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
制度的存在為人們提供了指導和方向,使人們能夠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職責和工作范圍。這里分享一些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下載,供大家寫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參考。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篇1
當組織的目標確定后,就需要進一步明確為實現組織目標而確定各組成部分、各崗位的制度。因此,人事管理的目標一旦確定,就應該列出實現該目標所需的各種制度,物業管理公司的人事管理主要有錄用、開發、維護、使用和考績制度。
一、錄用
(1)確定錄用原則,中心是滿足首次人力需求和后續補充人力需求。
(2)制定錄用計劃,明確錄用所需人員數量、質量、來源、招聘方式方法、招聘錄用程序等。
(3)制定職務和聘用合同,明確職位資格所需的品格、學歷、才能、經驗、健康等條件。
(4)通過勞動部門、報紙、人才交流中心等傳播媒介宣傳指導招聘錄用計劃。
(5)通過面談、測驗和排選等方式,擇優錄用所需人員。
二、開發
(1)明確提高企業人員素質、開發公司人員潛力的戰略意義和戰術價值,明確培訓范圍和類型。
(2)制定適應公司發展、市場經濟特點,以短期規劃為主的培訓規劃。
(3)建立培訓組織,統籌培訓工作。
(4)選擇培訓方式,提高培訓效率。
(5)挑選培訓人員,保證培訓質量。
(6)開展培訓評估,促使培訓良性循環。
三、維護
(1)研究工資政策,建立工資檔案,制訂工資計劃。
(2)開展工作實績評估。
(3)加強安全衛生,保障職工生活。
(4)在建立社會支撐系統的基礎上,推行社會保障制度和各種福利措施。
(5)搞好群眾文化等各種服務活動。
四、使用
(1)確定使用原則,貫徹德才兼備、重視個性、揚長避短、用事擇人、適才而用、整體優化等要求。
(2)優化配置組合員工,提高群體活動效益。
(3)溝通合作、協調沖突、團結和諧、消除隔閡。
(4)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懲處違紀、弘揚正氣、鼓舞士氣。
五、考績
(1)全面、客觀、審慎地考察每個員工。
(2)通過獎勤罰懶,激勵先進、鞭策后進。
(3)發現人才、推舉人才,為人才脫穎而出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篇2
總則
為健全和規范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議事效率和決策程序,保證公司經營、管理與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及決議的合法性,充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組織機構
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組織機構和員工編制調整變化。共設四個部門:
一、行政部
二、財務部
三、銷售部
四、技術部
各部門職責
總經理: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
行 政部:
1、負責公司的日常行政工作。
2、配合其它部門出具布線電腦圖。
3、整理保管好客戶資料檔案。
4、定時對客戶進行回訪,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5、負責公司員工的考勤。(見考勤制度)
6、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根據公司發展要求及時制定公司各種規章制度
8、庫管負責材料的出入庫管理及采購工作。
財務部 :
1、定期匯報資金收支使用情況,搞好財務核算。
2、負責對單位工程成本,工程總成本的核算。
3、月末擬出本月的財務分析報告。
4、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銷售部 :
1、拓展市場。
2、簽定訂單后對所屬工程監督指導,并及時與客戶溝通。
3、出具預算方案,列出材料清單(包括設備材料,線纜,面板)
4、配合工程技術部出圖及施工指導。
5、按工程進度負責收款工作。
6、及時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部門經理每周召開例會,定好工作計劃,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技術部 :
1、配合公司各部門的技術支持。
2、對施工現場的布線指導、組織施工及調試,根據要求設計方案及出圖。
3、施工達到客戶滿意后出具工程竣工圖
4、列出施工所用的設備,材料,施工費用詳細清單。
5、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和驗收。
6、及時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部門經理要每周組織周會,總結上周,規劃本周,并及時匯報總經理。
招聘錄用與培訓
以“任人唯賢,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為原則。
1、 招聘由部門經理面試,再由總經理面試認可。
2、 經錄用的員工有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長短由公司考核個人能力而定,要求轉正人員需提出書面申請,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認可。試用期內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
3、 公司需要應定期對員工提供培訓機會,從各個方面提高員工的素質和能力。
員工應加強崗位技能鍛煉,做到勤學,勤練,務實。使公司整體形像隨之提高。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 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す司總部:上午:8:00—12:00は攣紓2:00—6:00ひ院筧纈械髡,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條: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的維持與發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第十八條: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資、獎金和補貼。
第十九條:月薪工資在次月15日前發放或存入員工在內部銀行的帳戶。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定,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1天(元月一日) 春節:3天(農歷初一、二、三)だ投節:1天(五月一日) 國慶節:1天(十月一日)由于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條:一般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年時間后,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6天,工齡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長2天,最長15天。員工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第二十二條:探親可以報銷火車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員工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員工探親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條: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第二十四條:春節休假或探親的員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定發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第二十五條:對于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第六章請假
第二十六條:員工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定見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條:加班費的計算:一般員工加班工作時間記為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100%計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200%計算。
第二十八條: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
第二十九條:員工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三十一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定標準給報銷費用和交通費用。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第三十三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敘職,并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九章培訓
第三十四條:為提高公同工的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第三十六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第三十七條:對于培訓中成績優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三十八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三十九條:公司對員工在業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后的學歷等支持。
第十章調職
第四十條: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四十一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第四十二條: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一月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四條: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四十五條: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第四十六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七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四十八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準后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經理室共同擬制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制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員可由主管和副總經理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條: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五十一條: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第十三章獎懲
第五十二條: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一、嘉獎:由員工的直屬主管書面提出,部門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二百元的現金或紀念品
二、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一千元的或紀念品,同時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
三、特別獎:由員工所在部門的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及相關委員會評議后,總經理批準,并由人事部備案,每年公布一次,員工除獎給一定額度的獎金和發給由公司總經理簽署的證書外,還可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3級工資。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二、培訓考核,成績優秀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五、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六、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七、發現職責外的危機處理,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對銷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三、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四、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五、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別獎:
一、兢兢業業,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
二、熱情為用戶服務,經常得到用戶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三、開發新客戶,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四、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條:員工的懲罰分為五種:
一、罰款:由主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批評:由員工的主管或有關人員書面提出,報部門備案。
三、記過:由員工所屬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準,報人事部執行,并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當月獎金。
四、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準后報人事部執行。
五、除名: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一、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職責所需,經批準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著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八、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十、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規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第五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二、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四、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五、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二日者。
六、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六、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一、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二、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級二次者。
八、無故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九、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篇4
第一節 總則
1. 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范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__集團下屬__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 考勤規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于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雇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準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準者;
5.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理由,經領導核準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于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 、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_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后一周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后,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準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準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準,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后請假或先假后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 加班
1. 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圍
2.1. 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復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準。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 考勤核算與復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匯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復,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 附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簽、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準后實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篇5
一、基本制度
1、開立兩個賬戶,基本戶用來付款,一般戶用來收款。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建議使用網銀。每天發生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業務做到日清日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嚴格執行現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用白條抵庫。
二、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專人(出納)負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流水賬),每天結出余額并核對實存。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一定數額(建議5000元,且是收入額)時必須存入銀行(一般戶)。
4、出納收取銷售現金時,須立即登記現金日記賬并開具一式至少兩聯的.銷售單據,一聯銷售留存,一聯會計處理。經手人一定要有經手依據。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人員(如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三、支票和網銀管理制度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并建立支票登記備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兩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流水賬),結出余額,每天登錄網銀核對銀行存款實存。作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至少三聯的收據,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或網上付款必須事前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支出支票時,由領取人在支票頭上簽收簽字認可,并及時登記支票備查簿。
5、基本戶余額不足時,申請按支出預算從一般戶轉過來(建議半月一次)。
四、印鑒的保管
銀行印鑒原則上必須分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印鑒分別派其他專人和出納負責保管。
五、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至少每半月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半月報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指定人員于每半月終了進行定期對賬盤查,其他時間進行不定期抽查。
2、會計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每月現金與銀行存款的帳務處理及其他帳務處理。
六、支出審批制度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辦公家具等、會務費、差旅費、工資與獎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應審批。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效率,負責人可適當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指定專人。
七、差旅費報銷規定
報銷人持原始憑證簽字,報負責人、會計簽字認可,交會計報銷。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篇6
1、目的
為推進企業安全庫存管理,加強對公司原輔料、備品(備件)、成品庫存的安全管理,防止缺貨、斷貨、積壓等行為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原輔料、備品(備件)、成品。
3、術語
安全庫存:是指當不確定因素已導致更高的預期需求或導致完成周期更長時的緩沖存貨,安全庫存用于滿足提前期需求
采購周期:指采購方決定訂貨并下訂單、供應商確認、訂單處理、生產計劃、原料采購、質量檢驗、發運的整個周期時間。
4、職責
1、生產管理處與物資采購處負責共同制定原輔料的安全庫存,報主管領導審批。
2、裝備能源處負責制定備品(備件)的安全庫存,報主管領導審批。
3、銷售公司與生產管理處共同負責制定成品的安全庫存,報主管領導審批。
4、倉儲運輸處負責根據安全庫存管理原輔料、成品庫存。
5、裝備能源處負責根據安全庫存管理備品(備件)庫存。
5、工作程序
1、生產計劃編制人員每月結合成品的.安全庫存表制定公司月度生產計劃。
2、采購人員結合原輔料、備品(備件)的安全庫存表制定公司月度采購計劃,依據采購計劃進行采購。
3、倉庫管理人員每日根據安全庫存檢查原輔料、備品(備件)庫存數量,發現數量小于或超出規定時,需及時通知相關采購人員。
4、倉庫管理人員每日根據安全庫存檢查成品庫存數量,發現數量小于或超出規定時,需及時通知生產計劃編制人員。
5、采購人員在接到倉庫管理人員庫存報警或超量通知后,應根據生產實際需求情況,決定是否與供應商聯絡,通知供應商及時交貨或改變交期。
6、生產計劃編制人員在接到倉庫管理人員庫存報警或超量通知后,應根據生產實際需求情況,決定是否制定臨時生產計劃,通知生產分廠執行臨時生產計劃。
6、安全庫存設定標準
1、原輔料安全庫存:按照原輔料進行分類,分別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木漿、煤炭等大宗物品: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生產管理處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化學品: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有效期、生產管理讓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特種器材: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生產管理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包裝材料、五金鋼材等其他:結合采購周期、生產管理處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2、備品(備件)安全庫存: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設備能源處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3、成品安全庫存:根據不同的客戶要求,結合產品的品種、保質期等因素,銷售公司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篇7
第一章 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范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 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 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能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并盡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審核匯總,擬制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招聘計劃內容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范圍,招聘信息發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復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受聘者與公司簽訂《試用合同》,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后公司復印存檔。
⑴ 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 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復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 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 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情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 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試用時間可以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后一次進入時計算。
四、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周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競聘制度
1、 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 “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能力就上”)和“先內后外”原則。
⑴ 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積極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 內部競聘報名后,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 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后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通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可以連任。未能達到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 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積極參與競聘。
3、競聘程序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說→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 →月績效考核 →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 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回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 競聘小組采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滿后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 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的薪金,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能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等構成。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情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情況,年度結束后發放。
4、項目效益獎金:集團公司項目完成產生效益后,以稅后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情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項目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項目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的單位,按《責任書》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并決定發放對象與方式 。
6、崗位津貼:項目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達到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項目情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
⑴ 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系。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項目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
⑵ 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必須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擇適合的薪資檔、級,并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后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情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情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后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稅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 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對象
⑴ 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
⑵ 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 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類型分別確定。
四、月考評程序 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占總評的70%,同級占總評的2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占總評的60%,下級考評占總評的20%,同級考評占總評的1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 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序
⑴ 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
⑵ 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
⑶ 被考評人回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
⑷ 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后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后的個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 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 ⑴ 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 ⑵ 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后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并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項目。保險基數根據企業情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篇8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能匹配公司發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主要由以下五個模塊構成:
1、招聘與任用
2、培訓管理
3、薪酬福利與社會保險
4、績效考核
5、員工異動
第二章 招聘與任用
一、在因員工離職、組織機構調整、業務發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或為公司的未來發展儲備人才的情況下,需要進行招聘。
二、員工錄用的基本原則
1、實行公開招聘,著重考察個人素質、潛能、經驗及發展,擇優錄用;
2、應聘者的基本素質要符合所需崗位的任職要求。
三、員工招聘的程序
1、制定招聘計劃(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內部或外部招聘);
2、發布招聘信息;
3、獲取應聘人員信息資料;
4、資格審查及初步甄選;
5、初試;
6、復試;
7、錄用;
8、崗前/入職培訓;
9、錄取試用。
四、被確定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向公司提交以下有效證件及復印件與資料:
1、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職稱證書等個人材料復件印,同時提供原件驗證;
2、填寫《員工基本情況表》;
3、提交個人近期免冠彩照2張。
以上資料經公司確認有效后,予以辦理入職手續。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后至用人部門報到,并從當日起成為公司試用員工。
五、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一至二個月,其中包含七天的試用考察期。試用考察期通過后正式進入試用期。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表現優秀者,可獲得提前轉正;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崗位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使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也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試用勞動關系。
公司根據需要,可對仍需一段時間考察的試用員工延長試用期,延長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六、員工的轉正程序
1、員工個人提出轉正申請;
2、用人部門出具試用期考核意見;
3、報總經理審批;
4、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七、勞動合同及合約
1、員工轉正后,公司統一安排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到期之前一個月,公司根據員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各項綜合因素,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第三章 培訓管理
一、公司珍惜人才,也重視人才的培養,公司為每一個員工提供公平的培訓機會和發展空間,將公司發展愿景與員工職業規劃緊密結合。
公司對員工進行各種形式的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培養以公司為家,以公司發展為已任,為實現公司的共同目標而全力以赴的員工和團隊;培養具有卓越領導能力的管理者;培養能刻苦鉆研、堅持不懈追求更高工作品質的優秀專業人才。
二、培訓方式
1、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是對新進人員實施的崗位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簡介、組織架構、核心價值觀、經營理念、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崗位職責等。
2、專業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編制培訓內容,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安排員工學習業務知識,內容包括:職務、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工作技能、管理技能及團隊建設技巧等。
3、管理培訓
內容包括:現代領導者規劃、組織、領導、控制等管理知識,以及行業發展方向及趨勢等。
三、培訓方法
公司培訓以內部組織為主,公司鼓勵員工自我學習自我提升,鼓勵員工之間進行學習和交流。
四、公司對員工的培訓按計劃、分批分階段、分不同的崗位需要進行,為保證培訓的質量和效果,公司為每個員工建立培訓學習檔案,將內部培訓的課程考試成績將記入個人培訓檔案,作為晉職、調資、年度考核提供依據。
五、員工在培訓中的責任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
2、努力自我啟發,有效地將所學知識應用在業務工作中。
第四章 薪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總則
1、適用范圍
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2、目的
建立規范的薪酬管理體系,提升薪酬體系的內部公平性和激勵性,從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發展,實現公司與員工雙贏。
3、制定原則
按需設崗,在公司內部建立職、權、責、利相結合的運行機制和“對內具有公平性,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分配原則,采取“以崗定薪、以能定級、以績定獎”的分配形式,以實現崗位競爭及人力資源的動態調整。
4、分配原則
主要依據:崗位重要性、業績貢獻、能力、工作態度和合作精神。
二、薪酬結構及標準
1、薪酬結構
員工薪酬由工資、綜合福利補貼、獎金及業務提成三部分構成。其中,工資為員工固定勞動所得,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部分組成。
1.1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為員工基礎保證工資,各崗位標準相同。
1.2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在公司內所處崗位以及職務的不同而制定的差異化工資標準。
1.3綜合補貼
綜合補貼是公司對員工的一種福利性保障,包含通訊補貼、交通補貼、餐費補貼。
1.4獎金及業務提成
獎金是指公司根據階段經營業績達成,根據各崗位員工的貢獻程度,加發的鼓勵性項目。
業務提成是指公司根據市場類人員業績指標定額達成,按照一定比例計發的附加薪酬項目。
2、薪酬標準
崗位類別崗位名稱薪酬標準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綜合補貼合計
市場類業務代表
業務主辦
業務經理
職能類布局設計師
行政助理
會計
3、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
是指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員工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期間支付的工資,依照員工基本工資標準計發。
三、薪酬支付
1、工資支付
1.1工資支付辦法采取月薪制。
日工資計算辦法以自然月天數為基準。
1.2員工上月薪金在次月10日前用貨幣形式全額支付給本人。為了簡化工資發放的手續,員工應按照公司要求提供銀行帳戶資料。員工銀行個人帳戶的進帳記錄,將視同員工領取工資的憑證及領取確認。
1.3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算工資,辭職/解聘者,則按辭職/解聘之日止以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算工資。
1.4轉正定級、薪酬調整,以發令之日為界,按調整變動后的工資標準計發。
2、綜合補貼支付
綜合補貼自員工轉正之日起計發。
轉正時出勤不滿一個月的按照實際出勤日計發。
辭職/解聘者,則按辭職/解聘之日止以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
3、獎金及業務提成支付
具體辦法見《獎金及業務提成管理辦法》。
4、工資支付時遇到以下情況公司可以優先在員工工資中扣除。
4.1個人所得稅
4.2社會保險基金
4.3公司代繳的各類培訓費用
4.4差旅預付金、借款/貸款償還金等
四、試用期與轉正
1、試用期
新進員工試用期(包括為期1周的試用考察期和為期2個月的試用期)待遇按以下原則執行:
1.1試用考察期為無薪考察期,在此期間如雙方解除試用,公司無需支付工資。試用考察期通過后,此考察期視同正常試用期,公司支付試用期工資。
1.2員工試用期間工資結構=基本工資+綜合福利補貼
2、轉正
試用期結束時,由用人部門根據新員工試用期表現確定工資檔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備案執行。
五、薪資定級與調整
1、薪資定級
員工薪資定級由總經理核準,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有建議權。
2、薪資調整
薪資調整包括以下2種情形:
2.1 員工在本部門內的職級晉升(或調整)
依據部門職級標準、崗位標準、對應個人銷售定額的增減,由部門提出晉升(或調整)申請,按規定報批。
2.2 崗位、職務或部門調整
依據“崗變薪變”原則,按規定報批執行。
六、社會保險
1、所有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戶籍不限),統一由公司申報辦理養老、生育、工傷、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
2、員工自與公司簽訂正式合同當月起,由公司負責辦理社會保險,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當月起即月辦理停保。對于按公司規定辦妥工作移交及相關離職手續者,可按員工要求辦理社會保險的轉調手續。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社會保險費用由公司和個人共同承擔,由公司統一籌辦,屬個人承擔部分,由公司按月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4、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工傷養老基金、基本生育保險基金、基本失業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標準為:
保險項目公司承擔部分個人承擔部分
基本養老保險20%8%
基本工傷保險0.5%---
基本生育保險0.8%---
基本失業保險2%1%
基本醫療保險8%2%
5、對參保人員核發的《職業養老保險手冊》,由公司統一保管,員工離職時辦妥工作移交手續和離職手續后,交還本人。
6、在辦理有關參保工作時,需要員工提供準確、真實的人事資料,并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免冠1寸照片交給公司辦理。
七、商業保險
為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自入職之日起,公司為員工辦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費由公司承擔。如員工在試用期離職的,工資結算時公司予以扣除此項保費。
第五章 績效考核
一、公司致力建立客觀公正的績效考核體系,旨在及時了解員工的績效狀況,通過績效溝通,及時調節員工的工作目標和行為,使個人目標和組織目標保持一致,個人職業規劃和公司發展規劃緊密結合。通過對績效的評估考核,全面了解員工的能力和潛質,以便公司對員工能力和潛質加以提升和開發??冃Э己俗裱韵略瓌t:
1、公開
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程序以及考核結果均向員工公開。
2、公平
考核應客觀、準確的體現出員工的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
3、責權利統一
員工的考核結果與考核收益同員工的崗位責任與權利相統一。
4、崗位考核以工作業績為中心。
二、績效考核目的
1、衡量員工的績效、技能和工作態度;
2、為確定工資、獎金決策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崗位異動提供決策依據;
4、為員工培訓和教育提供依據;
5、為員工職業規劃評估提供依據;
6、為其他人力資源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和參考信息;
7、促進溝通。
三、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的一月、七月對全員上半年度績效進行考核。
四、方案推進階段及重點環節
1、階段:準備階段、實施階段、考評階段、總結階段
2、準備階段
2.1考核參與者
被考評者:各崗位員工
考評者:總經理、各部門主管
2.2考核方法
本考核采用目標考核為主導,輔以行為導向的考核方法。用品質性效標(溝通能力、忠誠度、領導技巧等)、行為性效標(工作方式、工作行為等)、結果效標(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和日常工作職責四項效標界定每個崗位的考核范圍,然后再確定每個崗位的考核指標和標準。
2.3績效考核培訓
使各考評參加人清楚考核的目的、方法、流程、工具的使用,明確參加考評者的責權利,為考核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3、實施階段
3.1收集信息
《崗位說明書》及各崗位人員的實際工作情況。
3.2溝通與管理
3.2.1目標第一
必須確保每位績效考核參與者明確考核的真正目的。
3.2.2計劃第二
工作的推進要有計劃性。
3.2.3監督第三
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必須負起監督的職責。
3.2.4指導第四
各部門主管應該積極主動地指導部屬認真完成績效考核的各項指標,考核和完成后就員工的績效結果進行面談,在如何改進績效方面達成共識。
4、考評階段
4.1實施過程中應注意考評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4.2考評表格的制作。
4.3建立考核申訴委員會受理員工申訴。
4.4建立考核稽核小組監督各部門績效考核的推行,確??冃Э己朔桨傅捻樌行蚋咝У耐菩?。
5、考評總結階段
每次考評結束之后必須舉辦考核總結會,總結經驗教訓,使員工績效得到持續改進。
五、員工考核評定等次分為優秀、良好、尚可和一般四等。公司依據考核的結果對工作表現優異者,予以適當鼓勵或獎勵,對于工作表現平庸者,予以規勸,員工應盡快改善。
第六章 員工異動
一、員工的異動是指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動,包括員工的晉升、降職、遷調、辭退、辭職等。
二、晉升
1、工作職務的晉升,即職位級別的上升。
2、職位等級的晉升,即被聘為更高一級職位等級上升。
3、職務稱謂未變,但工作范圍擴大,員工被賦予更大的責任。
三、員工的晉升必須有利于公司的發展方向,有利于員工的成長,晉升的重點對象主要有:
1、在工作目標完成方面具有優異表現的員工。
2、在工作創新方面具有杰出貢獻的員工。
3、在管理、市場等領域表現出較高的才能或潛力的員工。
4、人才稀缺度較大且對企業的影響較大的員工。
5、為公司儲備的骨干人員等。
四、員工降職的內容與操作同晉升互為逆向。
五、員工的遷調是指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對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進行變動,奉調人員離開原職時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赴新職崗位報到。
六、辭退是指公司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提出辭退:
1、觸犯國家法律,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及規定,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2、參加非法組織,并經有關當局查明屬實。
3、聚眾鬧事,嚴重干擾正常工作秩序。
4、不服從上司合理工作安排或正常調動,經教育仍不服從者。
5、工作期間擅離職守或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6、偽造公司的任何記錄或報告,有意詆毀公司聲譽,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7、任職期間有貪污、盜竊、營私舞弊、窺查/泄露公司機密、故意破壞公物等行為之一的。
8、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與公司經營利益相關的第二職業,或為第三者從事經營中介服務。
9、月累計曠工超過3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
10、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者。
11、連續兩次考核結果列于本崗位排名的末位。
12、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13、兩次以上書面警告仍未能改善者。
14、其它同類性質的嚴重違紀行為。
被辭退的員工,公司按其實際出勤計發當月應得工資,經濟補償金與年度獎金不予發放。
七、除在勞動合同中限制辭職的情況出現,員工有權提出辭職,辭職員工按實際出勤計發當月應得崗位工資。
八、解聘、辭退員工或給予員工行政處罰時,由提請處理的部門提出處理依據、事實證據和處理方案。在做出處理決定前公司應對提請部門所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在正式公布處理決定前,應由公司專人與被處理人當面溝通,把處理結果告知當事人,允許當事人申訴。
九、對于被公司解聘、辭退或辭職的員工,未按公司要求完成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者,公司保留在人才網或其他媒體上予以公告的權利。
十、公司辭退員工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員工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未經公司批準以前15天內不得離職,若員工向公司遞交辭職申請書15天后公司仍未答復,可視為公司同意辭職。
十一、離職人員包括因崗位變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解雇等原因離開原崗位或解除原崗位職責者。離職人員應按以下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1、公司根據離職員工崗位情況安排一周至一個月的交接期,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公司規定的工作交接期內工資按離職前執行的工資標準發放。
2、離職員工工作交接包括:
2.1財務帳務結算。
2.2從事崗位工作的職責事務交接。
2.3所經管財物的交接,包括文件、技術資料、設備、電腦及磁盤等。
2.4崗位業務、客戶等資料移交。
2.5未辦或未了事項的交接。
3、離職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應由直接領導指定接替人接收。移交人、接收人、監收人均需要在工作移交單上簽名確認。
4、離職員工所列工作移交清單應由直接領導進行審核。接收人應對所移交工作的完整性負責,如因接收人工作疏忽造成的接收失誤,則追究接收人的責任。
十二、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經濟補償金支付的規定:
1、因公司原因辭退的員工,公司根據員工在司工作年限,給予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發放補償金的月工資標準以員工崗位基本工資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支付范圍:
2.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2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5由于公司機構合并,人員優化組合,公司內部無法安置,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公司開除的員工,一律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員工的補償金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由公司一次性發放。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哪些篇9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印鑒證照的使用,加強對印鑒證照的管理,保證印鑒證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應制定細則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3、權責說明
3.1公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分管領導指定專人保管。
3.2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印鑒保管
4.1公司印鑒及各部門印鑒必須加鎖保管,不能隨意放置。
4.2印鑒不準出室,原則上嚴禁外借,特殊情況須書面申請并經批準后,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帶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視情況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責任。
5、印鑒使用
5.1印鑒使用由用印人填寫用印申請表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后用印。各部門印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否則,印鑒管理人應拒絕用印。
5.2印鑒保管人應在印鑒使用登記表上記錄文件名稱、頁數、份數、申請蓋章部門、經辦人、日期等用印事項。印鑒管理人應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規定送辦公室存檔。
5.3不得開具蓋有印鑒的空白介紹信、證明或者在未寫字的頁面上加蓋印鑒。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由分管領導書面同意,領用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并將復印件返回印鑒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須交還印鑒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等,須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5.5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必須專章專用,嚴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響公司聲譽,不會給公司帶來任何可能的損失的情況下,經分管領導同意,可為公司員工出具的證明、介紹信、申請等材料加蓋公章。
5.7已通過審批的合同憑合同審批表蓋章。
5.8總公司人員需加蓋各分子公司印鑒仍按本制度執行。
6、證照使用
6.1證照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嚴禁外借。
6.2證照原件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如遇特殊情況需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并在辦好借用手續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須及時歸還。
6.3證照復印件的使用:必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印證照,并在證照復印件上蓋&39;僅限于__________使用&39;條章,寫明用途。
7、附則
7.1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