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
(二)各類工作人員的`聘任和解聘,應根據章程規定經集體討論決定,不是一人說了算,嚴格把好進人用人關。
(三)專業技術人員和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應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聘用。
(四)自主聘任的工作人員,應依法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聘任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按照國家有關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2】
第一條:幼兒園實行全員聘用制,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條例》精神配置各部門工作人員,采取招聘方法擇優錄取。
第二條:錄取條件:
園長:幼師大專學歷有第一線豐富工作經驗,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師范學校幼教專業大專學歷或工作3—5年有經驗的老教師,獲得園長資格證書。
教師:
1、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2、熱愛幼教事業、熱愛幼兒(看資料班主任評語)
3、面試:面善大方、有親合力、普通話標準、口齒清楚。
4、專業技能全面:彈、唱、跳、畫、講、測試。
保育員: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年齡25至40歲之間,有照顧孩子的經驗、性格溫和、有愛心、耐心、經過專業培訓。
駕駛員:駕照相符、駕齡3年以上、安全意識強。
廚師:有廚師資格證;
保健醫生:中等醫專畢業,受過兒童保健專業訓練。所有任聘人員均應身體健康持健康證,不隱瞞傳染病及傳染病史、精神病史。
第三條:聘用方法
由董事會成員、各園園長組成招聘小組;招聘小組對招聘人員采取表決辦法、決定錄用的園長、教師、保健醫生要半數以上認可,其他人員部門領導同意即可。
第四條:解聘條件
(一)、本園有權在試用期及聘用期內對不符合幼兒園要求、不勝任崗位工作的員工予以解聘(辭退),教職員工對幼兒園條件、要求不滿意也有權要求辭職,但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遞交辭職報告,辦理好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在通知期內應盡職責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崗。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兒園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因幼兒園調整無合適工作安排的';
3、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和崗位調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哺乳期滿后,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5、連續二次外部考評、內部考評排名最后的人員均為解聘對象。
(三)、下列情形者不得辭職
1、相關人員經濟有問題正接受審查的;
2、在幼兒園借公款、公物未還清的;
3、幼兒園交給的任務正在進行中,不能中斷的;
4、玩忽職守,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結的;
5、合同期未滿,無正當理由的。
6、學年未結束前(每年6月30日前)
(四)、對自行要求辭職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五)、幼兒園有權對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供任何補償(含試用期):
1、違反幼兒園管理制度、規定和教職工管理、職務行為規范;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嚴重失職,對幼兒園利益造成損失;
4、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影響正常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兒園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教職工因工負傷并被確認為喪失勞動能力的;
2、教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已辦理辭職或解聘者,幼兒園停交其社會保險金;
(八)、凡未按規定辦理手續而離開幼兒園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發工資,同時,幼兒園可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3】
1、每月開展教研活動不少于1次(園級)、教研組每學期不少于12次,業務學習每周1次。活動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無特殊情況下不請假。活動前準備好有關資料,認真討論發言,做好活動筆記。
2、 活動要求每位教師必須認真參加各級各類教研活動,更新教育觀念,優化教育行為,積極創新,不斷提高保教質量。
3、 內容要求
1) 教研活動以《綱要為指導》,以貫徹《綱要》、進行教學研究為重點,以提高保教重量為目的。
2) 學習教育理論和本專業理論,不斷充實現代教育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提高全園教師的理論修養。
3) 通過學習、觀摩、交流、評議、討論、競賽等多種形式,開展教研活動,提高教師將正確的教育觀念轉化為教學實踐的能力。
4) 學習教育科研理論和方法,通過課題計劃的交流,課題觀摩、成果交流、評比推廣,增強科研意識,提高科研水平。不斷完善教科研管理制度,加大科研實施力度,爭創市級和嘉興市級以上科研成果。
5) 根據要求或本園實際情況,積極開展教師教育基本功及技能技巧的培訓,進一步提高專業技能。
6) 積極開展各類小、中、大型幼兒活動競賽,(各班、各組每學期2次以上,園級1~2次)豐富幼兒生活,給每位幼兒提供參與的機會。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4】
1.政治學習:由書記或支部委員負責主持,全體教職工參加,以集體或小組的形式進行學習和討論,每周一次。
內容:根據上級要求,學習黨的方針、政策、文件、時事及請人做有關報告。
2.業務學習:由業務園長、主任、年級組長主持,全體教職工分組進行學習。
內容:
①系統地學習各類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
②以小組的形式開展研討活動。
教師組:每周一次,主任或副園長主持。
保育員組:每周一次,保健醫或保健員主持。
炊事員組:每周一次,后勤主任或管理員主持。
后勤組:每周一次,后勤主任主持。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5】
1.每日交接時要從口頭上向接班的老師認真交待本班幼兒的情況。
2.每日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記錄幼兒出勤人數、健康狀況、情緒狀況、帶藥品名稱及服用方法等。因傳染病缺勤的必須交待清楚,如有發燒患兒必須記錄體溫、精神狀況,如患腹瀉的幼兒應記錄大便的次數,提醒幼兒多飲水,供接班人注意。
3.早班教師下班之前必須與晚班老師交接清人數后方可離園。
4.交接之前或之后要對幼兒進行檢查,做到有病情早發現、早治療。
5.在傳染病期間的交接要注意交接清新發病幼兒的情況。
6.要交接幼兒的意外事故及誤傷,如摔傷、幼兒間抓傷、咬傷等,雖不嚴重也要交班,一是為了責任分明,二是便于向家長交待清楚,可解除家長的誤會,提醒接班人注意照顧。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6】
1.由保管員對園內財產負責管理,分管員為各班保育員。要認真負責,勤儉節約。
2.定期檢查、維修大型玩具、設備等以保證安全。需大修或報廢的另定計劃交園長批準。
3.要根據不同財產進行分類管理,建立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賬。
4.領用物品需填寫領物單,并經幼兒園主管領導簽字后領用。調離園時,要將個人使用的公物交還幼兒園后方可離園。固定資產出園,由園主管領導開證明,門衛才準予放行。
5.幼兒園一切財產、物品的外借必須憑借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后借取,并開出門證。
6.幼兒園的財產每學期核對一次,核對后保管員與分管員在財產簿上簽字。如有損壞,根據情況賠償或批評教育。
7.全園教職工要認真保管和愛護公物,合理使用各種設備、設施。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7】
一、“一把手”負總責制度。
學校校長(園長)、單位主要負責人切實擔負起維護校園安全的第一責任。要把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首要的政治任務,親自抓好。班子成員和內部機構要分工明確,層層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落實到人。做到隱患排查要全覆蓋,整改措施要真落實,防范工作要精細化。繼續實行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要從人、財、物等方面提供強有力保障,不惜一切代價使安全措施迅速到位。對因工作措施不力,導致發生涉及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二、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臺帳制度。
全面扎實細致開展校內安全、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各種矛盾糾紛和危險人員排查工作,并對隱患和整改情況建立臺帳,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人,限期整改。
三、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強門禁管理,堅持門衛盤查驗證、登記制度,實行學生在校期間封閉管理,與教學和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2、落實安保人員。加強對門衛和安保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3、要配備必要的安保器材,安裝視頻監控和報警設備,并與當地公安派出所聯網。
4、立即排查校(園)內容易肇事生禍的危險人員,摸清底數,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和市教育局。
5、堅持預防為主,落實重點部位、每個時段的`安全監管人員和責任,加強對學校各種設施設備的檢查檢修,堅決預防擁擠踩踏事件,防止學生集體食物中毒和群體性疾病發生,防火,防煤氣中毒,防溺水。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加強集會管理,配合公安部門加強校內管制刀具的清理等。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加強校車和施工管理等。
6、加強寄宿生夜間管理,堅持每晚點名、查鋪登記、領導帶班組織力量夜間守護等。
7、各學校、各單位對可能影響安全穩定的重點人、重點事,要確定專門力量負責,穩控到位,確保不發生任何問題。
四、安全教育和預案制度。
學校(幼兒園)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給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注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及時發現、疏導解決心理問題的機制。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加強學生健康體檢工作,對特異體質或患病學生要有針對性措施。要完善學校(幼兒園)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安全預警機制和防險救災應急預案,有計劃地按預案組織全體師生進行疏散演練,提高快速有效反應能力。
五、學生集體外出申報批準制度。
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救火、搶險等。未經市教育局批準,各學校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外出。
六、家校聯系制度。
要通過家長會、告家長書等多種形式,增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小學低年級、幼兒園要向家長發放學生接送卡,由家長憑卡在校門口接送學生。建立學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臺,及時將學生有關信息告知監護人。
七、帶班、值班和護校制度
。要實行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幼兒園)和單位內部值班守護和防范。學校要成立護校隊,加強對學校的巡邏和守衛。
八、信息靈通和報告制度。
領導和值班人員的通訊要保持隨時暢通。重大事項和緊急信息按規定要及時準確報告。
九、領導干部外出請假銷假制度。
學校(幼兒園)和單位領導外出必須履行請假銷假手續,經市教育局領導批準后方能外出。
十、市教育局科室長期包聯制度。
對局直屬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實行市教育局科室長期包聯制度。各科室要“一校一人”,立即到校(園),駐校(園)開展安全工作,檢查、督查落實安全措施,整改安全隱患。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8】
一、請假類型
1、事假學校實行五天工作制,教師應盡量把個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時間之外,確因具體事情調整不開的,可請事假。
2、病假:確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或在家治療的,憑醫院證明可請病假。
3、婚假、產假、喪假的請假,期限按上級文件執行;
4、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師需要請假的(如自學考試、職稱晉升等),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假期。
二、請假手續
5、教師請假需辦理書面手續,安排好功課,填寫“陽雅鎮小教師請假單”。
6、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由教導處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分管校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由校長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的報教育局批準。
7、教師請假期滿要向準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請假期滿需要繼續請假的'要辦理續假手續。
三、請假要求
8、教師請假理由要真實充分,準假部門負責人要合理使用準假權限,不準越權準假。
9、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四、調課要求
10、當天確實需要換課的教師,要到教導處填寫調課單,經被調課教師簽字、教導處批準,才能離校。如果私自調課,雙方各扣10元處理。
11、制度未盡事項視具體情況參照本制度執行;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委會。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9】
為更好地落實幼兒園辦學任務,切實做好教職工全員聘用工作,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聘用制度。
一、指導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護幼兒園和教職工合法利益,增強教職工主人翁意識和工作責任感,進一步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教職工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適應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
二、聘用原則
1、園長負責原則。
園長全面負責幼兒園教職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2、部門協作的原則。
幼兒園黨組織在聘任工作中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證監督作用。幼兒園工會在聘任工作中協助園長做好教職工思想工作,同時通過教代會對聘任工作實行民主監督。
3、按編聘用的原則。
幼兒園根據核定的.編制數額、教師職務結構比例并結合實際工作任務設置工作崗位。在聘用人員時,不突破核定的編制數額。
4、資格準入原則。
被聘用人員必須具備同聘任崗位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和任職資格。
5、競爭擇優原則。
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堅持幼兒園自主聘任、個人自主擇業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合理流動的原則。幼兒園將從工作實際出發,全面考察受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業務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心理和身體健康狀況,堅持擇優聘用。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10】
1、招聘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
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 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2、錄用手續(流程)錄用人員需到人事處辦理;
2.1 提供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2 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2.3 資歷、資格證書(或上崗證);
2.4 體檢合格證明(區以上醫院血液肝功能體驗證明);
2.5 一寸相片三張;
2.6 填寫《員工登記表》等;
2.7 負責人告知你有關幼兒園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屬部門的'主管上司,發給《員工手冊》。
3、實習與培訓
辦妥入職手續后,你將接受至少三個月的(實習)試用期,在這期間你會得到老師的指導及接受崗位培訓,試用期內決定你是否適合這份工作。在此期間,你的指導老師會對你作出評估,必要時可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延長或縮短試用期或者辭退。
4、正式任用
4.1 員工經試用合格,幼兒園將以書面形式與員工確認雇傭關系。
4.2 員工入職提供之證明文件必須真實,如發現有虛假隱瞞將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甚至開除。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11】
一、認真貫徹國家幼教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熱愛、尊重幼兒,教育幼兒要做到熱心、耐心、細心、誠心、關心。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堅持積極正面教育,做到為人師表,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或恐嚇、諷刺、挖苦幼兒等傷害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對幼兒不歧視、不偏愛,一視同仁,要注意幼兒的安全,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教育。
二、全面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提出的要求,結合本班實際,認真做好并執行教學計劃,每天要精心準備好課,上好課,確保教學質量。搞好所在班級教育、衛生、保健及生活護理等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幾方面得到發展。
三、尊重家長,相互信任。教師要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溝通,虛心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取得家長對自己工作的理解、支持與配合,商討符合幼兒特點和個體差異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四、要樹立優良的學風,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業務學習。不斷探索教學規律,改進教學方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提高保教質量。
五、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如有事情事先聲明。上班時間不擅自離開幼兒園。上班時間安心、專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對工作要熱情、認真、負責,一絲不茍,盡職盡責。
六、教師在園期間要擁有健康向上的心態,舉止大方,儀表端正,穿著得體,符合教師的職業特點,有教師風度。談吐文雅,禮貌待人。不講有損教師形象的話,不做有任何有失教師禮儀的舉止,反對行為粗暴、出言不遜。
七、同事之間互相關心,互相尊重,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傳閑話,不惡意對人。相互團結,相互交流,共同進步,發揮才干。提倡大局觀念、整體觀念,強調交流合作,反對個人主義。服從工作需要,聽從安排,不拈輕怕重、討價還價。提倡嚴以律己,反對自由放任的不良習氣。
八、保持園所環境清潔,將各種用品存放在固定地方,用完后能及時歸還原處。勤儉節約,愛護公物,處處做好幼兒的表率。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12】
1.請事假應先上交事假條至相關行政人員處,征得學校行政同意,方可請假,一般連續事假不超過五天。事先未請假或請假未同意而不來上班者作曠工處理,連續曠工兩個工作日及以上,園方有權單方面與聘用教師解除勞動合同。
2.病假者必須提前一日通知學校并上交正規醫院病假單,除緊急狀況外(突發疾病等,可當日請假)如不履行請假手續作曠工處理。在不影響帶班的情況下,每周有半日的.病假(半日病假福利只能在下午使用)在此情況下,不扣除任何工資獎金,否則作病假處理。
3.病(事)假一天扣除相應天數的工作量津貼,當月病(事)假累計超過5天者,只享受基本工資。(根據國家規定調整)。若發生病(事)假,同班教師首先自行解決困難。代班代課一次可得加班費。(以40元計算)。
4.曠工者,扣除本學期年(中)終獎金和下學期福利待遇。曠工兩個工作日以上,幼兒園有權解除與曠工者的勞動合同。
5.公假不屬于病事假。(參照在編教師考勤制度)
6.如遲到而影響帶班或學習,必須及時向行政說明原因,并及時做好補救措施。遲到后不簽到者,經發現扣除相應的工資及年終獎金。無故早退者,無需說明理由一律作曠工處理。
7.教職工如發生不負責任、嚴重失職的行為造成一定后果,扣除規定獎金外,視情節輕重由園務班子討論作出處理意見。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13】
為了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推行非教師人員聘任制,根據學院工作的需要,按照“按需設崗,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加強外聘非教師人員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聘用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滿足如下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社會主義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2、具有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
3、身體健康,能堅持滿負荷工作;
4、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男性小于60歲,女性小于55歲;
5、應聘技術、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的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在政府機關、大中型企事業單位擔任過正科級及以上職務,或具有某種特殊技術技能為學校急需者。
(二)以下崗位除具備以上5個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系部聘用管理人員(干事)
(1)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管理實踐經驗;
(2)有較高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3)具有較高的計算機操作和文稿處理能力;
(4)外語系、國際學院等外事部門干事要求具有較高的外語能力;
(5)檔案干事要求政治可靠,系中共黨員。
2、學生輔導員
(1)政治歷史清白;
(2)道德品質好,能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3)具有一定的領導、協調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較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敢于管理,能勝任工作;
(4)應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大中型企事業單位、機關、院校正科級及以上干部并具有相應的管理工作經驗;
(5)形象氣質適合教育工作,身體健康,能坐班,能住校。
3、圖書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
(1)大專及以上學歷;
(2)有較高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3)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操作和文稿處理能力。
4、實驗實習人員
(1)大專及以上學歷,或特殊工種的能工巧匠,或中級技術職稱(含技師、高級工);
(2)具備較強的相應專業的實際操作技能。
二、聘用人員待遇
(一)學校根據被聘用人員資歷、聘用崗位性質及任務等,確定相應的工資待遇。
1、技術與管理人員
(1)大專生(或助理職稱):400元~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資260元,其余為崗位津貼)。
(2)工程師(技師、科級、特殊技能人員)、本科生:500元~900元/月(其中:基本工資260元,其余為崗位津貼)。
(3)高級工程師(高級技師):600元~1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資260元,其余為崗位津貼)。
2、勞務人員:350元~600元/月(其中:基本工資260元,其余為崗位津貼)。
(二)值班補貼
外聘人員原則上節假日不安排值班,確因工作需要值班的(須經主管部門或領導批準)給予一定的值班補貼。標準為:技術管理人員每天值班費20元,勞務人員每天值班費15元。
(三)受聘人員醫療保險采取學校與個人分擔的辦法,學校發給受聘人員醫療保險費20元/月。(受聘人員辦理社會養老保險事宜,等學院正式職工啟動此項工作時再定。)
(四)寒暑假休息待遇
寒暑假休息期間外聘技術管理人員享受100的基本工資;勞務人員享受50的基本工資。
(五)依據工作業績給聘用人員發放年終獎200~500元/年。
(六)受聘人員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三、聘用程序
(一)由系、部、處在編制內提出聘用書面申請(附聘用人員身份證、學歷、職稱等復印件),經主管領導批準,由人事處備案、審核、核定工資。
(二)聘用前一次性交納押金200元。正常解聘,押金如數退還。
(三)受聘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不包括寒暑假),試用期間工資按待遇的85計酬。
(四)受聘人員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因公除外),一律由本人負責,費用自理。
(五)受聘人員在聘期內,應遵守學院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聘用部門的管理。
(六)受聘人員在聘期內要求解除合同關系,應當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聘用部門和學院人事處。
(七)受聘人員因違紀違規或觸犯法律,學院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資晉升
為了鼓勵聘用人員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對30的聘用人員實行工資晉升制度,月工資晉升標準為20元。
由用人部門根據當年聘用人員工作的情況提出推薦名單,學院綜合平衡后,按年度審批。
五、本辦法由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14】
中小學教師需要終身學習,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是永恒的,為適應新課程改革的步伐,應在工作中進一步加大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提高教師的素質,根據我校實際,特指定此管理制度。
1、繼續教育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
學校領導重視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和國家有關繼續教育的.政策和措施,要有人負責、管理和實施,確保教師繼續教育持續健康地發展。
2、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修養
認真參加政治業務學習,端正科學態度,真正樹立起現代人才觀、正確的教育價值觀以及科學的教育教學觀和全面的教育質量觀,堅持不懈、堅信不疑、真心實意地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師德教育,提高教師的思相政治素養。
3、學歷教育
對具備合格學歷的教師進行的提高學歷層次的培訓,鼓勵教師積極參加學習,不斷提高學歷層次和文化專業知識。
4、非學歷教育
認真積極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非學歷教育及各種教師培訓,認真參加新課程的師資培訓,適應新課程改革的需要。
5、校本培訓
教師積極參加校本培訓,通過校本培訓提高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6、其他各種培訓
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要積極參加其他各種形式的培訓活動。
把教師繼續教育作為教師資格認定、考核、評聘的必備條件,積極探索中小學教師“培養、培訓、管理”一體化的有效機制,完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制度,使教師繼續教育工作逐漸走上有法可依,依法治訓的良性發展軌道。
關于幼兒園教師聘用制度【篇15】
為認真落實《教職工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細則》,本著職責明確,獎懲分明的原則,制定本獎懲制度。
一、教科研
1、每學期教師要根據本班幼兒特點制定個人研討專題,并積極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期末要有論文和經驗總結,對參與交流的具有一定理論和實踐價值的論文給予適當獎勵:全國性-交流300元;全省性-交流80元;本市交流60—30元;本園交流30元。
2、積極參與教學研討,承擔教學成果展示等活動,給予獲獎者相應的獎勵:國家級500元;省級300元;市級150—100元;本園60—30元。
3、有目的創設教學、活動環境,每月檢查評分與工資掛鉤,學期末累計前三名獎100—60元。
4、積極參加特色教學活動,對承擔周六、暑期班教學的除按原方案分配外,達到教學效果另獎100元(按考勤)。
5、積極組織幼兒參加各種才藝展示活動,對獲獎指導教師進行獎勵,繪畫類:國家級80元;省級60元;市級40元。文體類:國家級800元;省級600-400元;市級300-100元;本園50元。
二、考勤
1、病、事假履行請假手續,經值班領導批準方可休假,病假需出示醫院診斷證明,否則作事假或曠工處理。
2、病假每天扣日工資30%和超時獎,月累計超過10天,扣全月超時獎。
3、事假每天扣日工資和超時獎,月累計超過3天扣全月超時獎。
4、遲到、早退每次扣1元/分鐘,超過10分鐘按半天事假處理。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
5、曠工一天扣日工資200%,當月無超時獎。
6、學期無病、事假,全勤者獎勵50元。
7、婚、喪、產假、工傷發本人工資,無超時獎。
8、節育措施失敗,第一次人流作產假,第二次及以上作病假處理。
9、工作時間外出辦事,由值班領導開據出入證方可離園,并記載時間,否則作事假或曠工處理。
三、責任事故
1、食物中毒、藥物中毒、幼兒走失,責任人除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外,下浮其檔案工資一級,執行一年,停發一年超時獎、年終獎,并視影響程度給予500—1000元的罰款。
2、幼兒摔傷造成骨折、縫合,承擔保險賠付后剩余藥費的30%。
3、門衛人員二十四小時不得離崗,發現一次扣10元,嚴把進出關,凡進園外來人員須進行登記,不準家長帶寵物入園,無家長帶領的幼兒不允許離園。若造成不良后果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停發當月工資,辭聘。
四、其他
1、上班衣著不整(穿拖鞋、高跟鞋、披長發、穿奇裝異服),發現一次扣10元。
2、上班、開會私自帶孩子的一次扣10元(包括周末特長班、夜間開會)。
3、教師不得隨意承諾、動員家長轉班,發現一次扣10元。
4、教師不得利用業余時間私自辦班,違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終獎懲
除按上述獎懲辦法兌現外,年終實行百分制考核,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計80分。
2、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安排,維護集體利益,團結協作,樂于奉獻計20分。
3、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視貢獻大小和影響程度加分:論文獲獎加3—8分;示范課獲獎加5—10分;活動區前三名加2—6分;周六特長班、暑期班每期分別加3分;繪畫輔導獎加2—4分;文藝指導獎加3—10分;受到家長普遍贊賞加10分;服從安排另時頂班加1分/次;有突出貢獻加5—15分。
4、年終評比先進班級每班加6分,先進個人加3分。
5、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
①病、事假半年累計10天以內,每天扣0.5分,超過10天,每天扣2分,一年累計30天扣50分,依此類推。
②幼兒意外輕傷扣1分/次,造成骨折、縫合五針以上等傷害,扣5分/次;
③幼兒走失及時找到,但造成不良影響10分/次;
④家長投訴,情況屬實,視情節輕重扣5—10分/次;
⑤不服從安排扣5分/次;
⑥傳是道非影響團結扣5分。
六、福利
1、婚、喪假除規定假期外,另給路途假,市內一天,省內二天;職工直系親屬有喪者補助100元。
2、中學以前的在校子女每年補助藥費100元;16歲以下子女補助醫療保險費48元,14歲以下獨生子女發保健費60元。
3、勞保:每學期三十元以內開支(二條毛巾,二塊香皂),女職工衛生費每年48元;另外食堂工作人員每年一雙膠鞋,二雙手套,一套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