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上課考勤管理制度
通過制定明確的規章制度和流程,可以確保政府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和冗余。下面小編給大家提供一些教師上課考勤管理制度參考,希望對大家寫教師上課考勤管理制度有幫助。
教師上課考勤管理制度篇1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組織紀律性,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擬定以下教師請假暫行條例,望各位教師遵照執行。以往所發的文件與此有抵觸的,以此文為準。
一、事假:
1、教師事假原則上每學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況,確實要超假者,由單位核實后,教師應辦理好請假手續,并自聘好代課教師(規定的假期代課教師由本人自行調整后,將調課單附請假條后交校長審批,超過規定假期的代課金由個人自負,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代課費每節10元),所有假期均應報批后方可執行。
2、教師凡未按請假報批程序辦理好請假手續而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到期未辦理續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病假:
1、教師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請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應由公立醫院出具病假證明,課程與代課金個人自己負責(特殊重病住院除外)。變相請病假,如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責令作書面檢查。7天以上不足一個月的,由醫院證明,一個月以上的由縣級醫院證明。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學校負責安排代課與支付代課金。
2、教師病假期間的生活待遇按國發[1981]52號文件規定執行,并酌情扣發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
3、經查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4、長期病假康復后要求工作的,應由醫院出具健康證明。
5、休息治療病假,代課金由本人負責。
6、不論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須按報批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各類請假由本人填寫好請假審批表,單位領導簽署具體意見后,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表一式三份)。
三、曠課:
教師連續曠工7—14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連續曠工15天,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學校辭退,連續曠工超過30天,全年累計超過90天的,學校必須上報自動離職手續。
四、其他法定假期規定:
1、教職工的探親假應安排在寒暑假期間探親,其他時間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探親的,由教育局領導審批。
教職工除寒暑假之外,請探親假的,只發給本人的基本工資。
2、產假:
(1)、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假期15—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或引產者,假期42天。
(2)、沒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有辦理結婚證和生育服務證,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135—180天,夫妻為雙職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顧假。
(3)、晚育剖宮產,假期105天;
以上三種類型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全額發給,計劃外懷孕流產者,不享受工資及福利待遇。
(4)、懷孕期間的女教職工,確有困難的,經縣級醫院證明確有疾病可按有關規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滿后確有困難的,可請哺乳假,按請假審批權限報批。
(5)、產假期滿,因病不能工作的,經市級醫院證明后報批請假,其繼續休息期間的待遇,按病假規定執行。
(6)、女教職工在領取生育告知書后,懷孕期間經市級醫院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長期限不超過六個月,并按病假處理。
3、婚假:
教師雙方均屬晚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未達晚婚不給假。屬于特批的享受3天婚假,代課自找,學校支付代課金。
4、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批準可視情況給予1—3天的喪假。
五、審批權限:
1、一般教職工請假五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累計請假在六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有門診病歷、疾病證明手續,請假六天以上累計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值班領導審批,一個月以上,三個以內的(包括三個月),由教育局人事科受理,提交局務會議研究審批,并公示結果。連續請假三個月以上的,由教育局受理后統一報縣人事局審批。有住院手續請假六天以上三個月以內(包括三個月),由教育局審批,超過三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統一報縣人事局審批。原則上請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必須出具本市市級醫院疾病證明。
3、事假。年累計請事假六天以上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值班領導審批,超過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統一報縣人事局審批。
4、不論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學校負責辦理請假報批手續。經審批后生效。
5、各類請假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單位領導審批前,應具體了解請假人的實際情況后,簽署是否準假意見,并明確注明請假起始的時間,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表一式三份,審批機關、所在單位和個人各留存一份。
6、請病假應使用公立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周的,原則上應使用公立縣級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個月的,所在單位應派專人探視,并提供由校領導及探視人簽字的探視證明、探視情況公示表。
7、教師外出,提供外地醫院疾病證明,郵寄回來由他人代請病假的,所在單位應及時了解情況,避免教職工出現計劃外生育、務工等情況,請假時,需提供詳細的醫療記錄(包括病歷、發票、疾病證明)。
8、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離崗三天之內,先口頭向單位領導請假并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
9、凡請假在一個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職工,在辦理請假手續前必須提供查孕證明。
10、請假期滿要續假的,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11、假畢應由學校負責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說明:
1、以上計算請假時間,不扣除節假日。
2、本規定與上級文件有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教師上課考勤管理制度篇2
l.教師應按照《幼兒園教育綱要》要求,每學期制定(班級計劃、學科計劃)。
2.教師值班時光必須使用普通話,進班之前做好各種準備(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觀摩公開課活動及其他教學恬動均要有計劃、有總結。
4.按時打掃衛生、堅持桌面、地面整潔。
5.獨立完成備課任務,備課本要書寫認真,字跡清楚。
6.按課程表上課,組織游戲。
7.以鼓勵、表揚,正面教育為主,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8.午睡時不睡覺、不離崗、不談笑打鬧,高聲喊叫,不出現有損教師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兒精神,對幼兒細致而寬松,隨時了解幼兒,如有不正常情景,隨時處理。
10.利用接送幼兒時光,向家長做好宣傳,適當說明幼兒一天在校生活、學習的情景。
11。要堅持儀容儀表整潔、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兒任何物品。
教師上課考勤管理制度篇3
1、全校教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學校下發的作息時間表,實行簽到制度,任何人不準代簽。早上、中午提前5分鐘到校。自覺做到按時上下班、上下課(包括候課)、開會和學習等,不準遲到早退。否則,按教師考核細則扣分。
2、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有事外出必須履行登記手續。請小假的時間累計計算,每超過2小時按半天事假處理;請小時假累計8小時按事假1天處理。漏崗4次為曠勤一天;簽到后離校教師按漏崗處理,
3、教職工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婚傷假、計生產假等還需出具有關單位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公傷假、出差時間按出勤計算。
4、學校考勤人員必須按規定如實填寫考勤月報表,于次月第一天上午交學校考勤員。學校考勤人員匯總后按規定上報,并做好學校的存檔工作。
5、學校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對抽查時既不在崗,也沒有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教師上課考勤管理制度篇4
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堅持教職工集體辦公制度,促進全校教師遵守作息時間;堅守工作崗位;敬業勤業;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特制訂20__年度《冀洼小學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堅持領導查崗、值日制度。值日教師必須每天對全校教職工的出勤、辦公、上課情況進行督查,如實填寫校務日誌。
二、凡因公、因事、因病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填好自己的姓名、請假原因和時間,如提前返校時必須及時銷假,并填好銷假日期;凡不履行請假手續或超假而未續假或請假未批準的離崗者均視同曠工;凡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請假需要別人代替請假的,由代請人履行請假手續。如果沒有履行請假手續而造成缺課現象,除記曠工外,班上出現的`安全問題由該教師負責。
三、請假1天以內—3天由本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中心校長批準。
四、因出公差或學校派出學習視同出勤,但必須辦理離崗手續,并協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否則視同曠工。
五、教師曠工一天扣款100元,累計計算,早輔曠工六節計一天。
六、教師遲到每次扣10元,早退每次扣款50元。
七、教師請事假每天扣款80元,每節扣20元,病假每天扣50元,每節扣10元,且自行調課,需教導處調課的代課費由其本人承擔。具體按教學管理制度執行。家庭有事全學期允許請2天特假,但要自己調課,不扣款。請公假、婚假、喪假的由學校安排代課,并由學校支付代課費。
八、每學期設滿勤獎,金額為100元/人。(公假算滿勤)
九、嚴禁在校內、外賭博和酗酒鬧事者發現一次批評教育,(校外指學校周邊),第二次扣款100元,第三次扣款200元,第四次報壇廠小學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自己負責。
十、嚴禁霸王假,(捎假條、帶口信形式)霸王假算曠工。十一、在開會時教師在下面開小會、打瞌睡等不遵守會議紀律者,發現一次扣30元。
十二、按通知時間準時開會,曠會扣款40元,請病事假扣10元;遲到每次扣10元,會議中無故早退的,算一次曠會。會議超過半小時后到會按曠會處理。
十三、事假、病假一學期內累計超過一個月,遲到5次以上,早退2次以上;曠工1天以上;曠課累計達5節以上;曠會3次以上者;當年度或學年度不得評優、評先。
十四、在崗教職工以請病假、事假為由不到校上班的,經查不屬實的,視為曠工,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十五、對臨時代課的教師實行補貼,每代一節課補10元,由教務處安排,對拒絕代課的教師,算該教師一節曠工,且以后該教師有請假的,教導處不會作安排。
十六、對學校安排有值班(即:課間維護學生安全)的事前未請假不到崗位者每次扣30元。
十七、考勤一月公布一次。
教師上課考勤管理制度篇5
為提高我部教師的業務水平,促進教學的順利開展,督促、激勵教師積極向上和自我約束的工作作風,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特對我部教師制定基礎科學部教師獎懲制度。
獎勵制度:
1、對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且教學效果優秀者,每學期評2—3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積極參加學院、教學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工作業績突出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3、為了鼓勵教研室教師進行課程建設,我部對于在課程建設方面取得成績的教師和教研室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4、對獲國家、省、市級有關教學成果的教師上報學院,同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5、對認真備課、主動積極地開展教學、科研活動且教案書寫工整清晰細致、教學效果優秀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6、青年教師講課競賽獎勵制度,我部不定期進行35歲以下青年教師講課競賽活動,對于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青年教師,設立獎項以資鼓勵,評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基礎科學部將給予不同程度的物質獎勵。一等獎獲得者將被推薦到全校的講課大賽中去。
懲罰制度:
1、對無故不參加學校、部教學會議和政治學習一次者批評教育,多次者大會檢討、并取消學年評優資格。
2、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累計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學部大會檢討、并取消學年評優資格。
3、無故出現誤課者,取消學年評優資格和罰款,并上報學校教務處,通報批評。
4、對不維護教師形象,不積極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屢教不改的教師,上報學校,并建議給予相應的處分。
教師上課考勤管理制度篇6
一、總則
一、教師從參加工作開始參加考核,考核原則上一學年一次。
二、教師考核成績記入學校教師個人業務檔案。
三、教師考核成績與期末評比先進、職級確定等掛鉤,并起主導作用。
四、教師考核成績按分數分為ABCD四個等次,分別是優秀,良好,一般,較差。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業務考核、綜合評定兩個方面進行。
一、業務考核:
指對教師的業務能力和個人素質方面進行考核。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主任負責,業務評定的形式可多樣化。以百分制評定,分值權重占考核總分的50%。
二、綜合評定:
指對教師的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評定,主要考核的內容有責任心、對學生的愛心和耐心、教育教學效果、同事間的協作精神、個人修養、家長反饋意見等。綜合評定實行逐級評定制,以百分制評定,分值權重占考核總分的50%。
三、加分與扣分
有下列情況的,可酌情加5-20分:
1、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為學校帶來顯著影響的。
2、積極為學校出謀劃策,并收到良好效果的。
3、班級學生生源穩定率達100%,主要任課教師均可加分。
4、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校外競賽或活動,獲獎或獲得良好社會反響的。
5、其它各類為學校工作帶來良好效應,被家長委員會提名或行政會提議加分的。
有下列情況的,要酌情扣分:
1、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一次扣分值20分。
2、教育教學出現失誤被家長投訴屬實的,一次扣除10分。
3、與家長爭吵,并有粗暴言行的,一次扣除20分。
4、因工作失誤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害、學校形象損害的,酌情扣除5-20分。
5、所任班級學生轉學,經查實屬家長對教師不滿的。一人次扣10分。
6、索取家長財物或利用家長關系為個人謀取私利,一次扣20分。
教師上課考勤管理制度篇7
1、教師值日和考勤工作由教導處全面負責,校長室負責監督并安排不定期抽查。
2、值日教師上午7:30、下午1:00到校;上午11:10以后、下午5:00后離校,以傳達室指紋考勤機簽到為準。
3、值日教師一人負責一個樓層;一樓負責操場、校門口、及一樓各班早自修紀律;二樓負責教師辦公室、會議室、及二樓各班早自修紀律;三樓負責教師辦公室、三樓各班早自修紀律,并做好值日登記工作。
4、值日教師應在相應樓層反復巡查,指導學生晨讀。
5、值日教師全天佩戴值日標志上崗值日,進行課間巡查和課間學生活動管理,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并做好校園突發事件登記。
6、值日教師課間、午間巡查校園內的學生紀律,及時制止學生打架斗毆事件及不文明現象。
7、值日教師在晨會集中和廣播體操進退場時應站在相應樓層的樓梯旁,提醒學生上下樓梯要慢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8、值日教師下午到校后應在各樓層及操場來回巡邏,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果殼紙屑,做到隨見隨撿,禁止學生帶零食進校。
9、值日教師應指導學生做到課間不追逐、奔跑、打鬧;不在二樓以上玩游戲;不大聲喧嘩;不亂涂寫;不亂丟垃圾。
10、值日教師在放學后應及時督促相應班級搞好教室及公共場地衛生工作。
11、值日教師應將課間學生違紀情況及時通報班主任,并在值日登記表上詳細記錄。
12、值日教師應逐班及時做好值錄。
13、下午放學值日教師應及時督促學生在5:00前離校。
14、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值日的教師,要提前一天向值日組長請假,并協調好代值教師,由值日組長在值日登記表上注明。
15、全校實行坐班制。第一節有課的教師于7:50前到校并落班,組織學生晨讀。其他教師8:30前到校,考勤地點以教室為準,坐班地點以辦公室為準。
16、教師可以選擇教師辦公室或者二樓會議室坐班,但一學期不變。教師可以自主選擇坐班地點。
17、教師每周可以自主選擇一個半天不坐班,但應在考勤登記表上親自注明。坐班時間上午8:30--10:40;下午1:30—4:00。
18、教師公出應在值日登記表上注明地點及事項。
19、教師每月可以自主選擇調課兩節,但應在一周內調回。并填寫《事假調課報告單》,注明調課時間和調回時間,不影響月勤。調課以主調人節數計算。
20、教師考勤由值日組長負責,考勤每節課巡查一次,并如實記錄。
21、每周三前教導處公布前一周的考勤情況。若有差錯,向校長室提出。
22、值日組長是當天值日的責任人,督促其他值日教師做好值日工作。值日組長隱瞞不報或監督不力的,加倍扣分。
23、該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由校長室組織不定期檢查。
24、不定期檢查情況在教師會上公布,檢查結果做為年終考核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