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公司員工人事管理制度10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
高級主管——總經理、副總經理、 子公司經理
部門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銷售主管
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四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分為四職等
(一)一等: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二等:子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秘書。
(三)三等:部門主管、助理。
(四)四等:業務、美容師、內勤等辦事職員。
(五)試用員、臨時雇員、實習生等均不列等級。自過試用期,升任辦事職員時為正式職員。
第五條 每一職位均設置“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
第六條 職員之任免、調遷、獎懲等事項,均以正式文書發布。
第七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八條 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九條 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員——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報請總經理任免。
第十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程序:部門申請單→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核準→招募培訓。
第十一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至少不得低于一個月。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業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七日者,不給工資。
第十三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戶口復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 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 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四) 試用同意書。
(五) 人事資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證件。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 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 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八) 與公司員工有血緣關系親戚關系者。
第十五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工作協議書或勞務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證
第十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
第十七條 填寫保證書應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條 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得擔任保證人。
第十九條 被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證人應付賠償及追繳的責任。
(一) 營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 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 拖欠賬款不清者。
第二十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找到連帶保證人。
(一) 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 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 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二十二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三) 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業務或服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六)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 不得攜帶公物(包括資料及復印件)出公司。
(八) 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該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衛生。
(十) 員工在工作開始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抽煙,以期增進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險。
(十一)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相聊天閑談、搬弄是非或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只有努力生產,提高品質,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的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滿意度水平,使員工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有重要事情,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二十五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七小時為原則,營業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六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員工考勤管理細則》處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依據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待遇分為:
(一)基本工資。視從業人員的學歷、經歷、技能、體質及其工作性質而定,從業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門擬訂,呈總經理核定后調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貼:崗位津貼、通訊津貼、工作津貼等。
(三)獎金:效率獎金、目標獎金、全勤獎金、年終獎金。
第三十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員。月薪人員,每月五日發放一次;日薪人員每月發放兩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發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資。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記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三十一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處理。
事業單位公司員工人事管理制度精選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事業單位公司員工人事管理制度精選篇3
1.員工考勤管理規定
1.1.工時制度
1).下列崗位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
內保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值班人員等因工作性質需連續作業的崗位,以月為計算單位,平均工作時間每周不少于40小時。
1.2.定時工作制
1).除上述規定的人員,其余崗位員工均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時。
2).定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時間):
上午工作時間:08:30-12:00
下午工作時間:13:00-17:30
午餐時間:12:00-13:00
1.3.各種假期的規定
依照公司發布的《員工手冊》相應條款執行。
2.員工打卡管理暫行規定
2.1.員工出勤,執行上、下班打卡規定。
2.2.員工因公外出延誤打卡,須及時填寫'補卡單',月末按出勤統計。
2.3.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急診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崗工作須提前填寫《請(休)假申請單》,經批準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統計,以員工考勤卡及補卡單、請假單為依據進行考勤匯總。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時也無請假單、補卡單,按曠工處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虛作假者,按《員工手冊》規定處理。
2.7.記錄及表格
3.計算機使用管理規定
3.1.所有員工在使用計算機時需遵守本規定。
3.2.各部門的計算機原則上只供本部門員工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需使用其它部門的計算機時應事先取得該部門經理的許可。
3.3.初學計算機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難題,不得擅自處理,應向技術人員求助。
3.4.在使用過程中,因事暫時停止使用時,應保存文件,并退出應用程序。
3.5.使用完畢計算機后,必須退出應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對機器的損害。
3.6.各部門使用計算機進行文件編輯處理時應建立部門子目錄,避免在根目錄下直接處理管理文件。
3.7.子目錄的命名用各部門名稱,如屬個人專用文件應另設子目錄進行處理。
3.8.文件名稱使用漢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內容。
3.9.文件處理應在硬盤上操作,并注意保存,文件處理完畢后存儲文件的同時應用軟盤備份,保證軟硬盤都有文件。
3.10.對硬盤上長時間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刪除,只保存軟盤備份。
3.11.使用軟盤時應確保軟盤沒有病毒,否則在使用前應進行病毒檢查。
3.12.軟盤中存儲文件時應在軟盤上做出標記,便于使用查閱。
3.13.遵守軟盤的使用保護規定,防止軟盤損壞時文件丟失。
3.14.各部門的計算機維護由公司設專人統一負責。
3.15.維護人員定期對計算機進行維護,包括檢查、處理病毒和硬盤整理等。
3.16.工作時間禁止在計算機上玩游戲或與進行工作無關的作業。
3.17.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請維護人員處理,嚴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處理。
3.18.凡因使用不當造成機器損壞的,據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4.關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暫行規定
4.1.印章種類
公司印章、公司業務專用章、部門印章、簽字印章和其他內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
i.凡以公司名義發送的公文,須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財務、人事和業務等方面或涉及面廣的公文,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核簽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門對外定期報送各類業務報表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v.對外發出的便函、證明及對外聯系工作的介紹信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v.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按合同評審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轄業務范圍內對外簽訂的經濟類合同、協議須加蓋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評審程序,以公司確定的合同金額標準為限,合同金額在標準以上的,須經中心內部審核,公司審批、總經理簽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合同金額在標準以下的,經中心內部審批、中心總經理簽字后,可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備案)
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報送報表、辦理相關業務等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中心總經理審批,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經理、公司總經理或主管領導簽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2).各部門印章的使用:
i.凡以部門名義發出的公文或便函,須經部門經理核簽后加蓋部門印章。
ii.公司部門不能以公司的名義加蓋部門印章對外發送公文。部門僅能向外發送本部門業務權限范圍內的.公文。物管公司頒發的證書、獎狀等,經物管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加蓋北京物業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則上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遇特殊情況,由其他部門專人負責保管時,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部門的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使用印章須有登記存底,隨用隨取,用畢即存,嚴防私用、盜用公章,以免造成損失。
4).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攜帶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員應嚴格執行本規定,履行加蓋印章的手續。對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權范圍的,印章保管人有權拒絕用印。
6).印章保管人員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丟失或誤用、錯用,須承擔關聯責任。不能為空白信箋蓋印。
4.4.記錄及表格
5.女職工勞動保護管理辦法
5.1.女職工的特殊保護,是指根據其身體、生理特點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對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實行的管理辦法。
5.2.本辦法所涉及的女職工系指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員工,包括臨時聘用人員和環境保潔人員。
5.3.女職工月經期的保護措施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適當勞動強度的工作。
5.4.女職工孕期的保護措施:
1).女職工自確定妊娠之日起持醫院證明向人事部門及時報告備案。
2).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接觸超過衛生防護要求劑量當量限值的_射線、y射線和其他工業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險的作業及國家規定的三級強度的勞動內容。
3).妊娠女職工不應加班加點,妊娠滿7個月不得上夜班,并可根據個人身體狀況申請休假。
4).對不能適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職工,應根據醫務部門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它崗位工作。
5).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后,其工作場所應設立工間休息座位,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并允許孕婦在預產期前休息兩周。
6).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按勞動時間計算。
5.5.女職工生育期保護措施:
1).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待遇。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晚育者(24周歲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產假;遇難產情況延長產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延長產假15天。
3).女職工懷孕期間流產的,根據醫療部門證明,給予北京市有關規定產假。
5.6.女職工哺乳期保護措施:
1).對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工作給予兩次授乳時間,每次半小時,可合并使用,并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點。
2).女職工哺乳期間不得安排從事接觸有毒物質的作業。
事業單位公司員工人事管理制度精選篇4
教師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師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學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師資強、師風純、教風正的教師隊伍。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3、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縣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4、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5、根據縣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6、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縣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7、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8、根據縣教育局的規定,每學年組織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助)教。學校根據縣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助)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助)教工作;各教師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助)教工作。凡無特殊情況不服從支(助)教安排的,學校不再聘請,由教育局調配到其他學校任教。
9、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10、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職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年級組長批準;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地區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第三個月起,除執行上述第三條規定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如下:
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90%,滿十年的照發。六個月以上病假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病假期工資,標準如下:工齡不滿十年,發給本人工資70%;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__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事業單位公司員工人事管理制度精選篇5
第一節 管理原則:
一、行政獎罰主要為規范員工的工作行為和服務質量進行審評,旨在提高公司的行政管理效率和員工的服務質量。
二、行政獎罰以精神和物質想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有功必獎,有過必罰;
依法管理,執法必嚴;
獎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進行。
三、行政獎罰作為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薪)辭退/開除等人事處理工作的依據。
四、員工對獎罰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處理。
五、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第二節 獎罰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負責服務中心員工記大過、降級(薪)辭退/開除與嘉獎以外行政獎罰決定的審批。
二、服務中心負責員工記大過以下與嘉獎決定的審批。
三、品質管理員負責落實復核各項獎罰記錄,分析獎罰原因,制訂預防措施。
三、行政人事部負責獎罰的統計。
四、服務中心所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行政獎罰工作的提出。
第三節 獎罰形式:
一、 獎勵:嘉獎、功績獎、創造獎、年度先進獎(先進個人獎、先進班組獎、先進集體獎)晉級、晉職。
二、 處罰:輕度過失、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薪)、辭退/開除。
第四節 獎罰標準:
一、獎勵標準。
(一)嘉獎:10-100元;
(二)功績獎:100-500元;
(三)創造獎:100-10000元;
(四)先進個人獎:200元;
(五)先進班組獎:300元;
(六)先進集體獎:500元;
(七)晉級、晉職:按晉升后工資級別、職務標準執行。
二、處罰標準:
(一)輕度過失:扣罰5-10元
(二)警告:扣1-5天崗位工資;
(三)記小過:1次扣5-10天崗位工資;
(四)記大過:1次扣15-全月崗位工資;
(五)降級(薪):按降級(薪)后標準調整執行;
(六)辭退/開除;
按《人事制度》辦理。
第五節 獎勵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給予嘉獎:
(一)服務優異,接待業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評者;
(二)工作中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影響較大者;
(三)工作績效優異,表現突出者;
(四)有效舉報違法、違規行為者;
(五)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六)在公司的重大活動服務過程中表現突出者。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審查后授予功績獎:
(一)對提高公司信譽,做出顯著成績者;
(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三)遇非常事變,如災害事故等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具有功績者。
(四)為保護公司、員工和顧客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
(五)根據其它獎勵屢次接受獎勵者。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審查后授予創造獎:
(一)開拓新業務,對本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二)從事有益業務的發明或改進,經實施有顯著成績者;
(三)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績者;
(四)對節省經費,提高效率具有貢獻者;
四、符合下列條件者,按順考核列前,經審查后授予年度先進獎
(一)先進個人獎:
1、本年內考勤列前者;2、年度績效考核90分以上者;3、獲公司其它獎勵者。
(二)先進班組獎:
1、工作任務按計劃完成;2、班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80分以上;3、工作有突出貢獻或成績。
(三)先進集體獎:
1、工作任務按計劃完成;2、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平均80分以上;3、部門工作有突出貢獻或成績。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給予晉級、晉職:
(一)表現優異,(半)年度績效考評分數為優秀;
(二)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三)有突出才能,為公司急需者;
(四)為同行業競相爭取者。
第六節 處罰條件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輕度過失處罰:
(一)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30分鐘內),每月達2次;
(二)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
(三)上班時間看書、閱報、聽錄音機、吃食物;
(四)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五)上班時間私自外出未經主管批準;
(六)下班后無故在崗位逗留;
(七)在值班本上亂涂亂畫;
(八)對上級分派的工作遲緩、無故拖延;
(九)被客戶投訴一次情節較輕;
(十)在行政人事部和公眾場所儀容不整、不按規定著裝,不佩帶工牌;
(十一)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積極解決客戶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十二)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為,在場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十三)違反有關規章制度和部門規定,情節不足警告的。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警告處分:
(一)1月之內有2次輕度過失者;
(二)沒有完成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尚未造成損失者;
(三)儀容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四)言語粗俗,對客戶不禮貌,與客戶爭辯;
(五)被客戶投訴情節較重者;
(六)在行政人事部或公共場所發泄個人不滿情緒,造成不良影響者;
(七)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私自調班、調休者;
(八)無故串崗、閑聊者;
(九)不按規定參加會議、或培訓者;
(十)所犯錯誤不足記小過者。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記小過處分:
(一)累計警告處分2次者;
(二)違反標準作業規程,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損失者;
(三)捏造請假理由或偽造有薪假期證明,經查證屬實者;
(四)上班時間在規定禁區吸煙、吃食物、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上班時間睡覺、擅自離崗;
(六)未經批準私使用單位設備,如車輛等;
(七)擅自挪用公款在
1 000元(含)以下者;
(八)服務中心員工對住戶服務時,違反時效制規定,造成住戶投訴者;
(九)所犯錯誤不足記大過者。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記大過處分:
(一)一年內累計記小過2次者;
(二)違反標準作業規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損者;
(三)故意浪費公司財物者;
(四)擅自挪用公款
1 000- 2 000元者;
(五)所犯錯誤不足辭退/開除者。
五、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給予降級、降薪處分:
(一)管理不善者或所轄部門工作長期無起色;
(二)績效考評連續兩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
(三)其他須給予降職、降薪的處分者。
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辭退處理:
(一)績效考評分數在60分以下者;
(二)連續3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
(三)半年度或年度績效考評分數不合格者;
(四)其他須給予辭退處理者。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開除處分:
(一)記大過處分者;
(二)多次違反公司標準作業規程或給予公司帶來危害或造成嚴重后果者;
(三) 賭博、吸毒、盜竊或參與其他違法活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一)泄竊公司機密,貪污、挪用公款在 2 000元以上者;
(二)擅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有損公司利益、聲譽者;
(三)故意損壞公司設備、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三)遇非常事變,借故逃避義務,致使公司財物蒙受損失者;
(四)對公司員工及其家屬實施威脅、暴行者;
(五)長期遲到、早退者;
(六)疏于職守,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七)向公司提供虛假證明或資料者;
(八)服務態度惡劣,損害住戶或客戶利益,影響公司聲譽者;
(九)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須給予開除者。
第七節 獎罰程序:
一、提出:部門主管提出,并填具《獎罰記錄單》。
二、審核。
服務中心經理依據獎罰條件、《績效考評管理制度》進行以下審核,并將審核意見記錄在'部門意見'欄,并簽名確認建議內容是否真實、清楚、完整,獎罰標準是否恰當。
三、審批。
服務中心經理負責服務中心員工記大過以下與嘉獎決定的審批,總經理負責其他決定的審批。
四、統計。
行政人事部負責數據資料統計工作。
五、資料。
《獎罰單》復印存檔,復印件公示。
事業單位公司員工人事管理制度精選篇6
1、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迷信。
2、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3、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4、根據市教育局規定,每年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制度,每學年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考評,考評結果存入教師檔案;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5、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6、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年度考評中扣分。
7、根據市教育局的規定,如需要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教。學校根據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教工作;教師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教工作。
8、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9、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事業單位公司員工人事管理制度精選篇7
1、公司按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擇優錄用員工。
2、為保證員工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對待,如申請公司職位的員工在本公司中有親戚或正在交往的朋友,應在入職前向公司聲明。
3、員工試用期一般為六個月;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以及員工的表現延長試用期至六個月。員工完成試用期前十天,行政部會與員工所在部門一起對員工進行試用期績效表現評估,并請公司管理層審批。如通過試用期績效表現評估,行政部會發給員工正式聘用通知;如未能通過試用期績效表現評估,行政部會通過員工延長試用期或終止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試用期表現評估表存入員工人事檔案中。
4、行政部負責為每一位員工建立人事檔案,員工入職時需提供以下詳細資料及信息:
入職時間、家庭住址、聯系人姓名、住址及電話,入職時的職位申請表、4張1寸彩色相片、個人簡歷、學歷證書原件(公司保留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公司保留復印件)、正規醫院體檢報告(入職的體檢費用由員工本人支付)。
人事檔案屬公司機密資料,由專人負責保管,員工個人信息只有經過員工授權才可公開。員工個人檔案中個人資料如有任何更改,員工必須及時書面通知行政部,以作更正。
5、資信調查
在員工入職之前或試用期內經員工授權,公司保留在入職前對員工進行資歷及信用調查的權利。如發現員工所填寫的資料不真實,公司保留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予以辭退而不作任何補償的權利。
6、勞動合同
每一位入職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會列明工作崗位或職位、工作職責、薪酬福利待遇,以及其它要遵守的制度及操守等。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及員工各留一份。此外,員工手冊也作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接受后,列入勞動合同的附件。
除公司特別安排外,公司與每位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由公司或員工屆時視情況決定是否續約,如不再續簽,雙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事業單位公司員工人事管理制度精選篇8
一、晉升及降級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轉人力資源部辦理臨時考核及簽注意見后,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二、調職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送至單位會簽,轉人力資源部簽注意見后,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三、未批準的升、降、調申請單退回申請部門
經批準的申請單則由人力資源部依據發布《調整工作崗位通知書》(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請部門及本人,并限期辦理業務移交手續,履任新職。若職稱變動或崗位變動,由人力資源部變更薪資名冊。
四、留職停薪
1、人員有留職停薪的。需要時,可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放《留職停薪通知單》(附件三)。
2、留職停薪期滿時,當事人應到人力資源部及時辦理復職手續。
3、留職停薪人員,不保留員崗位,申請復職時,如原所在部門無崗位時,則另行調整崗位。
五、免職
凡符合免職規定者,可由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及審批表》(附件一),會簽意見后,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給《離職通知單》通知(附件四),辦理離職手續。
六、附則
本制度自20__年11月1日起執行。
事業單位公司員工人事管理制度精選篇9
一、熟悉本職業務,具有一定的處理業務工作水平和處理各種具體問題的能力,能吃苦耐勞。
二、要堅持常年出滿勤。無故缺勤兩天以上者,年終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評選先進的資格。
三、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高質量的按時完成自己的本質工作,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
四、要嚴格實行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并對平時工作完成情況有記載,年終按目標責任制總評。
五、實行競爭上崗。為了強化競爭機制,股室隊長實行競爭上崗,競爭者進行演講,并進行民意測驗,票數達不到半數的不能上崗任職。
六、提拔干部要嚴格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的要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
六、建立干部政績考核檔案,以利于干部培養、提拔、輪崗、交流。
事業單位公司員工人事管理制度精選篇10
1、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現狀及年度經營發展需求,擬訂公司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向人事行政部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2、根據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擬訂并完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制訂包括招聘、勞動合同、培訓、薪資、社保、績效考核、員工關系管理、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等管理制度,明確相應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統化。
3、負責日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資源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行。包括:員工入職/離職與任用、員工報酬、員工培訓與教育、社保處理、員工的績效評估、處理員工咨詢和勞動爭議等等。
4、貫徹執行各類人事管理決定,根據有關規定,按時定期向公司報送各類人事、勞資、培訓等相關方案和報表。
5、合理營造企業自身的文化和精神,提高團隊進取協作精神。
6、完成上級布置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