長簽名審批。
3、病假需及時或在病愈上班的當天,主動向考勤人員提供病假單,病假單無法及時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校長和教務主任,以便工作安排。從教職工的健康考慮,學校鼓勵教職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帶病工作(無論是否持有病假單)。如教職工患比較嚴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傳染病,則應及時看病或遵醫囑休息。教職工病假期間如來校上班,病假隨即終止,遵守學校上下班制度。
4、每次活動及教育教學工作遲到一次(5分鐘之內)扣除0.5分。超過5分鐘的視為事假,10分鐘以上視為缺曠。
5、各種假在月終公布時尚未辦理請假手續的;需經批準的假而未經批準或超過批準期限的;各種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診)凡名不副實的,以曠缺論。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量化考核。
1、曠課一節扣1分,曠工一天扣5分,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2、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扣0.5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請事假一天扣0.5分,3天以上每天扣1分,曠會一次扣0.5分。業務學習一次及各種教學活動不到扣0.5分。請病假和公假不扣分,特殊事假為一周時間,超出一周按事假計算。學校安排教師代課根據績效考核代課標準10元每節計算。
六、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級;
2、全年連續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七、考勤結果
運用培訓考勤每學期公布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考勤曠工在一天以內者,扣量化積分2分,考勤曠工超過兩天,但不超過三天者扣量化積分5分。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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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時間:早上7:30-次日早上7:30,要求晚上住在學校;
2.早上對學生到校和對班主任早自習到崗情況進行抽查;
3.中午靜校對年級值班教師到崗情況進行檢查;
4、上午、下午體育大課間情況進行檢查;
5、上午、下午上課期間進行巡課;
6.下午第一節課對教職工在崗情況進行抽查;
7.晚自習對年級值班教師到崗情況進行檢查;
8.晚上對宿舍值班教師到崗情況和學生就寢情況進行檢查;
9.早上和下午分別對校園內教師私家車停放情況進行抽查,發現亂停的要及時通知保安處理(傳達室備有車號和名單);
10、值班記錄在物管中心,物管中心要及時把值班記錄中存在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通知到相關部門、年級落實并備案;
11、實行值班領導問責制,誰值班誰負責到底,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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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完善學校的內部管理,更好地落實學校的教育教學常規,調動全體教師做好本職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區教辦關于“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執行力”的文件精神和學校相關規定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出勤管理
1.每月遲到累計三次,扣除全勤獎(70元)的50%,超過三次扣完當月全勤獎;
2.杜絕無故曠工和誤課現象,如有,扣發當月全勤獎;
3.請病、事假半天可口頭向學校行政請假,不用寫假條,離校需在保安室備案;
4.請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要交書面假條,領導批準簽字后交辦公室,課程原則上自己解決,如需質量室安排代課,請假人支付每節代課費10元;
5.請病、事假超過三天,要上級審批,請病假須提交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并有書面假條,扣發當月全勤獎,再按市文件要求執行;
6.教師公假或因公出差,需自行調上50%的課程,其余課程學校安排教師代課;
7.婚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職責管理
1.按周一、三、五為正班主任,周二、四為副班主任的安排負責早餐、午餐看班的&39;工作。請假、出差由同班老師負責;
2.預備鈴響后到課室候課,正式鈴響后必須開始上課,上課時間嚴禁接聽電話以及坐著授課(特殊情況必須先上報);
3.早讀、寫字課教師準時到位,下午第一節課的老師負責寫字課巡查,不巡查(坐著)屬不達標;
4.下午放學最后一節課的老師負責整理隊伍,并按要求把隊伍帶到指定的地方;
5.值日的老師必須7:20分到校,負責每天的值日工作(校車、課間巡查、午休巡查、打飯紀律等)。
以上各項未達標,每次按一節代課費標準扣除。
6.全校性檢查(如板報檢查、課室、功能室衛生檢查、圖書角檢查、課室文化布置檢查等),按檢查的時間、標準嚴格執行,并公示檢查情況,凡不合格按第一負責人100元,第二負責人50元扣除;
7.教師應主動參與科組、學校、區級以上活動,凡無故不參加扣除本月的常規考核津貼(400元)的50%,并取消期末評優評先資格;
8.在校級以上的調研、展示、目標評估、等級評估等活動中擔任現場課,評為優秀等級的獎勵200元;不達標扣200元,并且均要求進行一次校內抽聽課,過關才能達標。
三、師德管理
1.嚴禁出現體罰以及變相體罰學生的情況,如發現一次在該教師本月的德育津貼(200元)中扣50%。情節嚴重記教學事故一次并扣除本月的德育津貼(200元);造成學生致傷、致殘、致死等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2.嚴禁以各種名義參加或者舉辦有償家教或培訓補習,違者按上級有關文件處理。
3.禁止向學生推銷或代為統一購買除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核準以外的教輔資料,違者按上級有關文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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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永興縣教育局“教育提質決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學習)不能堅持工作,須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1天以內由分管校長審批,3天以內由校長批準。經批準后,教師持假條、調課單到辦公室登記,職工到總務處登記,合理調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請;急病來不及請假的.,一定要及時電話通知(最遲不得超過當日)嚴禁先斬后奏,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假滿返校要及時到辦公室履行銷假手續。
(1)病假:
a、每月允許半天(需調好課)到醫院看病。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醫院診斷書(縣級以上含縣級)。需續假時,再次履行手續。一學年內,累計請假在半年以上者視為長期病休人員,列為編外休息。不享受當期、當年出勤獎。
〔2〕事假: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每學期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法定婚喪產假除外)。
下列情況的假期以國家規定,上級審批為準。待遇福利,以上級規定為準。
a、婚假:
b、喪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視同直系對待:
c、產假:
d、流產(采取上環措施失敗者):
e、做上環手術:
f、陪護產假:
g、一月內教職工因獨生子女生病請假,或教職工本人是獨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請假:
h、教職工配偶、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來探親假:
i、教職工子女結婚假:
(3)曠工:未經請假和請假未批擅自離校,超假及在請假中弄虛作假的均屬曠工。曠工一天,扣罰50元;曠工三天(含三天),取消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曠工15天以上(含15天,含一期累計曠工15天,以簽到為依據),報縣教育局處理。
2、教師因公出差,自己調好課。由分管處室填寫出差單,。縣內由分管校長審批,縣外由校長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出差超過預定時間的,須經學校同意,否則,不核銷逾期差旅費并按事假處理。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坐班、簽到制,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閑聊,不互串辦公室,不干私活。按時參加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晚來,早走或中途離校者,要向學科組長及活動主持人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教師考勤辦公室按月匯總。
(二)考勤細則
1、學科組長及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校長或分管的副校長審批。
2、請假期間若遇節假日,假期連同節假日合并計算。
3、教職工申請調動,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應在校堅持工作,如擅自離崗,按曠工對待;接到調令后,應迅速辦理移交手續,還清公物,結清各種帳目,再到校長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考核辦法
1、缺勤考核
⑴病假十天之內不扣分,每超過一天扣(0.01分)。
⑵事假五天之內不扣分,每超過一天扣(0.02分)。
2、在崗考核
⑴無故缺課1節扣罰20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扣罰2分/節。
⑵私自調課,調課雙方各扣罰5元/節。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各扣罰1分/節(以查實為依據)。
⑶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扣罰0。3分/次。
⑷坐班簽到制:堅持每日坐班簽到制(坐班:原則上每天7小時:上午4小時,下午3小時),每天上下午簽到一次(簽到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3::00——16:00,周五只上午簽到。簽到地點:各年級辦公室,行政人員、教輔人員簽到地點:辦公室)。每天上下午均未簽到,視為曠工一天。出滿勤150元/期,缺簽一次扣罰3元。(病假、事假未簽到不享受當天的簽到津貼,也不算缺簽。公假、出差未簽,算正常的簽到。培訓、學習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不享受簽到津貼。)嚴禁雙方代簽,若雙方代簽,經查實,均視為缺簽一次。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考勤人員應如實考勤,若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經查實,每次扣罰20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
⑸學校及學校以上級的會議(含行政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各種集體活動:缺席1次:扣罰2元(校級)﹑扣罰5元(學校行政會議、校級以上會議)。遲到或早退1次扣罰1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
⑹若教職工缺勤、缺崗,所在班級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財產、人員重大損失,除按上級有關追究相關責任外,并扣罰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應詳細記載,辦公室按周統計,按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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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教師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特制訂本制度。
一、除外語教學外,教師工作、教學語言為普通話。全體教師在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系、接待家長等必須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范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范用語、用字的教育,對于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并幫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行規訓導或班(隊)會活動,積極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積極參加社區、共建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發揮示范小學教師的輻射作用。
六、積極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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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課教師要保證教室衛生,上課前必須打掃衛生。秋春季每周上課前必須先掃再拖一次,暑假期間視衛生情況另定。
2、教師要為人師表,嚴于律己;不許著奇裝異服,不許穿鞋拖。進入課堂要精神飽滿;未經教學主管允許不能隨意調課、停課;不能在校外兼職;不能私自與學員約定上課;不能默許或隨意帶外來人員旁聽課程。
3、上課時發現沒有請假又未到的學生,課后必須及時聯系家長詢問原因。對缺課的學生要主動聯系家長安排時間給予補課。
4、老師不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注意保護學生自尊心;學生回答問題錯誤不許笑話學生;對不確定的答案不許隨意說其回答不正確;課上課下要保證學生的&39;安全;要善于發現安全隱患并立即行動予以排除或尋求解決辦法。
5、學生到校后要關注每一個學生的情緒,發現情緒不穩定的要及時詢問原因并給予引導;課上要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發現上課不認真的要及時給予提醒,嚴重者課下要和學生溝通,有必要時要和家長取得聯系,共同督促學生改正不足。
6、教學思路要清晰,由淺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養學生的思考能力、學習習慣、學習品質;課堂教學要輕松有序,活而不亂;要引導學生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課堂上不忽略任何學生,要“面面俱到”,不設“發言專業戶”,不冷落后進生;要引導發言不積極的學生積極發言;對發言聲音小的要引導聲音洪亮;對回答問題比較積極到位的學生必須給予鼓勵或夸獎;要靈活處理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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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操形式
1、參與人員:建工系大一學生
2、出操時間:周一至周周五早晨6:30—7:00(法定節假日、學校安排假期除外)。
3、早操路線:東操場
4.停操、出操時間的更改以系部學生工作辦公室通知為準。
(二)考勤辦法
1、點操人員:在系部分團委指導下,每周由體育部安排干事或各班班委負責點名,點操人員不得持本年級和本班級的點操表,點操人員每天必須在點操表上簽字。
2、督操人員:由輔導員老師和學生會體育部主要干事組成,督操、點操同步進行。
3、班級考勤:早操班級考勤表由學生工作辦公室統一提供。各班早操完畢后將考勤表當場交至督操人員處。(此工作于早操后5分鐘內完成)。
4、系部考勤:由學生會具體負責,匯總各班早操到操人數、收集各班早操考勤表。
(三)獎懲制度
1、出勤率高的班集體作為年度先進班集體的評選條件之一。
2、不出早操者,依照系部學生考勤制度管理中第二條的有關規定(一次缺勤不足2學時以2學時計,超過2學時以實際學時計),學生會體育部每周統計一次,累計3次曠操者系部將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其當年各項評優、評先、評助等資格,達到處分條件的`,根據學生處違紀學生處分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并存入個人檔案。
3、每學期班級早操出勤率低于95%,取消“先進班集體”、“先進團支部”評選資格。
(四)請假制度
1、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早操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班長應將學生請假情況及時上報學生會體育部,以便核對名單。并在每周點操情況通報中注明。病假必須有學校醫務室或醫院證明,事假必須有充分理由并有輔導員簽字。
2、累計請假三次以上者扣德育分0.5分
3、女生每人每月可連續休操四天,但必須出操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