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通過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人們能夠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然資源,同時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應該寫成什么樣的?快來看看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本文為你提供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寫作技巧和示例!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1
為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實行規范管理,促進規范化學校的建設,落實崗位責任制,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職工必須樹立無私奉獻,敬業愛崗的思想,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2、教職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實行假條制和請、準、銷假制度。
3、考勤分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幾種情況。
4、請準假權限:
教工請假一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內,由校長審批,四天以上報請教委審批。
副校級及中層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集體活動一般不準假,特殊情況向校長直接請假,若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論。說明:以下情況同樣履行手續但是視為出勤。
①本人婚假為一周。
②子女婚假為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喪假均為一周。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喪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喪假均為3天。
⑥爺爺、奶奶去世,喪假為2天。
⑦晚婚晚育者產假為半年,視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獎;男教工照顧家屬生產,準假2天。
⑧哺乳期:每天規定2小時。
⑨面授等進修活動需出示證件,因公外出,由校長批準,按時返校。
5、如有類似情況,依例酌情處理。
請假一定要履行手續,寫清楚事由,填寫好請假條(情況特殊也應補寫假條),準假后安排好工作方可離校,返校后及時銷假,不履行手續視為曠工。
二、考勤獎懲具體規定:
1、事假:全學年累計事假1天(按8小時計),從年度考核分(滿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請事假1小時,扣0.015分。
2、遲到、早退:比規定簽到時間遲簽10分鐘以內為遲到,比規定簽退時間早簽10分鐘以內為早退,以上兩條若分別超出10分鐘,視為曠工,并記錄相應曠工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四次及以上者,須向校長書面匯報原因。
3、病假:根據實際病情酌情考慮,若無病裝病視為曠工。統計時,按兩個病假時等于一個事假時折算。
4、凡查崗時既不上課也不在樓內又無外出任務的教師,第一次扣0.2分,第二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曠工處理。
5、簽到均要自己簽,若發現有代簽現象,則簽到的教師和被簽到的教師均按曠工處理。
6、考勤作為評選先進個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內容,凡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一月的均不參加評優。凡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教師,本年度內無評優選模資格。
7、根據各級部教師提議,經校委會研究決定:全體教師每月允許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計入學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獎,該項規定由教代會通過。
三、匯總方式、方法
1、學校建立考勤登記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簽到、簽退。
2、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勤工作領導小組,一月一匯總,學期末根據本制度(二)中的規定計算出教師考勤得分上報教委。
四、考勤獎懲金額:
學校每學期劃拔一定金額作為全勤獎獎勵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獎金。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2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__09)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上將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3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保證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經醫院研究決定實施打卡記錄考勤,現就職工打卡考勤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一、總則
1、考勤打卡對象:全院在職在崗職工。
2、考勤打卡時間:正常工作日實行打卡考勤。全院職工出勤實行打卡記錄考勤,打卡每天早上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共計兩次記錄。作息時間以醫院目前執行的時間為準(注:上班打卡有效時間從7:15開始,下班打卡有效時間截止到18:30)。
3、加班打卡規定:職工加班進行打卡管理,超出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需要進行打卡記錄時間。
4、特殊崗位打卡時間:對于目前執行非標準工作時間的部門,因崗位性質特殊而無法依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按照特殊崗位作息時間進行管理,職工按照實際上下班時間打卡(上班一次,下班一次),科室每月上報科內職工排班表到人事處備查。
二、考勤處罰標準
1、遲到、早退:刷卡時間晚于上班時間者均視為遲到,刷卡時間早于下班時間者均視為早退。遲到、早退采用次數累計和時間累計的雙重處罰標準。
(1)次數累計:月度遲到、早退超過3次以上者,每再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資50元。
(2)時間累計:累計遲到、早退時間每達到兩小時,扣工資200元,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2、缺勤:打卡機若無當日識別的打卡記錄且沒有提交請假申請或情況說明的一律視為缺勤,按曠工一天處理。打卡機僅有當日一次打卡記錄且沒有提交請假申請或情況說明的,視為曠工一天。
3、月度累計遲到、早退時間達6小時者,視為曠工一天,當年度職工刷卡考勤記錄與年度考核及年終績效直接掛鉤。
三、打卡其它事項說明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打卡,比如當日外出會議、外出公差等,由本人提供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情況說明,報人事處作為考勤依據。
2、當月出現漏刷,必須提交書面說明,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人事處審查。一個月內累計漏刷超過3次以后,每漏刷一次視為曠工一天。
3、因公因私請假規定:因公請假提交書面請假條,包括請假事由、請假時間、請假人等(有邀請公函的.提供復印件),報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人事處備案。因私請假參照目前醫院公布的職工休假制度,每月隨考勤表一同報人事處備查。
4、考勤打卡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代刷,即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5、考勤打卡情況做為職工個人年終考核依據。
四、考勤統計及實施
1、打卡考勤實行每月統計,考勤結果每月定期反饋到相關科室,并按照獎懲管理細則落實。
2、此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正式實施,如有修訂,則按新的修訂方案執行。
3、本管理規定解釋權在人事處。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4
一、教職工請假,不管是事假、病假、產假,必須具備書面請假手續,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才能離開;未經批準,不得擅離職守。重病,病愈后補辦請假手續和醫院證明,否則按曠工計算,重急事來不及寫請假手續,回崗位兩天之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計算;
二、凡未經批準,不假而走或隨意找人代課的,計為曠工,教師上午8:20,下午2:20要按時簽到,不得遲到和早退;
三、婚假、探親假安排在假期里,非假期不能請假,喪假按規定為3天,(喪假范圍為直系親屬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子女),要辦理請假手續,急需超假者,超期按事假市場繁榮,仍要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計算;
四、教職工病、事、產假的時間限制及工資發放按有關規定辦理;教職工生重病痊愈,要求恢復工作的,必須有出院證明,經領導批準后,方能上班;每期病假時間前后累計;如開醫院假證明騙取休息者,按曠工處理;
五、計生假第一次按計生假處理,第二次按病假處理;
六、教職工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學校領導審批,四天以上由教育局審批。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5
為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范和簡化簽到考勤程序,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啟用指紋簽到考勤系統,并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辦法。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采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__》及公司各項。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后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采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后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采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于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6
一、目的:為了進一步加強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落實崗位責任,提高保安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與責任感,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考勤管理
第一條公司上班時間根據各部門相應工作安排和值班時間進行考勤。
第二條職員上下班須各考勤一次。因故未能正常考勤的,須申明原因并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條職員不得要求他人代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發現一次,各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遲到一次罰款10元,遲到超過1個小時按曠工處理,扣罰當時令工資,一月累計遲到6次以上多處100元罰款,并處記小過一次。早退處10元一次罰款,一月累計早退6次以上多處100元罰款并記小過一次。若因特殊情況需提早離崗,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考勤注明原因,則不受處罰。
第四條公司規定,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一)無故缺勤一個小時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到部門負責人處說明原因或原因未獲批準;
(二)請假未獲批準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續假未獲批準)視同無故缺勤;
(三)以虛假理由請假獲批準而不上班的。
第五條一個月曠工兩次記小過一次,曠工五次記大過一次,連續曠工超過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天,作過失性辭退處理,公司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半天至一天的,須先向部門負責人申請,需請假1-3天的直接向總經理申請,說明原因和期限,并且理由必須符合事實,若以續假理由請假的作200元罰款,并記小過一次。
四、考評細則
1.保安人員每月的績效考核獎金定額為300元,績效考核總分定為20分,每扣1分等同于扣除績效獎金15元。
2.違反績效考評的相關條款,如果無法確認具體的責任人或班組,將按以下扣分標準扣除當班全體保安員的考核分或該廠區保安全體人員的考核分。
3.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1分。
3.1上班時間閱讀書報、玩弄手機,情節輕微者;
3.2形象儀表不合體者(執勤時未按規定著保安制服、戴執勤帽、扎武裝帶、佩戴領帶等)
3.3執勤時站姿或坐姿不端者;
3.4下班前未將崗位衛生清掃干凈者;
3.5開會或培訓遲者(含請假者);
3.6執勤時跟員工聊天者;
3.7沒有按規定報崗者;
3.8帶班隊長未盡監管職責,導致一個自然月內,本隊隊員上班散漫的事件被上級領導檢舉二次,當班班長負監管不到位的責任;
3.9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4.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2分:
4.1門禁管理不到位(私自放員工外出、違反考勤制度未按規定記錄、未按規定對外出車輛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員工未戴廠證進廠未按規定記錄等);
4.2本隊隊員發生巡邏簽到作弊或未按規定路線與時間巡查、上班睡覺等情形;非值班隊長本人檢舉,當班隊長按此條款處分;
4.3開會或培訓未請假缺席者;
4.4因檢查不到位,消防隱患未及時發現尚未造成事故者;
4.5生產部門下班后,未在第一時間對所轄區域的水電管制進行檢查者;
4.6未經批準,擅自找人頂班者;
4.8上級交待的事項,執行不到位或根本未執行者;
4.9接班遲到或擅離崗位交接班者;
4.10值班時間戴耳塞聽音樂者;
4.11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5、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5分:
5.1不服從領導安排,頂撞上司者;
5.2巡邏簽到作弊或未按規定路線與時間巡查,一個自然月內出現第二次(含二次)以上者,當班班長連帶處分;
5.3公司發生盜竊事故損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5.4因檢查不到位,消防隱患未及時發現導致消防事故情節較輕者;
5.5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6.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10分:
6.1上班時間睡覺者(一個自然月內出現二次以上予以開除);
6.2臨近上班喝酒或上班時間喝酒者;
6.3無正當理由,上班時間擅離崗位者;
6.4公司發生盜竊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6.5保安巡查未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導致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損失10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6.6保安副隊長未按規定要求檢查消防器材者;
6.7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7.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20分:
7.1公司發生嚴重偷竊案件,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7.2因保安管理工作出現疏忽,導致發生重大消防事故,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7.3遇到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臨陣逃脫或坐視不管者;
7.4發現異常情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者,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嚴重者開除);
7.5其他因個人工作疏忽而造成的嚴重事故,扣績效分并處按廠規處罰;
7.6監守自盜者,并處開除;
7.7遇到上級領導夜間查崗,利用手機或對講機報信者;如屬值班隊長違反此條款,作降職處理;
五、本規定自20__年3月1日起生效并執行.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7
考勤對象:
水利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匯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后由學習委員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于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并匯總,并對照假條進行核實,于每周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并且在每周一由學工辦對上一周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并于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匯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于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閱假條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本文轉自實用工作文檔頻道)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注冊后,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并導致嚴重后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并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于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準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準在超出正常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批準在休息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采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戶經理同意,報總經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說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并給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并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后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報批評,且負激勵20元/次。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負激勵20元/次,且通報批評。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準或假期滿后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且給予50元/次的負激勵;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第八條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員工因公于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征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原則上員工應在早晨上班進入公司后方可執行公出任務。若員工超過公司下班時間尚未完成公出任務時,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況等原因需先執行公出任務然后才進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辦理申請手續。
c.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錄考勤系統的,應及時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報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8.2出差:
a.業務上有必要時,員工可以填寫《出差申請單》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并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b.如因事情緊急未填寫《出差申請單》的,應在返回公司后一天內補填,逾期未補者,按事假處理。
c.出差期間應24小時保持可聯系狀態,并隨時向公司匯報出差行動及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條公司提倡員工應積極高效優質地完成工作任務。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申請。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門經理審批,節假日的加班,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9.2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加班。
9.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刷卡,沒有刷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刷卡記錄但無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9.4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員工的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條加班費支付及調休
10.1日常的加班
對于日常的加班,原則上公司給予調休,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10.2節假日的加班
對于節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據員工自主選擇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
10.3調休申請
員工申請調休的須提前申請,經核查考勤記錄,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調休。調休有效期為1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請假流程
員工請假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有效;如遇緊急事情,應于事假發生1個工作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傳真、郵件、短信等形式報告直屬領導,經相關審批人同意后休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計,最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以1天計。
第十二條休假種類
一、事假
a.員工請事假應有正當理由,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事假期間薪資。
b.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病假
a.員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進行治療時需提交病假申請,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休假建議單及相關診斷材料(病例本)作為證明依據,否則以事假處理;病假期間薪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b.如發現員工出具的休假建議單或病例本等證明材料不實,當日以曠工處理,并視情節給予50-200元/次的負激勵。
三、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計10天。
四、產假、護理假
員工申請產假、護理假須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僅限在上海工作的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5天。公司男員工配偶如為晚育者,男員工可享受3天護理假。
五、喪假
若員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喪假。
六、帶薪年休假
a.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公司統一安排的休假,計入員工年休假總天數內。
c.帶薪年休假申請流程
申請(個人)→審核(部門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備案(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
七、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申請,產假須在生育前1個月內申請,護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內申請。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員工考勤是每月員工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將以員工刷卡簽到記錄為主要依據,結合相關的請假、出差流程,統計員工月度出勤情況,并以此核算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未刷卡并沒有相關流程(請假、出差、考勤異常說明)者,均不計當日工資,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商務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并解釋。
第十六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20__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