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
從社會科學的角度,制度一般指的是規則或操作模式,調節個人行為的社會結構。優秀的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要怎么寫?下面給大家整理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希望對大家能有幫助。
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境外檔案管理,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合法杈益,滿足境外資產監管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作為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在境外設立的全資企業、控股企業、項目部、辦事機構等(以下統稱境外單位)的檔案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境外檔案是指境外單位在研發、生產、經營、管理或項目合作等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境外檔案工作應當在遵循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本著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有利于工作、有利于保密、有利于應對突發事件的原則,以企業資產關系為紐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確保境外檔案完整、準確、有效、系統和安全。
第五條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在設立境外單位時應當在公司章程或協議中明確檔案歸屬、流向、使用、移交等事項,確保中方權益。
第二章管理職責與人員
第六條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根據職責負責境外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外交部和我駐外使領館按照工作職責,結合實際情況,為境外檔案的應急管理提供必要協助;國家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境外檔案工作納入境外投資、資產、合作項目管理內容;海關為境外檔案出入境提供通關便利,境外檔案出入境制度由國家檔案局會同海關總署共同制定并實施。
第七條投資主體或母公司負責本企業境外單位檔案工作監督、指導。
第八條境外檔案工作應當有明確的分管領導、歸口管理部門、專職檔案人員。
第九條境外檔案工作主要內容:
(一)編制檔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制定文件材料歸檔和檔案管理制度;
(三)指導文件材料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負責檔案收集、整理、保管、鑒定、統計、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
(五)組織檔案宣傳、培訓、研究和業務交流工作;
(六)負責境外檔案移交工作。
第十條境外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檔案專業知識和技能,定期接受檔案業務培訓;一般選用中方員工。
第十一條境外單位工作人員有保護境外檔案的責任和義務。崗位變動時,應當及時辦理文件材料移交手續,并清退借閱未還的檔案。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與歸檔
第十二條境外單位文件材料形成、積累、整理和移交工作應當納入業務工作流程,納入業務工作或項目計劃,納入業務部門職責范圍和業務人員崗位責任制,納入考核體系和獎懲制度。
第十三條境外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依據所在國家、地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結合境外業務實際制定,并報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審批。資本結構或主營業務發生較大變化的,應當及時修訂完善。
第十四條境外文件材料應當按照歸檔范圍及時收集整理,按規定期限向檔案部門移交進行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將應歸檔的文件材料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第十五條歸檔文件材料應當符合如下要求:
(一)歸檔文件材料形成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完整、準確、系統,使用耐久、可靠的記錄載體和記錄方式
(二)歸檔文件材料為原件;因故無原件的,將具有憑證作用的復制件歸檔并作出說明。
(三)電子文件與其元數據一并歸檔,文件格式符合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有關要求。
(四)非紙質文件與其文字說明一并歸檔;外文文件材料若有中文譯文的,應當一并歸檔;沒有中文譯文的,譯出標題和目錄后歸檔。
(五)歸檔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頻繁的和有專門需要的可適當增加份數。
第十六條管理、建設項目、設備儀器、科研開發、產品及業務、會計、人事等各類文件材料,參照國內同類文件材料的歸檔時間并結合境外業務實際定期歸擋。歸檔文件目錄在歸檔完成后1個月內報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境外單位業務信息系統應當具備電子文件歸檔管理功能,符合電子檔案管理要求。
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篇2
第一條要建立工作業績檔案,對各段時期的工作要有評價和考核,對其主要表現記入檔案。考核標準是依據崗位責任制中的職責范圍等內容,考核工作可分配到各部門進行,最后由人事部匯總。
第二條建立員工工作業績檔案的目的是便于對員工正確全面地評價,對工作突出、成績和貢獻較大者要給予表揚、獎勵、晉級等。對工作不踏實、消極怠工、屢屢出現差錯者要進行批評、處罰、降級或撤職。
第三條員工工作業績檔案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
1.文件材料。主要文件包括“員工人事調動表”、“勞動合同書”、員工身份證、專業文憑、證書、待業證明等文件的復印件等;
2.考評記錄。主要是“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公司實行制度化的評估工作,對員工工作表現定期定時進行考評。考評記錄可比較全面地反映出員工的工作概況,具有重要的查考作用;
3.出勤記錄。員工每月的考勤統計按年度匯總歸納,以專設的統計表格形式存入員工工作檔案。員工出勤情況記錄是員工工作態度的反映側面,體現了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和對工作的責任感;
4.獎懲記錄。員工在日常工作中表現突出或違反紀律而受到各種獎勵或處罰的記錄是對其工作能力、可信賴程度、工作責任心及工作態度的一種檢驗尺度,也是考察員工表現,使用與提拔員工的重要依據;
5.職位變更。員工在工作中,由于工作表現及服務年限因素,其職務、級別與工資待遇等內容會有變化,這種變動也體現了員工工作能力、工作表現、貢獻大小。因此,員工工作檔案對員工職位的變動記錄是考查員工工作表現的客觀依據。
第四條在員工工作檔案中,還要搜集員工工傷情況記錄、客人表揚或投訴員工的信件(復印件)等資料。這對于全面、有效地考查員工表現都有重要作用。
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篇3
檔案是我校各項工作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當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據,也是學校寶貴的文化財富。因此,愛護檔案資料,人人有責,借閱檔案資料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切實保證其完整與安全。
一、檔案員負責檔案資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經手查找調卷,督促借閱者履行手續,無關人員非經有關領導批準,不準入檔案室開箱取閱材料。
二、凡借閱檔案資料者,均要按照《查閱檔案資料登記卡》的欄目進行登記,本校人員調閱其業務范圍的檔案材料,可直接由檔案員提供,借閱非隸屬業務范圍的材料,需經辦公室主任或校領導批準才能調閱。
三、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必須持借閱單位的介紹信,經本校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借閱,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閱者要確保檔案材料的機密與安全,不得折縐、污損、拆散、私取或裁剪檔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劃線、圈點、打叉、涂改等,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五、借閱者未經本校領導或檔案室同意,不得摘錄翻印、復制或公布檔案材料。
六、借閱者均要在檔案室內閱讀,嚴禁帶到公共場所閱讀,如有違反或遺失,要追究責任。
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篇4
一、收集制度。
1、按照黨員檔案材料收集目錄的收集范圍,收集黨員檔
2、了解和掌握形成黨員檔案材料的信息及規律,并與其建立聯系制度和收集網絡。
3、歸檔材料應真實規范,完善齊全,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由組織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時間和組織印章,個人撰寫的材料有形成時間和本人簽字。
4、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應按時間順序,登記在黨員檔案材料收集目錄上,并在當月內歸入檔案袋(盒)。
二、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黨員檔案必須由單位組織人事干部在填寫好《申請查閱黨員檔案報告表》后,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方可登記查閱;紀檢、監察、檢法部門因工作業務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檔案情況時,可提供有關部分內容。
2、任何人不得查閱本人及其親屬檔案。
3、需摘錄或復制檔案有關內容和材料的,應征得管檔人員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除代作直接證明的材料外,摘錄或復制的檔案材料,均不予蓋章。
4、查閱檔案人員應按要求認真填寫閱檔情況登記。閱檔時,不得隨意圈劃、涂改、拆散、抽換、污損檔案。
5、檔案一般不得外借,單位黨組織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應在《申報表》中填明借閱理由,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檔案一般不超過15天,若不能按期歸還,應辦理續借手續,續借不得超過一周。
1案材料。做到:主動及時、全面準確、保質保量、安全保密。
三、傳遞制度。
1、轉遞黨員檔案和檔案材料,必須做到及時、完整、準確、安全、保密。
2、黨員流動或變換單位后,應在15天內將檔案轉至新的所在黨組織。
3、轉出的檔案應完整齊全,并按規定經過認真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收到的檔案經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回執,轉出的檔案,逾期1個月未退回執,應及時催收。
四、保密制度。
1、黨員檔案是反映黨員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保密法》的規定,確保檔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機密,慎之又慎。
2、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不隨意向無關人員提供檔案或泄露檔案內容,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必要處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閱黨員檔案。
4、不準帶黨員檔案出入公共場所,不準用普通電話索要或提供檔案內容。
5、檔案管理人員不得保管本人及親屬檔案。
6、查閱檔案前,必須弄清查閱檔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閱者與被查閱人員的關系。對符合查閱檔案條件要求的,給予接待,并對其查閱的有關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隨意泄露。
X社區
X年__月
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篇5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目的主要在于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并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專職(或兼職)管理,按《小學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建立檔案。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范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并將篩選后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注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保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中未編入,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
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文件、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秘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后,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大隊部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項目逐項登記,嚴密包封,并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并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借閱,并要辦理登記手續,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干燥,自然通風,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毀。
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篇6
一、統計檔案包括:統計臺帳、統計年報及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文件等有保存價值的統計資料。
二、統計檔案屬國家所有,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統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所有統計檔案資料。
三、統計檔案要有專人負責,并嚴格遵守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統一編號、統一格式裝訂,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檔案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統計檔案嚴格執行統計檔案資料的保密制度,不準外借,不準私自帶回家中,不準損壞丟失。
五、統計檔案要及時整理歸檔,并妥善保管。
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篇7
1、檔案統計工作是以檔案工作中大量的現象為對象,以表格、數字的形式揭示檔案和檔案工作中諸現象的現狀、發展過程及其一般規律性的工作。
2、統計作用。檔案統計工作,為制定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檔案事業發展規劃,開展檔案科學研究,進行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提供科學的依據。
3、統計內容。對檔案的收進、移出、整理、鑒定、保管數量和狀況,以及檔案的構成、利用、機構和人員等情況的基本統計和其他專門統計。
4、統計任務。對檔案和檔案工作的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資料,實行統計監督。
5、統計對象。對檔案實體及其管理狀況的統計和檔案事業的組織與管理現狀的統計。
6、統計方法。檔案統計工作,必須把零星的個別的原始資料,進行綜合整理,使之成為能反映整體現象的資料,再進行分析和研究,總結出典型性的經驗教訓,以提高檔案的科學管理水平。
7、按期統計。平時必須積極收集資料,做好單項的統計;半年必須做好各項工作的初步統計;年終必須進行全面的系統的統計。
8、專人統計。配備統計人員,熟悉統計業務;掌握統計資料,數字統計連貫;準確統計數字,按時統計上報。
檔案管理制度范本精簡篇8
為明確管理責任,規范管理行為,確保各類檔案資料及時歸檔、完整保存并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原則
公司檔案實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與部分專用性檔案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二、組織
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專門的檔案室并配備專人管理檔案,各部門明確由專人兼管檔案工作。
三、檔案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責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制訂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保管檔案、建設檔案管理系統。
(二)財務部自行做好日常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綜合管理部給予配合。
(三)其他部門由部門檔案專人對檔案進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一)負責收集、整理、分類、鑒定、保管各類檔案,做到收集齊全、整理科學、鑒定正確和保證質量,并按時接收和移交檔案;
(二)凡本公司印發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與附件、批復請示、轉發文件含被轉發的原件)一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公司制度辦事。
五、歸檔公司檔案室資料
(一)上級機關發來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
(三)本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
(五)本公司制訂的計劃、方案、統計、財務、工作總結;
(六)綜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種證照及所獲各種榮譽、獎勵資料;
(九)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價值的電子文本、圖片、音像、影像資料;
(十一)會計憑證,會計活動帳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活動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六、檔案的收集與歸檔
(一)承辦部門或主辦人應及時將辦理完畢或經領導人員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齊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門檔案管理員歸卷。
(二)凡是直接記述和反映公司、部門活動的,具有現實的和長遠查考價值的文件材料(文字、電子文件、圖樣、照片、實物等),均須歸檔保存。
(三)管理性檔案在分類立卷時應做到:分年度、分類別、分級別。黨政文件要分別組卷,密級文件要單獨立卷。組卷時按內部特征為主的六個特征進行組卷,盡量把永久、長期、短期三種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開組卷。
(四)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立卷;絕密文電單獨立卷,少數普通文電如果與絕密文有密切聯系,也可隨同絕密文電立卷。
(五)綜合管理部定期對各部門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檢查。
(六)各部門在次年三月向檔案部門移交管理性檔案,需付卷內目錄,移交目錄一式二份,交接雙方清點核對,并履行簽字手續。
七、檔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門)管理的檔案應有專柜保存,確保完好不丟失。
(二)做好電子檔案、底片、錄音錄像帶等特殊載體檔案的保管工作;
(三)檔案工作人員應確保檔案的質量,對破損和變質檔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補和復制。
(四)公司綜合管理部不定期檢查各檔案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五)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對破損和褪色的材料進行修補和復制。
八、檔案的借閱
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填寫查借閱檔案登記表,如期歸還,歸還時驗收注銷。凡利用者都應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查閱機密以上級檔案,需經公司(部門)負責人批準,原則上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應當天歸還。
(一)檔案借閱限一周內歸還,特殊情況需延期的,須辦理續借手續;
(二)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辦理清點手續,由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人員與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三)檔案如有丟失、損壞或泄密,須立即追究當事者責任;
(四)調走、辭退人員,必須清理移交檔案文件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原則上不對外借閱檔案,外單位需查閱檔案資料者,須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借閱。
(六)歸還檔案時應保證檔案材料的清潔、完整、安全,不得丟失、隨意折疊、拆散、剪裁或擅自銷毀,嚴禁對檔案隨意更改、涂寫。
(七)傳真件需存檔時,應將復印件連同原件一起存檔,以防原件字跡消失。
(八)未經公司董事長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無權公開檔案。
九、檔案室保密制度
(一)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檔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二)凡使用保密檔案資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三)凡借閱“絕密”“機密”級檔案資料應經分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出。
(四)外單位查閱、借閱密級檔案,須經綜合管理部主管領導審批,報分管領導批準,方可提供。
(五)秘密檔案不得私自存放,贈送并轉借他人,個人外出攜帶機密級以上檔案應妥善保管,若泄密要追究泄密者責任。
(六)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開場所談論保密檔案內容,不得將保密檔案帶出室外和借給他人。
十、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鑒定檔案保存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及銷毀檔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行。公司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確定保管期限的原則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職能和重要經營管理活動的,具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永久保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經營活動,具有較長時間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長期保存,其期限為16―50年;
(三)對公司在一定時期內有參考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短期保存,其期限為15年以內。
(四)檔案的鑒定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門指定檔案管理人員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人員合作完成,并采取對每份檔案直接鑒定的辦法。鑒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應及時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修改、補充。
(五)經過一定時間后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或者原有情況已發生完全改變,其檔案失去保存意義的,經檔案人員或原經辦人員提出,本公司綜合管理部和部門審查同意,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
(六)經批準銷毀的檔案,檔案人員必須列出清單,銷毀檔案的批準人、監銷人都要在銷毀檔案清冊上簽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