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1.校園內禁止學生攜帶或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39;自律能力。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班主任處統一保管,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2.原則上校園內也禁止學生帶電話手表進入校園,如確有需要,家長必須在班主任處報備,同時必須開啟“上課禁用”或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學后才可開機使用。
二、細則
1.班主任或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課堂上或校園內使用手機(電話手表),有權將學生手機(電話手表)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家長,由學生家長來政教處取回代為保管的手機(電話手表)。
2.政教處將不定期開展關于學生攜帶手機的檢查活動,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一律予以通報批評,同時,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
3.如學生在各類考試期間攜帶手機(電話手表)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視為作弊行為,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4.各班根據《馬灘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討論制定出班級公約,由教師監督、學生互相監督,督促本班學生自覺執行班級公約。
5.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學生可以通過班主任聯系家長,同時學校于政教處設置免費電話,便于家長或學生在特殊情況下進行聯系。電話號碼:__
6.家庭是人發育、成長、生存的首要基地,家長應當言傳身教,注重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7.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關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篇2
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__】19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五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說明);
(3)班主任同意并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準,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保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協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并當場收繳,課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通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并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并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盡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發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__年9月1日起執行。
關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篇3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及家庭中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網絡游戲,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攜帶規定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電話手表等通訊工具。
2、學生在校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與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聯系。
3、如父母臨時不在家、繁忙或者其他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電話手表的,應由學生家長告訴學生班主任,手機、電話手表帶到學校后由班主臨時替學生保管,學生有需要或放學后交還學生。
4、學生在家期間使用手機也要嚴格遵守《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要求。
二、教師有關規定
1、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給學生布置作業或讓學生使用手機完成作業。
2、班主任、教師要通過家長會、微信等形式與家長溝通學生在家使用手機情況,對發現的不良現象及時利用班會對學生進行教育。
3、班主任、任課教師要利用班會對學生多講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對學生使用手機要進行正確引導。
三、違規使用手機的處理規定
1、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
2、經學校檢查、同學檢舉或家長反應學生在家期間不服從家長管理,使用手機玩游戲或長時間使用手機不聽家長勸阻者全校通報批評。
3、經學校檢查或家長反應教師使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使用手機完成作業的經查實1次,進行批評教育;繼續不聽從、情節嚴重者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四、保障措施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班主任、教師等免費為學生提供電話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39;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學后領取使用。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關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篇4
我校一直嚴格要求禁止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但是在正常教學管理中,仍然出現個別學生無視學校規章制度,違規使用手機現象,嚴重影響課堂秩序和教學管理。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實各項管理措施,確保制度的順利落實,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手機使用管理細則
第一條、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晚自習、升旗儀式、集會)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上交前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第二條、學校每個班級配置有三至四個手機專用保管箱。學生考試、上課(包括理論、實操課程)、晚自習等課前須將手機統一上交存放至放學下課領回,課間一律不可取回使用。
第三條、班級學生手機采用分組管理,每組有組長負責收取和發放工作,確保手機安全完好。
第四條、手機保管箱存放在班級、實訓室、運動場指定位置,其他任何人員都不允許觸碰,只有管理員才能進行管理。
第五條、手機充電須在本人宿舍內且宿舍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教室、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
第六條、午休、晚休期間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宿舍區電話聊天,播放音樂或視頻,影響他人休息。
第七條、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在統一保管時間外自己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第八條、學生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按下列要求予以處罰:
(一)、學生違反規定,一經發現,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其手機到學生科或教務科,并進行登記,班主任及時告知家長并要求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手機沒收期間將由班主任安排一名同班同學與其共用飯卡,解決用餐問題。收繳手機必須由家長到校領回,學生不得申領。
(二)、上課期間所有學生必須將所有手機上交統一存放,如身上還有手機的,一經發現按違規一次處理。
(三)、第一次違規使用,班主任在班級對學生通報批評,扣操行分5分。
(四)、第二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全校通報批評,扣操行分10分。
(五)、第三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記過處分。扣操行分20分。
(六)、第四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留校察看紀律處分,并再次通知家長來校共同做好學生轉化工作,扣操行分30分。
(七)、第五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做勸退或開除處理,取消學籍。
(八)、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組長或教師者,視情節輕重按第(五)、第(六)、第(七)款論處。
第九條、凡有違規使用手機不良記錄者學校評先評優一票否決。
第二章手機管理員工作要求與責任
第十條、手機管理員工作要求
(一)、科任教師、班主任、管理員為班級手機專用箱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手機專用箱安全使用負責。管理員統一佩戴袖章。
(二)、每天認真檢查箱體是否存在損壞情況,并及時對箱子進行保潔工作。如發現有損壞應及時調查出人員并上報主管部門,按照公物價格賠償。
(三)、科任教師、班主任、管理員要求本班級學生嚴格按照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執行,在收取手機前必須確認手機處于關機狀態,如沒有關機必須要求關機后收取存放。
(四)、科任教師、班主任、管理員每天要認真落實制度,對于不執行手機管理制度的學生及時做好登記,進行教育并告知家長,達到規定的按制度處理。
(五)、手機保管箱在班級、實操室、運動場指定地點存放,只有管理員有權進行管理,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觸碰手機保管箱。如有違反者管理員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班主任進行處理。
(六)、管理員在發放完手機后將箱子疊放好,統一存放進班級多媒體鐵柜內,并上鎖。
第十一條、手機管理員責任
(一)、本責任承諾書所指的責任范圍包括責任區域和責任時段內的所有管理責任。在責任區域和責任時段發生的一切管理事故,沒有及時控制處理和上報,則由責任人承擔后果。
第十二條、手機管理員考核要求
(一)、管理員認真執行管理工作的,給予每月10分的操行分加分獎勵。
(二)、管理員認真執行管理工作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學期各項評優資格。
(三)、對于認真工作的管理員,沒有出現任何失誤,學校每學期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優秀管理員,并發放證書和獎品。
(四)、獲評學期優秀管理員稱號的,學生科給予工作業績積分,學生出現不及格的科目向教務科申請通過工作業績積分換學分的方式申請及格,限定科目數量不超過兩科。
(五)、連續獲評兩次以上優秀管理員稱號的,且所有科目都符合畢業條件,給予優先推薦就業的機會。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學生科負責解析,從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關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篇5
為了提升學生通訊禮儀和人文素養,維護校園安全安寧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學生在校正確使用手機(移動電話),依據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管理規定。
1.學校不鼓勵學生在校使用手機,若有學生攜帶手機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規定。
2.每位學生自覺保管自己財物,如有手機遺失,須自行負責,學校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3.學生在校使用手機,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運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這時間段內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學后至晚上就寢預備鈴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隊打早餐、打中餐時、星期天的晚自習及晚寢睡覺時間不能使用。
4.學生在校內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攜帶手機,即手機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學生在校內給手機充電時,必須在自己宿舍內并用自己所購買的電卡充電,在學校規定的可使用手機的時間段充電,中午放學后或晚上睡覺時只能用座充充電,充電時應該做到有人看管充電器物,以防手機丟失并注意用電安全。
6.上課(含室外課、實習課)、自習課、午休、晚寢及各項集會一律關機,嚴禁接、撥(含游戲軟件、簡迅、上網等);上述以外時間可開機,將手機調整成震動,且使用時音量盡量放輕,不可影響他人。
7.考試期間應遵守考場規范,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8.撥打或接聽電話時,不要邊走邊講,未經允許不能在辦公場所使用,在公共場所使用手機(移動電話)時,不能大聲喧嘩與口出穢言,并注意使用電話禮儀。
9.嚴禁使用手機(移動電話)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系工具。
10.全體教師均負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手機的責任,如發現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交由該班班主任或學生科處理,學期末放假之時方可領回手機,并視情況按《學生管理手冊》處理或處分。
關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篇6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由政教處或班主任當場銷毀。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并扣行為規范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第三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當場將手機銷毀。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班級可以設置班機(只能是老人機,由班主任指定一人保管),學校任何教師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周末放學時領回家使用。
2、政教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關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篇7
為降低青少年兒童近視發生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手機管理,預防學生沉迷網絡和游戲,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擬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機是指一切具有通信、上網、游戲等功能的電子通訊產品。
二、全校所有學生非必要不得帶手機進入校園。
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必須堅持“家長同意、提前申請、有限帶入”的原則,由學生家長或委托監護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校園的緣由,經班主任審批同意后報學校政教處備案后執行。經學校備案同意將手機帶入校園的學生,每天進入校園后必須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學后領回。禁止學生私自將手機帶進教室、帶入課堂。
三、嚴禁教師用手機布置作業,嚴禁教師要求學生利用手機打卡或完成作業,嚴禁教師有償補課,特別是利用手機進行線上有償補課。
四、學生家長必須承擔監管職責,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加強手機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手機管理工作。
加強與孩子溝通交流,放學后、節假日正確引導學生使用手機,及時發現、制止、矯正學生沉迷網絡游戲和不當的消費行為。
關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篇8
1、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組辦公室電話聯系。
2、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父母雙方簽名同意后,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
所帶手機只能在學校自動鐵門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校園后必須關機;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系的仍然通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并給予年級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給予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關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篇9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通知》要求,特制定《淄博高新區第一中學學生手機管理規定》。
(一)學生、家長與學校簽定,承諾不帶手機到校,家長和學生要一起制定家庭使用手機的管理公約,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減少手機的使用。
(二)如有特殊需要,學生要經過家長同意,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年級主任、校委會批準后,方可帶手機到校,并交班主任統一管理。
經學校同意,學生帶手機到校后,進教室前交給班主任,由班主任在辦公室統一上鎖保管,放學后學生找班主任領取手機。在校期間,學生如果須要使用手機,找班主任領取,并在辦公區域使用,使用完畢交由班主任保管,班主任是學生手機管理的責任人。
(三)學校公布辦公室電話,作為家校聯系的通訊工具。
(四)未經批準,學生帶手機到校,非上課時間發現,班主任沒收手機,并通知家長到校領回。上課玩手機發現,告知家長,班主任沒收并保存至學期結束;若是因沒收手機導致學生和管理教師沖突的,沒收手機直至學生畢業。
(五)如因違反上述規定,出現不服從教育管理、拒交、頂撞、辱罵管理老師等違紀行為,學校將依據相關的學生管理條例,對相關學生追加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留校察看或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最低檔次評價,對涉及到違法行為的學生,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本規定解釋權歸學校。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