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大全有哪些
制度有指導意義,根據制度做事可以避免犯一些低級、不必要的錯誤。優秀的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大全有哪些應該是怎樣的?快來學習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大全有哪些的撰寫技巧,跟著小編一起來參考!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大全有哪些篇1
1、學校聘用的教練員必須符合交通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有關教練員的要求。
2、學校聘用新教員采取社會招聘、民主推薦和定向培養等形式,由教務科理論負責人和實操負責人進行理論面試和實操測試。
3、聘用的教練員必須參加全省統一的教練員考試。
4、申請人合格后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聘用勞動合同、安全責任書及填寫員工登記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6、在聘用期內對違反有關規定,無法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根據合同規定,終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關系。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教練員,予以開除。
7、在聘用合同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聘用合同,因特種原因終止聘用合同,教員應以書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對方。教員辭聘應按聘用合同規定承擔責任。
8、必須按訓練規程認真執行教學大綱教學。
9、考試前向學員說明考試目的、程序、內容、紀律及補考相關事宜。
10、認真協助駕管中心組織的結業或報考駕駛證考試工作。
11、及時通知和組織學員按時參加各種考試,保證到考率。
12、考試前檢驗學員身份證、學員證和學習駕駛證,說明注意事項并提前將學員帶到指定的考點列隊待考。
13、尊重考官,服從指揮,不以自我感覺背后議論,更不得當面頂撞考官。
14、學員補考由報考員向考試部門約考,約考后并將考試的具體日期及時通知教練員,由教練員通知學員。
15、停訓待班時要對車輛全面檢修和停駛維護,保證隨時參加訓練。
16、訓練期間發現車輛故障,不準繼續使用,能排除的應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送修。
17、對提出調車、調教練的學員,要積極協助學校做好調整或調解工作,不得打擊報復。
18、教練員在工作時間內不得飲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動。
19、路訓時駕駛室只準座一名學員和一名教練員,不準乘坐與教練無關的人員,場內教練時必須做到現場指導,不準擅自離開現場。
20、不準將車鑰匙交給學員保管,嚴禁教練員不在場時讓學員動用教練車。
21、嚴格要求、為人師表,不許收取學員的錢物或參加學員宴請及消費性的娛樂活動。
22、不許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更不許與學員賭博。
23、文明教學、尊重學員的人格,講解、示范和糾正學員操作時,態度要溫和,說話要和氣,不許使用有辱學員尊嚴和人格的語氣和語言。
24、認真執行訓練計劃和各項規定,平等對待每個學員,確保每一個學員都有平等學習、訓練的時間。
25、愛護車輛和隨車工具及物品,勤檢查、保養,確保車況良好、干凈、整潔,杜絕責任機械事故。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大全有哪些篇2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于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
1、業務進修:
要求教師每周利用業余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絡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
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3、校本教研培訓:
教研組開兩周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匯報課、研究課、示范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4、活動考勤:
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
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范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過程督查:
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于研習態度;善于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余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鉆研、勤反思。
7、資料建檔:
學校對開展的&39;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獲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大全有哪些篇3
為保護中心財產和工作人員生命安全,減少、杜絕訓練事故,保證正常教學和訓練,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任務和分工,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二、學校每季度集中組織一次安全教育,每月對安全工作進行一次通報,每周對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強調說明。
三、教練車上的副制動踏板、副喇叭、副離合等裝置齊全。學校定期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
四、教練車上的滅火器配備齊全并定期檢查,教練員熟練使用滅火裝置,不斷提高應急滅火能力。
五、訓練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確保訓練安全;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后的三檢制度,嚴禁帶故障訓練。
六、在道路訓練和道路考試中,須在車輛張貼懸掛“正在訓練”、“正在考試”標志。
七、非教練用車須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非訓練用車進入教練場訓練區,否則,追究場地值班人員和場地訓練負責人的責任。
八、培訓中,教練員不得遠離車輛,要使教練車和學員始終在自己的管理和掌控中,否則,出現事故將由教練員負全責。
九、嚴禁教練員酒后執教和學員酒后訓練。
十、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形勢分析,找出安全隱患,提出改進辦法。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大全有哪些篇4
1、所有任課老師應在課前課后做好簽到簽退工作,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分鐘內扣工資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鐘扣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五十,30分鐘以上扣本課時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訓任課教師要嚴格按照排課表上課。每次上課需提前10分鐘到崗候課。
3、教師上班上課期間要注重儀表,著裝得體,能體現藝體教師的身份和氣質,舞蹈教師要統一著裝,穿練功服、鞋。
4、上課之前老師點名,開課后十五分鐘如學生仍未到堂,就將點名冊交到辦公室,問清具體情況,對學生負責。開課十五分鐘后二十分鐘前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5、成績每學期考核一次。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并作為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6、所有任課教師要維持好自己的課堂教學紀律,如出現課堂教學混亂,或教師無故離開教室,學生和家長映強烈者每次扣除本課時費的百分之十。
7、上課期間通訊設備設為關機或靜音狀態,以免影響授課。上課期間不得接打電話,發短信,發現一次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課堂教學管理
8、任課教師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不得讓學生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險品,不得亂涂亂刻,不得追逐打鬧,攀上趴下,推碰鏡子,翻把干等。
9、對待學生及學生家長要隨和可親,不得發生口角,更不能打罵體罰學生。遇到問題需耐心講解,無法解決的.應向負責人映,如遇投訴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
10、課后應與學生家長溝通,積極采納合理的建議和要求,以便更好地開展教學工作。
11、任課教師要保證一學期的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后兩周內簡單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交到培訓學校辦公室。
培訓學校教師請假制度
1、除特殊情況外,任何教師不得私自調課,缺課,違者除扣除相應的課時津貼外,報送總校按教學事故處理。
2、教師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或調課,必須經培訓學校執行主任同意后才能調整課情,否則視為違紀,除扣除相應的課時津貼外,按教學事故處理。
3、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在沒有接到培訓學校的停課通知時,各位培訓教師不得擅自停課。
培訓學校學生安全工作
1、樹立安全意識,在課堂中,如遇到學生安全事故,任課老師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培訓學校分管校長,以便做好及時處理工作。
2、課堂結束后,教師應安排學生打掃衛生,清點本班教學設施,并囑咐學生關燈、關門,做好放火防盜工作。
注:本制度從即日起生效,最終解釋權歸本校所有。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大全有哪些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是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績效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正當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維持企業效率和持續發展的保證,體現了公司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獎勵先進、督促后進和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以建立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勵員工的公平的.薪酬績效體系。
第三條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除高層管理人員以外的所有員工。本制度適用的人員分類:
1中層管理序列:各部門正(副)經理;
2市場序列:對公司產品銷售及市場開拓承擔直接責任的各崗位,如市場推廣、合作院校拓展、代理商拓展、直接客戶開發等部門的員工;
3咨詢序列:指對業務運營或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承擔直接責任的各崗位。如電話咨詢員、現場咨詢員、客戶投訴處理等崗位的員工;
4輔助序列:指從事職能或從事后勤服務工作的崗位。如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行政管理等崗位;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的部門:公司暫時不設部門,以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置。
第二章薪酬體系
第六條路。
第七條薪酬的結構
共由以下部分構成:月度工資、季度獎金、年度績效、福利津貼。各部分及比例。
具體參見下表:、薪酬部分序列、月度工資崗位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季度獎金年度獎金福利津貼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堅持“以崗位為基礎,以業績為導向”的付薪思
中層管理序列市場序列250015001000500600300300300r輔助序列咨詢序列15001300500500三險一金加通訊補貼三險一金加通訊補.貼三險一金三險一金各部門需參照上表所示比例進行工資發放1、崗位工資崗位工資指該崗位員工的工資基準,體現的是該崗位員工對公司的價值貢獻度。每一個崗位均對應于一個崗位級別,每一個崗位級別共分5檔。崗位工資次月15日前發放。
2、月度績效工資
根據月度工作考核結果發放的工資,與崗位工資有一定比例關系,不同類別員工比例不同。月度績效工資隨月度崗位工資發放。
3、季度績效獎金
根據季度工作考核結果發放的工資,不同類別員工比例不同。季度績效工資每季度結束后次月5日前發放。
4、年度績效獎金
在年底綜合考慮公司業績、部門業績和個人業績,發放年度績效獎金,以全面反映個人貢獻。年度績效獎金年底春節前發放。員工在公司工作不足一年的,按照轉正后實際工作月份比例發放。
5、福利津貼
此部分為非風險性津貼,不參與績效考核。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大全有哪些篇6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設一支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十分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尊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為教師服務,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條件和提供方便。
3、為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管理與考核和獎勵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計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具體安排的指導性文件。教學計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準后執行。
5、教師應按照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計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行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于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并公布,以便學生在報名、注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管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后兩周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須聽課1-2次。班主任要經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應。
10、成績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績考核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并作為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保存,并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大全有哪些篇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__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狀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帶給反映學校經營狀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用心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狀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狀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狀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推薦;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務必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務必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務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狀況,務必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狀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狀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務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務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務必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務必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取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帶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狀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狀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狀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務必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帶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理解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帶給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資料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能夠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狀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構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資料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務必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務必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職責;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持續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透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職責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職責,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職責;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附則
第41條: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