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職工請假要提前寫出請假報告,待逐級批準后,方可離崗,不得出現先離崗后請假的現象。
三、職工請批假范圍
請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須提前寫出請假報告,由副經理或經理批準,各站長一切非因公外出須經經理批準。
四、因病請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須有正規醫療部門的證明手續。
五、因事、因病請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以上事項如有違反,按獎懲制度第十二條執行。
物業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篇2
一、著裝儀表
1、工作或執勤時,必須身著制服,穿皮鞋,佩證上崗,制服不準混穿;
2、制服要保持整潔、平整,上崗前皮鞋要擦拭干凈,打好領帶,戴好帽子,不得敞胸露懷、卷袖子、挽褲腿。
二、行為規范
1、上班時間必須精神振作、精力集中,不得袖手、插手、背手;
2、站崗時姿態嚴整,保持立正姿勢,不得東搖西晃。不得坐臥、倚靠、打盹、吸煙、與人閑聊、吃東西、看書報、亂打電話和聽收、錄音機等;
3、值班室內時不得躺臥、打盹、看書報、吃零食、下棋、玩弄手機,不得聽收、錄音機,不得兩、三人聊天;
4、巡邏中無情況處理時不得進入住戶樓內,不得邊走邊玩手機,不得聽收、錄音機,不得與無關人員閑聊;
5、不得脫離崗位,按照規定時間、指定地點站崗;
6、不得睡覺;
7、對住戶要有禮有節,熱情受理住戶各種問題,特別是夜間值班,對住戶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作好登記,
三、日常管理
1、不得遲到早退,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站崗或巡邏;
2、認真做好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和實物出入登記;
2、嚴格執行對講機管理規定和警棍使用規定;
4、做好本班崗亭的清潔衛生,不得隨意張貼、懸掛與堆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5、門崗值班室不得會客。
四、罰則
1、違反本規定第一條、第二條(第八點除外)、第三條的記行政批評一次,累計記批評五次(含五次)以上者作辭退處理;
2、違反第二條第八點的,第一次記行政批評一次,第二次記行政警告一次,第三次辭退;
3、本守則不盡之處,按《公司管理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值班管理規定
1、公共秩序維護人員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分3個班,3個班分為早、中、晚三班,早班為:7:30-16:00,中班為:16:00-0:00,晚班:0:00-7:30。
3、各班公共秩序維護員必須按照編排的值班表上崗工作,并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堅守崗位,巡邏人員要按時巡查,提高警惕,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當值班人員發現情況時,應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時報告當班班長、隊長或部門負責人。
①報告時簡要說明事發地點、性質、人數和特征等;
②及時勸阻和處理在物業區域違法管理規定的人員和事件;
③遇緊急事件及重大事故應報告相關領導;
④在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及處理經過,在《值班記錄》做好記錄。
物業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篇3
1、直接上級:項目經理,公司財務部經理;直接下級:出納。
2、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務方針、政策,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負責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定額及有關報銷、核銷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和控制管理。
3、負責編制財務預算,并檢查、監督、落實計劃的執行情況,按時做好月、季、年度的財務決算,編制報送有關的會計報表。
4、負責財會資料檔案的保管。
5、負責組織每半年一次的資產清理,盤點工作,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6、負責對部門員工進行培訓和工作考評。
7、按照公司費用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檢查各種費用開支,杜絕鋪張浪費,堅持勤儉節約。
8、認真審核各項原始單據,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單據,編制會計憑證并及時入帳,負責市場物業管理處一切往來帳項的核對、清查。
9、加強計費、收費管理,負責市場物業管理服務費、水電費、停車費及其他服務收入的收繳統計及分析工作。
10、定期檢查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協助做好物資盤點工作,負責經濟核算,對帳目做到日清月潔。
11、編制市場物業管理處年、季、月度財務預算,組織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報告。檢查和掌握計劃的執行情況。
12、按時發放工資、各類補貼等。配合公司財務部與稅務部門保持密切聯系,辦理稅務登記、稅務申報等稅務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業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篇4
一、年度業績目標的制定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及管理處經理、管理層員工的年度業績目標依據上海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業績目標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級共同制定《個人/部門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2、各部門、管理處根據上海公司下達的業績指標,結合部門、管理處工作目標和職責,由部門、管理處經理與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門、管理處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二、月度計劃考核及品質考核
1、公司業績考核以月度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為基礎。
2、管理處經理業績考核包括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其他管理層人員業績考核實行計劃考核(不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上海地產公司下派財務經理)。
3、月度品質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品質管理考核辦法》的&39;有關規定進行。
4、月度計劃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計劃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1計劃考核類別:公司計劃按編制者分為部門(管理處)計劃和員工計劃。職能部門、管理處工作計劃與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的工作計劃合二為一,合并為一張計劃考核表進行編制、填報、考評。
4.2職能部門(部門負責人)月度工作計劃表中考核內容分兩部分:一是部門獨立完成的工作,占60%權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處及其他部門的工作事項(對其他部門、管理處的支持服務),占40%權重。
4.3管理處(經理)計劃考核分為三部分內容,以經營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
物業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篇5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門衛工作崗位制度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財務工作制度
一、會計、出納在一區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財務工作。
二、嚴格建立兩帳,即會計帳、現金帳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按月公布帳目。
三、認真執行會計法,每月末向經理報表。
四、嚴格控制資金流向,不經批準禁止動用各項資金。
五、建立實物領取登記制,凡領取實物、工具的責任人必須交舊領新(原先沒有的除外)登記后方可領取,并對照檢查所領實物對路、合格與否。如有丟失或故意損壞,直接責任人照價賠償。
六、嚴格財務公開、公正、準確、保密制度,未經批準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數據,防止國外情報人員竊取經濟情報。
物業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篇6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門衛工作崗位制度: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財務工作制度:
一、會計、出納在一區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財務工作。
二、嚴格建立兩帳,即會計帳、現金帳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按月公布帳目。
三、認真執行會計法,每月末向經理報表。
四、嚴格控制資金流向,不經批準禁止動用各項資金。
五、建立實物領取登記制,凡領取實物、工具的責任人必須交舊領新(原先沒有的除外)登記后方可領取,并對照檢查所領實物對路、合格與否。如有丟失或故意損壞,直接責任人照價賠償。
六、嚴格財務公開、公正、準確、保密制度,未經批準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數據,防止國外情報人員竊取經濟情報。
物業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篇7
一、根據會計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手續傳遞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經理提交綜合服務費、水、電等各項收費情況及各小區水、電損耗情況報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報上月經營情況報表,財務分析報告。
四、財務現金借用(含各小區收費員)必須由經理簽字批準,不得私自借用,違反者由當事人以工資墊付且追究責任。
五、出納會計現金庫存限額不得超過五百元,作為零星開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對各類獎罰,由物業公司報企管部后下發通報,月底由出納員編制工資表,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七、對各類費用報銷,由出納督促,事后七日內必須報銷,原則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區發生的任何收付款項必須統一入賬,不得出現帳外資金收支。
水、電工管理制度
一、由專人負責對水、電的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二、建立水、電等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要齊全。
三、操作人員即水、電管理員要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確保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四、水、電管理員要定期查抄水、電表,編制每月水、電的收費、損耗情況。
五、嚴格控制小區內水、電、暖的損耗情況,隨時查處偷水、電等現象,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六、如業主發生水、電、暖損壞時,水電工應在短時間內給予修復,最遲不能超過24小時。
七、水、電、暖管理員設備房應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等現象。
八、保證路燈、樓道燈完整無損。出現損壞及時修復,最遲不能超過兩天。
九、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十、如違反以上九條,根據情況給予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20元至100元的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額的50%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