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管理細則》;審查瓦斯治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制定各工種瓦斯治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2、總工程師對瓦斯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協助礦長做好防治瓦斯工作,全面平衡瓦斯治理工作。
3、加強防治瓦斯工作技術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年度防治瓦斯措施計劃;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實施、檢查防治瓦斯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
4、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檢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實施情況,并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瓦斯治理辦公會議,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布置下一步的瓦斯治理工作。
6、負責組織科技攻關,推廣使用瓦斯治理新技術。
7、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治理情況,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8、加大科技投入,進行礦井瓦斯治理和瓦斯抽放研究,提高礦井瓦斯治理水平。
9、組織編制礦井瓦斯治理災害處理計劃和預防措施,礦井發生瓦斯事故時,負責制定搶險技術措施,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
總工程師職責篇2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技術管理制度。
二、認真貫徹實施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質量體系文件,對項目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三、負責組織編制項目策劃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質量計劃。
四、組織項目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施工圖紙預審、會審、技術交底,校對施工技術、質量、安全措施,技術節約措施,制定不合格品的預防和糾正措施。
五、組織項目資料管理人員,按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細則及時組織收集、整理工程技術資料。
六、負責與設計院針對工程圖紙事宜,進行溝通和協調。
七、負責主持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工作,對重大事故及時上報,及時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方案,寫出調查報告,并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組織實施。
八、積極推廣和應用“四新”技術,完成公司下達的科技推廣計劃,保證科技成果的轉化。
九、認真組織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學習標準、規范、圖紙等業務知識,不斷提高項目的技術管理水平。
十、負責辦理各項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方案變更及由此引起的成本增加所發生的工程簽證。
總工程師職責篇3
1在工區負責人的領導下,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關于安全生產的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標準。
3組織編制和審定施工技術組織方案,必須貫徹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標準,結合本工程特點,主持安全技術總交底。
4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5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時,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符標準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推行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結構時,必須事先訂出安全措施,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組織本工區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并組織編寫相關的安全控制方案及措施。
9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10督促相關部門按時上報安全技術資料,并對其準確性負責。
總工程師職責篇4
1、協助項目經理管理和領導技術準備和設計協調工作,對工程技術、質量、測量、試驗、計量等工作全面負責,領導QC小組活動,對項目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組織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方案編制計劃,依據公司相關文件賦予的權限負責相應技術方案的審核審批;
3、組織編制并審核施工總體進度計劃、年度計劃;
4、負責組織內部圖紙會審及各專業間技術接口的&39;處理;
5、負責編制關鍵工序、特殊過程的質量保證措施;
6、負責管理項目深化設計的進度、質量,協調專業之間的交叉配合環節;
7、根據需要組織召開質量會議;
8、負責組織解決各項施工技術問題,參與質量事故分析,提出技術處理方案;
9、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等商議施工圖紙中的技術問題;
10、指導各技術管理崗位的工作,審核上報監理的各項技術資料;
11、組織分部工程驗收;
12、組織施工組織設計和重大專項方案交底;
13、積極開展技術推廣和科技攻關活動,做好科技創效工作;
11、負責項目質量、技術后備人才的培養。
總工程師職責篇5
1、負責適用標準的識別、落實、貫徹與實施,積極開展技術質量教育上作。
2、嚴格施工管理,負責技術質量管理,組織技術交流、技術革新,分析技術經濟成果,總結全年技術質量工作。
3、指導質量保證活動,組織工程質量檢驗和評定;定期召開公司質量分析會議,進行質量統計分析,處理質量問題,總結施工經驗,推廣“三新”技術應用與發展。
4、審核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特殊作業指導書并驗證實施效果。
5、負責工程創優管理上作,負責技術活動的對外聯系。
6、總工應對所有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方案負有全部責任,如由于方案出現的問題,總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1萬元以下損失按20%處罰,1—5萬元以下損失按10%處罰,5萬元以上按5%處罰,如有重大損失,經公司經理辦公會決定換崗或辭退。
總工程師職責篇6
(1)在總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負責大廈的工程技術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領導大廈工程技術人員,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管好用好大廈的各種設備設施,不斷提高其使用效率;
(3)領導和組織大廈設備更新、技術改造規劃的論證、設計、招標、施工、驗收等工作;
(4)加強能源管理,減少能源消耗,努力降低運行費用支出;
(5)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大廈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人身安全和資產完整;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工程師職責篇7
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和各級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建筑業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程、規范和標準、主動積極配合項目經理完成施工任務;
2.認真貫徹公司的質量方針,制訂項目質量計劃,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全面履行項目質量管理程序規定,對工程質量負責;
3.參加圖紙會審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具體編寫一般工程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
4.協助項目經理開展質量活動,參與、主持分項及除基礎、主體分部外的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督促項目部做好質量記錄;
5.在施工中如發現質量問題的緊急情況,有權先作出決定暫停施工,以便作出處理;如發生嚴重質量問題,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須負責保護現場,立即向公司技術負責人報告;
6.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參與交工后的服務工作,對業主質量投訴的工程,參與現場調查及返修方案的制定。
任職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正確貫徹執行本行業的有關規范;
2.掌握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程序,掌握本行業的技術政策和規范;有一定建筑施工技術、質量管理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專業能力;
3.對建筑施工的技術管理有深入了解,熟悉各個工作流程;
4.五年以上施工技術現場管理經驗,能獨立編制技術資料,有工程師證或建造師證者優先;
5.精通圖紙,精通土建、裝修、給排水等專業的施工工藝及規格要求,熟悉掌握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工藝組織設計的編制,并懂得各種質量通病的預防和控制;
6.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分析總結能力、應變能力,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能吃苦耐勞,對工作有責任心;
7.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術等相關專業,大專或以上學歷,具備相關執業資格證;
總工程師職責篇8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建立健全施工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和工程質量負責。
2、組織審查技術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參加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和實施等有關工作。主持研究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對項目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
3、主持和參加施工技術調查,主持編制項目實施性施組,負責工程竣工驗交和技術總結的編寫。
4、組織領導科研、計量、試驗工作,主持制定項目科技攻關和創新計劃,開展技術攻關和“四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應用。為增強生產能力,保證工程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提供技術支持。
5、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6、了解本項目技術人員工作態度,業務水平,思想作風等情況,提出合理使用、調動、晉升的建議。
7、負責組織項目員工技術培訓。協助組織“三標一體”的貫標工作。
8、督促有關人員,正確及時整理各項技術資料,建立并保管好技術檔案,準確填報各種資料和報表。
總工程師職責篇9
1、全面負責項目技術工作,對接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業主單位技術部;
2、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協助項目經理分管項目部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編寫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優化施工組織設計,指導編制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文件、施工措施,解決日常施工技術問題;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各級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工作,并檢查、督促分包單位及施工班組按各級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5、負責與甲方、監理、設計、分包單位的技術溝通;參與設計交底,組織項目內部圖紙會審工作,并做好會審記錄及交底,檢查、督促施工班組按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6、負責組織工程分項、分部、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的日常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組織本項目的測量、試驗、檢測、技術復核工作;
7、負責組織各項工程技術資料的編輯、收集、整理和匯總,負責組織編制工程竣工圖,負責組織工程竣工資料的移交、備案。
總工程師職責篇10
1.負責提出研發項目的可行性報告、組織制定新產品的研發計劃。
2.負責批準產品設計或更改的總裝圖、原理圖、電氣圖樣;負責相關研發設計與試驗、生產文件的批準工作。
3.隨時監督和檢查項目各階段的任務完成情況。
4.負責最終成品在特殊情況下緊急放行的論證、把關和批準工作。
5.負責各類工程更改的批準工作,負責各類新產品樣件送樣前的評審組織及批準工作。
6.負責研發隊伍的整體建設及人才培養工作,確保各崗位的技術人員達到勝任崗位的要求。
7.審查設計文件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規定。
8.審查各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是否齊全,審批意見是否認真貫徹并有記錄。
9.對與各專業有關的技術創新,如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采用等重大技術問題進行審定。
10.審查設計圖樣的質量,設計、校對、審核、標準化是否到位,圖樣質量是否符合有關質量管理的規定。
總工程師職責篇11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聯系施工項目的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工作,開工前必須對項目部及生產班組技術交底。對公司總經理、董事長負責。
2、負責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和安全生產總結。
3、負責施工項目的施工技術指導、質量監管工作
4、對施工項目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
①施工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
②設備維護使用規程的執行;
③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
④其他有關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
5、積極開展合理化建議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
6、會同公司分管技術的副總經理參與工程投標工作,共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7、參加各工程項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大型調度會議,竣工驗收會議。
8、負責組織各項目單位工程和整體工程的質量驗收。
9、負責對顧客投訴進行處理并及時反饋給各相關方。
10、負責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鑒定,提供處理方案,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隨時監控工程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召集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11、完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交辦的其它任務。
總工程師職責篇12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和公司總工程師的指導下,負責貫徹執行技術規范、規程、標準和規定,建立健全施工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和工程質量負責。
2、負責組織審查技術文件、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參加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和實施等有關工作。主持研究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參加工程質量事故、技術事故的處理,對項目安全生產負技術指導責任。
3、主持和參加施工技術調查,主持編制項目綜合性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措施方案及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組織領導工程竣工驗交和技術總結及項目經濟技術資料的管理。
4、組織領導科研、計量、試驗工作,主持制定項目科技攻關和創新計劃,開展技術攻關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引進和推廣應用工作。為增強生產能力,保證工程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提供技術支持。
5、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6、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和科技保密支持教育。
7、負責組織項目員工技術培訓和工程技術人員的培養、管理與業務指導。
8、協助組織“三表一體:的貫標工作。
總工程師職責篇13
1、負責對開發公司各項目提供技術支持,對項目建筑技術、建筑質量、安全施工進行把關,對項目操作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進行技術把關和協調;
2、負責施工圖審核,并對設計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3、組織制定質量目標,制定和實施糾正預防措施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4、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及對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把好工程質量和安全底線;
5、負責主持項目技術問題研討會,負責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現場質量進行監控和指導,解決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6、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相關技術及質量管理標準的制定;
7、針對一線項目存在問題提出技術解決方案,參與工程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的編制。
總工程師職責篇14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執行有關交通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文件和施工圖紙。
4、負責制訂施工組織方案,編制施工工藝組織設計。
5、指導施工技術人員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并進行質量、進度把關控制。
6、分管項目質量管理工作和工程質量創優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技術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8、負責施工過程中試驗、測量等重大技術問題的決策及報告。
9、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參加交竣工驗收、組織施工技術總結和學術論文的撰寫并負責審核和向上級報告。
10、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加強科學知識的保密及設防措。
總工程師職責篇15
1.協助公司對擬開發項目的前期研究進行技術性論證。
2.根據項目開發市場定位與產品定位,主持總體規劃設計方案、詳細規劃及單體初步設計方案及施工圖設計。
3.負責組織勘察、設計單位的比選工作,并與之進行接洽、談判、聯系和配合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對勘察報告,總規設計,方案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各階段進行技術會審工作,包括對各階段設計文件深度的審核。
4.負責工程施工組織方案及各專項施工方案的評審,負責工程施工圖會審及開工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審批,處理工程施工中重大技術問題。
5.負責方案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各階段工程技術指標的相關部分進行經濟分析。根據具體技術指標提出和落實限額設計指標。
6.負責工程設計重大變更和相關工程變更的綜合性審核工作。
7.負責技術性文件和資料的管理及有效性復核,組織召開技術研討會,并負責監督、檢查各項技術指標的貫徹落實情況。
8.負責制定項目工程管理的技術要求,工作流程、技術管理標準和竣工項目的技術總結。
9.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施工技術、技術工作的統一管理,實施總工程師技術負責制。
2、負責組織貫徹執行上級基本建設、科技工作等有關方針、政策、指示、法規、規范、規則和技術標準,不斷提高工程質量和施工技術水平。
3、負責組織對全部施工圖的會審,主抓技術管理和重大技術方案的制定,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
4、組織審查施工方案的研討、分析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解決有關技術問題和協調內外關系。
5、負責制定保證工程安全、質量的技術實施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與施工相關的環境保護等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強化質量監督,解決工程建設質量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6、負責技術管理基礎工作,貫徹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指導思想,結合施工生產,組織開展科研攻關活動,依法保護知識產權,主持或參加有關科學技術、QC攻關等活動和技術合作事宜。
7、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先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負責本項目部科技研發項目的申報、實施。
8、調查、研究、審理、總結分管工作,及時為經理提供強化管理和決策的建議。
9、組織參加設計交底、交樁及開工前復測工作;組織參加項目部對項目分部的全面技術交底工作,負責項目部對現場監理的聯絡與協調。
10、分管工程部及職工培訓工作。
11、負責項目部對設計院的聯絡與溝通,即使索取設計資料。
12、完成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總工程師職責篇16
1、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配合總經理工作。
2、負責制定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業務成果審查確認工作。
3、負責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職能管理工作。
4、負責工程相關圖表、設計文件的內、外審核簽發工作;
5、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6、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各種合同文本條款的合法性,可操性。
7、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合同支付、合同結算的合法性、準確性。
總工程師職責篇17
一、積極深入施工現場,了解施工動態,解決施工中出現的重大技術與質量問題負責每周、月的施工進度安排;對項目(產品)的施工質量負技術責任。
二、負責主持本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施工方案,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實施方案,技術措施和作業文件的制定,并按權限審批。
三、負責主持有關部門制定項目質量目標及目標的分解,協助項目經理落實目標責任主體,建立健全項目智能部門和施工質量責任制實施細則。
四、督促檢查項目施工組織設計,項目質量計劃的實施情況,掌握分析工程質量動態,當質量出現波動時,應向相關部門提出要應糾正措施建議,并督促落實。
五、指導有關部門正確使用規程、規范、標準并指導施工單位按其規定施工。
六、依照分包合同,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保證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七、按質量事故處理權限對本項目的質量事故的處理負責任。
八、抓好質量報表上報工作,保證真實,完整。
九、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的內部竣工驗收,參加竣工交付,對竣工工程資料負責任。
總工程師職責篇18
1、參與項目方針目標制定和實施;
2、負責工程總控制進度計劃編制及交底工作,參與階段進度計劃編制和調整;
3、主持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并負責審核和實施,并負責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
4、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參與設計交底)和項目深化設計工作;
5、負責組織施工技術方案編制工作,審批技術方案,組織項目重大技術方案的交底工作,組織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家論證工作;
6、組織與業主、設計、監理、分承包商、分供方的溝通協調,組織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技術方案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措施;
7、領導對工程所用材料、設備的選型、報批工作及材質的控制;
8、負責技術資料、質量驗收資料的審核/審批;
9、負責組織項目材料使用總量計劃、機械設備使用總計劃和勞動力使用總計劃的編制工作;
10、負責現場重大技術問題處理措施的制定,參與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處理;
11、領導制定對重大資料管理問題的處理措施,全面負責項目竣工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2、參與對項目分承包商、分供方考察和招標工作;
13、參與項目制造成本編制,通過技術手段創造效益(經濟、工期、質量等方面);
14、業主、管理公司、監理公司、質監站、試驗室、專家等方面關系的溝通、協調;
15、起草、審核、跟蹤涉及重大技術質量問題函件,回復重要外來函件;
16、“四新”的策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控制、協調;
17、組織科技示范創優工作;組織制訂“四新”應用計劃,負責引進有實用價值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18、創優工作的策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控制、協調;19、技術系統崗位職責的編制,對副總工程師(如有)、技術部經理、質量總監的具體職責分工;
20、編制技術系統內部多項規章制度,編制對分包多項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21、策劃、組織、制定技術系統內部及外部的工作流程;
22、編制技術系統工作計劃,檢查副總工程師、技術部經理計劃落實情況;
23、組織項目階段驗收,參與竣工驗收工作;
24定期向公司總部有關部門報告項目工作進展情況;
25、負責項目技術總結工作,對項目技術管理工作做出竣工后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