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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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的存在為人們提供了指導和方向,使人們能夠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職責和工作范圍。那要怎么寫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呢?這里提供一些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

    一、現在企業人事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及任用、員工培訓、工資與福利、績效考核與獎懲、考勤與休假、人事檔案、員工守則(或權利與義務)、勞動合同與卸職管理等。

    二、在大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是企業發展、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內容,小企業一般就統歸在員工招聘的規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業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小企業主要沿用那種以人事工作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規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續、勞動合同的簽定與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體現、人事檔案管理等,如果企業的考勤制度和薪資制度獨立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見_制度”等,如果沒有獨立成文也應該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節的設定形式。簡單明了的形式就是將每一項內容制訂為一章,每個具體事項制訂為一條。

    下面是根據本人經驗列出的小企業人事制度基本提綱:

    第一章:總則

    宗旨、原則、主要負責部門及其職責。

    第二章:員工招聘

    招聘計劃的制定與落實,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審批、發布;

    應聘的接待與審查,面試負責部門、內容及錄用的決定、不予錄用的情形;

    錄用手續、錄用后的試用期,試用期轉正的申請、考評與審批。

    第三章:員工任用

    根據領導批示簽訂勞動合同,必要的明確勞動合同中的崗位責任、保密條款;

    崗位責任、任用期間的調(升)職。

    第四章:員工培訓

    培訓計劃、形式、內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績效考核

    考核的標準、形式、期限、結果(獎懲)等。

    第六章:薪資及待遇

    企業或崗位基本薪資構成、等級標準;福利待遇、薪資的調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職管理

    辭職、辭退、合同終止的勞動關系解除、資遣退職等辦理程序。

    第九章:員工守則(可引用)

    勞動紀律、職業道德、文明禮儀等行為規范 。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

    員工個人人事檔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續中的文件歸檔管理等。

    2.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三條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保持動態平衡。

    第四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五條 公司涉及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 員工招聘管理

    第六條 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通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采用面試和筆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若需筆試,試卷由用人力資源部提供。

    第八條 各崗位人員的派任,均依總公司統一調控為準則。

    第九條 員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門需規范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并按要求通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交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擇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

    3、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求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有關業務資歷材料。

    4、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情況參加,并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意見。

    5、面試后兩天內,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出通知,并辦理報到手續。

    6、經核定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妥下列手續: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填寫《員工檔案登記表》;

    ③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辦理經濟擔保。

    第十條 擔 保

    1、凡公司員工均須辦理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學歷證原件

    ②鄭州市固定房產復印件及該房產所有人書面擔保。

    上述兩種形式,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能擔任保人。

    3、擔保人所負一切擔保責任,決不因被擔保人的工作地點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脫。

    4、公司于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5、被擔保人離職一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情況,即向本人發還經濟擔保相關資料。

    第三章 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

    第十二條 公司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均為一年。

    第十三條 連續兩年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繳納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

    第十四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十五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系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 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二十條 員工檔案自員工報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動態管理歸類,依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門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遞交人力資源部保管。若員工個人情況有變更,如:姓名、籍貫、文化程度、專業技能等,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通報人力資源部,以便員工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并將所應聘人中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匯總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檔案管理人員應隨時對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員工離職時,其檔案應以年度為單位歸入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 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1、員工人事檔案是為公司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據,并為人事統一分析提供資料。

    2、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調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3、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二十四條 員工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第五章 員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 凡屬公司的員工,公司對其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服從公司安排是每個員工第一素質。

    第二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員工自進入公司起,就應受到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培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

    第二十九條 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布;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

    第三十條 員工在服務期間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外的職務。

    第三十一條 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三十二條 員工應愛護一切公司財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公司。

    第三十三條 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態度謙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驕傲滿足等損害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所有員工須按公司規定積極參加公司會議及各項活動,期間違紀者按平時規定的3倍處罰。

    第六章 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行政人員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若需調整作息時間則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條 考勤管理規定

    1、 公司考勤記錄實行打卡制,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兩次打卡,無論任何情況均需打卡;

    2、 公司嚴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發現者,第一次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罰款50元,第二次對雙方各處以罰款200元,并各記大過一次;

    3、 考勤卡上空白處以《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的內容為依據,不在由人力資源部填寫。

    第三十八條 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未打卡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4、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

    第三十九條 考勤處罰

    1、員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個月遲到、早退合計5次(含)以上者記大過一次,第一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200元,第二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1000元;

    3、曠工半天(遲到半小時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扣1天半的工資;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

    5、在一個月內曠工兩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辭退;

    6、調休、出差、請假若在《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無記錄,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 休假規定

    1、除規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準,并按規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后,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一條 根據國家及公司的規定,請假分為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院就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為半薪假,超過10天的為無薪假。病假必須向考勤員出示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可以申請婚假,婚假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

    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為 5天,晚婚者7天;

    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為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

    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二條 公司住外營銷人員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但休假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獎60元;累計6個月全勤獎者,可報銷所負責市場到鄭州往返車旅費,同時享受7天特別帶薪假。

    第四十三條 國家法定節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元旦(一天) 五一(三天) 國慶(三天) 春節(七天)共計14天

    第四十四條 若因業務需要,本公司可臨時變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2

    __大地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由__市城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播電視臺三方共同出資成立,公司于_年成立,注冊資本金3000萬元。主要負責地鐵1號線的廣告經營。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現招聘優秀專業,內容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人事專員1名

    二、招收條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力資源等相關專業;

    2.1年以上崗位相關工作經驗,優先考慮相關工作經驗豐富者;

    3.具有人事法務相關工作經驗;

    4.年齡40周歲以下;

    5.熟練使用辦公軟件,操作辦公自動化設備;

    6.具有較好的寫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

    7.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學歷、專業、資歷等要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

    9.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三、招收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經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試用等程序。

    1.報名辦法

    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報名登記表電子文檔發送至__大地傳媒有限責任公司人員招聘專用郵箱,注意:報名登記表命名格式為:擬報崗位-姓名。

    報名截止日期:_年1月20日

    通訊地址:__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西塔七層(達道路與廣達路交叉口東)

    郵編:

    電子郵箱:

    電話:

    聯系人:陳先生

    2.資格審查

    公司將根據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面試人選并電話通知本人參加面試,審核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試

    根據招收人員職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有關情況進行面試,通過面試選定試用人選。

    4.體檢

    擬試用人選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入司前體檢。

    5.試用

    擬試用人選到應聘的相應崗位進行試用。

    6.正式聘用

    試用期結束,經考核通過后予以錄用。

    四、其他事項

    1.報名均采用網上審報形式,應聘人員必須按表格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對不按格式填報或填報不實的,我司不予錄用。

    2.應聘人員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對相關事宜進行咨詢;

    3.其它未盡事宜請向__大地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咨詢。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3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4

    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行為,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務必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于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務必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盡早完成,以保證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務必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務必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務必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請假,為喪假。喪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為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為有薪假。

    4、3請假程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半天,經部門經理批準;請假一天,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批準;請假一天以上,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批準;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5員工在外請假的,回公司一個工作日內須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備案。沒有請假單或假期到期沒有按時出勤者,有薪假按無薪假論,無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狀況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狀況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游戲等;

    6、2不允許借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務必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并且公司郵箱管理員能夠瀏覽相關工作資料。

    6、4下班后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著裝整潔、得體,持續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煙、喝酒及大聲喧嘩;

    7、3持續周圍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臺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我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狀況,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盡快接起;

    4、總臺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臺!”,其他資料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持續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狀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持續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帶給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狀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并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為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為了使辦公用品的采購工作能夠規范、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周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后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務必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務必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務必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簽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設備的管理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后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了解的狀況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于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5

    1、男性,本科畢業,管理學學士學位;

    2、至少1年以上中型生產型企業人力資源相關工作經驗;

    3、熟悉勞動合同法及人事工作流程;

    4、熟悉培訓體制的建立及運作流程,能夠獨立完成培訓相關工作;

    5、能夠熟練使用OFFICE辦公軟件;

    6、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7、能夠在壓力下工作并迅速成長;

    8、具有國家三級人力資源師資格者優先;

    9、有績效考核推行經驗者優先;

    優秀畢業生有較強執行力者亦可考慮。

    有意向者可直接在網投遞簡歷或電話咨詢,或發送傳真簡歷至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6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一、目的:規范公司辦公用品的請購、入庫、領取(發放)及使用,使之規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辦公成本。

    二、范圍: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三、職責: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的領取、保管、發放并登記;

    四、內容

    1、辦公文具的劃分

    ⑴A類辦公文具:圓珠筆、簽字筆、筆芯、筆筒、文件夾、文件架、橡皮擦、膠水、回型針、訂書針、透明膠帶、涂改液、磁盤、便條紙、燕尾夾、刀片、油性筆、熒光筆、裝訂夾等。

    ⑵B類辦公文具:啟訂器、直尺、打孔機、訂書機、白板擦、名片夾、電話機、計算器、資料冊、打印紙、檔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頁紙、裝訂環、封面紙、電腦鼠標、復寫紙等。

    2、辦公文具的配置標準:

    A類辦公文具根據需要各部門辦公室人員可領一個(套);(保安員及維修工除外)B類辦公文具根據需要各部門可配置一件(套)。

    3、辦公用品的領取、發放及登記程序

    ⑴各部門每月8號上報文具領用申請(過期將延至下次),填寫《文具領用單》給部門經理簽名再交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憑審批后的單據派專人到華南城行政部領取文具,并于每月10號發放至各部門。其它時間原則上不再領取辦公用品,特殊情況除外。

    ⑵未交《文具領用單》的或未審批的《文具領用單》,行政部不受理,不領取文具。

    ⑶對新入職的員工行政部根據其崗位需要配置辦公文具(不限時間),辦公室人員配置標準:文件欄/架2個、軟皮文件夾3個、筆筒1個、簽字筆及圓珠筆、鉛筆各1支,筆記本1本、信紙1本、便條紙1盒;其它員工可發筆一支,筆記本一本。

    ⑷當辦公文具使用耗盡或需更換時,部門或個人應以“以舊換新、以壞換好”的原則到管理部領取或更換,耗盡品除外。

    ⑸離職人員的辦公用品(另有規定的除外)均應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門負責人,不得占為己有,并應在《離職表》相應欄中列出明細。

    ⑹各部門(包括各市場)所領的辦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帳登記,每個部門(包括市場)分別單獨核算費用。

    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樹立公司對外形象,規范員工著裝的統一管理,特制定此規定。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服的款式設制、訂做、發放及回收;

    2、各部門負責工服的領用、保管及回收;

    3、個人負責工服的清洗及保管。

    四、內容

    1、工服的分類及制式

    (1)管理人員著西裝:男士:灰色襯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褲,紅色領帶兩條每人二套。

    (2)女士:灰色襯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褲一條、西裙一條、馬夾一件、紅色領帶兩條,每人二套。

    (3)保安員著保安服,分為春夏裝、秋冬裝及訓練裝。春夏裝為深藍色短袖襯衣(配肩章一幅)、深藍色褲子、領帶及黑色皮鞋;秋冬裝為深藍色長袖襯衣,深藍色西裝式外套(配肩章一幅)、深藍色中褸一件、深藍色褲子、領帶及黑色皮鞋;訓練裝為迷彩服;每人一套。

    (4)維修人員著維修工服,分為春夏裝及秋冬裝。土黃色夾克工作服、土黃色褲子每人二套。

    (5)服裝統一分為大、中、小碼,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量身訂做。

    2、工服的制作、入庫、發放、保管

    (1)行政部負責選擇適合本公司企業形象的工服,并聯系供應商訂做。

    (2)新入職公司的部分員工行政部在一個月內制作工服應根據工作崗位的特殊性,保安員、維修人員在入職時發放工服。

    (3)工服由行政部統一入庫,辦理登記手續后,由各部門填寫《物品領用單》簽字領取。

    (4)行政部應適當備存部分員工,如保安員等的工服。

    (5)發放到員工的工服應愛惜,工服上嚴禁做任何標識或隨意自行裁剪,且不得轉借他人穿戴。

    3、工服的折舊、回收、賠償

    (1)公司發放的工服統一收取押金,管理人員600元/人,保安員400元/人,維修人員70元/人。

    (2)管理人員工服原則上不回收,因任何原因離職按服務年限折舊其制服款,并在其工資中扣除。

    (3)服務期未滿三個月的按服裝采購價100%折舊。

    (4)服務期未滿半年按服裝采購價格的80%折舊,扣還押金。

    (5)服務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服裝采購價格的60%折舊,退還押金。

    (6)服務滿一年不滿一年半:按服裝采購價格的40%折舊,退還押金。

    (7)服務滿一年半不滿二年:按服裝采購價格的20%折舊,退還押金。

    (8)服務滿二年:不折舊,退還押金,或領取新工服。

    (9)離職的保安員及維修人員,無論服務年限,均歸還工服,由行政部統一處理。若未按規定退還,將按原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10)工服若丟失將按折舊價進行賠償,若損壞視情況進行賠償。

    4、著裝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工服,非工作時間或工作時間外原則上不得穿著制服。

    (2)員工著裝必須保持整潔、得體。配有帽子的頭發露于帽外不得過長。

    (3)工服一律系扣子,不得敞開穿著,著西裝的男士應系領帶。

    (4)保安員著冬服時不得戴圍巾,女保安員著裝時不準戴過多手飾,頭發要扎起來,不能露帽子外過長。

    5、配戴工牌規定

    (1)所有員工上班必須戴工牌。

    (2)行政部、管理部、維修部的員工工牌統一掛戴胸前。

    (3)保安員工牌統一佩戴左胸前。

    存貨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為了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障公司的庫存安全,提高貨品收發效率,加強核算與監督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對倉庫設置專門的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公司的庫存管理工作。

    二、倉庫由公司財務部直接管理。

    三、庫管人員負責辦理日常庫存物品的入庫登記與出庫登記。

    四、入庫登記:凡屬公司各部門采購的物品均須倉庫庫管員驗收簽字。庫管人員根椐公司已批準的采購申請單和發票或采購清單(送貨單)及時對入庫實物進行核對驗收,辦理入庫登記,填寫入庫單,庫管人員簽名確認。入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留倉庫備查,每二聯為送貨單位,交送貨人。第三聯為會計聯,報銷部門統一憑倉庫入庫單會計聯第三聯到財務部報銷采購款。

    五、庫登記:庫管人員根據員工物品領用需求填寫物品領用單,領用人員簽名,并報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名批準。

    六、個人領用文具時填寫個人領用文具登記表;

    七、個人領用其他物品時填寫物品領用表(如附表三),報部門負責人核實批準;

    八、個人早領禮品貴重物品時填寫貴重物品領用批復表,報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名,報行政部負責人審批、簽名批準。

    九、倉庫管人員應及時對庫存物資建立倉庫物日記賬,每日逐筆登記入賬,每月底對庫存物資進行盤存清算,做到賬實相符。

    十、分類:

    1、固定資產類:單價在20__元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類:單價在800元至20__元之間的物品;

    3、文具類:辦公文具用品;

    4、費用類:單價低于800元以下的物品;

    5、維修耗材類:公共設備的維護耗材。

    十一、倉庫管人員根據人類每月四號應向財務部報送分部門核算上月部門領用物資結存費用匯總表、并遞交庫存物資領用情況結存總匯總表,便于財務進行分類核算與核對,做到賬賬相符,真實反映公司存貨的情況。

    十二、每月初第一個非領用物品的工作日,庫管人員需進行月清算、盤點。

    十三、每季度末庫管人員應對公司全部庫存物資進行一次全面盤點清查工作,另有一名財務會計監盤。對盤點中發現的存貨盤盈、盤虧、毀損、變質等情況要進行原因分析,凡因保管不善,出入庫手續執行不嚴等人為因素造成的,應立即查找原因,填寫盤虧報告由公司領導審批,便于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十四、倉庫管人員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手續辦妥之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

    十五、倉庫管人員對庫存物資應進行妥善保管,減少不必要的損耗與浪費。

    十六、倉庫管人員要嚴格執行倉庫的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十七、對于庫房重地,庫管人員應謝絕非庫管工作人員入內。

    貴重物品管理規定

    一、目的保障公司辦公自動化設備合理、有序使用,防止損壞,并控制使用成本。

    二、范圍公司所有的貴重物品。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相關貴重物品的管理;

    2、個人負責所屬貴重物品的管理;

    3、信息技術部負責相關貴重物品的保養維護。

    四、定義:

    本規定所指的貴重物品包括電話機、傳真機、復印機、打印機、電腦、音響設施及其它設備如幻燈機、投影儀、數碼相機、電單車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物品。

    五、內容:

    1、電話機的管理:

    (1)電話機的領用(借用):

    1)公司根據各崗位的需要進行電話機配置,在原配置的基礎上,若需新增電話機或新員工崗位需新增電話機,填寫《物品領用單》交本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審核,行政部批準后領取。

    2)原則上一個崗位只配置一部電話機,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崗位可增加電話機,但最多不能超過三部。

    3)借用電話機須填寫《借用申請單》交本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審核后,交行政部批準后,由行政部借出;借用期限不得超過一周,若超過一周須辦理續借手續;備用電話機由行政部保管。

    (2)電話機的使用:

    1)電話機的使用詳見“公司內部通訊錄”中的說明。

    2)為保障公司對外聯系的暢通,員工在使用電話時通話應做到簡明扼要,通話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分鐘。

    3)無論上下班時間,未經許可禁止使用公司電話撥打收費、不收費聲迅電話以及私人長話,否則除承擔相應的話費外,行政部將視情況給予一定金額的現金罰款。

    4)如員工有特殊情況需拔打電話,可使用自備200卡等,或在公司電話上拔打,由行政部統一登記,話費將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通話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5)接聽電話不得使用免提鍵,以免干擾他人工作。

    6)未經行政部的許可不得自行拆裝、移動電話。

    7)電話機的維修:電話機出現非人為損壞時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7

    入職手續

    (一)證件必須經人事部門確認新進人員核準聘雇應依下之規定向公司人事部辦妥下列手續方能入職:

    1.個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張.

    2.身份證復印件二張(持臨時身份證者應在有效期內補交正本).

    3.近期個人身體健康證(必須是鎮級以上公立醫院).

    4.個人_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個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入職登記表等相關表格,并確保其資料的真實性.

    (二)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人事部的培訓,熟悉公司相關制度

    1.新入職員工報到后,人事部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應遵守之事項進行入廠培訓.

    2.人事資料建檔:員工之人事資料由人事部門于員工報到兩個工作日內建妥人事資料并存檔保存(包括電腦檔案).

    3.新員工之工作分配:員工報到后依上級主管之指派分發工作,由人事部將新員工介紹給所屬部門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進行上崗前培訓,無特殊情況不得變動(特殊情況必須經上級主管核準后方可變更)。

    (三)晉升:公司全體員工晉升機會均等。

    (四)試用期間::所有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1至3個月(特殊崗位例外),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表現突出者或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縮短試用期。

    離職手續

    (一)如果在試用期內無法適應工作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將隨時終止勞務關系。

    (二)試用期滿的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領導核準后交接完畢方可離職。

    (三)所有離職人員必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申請表》并交所在部門主管審批后由人事部轉交公司領導審核并存檔.

    (四)經公司領導批準離職人員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員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員簽名、部門主管簽名(證明其所有工作事項、物品移交完畢)后在門衛處等待,由財務部核實交接表無誤后領取工資。

    (五)所有離職人員領取工資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內食宿。

    (六)特殊情況的離職人員,做特殊處理。

    獎懲制度

    獎勵:對改善管理、提高品質質量有重大貢獻者.嚴格控制成本、

    對節約開支有顯著貢獻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卓有成效者.為保護公司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檢舉違紀違規人員、揭發行為者.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業績突出者,對以上表現突出的員工由各部門主管提報,經公司領導評估后,將給予口頭或書面表揚、物質獎勵、特別加薪或者晉升等不同形式的獎勵。

    處罰:對違反公司制度,將依據違紀情節給予罰款、警告、記過或合并處分,嚴重違反公司制度且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凡違反勞動紀律、住宿規定、就餐規定、門禁制度、安全衛生守則、玩忽職守者,視情節輕重及有無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處以上款所列相應之一處罰。

    投訴制度

    公司任何員工都享有投訴的權利,投訴的方式為:

    1.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進行處理或上交。

    2.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進行調查,并將結果上報至公司領導。

    考勤制度

    2.公司依據《勞動法》之規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時,延長工作時間按加班計時,作息時間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后為開始加班時間。

    3.公司實行打卡考勤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依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

    4.上班時間起至三分鐘內(含)打卡視為正常出勤,超過三分鐘則以遲到論處,遲到半小時內給予扣款10元處理,遲到半個小時以上以曠工處理,每月遲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視為曠工半日,以礦工半日處理.曠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資處罰。

    5.有事請假須提前向部門主管請示并經主管批準將請假條交至人事部存檔,未經請假或主管未批準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曠工論處,有突發急病或者特殊情況可事后補假,但須立即通知所在部門主管并在2個工作日內將補假條交至人事部存檔。

    6.各部門主管每日必須將人員出勤異常情況及時報備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護,否則一律負連帶責任從重處罰。

    7.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曠工半日處理。

    8.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四天者以自動離職處理(未按離職規定辦妥離職交接手續而自行離廠者也視為自動離職),不發薪資及補償金,自動離職者需承擔違約責任,因自動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9.代打工卡或托人代打卡者、弄虛作假、私自涂改考勤卡者一經查獲予以除名處理。

    10.如果因卡機故障未打卡者必須經部門主管簽卡,否則做未出勤處理.

    11.人事部將不定期對工卡進行查核,對違規者進行相應的處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8

    一、行政人事部職責

    1、負責貫徹公司領導指示。做好上下聯絡溝通工作,及時向領導反映情況、反饋信息;搞好各部門間相互配合、綜合協調工作;對各項工作和計劃的督辦和檢查。

    2.根據領導意圖和公司發展戰略,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和其他重要文稿,牽頭或協助公司的規劃研究。

    3.負責全公司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總經理的日常活動和外出活動的安排。

    4.組織安排公司辦公會議,或會同有關部門籌備公司其他會議及有關重要活動,做好會議記錄和整理會議紀要,根據需要按會議決定發文。

    5.負責公司來往信函的收發、登記、傳閱、批示,做好公文的擬訂、審核、印刷、傳遞、催辦和檢查,及文書檔案資料的歸檔立卷管理的工作。

    6.做好公司歷年大事記的原始資料收集和編纂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編輯公司簡訊、簡報或內部發行的刊物。

    7.負責公司_和法律事務,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紹信。

    8.負責前臺接待、客人來訪迎送等招待工作。

    9.負責公司辦公設施的管理。包括公司辦公用品采購、發放、使用登記、保管、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傳真機、復印機、電話、計算機、手提計算機的管理和使用。

    10.負責公司總務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主要是衛生保潔、電話總機服務、安全防范工作。

    11.負責公司車輛調度、管理、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公司領導和職工正常工作用車。定期對司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減少事故和違章,降低油耗。

    12.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方針、政策、制度和公司行政組織機構設置、部門工作職責、部門人員編制與內設機構、崗位工作標準和人員素質要求的制定、實施及檢討、改善、修訂。

    13.根據公司發展規劃,制定人力資源招聘、調配、培訓開發計劃并組織實施。

    14.組織督促各部門編制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業務管理程序、規范和落實辦公例會、總經理交辦工作,并負責跟進、檢查、監督、考核。

    15.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薪資獎金、調動、考核、獎懲、辭職辭退、離職、人事檔案等業務事項。

    16.調查處理各種重大工作失職、違規違紀案件;調查處理員工投訴;調處勞資糾紛。

    17.做好員工保險、福利工作。

    18.為豐富員工文化生活,組織安排各種文體活動和旅游活動。

    19.每月制作相關行政費用表及人力資源報表供總經理審查并進行存檔。

    20.其他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

    二、相關制度管理規定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午休12:00—14:00

    2.員工上班時必須簽到。遇公事外出遲到公司,提前向行政部或直屬分部經理說明。

    3.員工考勤包括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

    4.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者。

    5.早退:下班時間結束前1小時內提前離開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未請假者計曠工。

    6.曠工:上班時間開始后1小時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時間結束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公司者;超過遲到、早退時限到崗或離崗,且未提前請假的,記一天曠工;以去工地、處理客戶事宜等為由未到公司上班,經查不實的,按曠工論處。

    7.病假:提前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行政部,病假結束后需到行政部進行銷假。未填請假條的補填請假條。病假2天及以上者需提供醫療單位開具的病假證明。

    8.事假:一天以內需提前請假,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時內請假,并在上班后補辦請假單;事假兩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寫請假單,未按上規定辦理的,均按曠工處理;

    9.違反勞動紀律規定:

    (1)遲到、早退:

    曠工一天以內的,當月工資按全額工資扣除三天出勤天數計算工資;曠工超過三天者解除勞動合同人事部規章制度人事部規章制度。

    (3)婚假

    凡通過試用期的員工,憑結婚證可享受七天有薪婚假。

    (4)喪假

    員工真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請三天有薪假。

    (5)分娩假

    凡符合_規定并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女員工,憑醫院證明,經公司行政部核準后,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產假。

    (二)物資用品采購及使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物資用品包括:

    (1)公司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

    (2)辦公用品、電腦耗材等用品用具;

    (3)其他用品(另行規定)。

    2.采購程序:

    (1)每月26日各部門上報下月所需辦公用品、電腦耗材、工具用品等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匯總編制《采購預算表》一式兩份。

    (2)行政部經理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審核簽字,并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3)總經理審批簽字后交財務部,財務部預算、預支采購金額,并留存一聯;

    (4)行政部按計劃安排實施采購。

    (5)由行政部對采購物品進行登記,填寫《辦公用品采購統計表》。

    (6)如需進行應急采購,可先報行政部,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進行采購,采購后按正常登記手續進行登記。

    (三)物品領用管理制度

    1.物品類別

    (1)辦公用品:包括紙、筆、筆記本、計算器、名片夾、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雙面膠、直尺等公司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各類碳粉、硒鼓、打印紙、其它特種紙及各類電腦、打印機耗材。

    2.領用原則

    (1)辦公用品:本人根據工作需要,填寫《辦公用品領用表》,到行政部領取。

    (2)公用物品:本著合理使用杜絕浪費的原則,互相監督,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行政部備補,并按原價賠償,由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

    (四)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1.本公司清潔范圍包括:辦公區域內所有角落。

    2.本公司清潔衛生由各部門所有人員輪流打掃,詳見《值日輪流表》。

    3.值日人員須按如下標準進行清掃:

    (1)地面:無紙屑碎末,無油漬,無污痕,整潔通透。

    (2)桌面:無明顯灰塵,無油漬污痕,桌上物件分類整齊擺放,物見本色。

    (3)椅、沙發:無明顯灰塵,無污垢,擺放端正整齊。

    (4)玻璃窗、窗臺:光潔锃亮,無水漬、無污痕和灰塵,做到窗明幾凈。

    (5)打印機等固定設備設施:無灰塵,無污垢。

    (6)公司盆景、花木植物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值日人員對其進行垃圾清掃、去雜物處理。

    4.個人衛生執行以下標準:

    (1)自己辦公區域衛生,整理文件,清倒個人垃圾,保持辦公桌整潔;

    (2)定期擦拭及保養自己使用的電腦,保持其清潔及正常的使用;

    (3)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煙頭、瓜果、皮核,禁止從窗戶往外吐痰倒水、亂扔雜物;

    (4)其他需個人注意的衛生事項。

    5.衛生懲罰制度:

    個人辦公區域衛生由個人負責,包括工作臺、紙簍、書架、電腦、個人辦公用品等。其他公共區域由值日人員負責。

    (五)檔案的分類及管理制度

    1.市場部檔案:

    (1)投資資料:包含文件、圖紙、,市場人員使用投資資料需進行登記,并將原件存檔,復印件下發給相關人員每次下發時都要在《文件收發登記表》上進行登記,,投資資料由內勤發送,并將回復文件及時存檔,以保投資文件的完整性。

    (2)日常工作檔案:包括市場人員跟蹤項目登記表、客戶考察通知單、項目總結、合同概況表、分公司宣傳品發放統計表、客戶檔案及競爭對手調查表、業務費及傭金提取表等,由項目內勤分類存檔,便于隨時查閱。

    (3)市場部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2.項目部檔案:

    (1)定額:按照項目名稱分別存檔,每次下發時都要在《文件收發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并將相對應電子版文件進行存檔。

    (2)施工圖:由設計人員將施工圖交給技術部內勤存檔,并在《施工項目圖紙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技術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3.工程部檔案:

    (1)工程施工過程資料:包括與甲方聯系函、工程洽商、變更等相關資料,按項目分類進行存檔,填寫《文件收發登記表》。

    (2)報驗資料:按工程進行存檔。

    (3)結算資料:包括工程結算資料、勞務結算資料及材料結算資料,分別填寫《工程結算統計表》、《勞務結算統計表》、《材料結算統計表》,并隨時更新。

    (4)工程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4.行政人事部檔案:

    (1)分公司相關行政制度、員工檔案。

    (2)集團公司下發的相關文件、制度等。

    (3)合同文件,由行政部負責將各類合同進行存檔。需借閱合同者,在具體保管合同的部門簽字登記后方可借閱。凡與合同無關,因工作需要借閱合同者,除在具體保管合同的部門履行簽字手續外,還須出具書面借條,寫明借閱原因,借閱期限,經部門經理和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

    (4)其他需要存檔的文件。

    5.財務部檔案: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種經營合同、工程項目合同、會計年度數據備份盤,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賬簿。

    (2)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年度財務報告、其他財務報告,報告中要有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字說明。

    (3)公司經營合同:包括代銷合同、聯營合同、經銷合同、租賃合同。

    (4)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及其他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及各核算單位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核算資料。

    (六)保密制度:

    1.凡技術人員或工作涉及到公司機密的人員在入、離職時必須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泄露公司的機密資料。

    2.各部門文件及檔案按類別、按級別、按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歸類管理,分為三類:一般檔案、保密檔案、絕密檔案。一般檔案各部門經理均有權查閱;保密檔案各部門經理如要查閱的,必須由行政部經理簽字才能查閱;絕密檔案一般不準任何人查閱(注:副總、總經理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查閱的部門經理,必須要總經理簽字同意,且必須在行政部所指定的地點進行查閱,公司檔案不準任何人帶出公司。

    3.除本部門工作人員外,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其他辦公場所,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其它部門人員電腦,不得查看U盤、光盤及軟盤中的文件資料,更不能翻閱、抄錄其他部門資料。

    4.在打印、復印文件或資料中,應樹立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文件、資料內容泄露給公司外部人員及其他無關人員,打印、復印錯誤的重要文件應及時銷毀,不得亂丟亂放。

    5.負責文件及檔案的管理人員應具有高度保密意識,不得向任何人有意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公司員工應做到“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問的事不問”。廢舊文件不得隨意丟棄,經公司認定作廢的文件應定期銷毀。

    6.公司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種文件或資料。

    7.財務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帳務、報表、資料,不得將公司機密泄露給予任何人。

    8.合同文件、財務狀況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內部文件應特別注意保密原則,各種資料應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給其他人。

    9.凡重要文件,未經上級允許,不得復制、抄錄。

    10.員工的薪金、獎金公司予以保密,嚴禁任何人互相打聽、攀比。

    11.員工應盡忠盡職、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譽,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或資料。

    以上內容屬于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行政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9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員工錄用工作規范化、程序化,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一、員工錄用

    1.員工錄用必須貫徹提高公司員工整體素質,充實基礎,堅持回避制度。

    2.調入(應聘)我公司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好、作風正派,愿為公司發展貢獻力量;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須具有近期市級以上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方可錄用;

    (3)聘用深戶和非深戶員工,都需有深戶人員擔保方可錄用。原則上擔保書要求擔保人親自到公司填寫,其條件是深圳市居民,滿25歲以上有穩定工作及收入,并預留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一式兩份,公司、擔保人各一份。

    二、應屆畢業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應屆畢業生的入戶手續由公司財務行政部門統一辦理,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原則上由畢業生預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費用予以報銷。

    三、深圳市外員工的調入

    1.深圳市外員工調入需符合人事局規定的調入條件。

    2.調入發生的費用由員工自理。

    四、勞動合同的簽訂

    1.公司招入的`應屆畢業生,經考核合格者,原則上簽訂一年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可簽定試用合同),經試用期合格者視情況簽訂一年或兩年勞動合同,或簽訂公司與員工協商同意的勞動期限的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并于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經公司領導審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續簽。

    五、辦理暫住證的有關規定

    1.經公司試用合格的員工給予辦理暫住證。

    2.辦理暫住證所需費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滿離職、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因辦理暫住證所需全部費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員的離職、辭退、開除:

    1.離職

    員工主動要求離職或不再續簽合同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在辦妥物資、財務、證件、工作移交等有關手續后,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開除處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項,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關事宜給公司造成各種損失的權利。

    2.辭退

    根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公司有權辭退違法違章的員工并解除勞動合同。

    3.開除

    凡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有關規定或其行為為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者,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公司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責任。由財務行政部門統一辦理有關手續。

    七、保險

    為保障公司員工的利益,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以下規定:

    1.凡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均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直接發給員工個人。

    2.員工保險費按員工個人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為繳費工資投保,該基數由公司財務行政部統一設定,員工須服從無異議。該基數應不低于深圳市關于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繳費工資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關于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繳費工資的上限。公司財務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會保險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調整幅度的基礎上對公司員工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進行調整,員工亦須服從無異議。

    3.員工個人繳交養老保險金比例按《深圳市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

    4.職工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在職工當月薪水體現,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的計算標準。

    5.對已離職、辭退、開除、解除勞動合同等的人員不再繳交各類保險。

    6.因工作關系,凡調入公司的員工,養老保險金繳交時間從該員工轉正起開始繳交,如需補交入公司前或試用期(非正式錄用)的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繳交。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任用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

    高級主管——總經理、副總經理、子公司經理

    部門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銷售主管

    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四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分為四職等

    (一)一等: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二等:子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秘書。

    (三)三等:部門主管、助理。

    (四)四等:業務、美容師、內勤等辦事職員。

    (五)試用員、臨時雇員、實習生等均不列等級。自過試用期,升任辦事職員時為正式職員。

    第五條每一職位均設置“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

    第六條職員之任免、調遷、獎懲等事項,均以正式文書發布。

    第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八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九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員——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報請總經理任免。

    第十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程序:部門申請單→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核準→招募培訓。

    第十一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至少不得低于一個月。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業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七日者,不給工資。

    第十三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戶口復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四)試用同意書。

    (五)人事資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證件。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八)與公司員工有血緣關系親戚關系者。

    第十五條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工作協議書或勞務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保證

    第十六條凡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

    第十七條填寫保證書應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條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得擔任保證人。

    第十九條被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證人應付賠償及追繳的責任。

    (一)營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拖欠賬款不清者。

    第二十條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找到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二十二條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四章工作

    第二十三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不得泄露業務或服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六)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不得攜帶公物(包括資料及復印件)出公司。

    (八)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該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衛生。

    (十)員工在工作開始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抽煙,以期增進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險。

    (十一)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相聊天閑談、搬弄是非或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只有努力生產,提高品質,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的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滿意度水平,使員工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有重要事情,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二十五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七小時為原則,營業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六條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七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員工考勤管理細則》處理。

    第五章待遇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依據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條員工待遇分為:

    (一)基本工資。視從業人員的學歷、經歷、技能、體質及其工作性質而定,從業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門擬訂,呈總經理核定后調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貼:崗位津貼、通訊津貼、工作津貼等。

    (三)獎金:效率獎金、目標獎金、全勤獎金、年終獎金。

    第三十條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員。月薪人員,每月五日發放一次;日薪人員每月發放兩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發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資。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記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三十一條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處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1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調遷、服務、給假、出差、考核、獎懲、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董事長、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定各項制度。

    第二章人力資源

    第五條人事聘用管理規定

    1、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實行競聘上崗。

    2、集團公司各級員工均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崗位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總經理授權人事主管部門統籌計劃,上報總經理批準。

    4、對競聘管理崗位人員,由組織部門、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資格審核。

    5、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心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具有5年以上的生產、經營、技術管理工作的經驗。

    6、中層管理者,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級以上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生產、經營、技術管理工作的經驗。(其它按中層管理都管理暫行條例執行)

    7、一般職員,其學歷、年齡、專業技術職務等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六條員工調配管理制度

    1、員工的調入,必須有董事長、總經理的簽批,方可辦理調入手續。

    2、員工的調入須按國家人事調動的有關規定辦理。

    3、員工在集團公司各獨立核算單位之間調動,必須遵循以生產工作需要為前提,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許可后辦理調動手續。

    4、調出人員應向本單位、部門提出申請,請調申請報告獲準后,請調人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調移交手續會簽表。

    5、請調人必須在調出前對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工具、帳款、證件、文件資料書籍、軟盤和業務進行交接。不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6、員工請調告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達1個月者,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除名并停止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的繳納。

    第七條員工調動管理規定

    1、集團公司基于工作業務的需要,經黨政聯席會議通過,可隨時調動任何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單位,被調動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不服從工作分配論處。

    2、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中層領導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3、奉調員工如在異地工作可比照差旅費報規定報旅費,其隨往的直系親屬得憑乘車證明報銷交通費用。

    4、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職務可由直屬主管領導或指定他人暫代理。

    第四條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1、人事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檔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資料歸檔要及時,完整無缺。每年對人事檔案情況進行一次系統檢查,防止遺漏。

    3、要求查閱檔案時,須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查閱時未經批準不得改寫。

    4、人事檔案原則上要求就地查閱,如有極特殊情況須借出時,要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5、借閱的檔案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須提前或按時返回,檔案管理人員要逐卷、逐頁進行清點和檢查。

    6、借閱人員如因保管不善,丟失檔案或缺頁、有涂改現象,將嚴格查有關人員責任。

    7、為服務員,建立健全職工花名冊,根據員工的變動和檔案內容變動及時更改,以方便員工的查詢。

    第八條職稱評定管理規定

    1、職稱評定工作是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環節,需要按國家有關政策嚴格掌握。

    2、職稱的評定,要與企業發展的需要,嚴格評審過程,堅決杜絕“濫竽充數”現象。

    3、凡是申報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其申報的專業技術職稱要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符或相關的崗位和專業。

    4、指導基層單位做好對專業評聘任工作。

    5、做好職稱檔案的分類管理工作和各項服務答疑工作。

    第九條培訓管理規定

    1、為提高企業員工素質,有效地開發利用好人力資源的質量和潛能,增強員工的適應能力,公司將加對員工的培訓工作。

    2、人力資源部培訓中心將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訓計劃和培訓大綱,監督指導下屬企業和制造、營銷兩個模擬公司開展培訓工作,

    使培訓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落實。

    3、所有員工都應按計劃、分期分批參加培訓,提高自己的崗位技能和相關的專業知識。

    4、各單位都應制定年季度培訓計劃上報人力資源部,并將培訓考核結果歸檔,人力資源部備案。

    5、培訓的范圍要從實際出發,做好崗前培訓、轉崗培訓、在崗培訓。脫產、半脫產培訓、業余培訓。

    6、鼓勵員工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業余學習,走自學成才之路。

    7、公司將根據今后的發展需要制定專門人才需求規劃,并選送一些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員工到專業院校進行培訓。

    第十條臨時用工管理辦法

    1、各單位有臨時性工作(期間在3個月以內)需雇用臨時人員工作,應提出申請,注明工作內容、時間、崗位、要求等呈主管領導核準,總經理簽批后,送人力資源部憑此招聘人員。

    2、年未滿16周歲者不得聘用,經管財務、有價證券、倉儲、銷售管理人員、會計(除物品搬運等力工工作外)不得聘用。

    3、人力資源部招聘臨時員工,應填寫“臨時員工聘用核定表”,呈總經理核準后錄用。

    4、臨時員在公司工作期間,其待遇和其他事項按公司條款執行。

    5、臨時人員的考勤、出差比照正式員工辦理。

    6、臨時人員聘用期滿,如因工作未完成,須繼續聘用時,應由聘用單位和部門重新申請,敘明理由呈總經理核準后始得聘用,并將核準的申請書一份報總經理備查。

    7、因工作性質和需要須聘用長期臨時工的,可一年核準一次簽定一年合同,報總經理備查。

    第十一條職工內退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不能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員工可以實行內退。

    2、對于達下到內退年齡的職工胡因身體有病,不能從事體力勞動,需拿市級以上的醫院診斷證明,申請內退。

    3、對因工致殘的職工要經州勞動局專家小組做勞動鑒定,評出傷殘等級的最終審批或鑒定方為有效,其它任何部門、單位和企業辦理的勞動鑒定一律無效。根據傷殘等級,四級以下傷殘可以提前八年內退,提前三年辦正式退休。

    4、對弄虛作假,擅自改動年齡病例的要立即糾正,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二條內退待遇:

    1、內退工資執行國家規定的退休時的工資基數,以1996年12月31日截止的工資做為工資基數,加上各種補貼59元。

    2、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開基本工資(內退的最高比例不超過70%),工作年限滿20—20__年的按65%開基本工資,20__年以下(不含20__年)的開60%的`基本工資。

    3、工傷四級以下的享受1--%的基本工資,待辦好退休后轉入社會統籌,五級傷殘的享受70%基本工資,可以提前三年辦退休,六級以上和基它享受同樣待遇。

    4、辦理內退的職工,一律按《吉林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定實施辦法》辦理社會保險統籌,繳納比列、例和在職職工享受同樣待遇。

    第十三條內退程序

    1、由本人先提出內退申請書。

    2、不到內退年齡的要有醫院的診斷或州勞動局的勞動鑒定審批表。

    3、經主管經理批準,各分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由人力資源部研究后批準。

    5、凡公司有重大改革特殊情況下,涉及到內退事宜并和上述規定相抵觸的,可按重大改革的有關規定執行。

    6、凡是工傷鑒定后,要求內退的,均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四條營銷人員聘用管理規定

    1、營銷人員的聘用,原則上以聘用公司內部正式員工為主,以職工子女和外單位人員為輔。

    2、應聘人員要有固定的住所,通迅地址,應聘時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職稱證等有關證件,和原工作單位個人財務往來證明。

    3、對應聘的人員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有下列情節者,不得錄用。

    (1)身份不明的人;

    (2)在原工作單位有欠款的人員;

    (3)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人員;

    (4)沒有經濟實力抵押和擔保人的人員;

    (5)與他人和單位有經濟糾紛被司法機關裁決,沒有結案的人員;

    4、對被聘用的人員,根據崗位的性質試用期規定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者可以繼續留用,不合格者清理完貨款后可予以辭退。

    5、錄用期間如有違法違紀現象由此造成后果,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6、其他事項按營銷政策執行。

    第三章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員工出入管理規定

    1、所有員工進入廠區(辦公區、生產區)一律禁止攜帶危險品和行業規定禁止的物品。

    2、員工出入廠區限在上班時間內,節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員工進出廠區和辦公區。

    3、本公司辦公樓和廠區大門每天自晚6:00點以后至次日清晨7:00點以前關閉。由保安和更夫分別守衛,除特殊情況經核準后方可出入,否則一律禁止出入。

    4、員工夜間加班或節假日加班時,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入內。

    5、員工陪同親友進入廠區或辦公區,須辦理入廠登記手續后方準進入。

    6、員工出入有攜帶物品者,警衛要嚴格檢查。

    第十六條來賓進入管理規定‘

    1、凡是來賓訪客(包括協作廠商,其他單位人員、員工親友等)進入廠區時,一律在警衛室辦妥來賓出入登記手續,并查明來訪事由,

    經過受訪人同意及填寫“會客登記單”后,方可進入廠區。

    2、團體來賓參觀時,須由有關單位、部門領導及主管領導陪同才準進入。

    3、員工親友來訪時,除特殊緊急情況,經由主管領導核準外,不得在上班時間會客,不得于會客室等候,在下班時會見。

    4、外協廠商出入廠區頻繁者,由有關部門申請識別證,憑識別證出入廠區,保衛人員須檢查隨身攜帶物品,嚴禁危險品進入。

    5、嚴禁外界推銷人員或小商販進入廠區。

    第十七條出差管理規定

    1、員工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7日內由部門領導核準,7日以上的由主客領導核準,1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部室長出差15日內由主管領導核準,1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3、出差人憑核準的“現狀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填寫“出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對。

    4、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按期不能返回的,必須電話聯系,除去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期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5、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

    6、員工出差的各項費用標準按集團公司差旅費管理標準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1、本公司根據勞動法規定: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為法定休假日,全年不得超過十天;每星期六、日為例假日。

    2、法定假日若適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事假: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一周內由分管領導簽批,一周以上常務副總簽批。沒有簽批處出辦事者按曠工處理。月累計假達到半天以上(含半天)的按事假處理;未經公司同意的各類函授學習視為事假,事假期間不開工資。全年累計事假一個月(含一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的年終獎金。

    4、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持縣級醫療單位診斷可以申請病假。病假工資按日薪的60%支付,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內的按月扣除年終獎金,超出三個月的扣除全年獎金。

    5、長期病假的職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產假:按規定員工生育可給產假90天,大齡青年110天產假。

    7、婚假:員工結婚可給婚假三天。大齡(男27周歲,女25周歲)給予7天婚假。

    8、喪假:直系親屬喪亡可給予喪假三天。

    9、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請假時,可由同事或家屬代辦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出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十九條停薪留職管理規定

    1、要求停薪留職員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后,簽訂停薪留職協議書,集團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2、對未批準面擅自離職的職工,按自動離職處理。

    3、停薪留職一次簽訂協議書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滿本人自愿回原單位工作的,須在期滿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申請;期滿一個月以后,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又未辦理續簽手續的,按有關規定可按自動離職處理。

    4、停薪留職期間停止廠內規定的一切待遇,因病或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有關規定處理。

    5、停薪留職其協議書一經簽訂,必須一次性向財務部繳納停薪留職管理費和全額承擔社會統籌養老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

    6、停薪留職期間,在社會上觸犯法津或違規違紀勤儉責任一律由本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直至除名并除廠籍。

    第二十條員工保險管理規定

    1、本公司正式職員工必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2、員工要按時繳納保險金,不得欠繳。

    3、辦公樓管理人員的保險金由人力資源部直接下單到財務部由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

    4、車間工人的保險金由車間核算員統一核算,并交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無誤后下單到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

    5、各分公司、子公司(其檔案和關系在集團公司管理人員)的保險金由人力資源部下單到財務部扣其往來帳款,公司財務部沒有其往來帳款的由人力資源部下單到其單位,由其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到集團公司財務部繳納現金。

    6、公司的臨時工作人員不得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7、公司的停薪留職人員要全額繳納各項保險金。

    8、公司內退人員要繳納各項保險金額的個人部分。

    辦公樓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辦公大樓內所有工作人員。

    第二條公司實施新的作息時間,每周五天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辦公樓內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條本公司辦公樓工作人員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條凡下班后還完成工作者須先打完卡再進行工作,否則按早退處理,

    第五條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上班工作的人員不必打卡,但進辦公樓須經分管領導同意保安人員方可放行。

    第六條所有工作人員按作息時間先公司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外出時必須由分管領導簽批,規定大約外出時間。并在外出進將批條交給考勤員,

    無批條考勤員有權阻止外出,強行外出者做好記錄,視為脫崗,分管領導不工作崗位時可則臨時委托負責人代簽,制造公司打卡人員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后在車間工作打卡時間不能返回的,事后可由分管領導簽字證明,考勤員按出勤統計。

    第七條公司工作時間經常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可按崗位辦理出門卡,時行特殊管理。

    第八條工作人員因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將審批單交給考勤員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領導在原出差審批單上簽字,作為月考勤憑證。

    第九條在上下班時間忘記打卡者,須經分管領導出據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公司高屋管理人員參加上下班打卡,外出辦事時可不打卡。

    第十一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由人力資源部考勤員監督打卡。

    第十二條考勤員要按日統計報表,每月進行匯總。

    第十三條考勤員要嚴格要求自身紀律,不準隱瞞事實,如有舉報一經核實,一次經予警告,二次按轉崗處理。分管領導按考勤制度嚴格把關,接受工作人員監督。對隱瞞、虛報現象經考勤人員核實,除違規人員按曠工處理外,分管領導將予以通報警告。

    第十四條每遲到一次罰款10元。曠工半天罰款25元,曠工一天罰款50元(曠工期間不開工資)。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遲到三次以上按曠工一天辦理,年內曠工超過三次按待崗處理。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發展管理部負責解釋。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2

    1.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部指定專職人員保管。

    2.凡在本公司的固定員工、合同制和聘用人員,均須建立個人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有保管目錄,編號立檔。檔案、內部資料要有資料登記目錄。檔案內容必須齊全、完善。

    4.借閱人事檔案,必須經過綜合部經理批準,要嚴格履行借閱手續,限期交回。

    5.人事檔案內裝材料禁止單頁借出。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全體員工的職業道德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公司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公司有權視實際情況,將其內容修訂和補充,經修訂及補充之條款,將以通知形式傳達所有員工。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員工招聘和錄用

    1.原則:根據本公司特點,本著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注重各類資格證書積累,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錄用;

    2.條件:

    (1)具有專業學歷本科以上人員或高中級專業職稱人員;

    (2)試用期間能獨立完成本職工作,經考核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3)公司需引進的其它專業人員。

    第五條員工推薦

    1.員工信息通過現場招聘、網上招聘、內部推薦及待崗人員等方式建立,辦公室確定并負責審查;

    2.各部門所需員工確定后,辦公室匯總,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公司人員由辦公室填寫《公司員工調配介紹信》并備案。

    第六條公司機關人員招聘

    1.部門經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選的,人選由辦公室進行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2.辦公室通過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選,由部門經理進行初步確定后,會同辦公室共同進行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公司工程項目人員招聘

    1.項目部根據公司項目施工具體情況,結合公司現有的人力資源狀況,可以自行挑選,也可以從社會臨時選聘;

    2.項目部對臨時選聘人員進行工作評價和全面考核,把擬錄用的優秀人員報公司辦公室考察、面試、匯總后上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簽訂

    第八條試用

    1.新進人員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內公司與新進人員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或辭職,而不負擔任何補償;

    2.試用期滿前,由部門出具意見,報辦公室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勞動合同簽訂

    1.公司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須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履行勞動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則;

    2.公司與所錄用人員訂立勞動合同,須全面告知被錄用人員公司的管理制度、勞動規章、崗位職責等;

    3.受聘人員應書面承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勞動義務或特殊崗位在勞動合同中可增加約定之后,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勞動合同解除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并依法辦理相關解除手續;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經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適應者;

    2.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2.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因調整生產任務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者。

    第十一條辭職

    試用期滿并已轉正的員工,辭職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條自動離職

    凡無故擅自曠工一天以上者,均視為自動離職。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2.計薪到終止日止。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合同當事人一方確有變換工種、職務、工作期限等正當理由,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員工因終止、解除、辭職等原因離開本公司,須與公司結清相關手續,并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六條人員管理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

    2.公司機關人員管理:崗位設定經部門經理提議,報辦公室考察、匯總后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審批后,人力資源部備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實施。

    3.工程項目人員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項目按公司有關規定由項目部自行組建。人員名單報由公司辦公室備案。

    3.2工程項目人員工作期間的崗位安排、工資待遇、工作考核、勞動紀律由項目部負責管理。

    3.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或其它違反公司各項規章紀律、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的人員項目部有權解聘,并上報公司辦公室核定后對所聘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3.3.1員工不服從分配的;

    3.3.2內部流動不去報到的;

    3.3.3每月累計遲到早退二次的;

    3.3.4連續或累計曠工達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崗人員在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仍無崗位的;3.3.6事假月累計超過十天以上的;

    工程項目結束后,項目人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項目分公司進行調配并報人力資源部辦理調配備案手續。

    第十七條培訓

    1.入職、易崗培訓:凡新進或崗位調整員工,必須接受以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規章制度學習、以安全生產為主要內容的三級教育;以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培訓;

    2.執業資格培訓:對執業資格、定期復審、崗位技能、特種作業等執業資格能力的考試考核;

    3.項目開發培訓:致力于企業發展、理念提升、管理進步的拓展性培訓;

    4.培訓協議:員工參加投資較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

    5.培訓檔案:公司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受培訓的成績及檔案由辦公室存檔。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條考勤內容包括按時到崗、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等。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實際崗位實行相應的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作息時間按公司規定。

    第二十條全體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按曠工一天論處,早退與遲到處罰相同。

    第二十一條曠工一天扣當月工資的10%,曠工一天以上者,從第二天起,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第二十二條全月按規定之工作日上班,無遲到、早退、曠工視為全勤。

    第二十三條請假

    1.員工請假須由本人填寫假條,按規定程序審批,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無特殊原因不可口頭請假,如電話、捎話請假等;

    2.員工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含市級)醫院出具的休息證明,并經主管領導簽字,沒有證明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3.實行員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則上每年最多休假一個月計算,月累計不超過十天,超過規定限制仍要求請假的,公司有權以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4.員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內的由部門主管批準,病假十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十日由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二日由總經理審批;

    5.假期終止時,應向批準人銷假,以便及時安排工作。若要續請,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以一次為限;

    6.逾期未到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對發生曠工行為的`員工,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公司各部門設考勤員一名,負責部門的考勤記錄,考勤表應由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名。

    1.每月1-5日,各部門將上月考勤送交辦公室,逾期不報影響工資核算發放的,由部門負責人負責;遇節假日,可延期報送,以辦公室的通知時間為準;

    2.考勤員應及時填寫當日出勤情況,公司辦公室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考勤記錄,人力資源部根據考勤記錄核發工資。

    第五章薪資及福利

    第二十五條工資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六條工資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條保險金制度按照國家法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行為規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條員工須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1.員工必須認可、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維護公司的權益;

    2.員工應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完成安排的工作,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3.員工對本工作區域內的節能環保安全文明負責;4.員工在對外業務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饋贈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營私舞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盜竊公司財物;

    5.員工上班時不遲到,不串崗,不怠工,不務私。下班時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間在外另謀他職。

    6.嚴禁在工作環境中尋釁鬧事,嚴禁上班時飲酒、嚴禁酒后進入工作現場,不得在工作區域無理取鬧、謾罵、打架,故意妨礙他人工作、干擾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從事或者與他人合伙經營與本公司相同或相關的經營活動。不得占有屬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資源活動。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商務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8.不得虛報冒領、擬造證明(謊報病假單、發票及虛報加班等)、隱瞞事故實情,謊報情報,誣陷他人;

    9.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給公司經營和聲譽造成損失者;

    10.不得瀆職,嚴重損害公司聲譽。在單位或以單位名義參加會務活動時,應體現企業形象,維護社會公德,保持文明風度,遵守會場規定;

    11.未經公司授權,不得在新聞發布會等公共場合發布言論、散布信息;

    員工違反以上規定情形之一或其它違反公司各項規章紀律,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的,經公司調查核實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公司每年對員工的德、勤、績、能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辦公室存檔,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3

    ee實業有限公司人事變動管理制度

    一、晉升及降級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轉人力資源部辦理臨時考核及簽注意見后,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二、調職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送至單位會簽,轉人力資源部簽注意見后,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三、未批準的&39;升、降、調申請單退回申請部門

    經批準的申請單則由人力資源部依據發布《調整工作崗位通知書》(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請部門及本人,并限期辦理業務移交手續,履任新職。若職稱變動或崗位變動,由人力資源部變更薪資名冊。

    四、留職停薪

    1、人員有留職停薪的需要時,可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放《留職停薪通知單》(附件三)。

    2、留職停薪期滿時,當事人應到人力資源部及時辦理復職手續。

    3、留職停薪人員,不保留員崗位,申請復職時,如原所在部門無崗位時,則另行調整崗位。

    五、免職

    凡符合免職規定者,可由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及審批表》(附件一),會簽意見后,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給《離職通知單》通知(附件四),辦理離職手續。

    六、附則

    本制度自20__年11月1日起執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4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規范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 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 招募甄試

    第一條、 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 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 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 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 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 招募信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 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 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 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 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 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 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 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 試用

    第一條、 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 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 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 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 任命變動

    第一條、 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 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 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 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 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 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 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 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 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后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 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 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續后工作。

    第六條、 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 薪資

    第一條、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 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 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 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 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 員工福利

    第一條、 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 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 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 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 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 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 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 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 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 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 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 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 遲于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 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 考核

    第一條、 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三)、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 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 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 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 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 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 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 培訓

    第一條、 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 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 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 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 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 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 員工檔案

    第一條、 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 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 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 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 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 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 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 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 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 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 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順公司內部管理關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公司法》、《勞動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四條:公司因生產、業務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員工的,由各主管部門根據崗位要求和需求人數填寫《員工需求申請書》,經總經理批準后,報送人力資源部門予以招工。

    第五條:公司招聘員工應以崗位要求、學識、能力、品德、體格等綜合因素為依據,采用面試、筆試兩種方式考查,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第六條:招用員工的程序為:初試(人力資源部)復試(主管部門)筆試(人力資源部)通知結果(人力資源部)一個星期的培訓、考核(主管部門)予以試用(主管部門)予以轉正。

    第七條:新進員工經筆試、面試合格和培訓考核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試用手續。

    試用人員辦理試用手續時,應向人力資源部門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照片4張;

    (五)體檢表及健康證;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八條:新員工的試用期為1個月;在試用期間,由部門主管或經理對新員工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責任感、品德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退或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

    對于試用期內個別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的,試用部門主管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并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部主管或經理審核,由總經理批準。

    第九條:公司的人才理念為:結果導向,用人為賢,德才兼備。

    第三章人才培訓

    第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營造學習型企業,公司將舉辦各種培訓活動;并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其他專業培訓。

    第十一條:公司各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人才培養與工作培訓,要從公司的戰略角度抓好人才培養和工作培訓,各部門要有計劃的安排員工進行培訓,要有準備的開展各項培訓活動;要深入領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戰略,要努力打造能夠滿足公司不斷發展、使公司在市場競爭當中處于絕對優勢的優秀人才隊伍。

    第十二條:員工的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崗前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介、企業文化、規章制度等,具體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說明、工作技能培訓等,由各主管部門負責。

    (二)在職培訓:各主管部門應該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在工作過程當中,各級主管應隨時因材施教,不斷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和綜合能力;員工本身也應該不斷地研究、學習本職技能,不斷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斷地創新。

    (三)專業培訓:公司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后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具體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十三條:凡被公司安排進行培訓的員工應該服從安排,準時、認真地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各部門應該將每次培訓的人員和內容以書面的形式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被指派到外面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該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交由人力資源部保管;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第四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十五條:公司的發展離不開全體員工共同的努力,全體員工要不斷學習,萬眾一心、塑造卓越、共同成就未來;在工作過程當中應該遵循如下守則:

    (一)熱愛公司,熱愛工作,熱愛生活;

    (二)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

    (三)要有大局觀念和戰略思維,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

    (四)要深入學習、充分了解、認真執行《公司企業理念》和管理制度;

    (五)結果導向,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給出最好的結果;

    (六)要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要充分發揮合作的力量,使“1+1>2”;

    (七)不斷學習,敢于創新,有錯必糾,追求卓越;

    (八)永不放棄,敢于挑戰,積極主動,不怕困難;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個人習慣,牢記“企業的修為從個人成員開始,成員的修為從培養正確的習慣開始”;

    (十)要有時間緊迫感和危機感,謹記“世界第一與世界第二的短跑者只差零點零幾秒”;

    (十一)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服務要做到主動、熱情、周到,全心全意為客戶服務,全心全意為公司其他同事服務;

    第十六條:企業的業績來自員工的努力,員工的行為代表著企業的形象,公司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有:

    (一)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的安排與管理;

    (二)工作認真,盡職盡責、務實求真;

    (三)按規定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四)服裝整潔,舉止端莊,談吐得體;

    (五)嚴格保守公司的人事、財務、生產、業務、技術等商業秘密;

    (六)上班時間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工作時間不得中途離開崗位;如需離開,須經上級主管人員批準同意后方可離開;

    (八)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物;未經許可,不得把公司財物帶離公司;

    (九)講究衛生,物品擺放整齊,不亂丟垃圾,維護公司辦公環境的干凈與整潔;

    (十)法律法規或公司規定的其它準則。

    第五章員工的考勤、請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條:工作時間:公司辦公室管理人員每天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周工作六天;每周星期天休息。

    生產部、業務部的上班時間由部門具體安排制定。

    第十八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員工進行加班,員工不得推辭;但對被安排進行加班的員工,公司應該給予補償合理的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第十九條:公司上下班實行打卡登記制度,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第二十條: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主管部門領導在考勤卡上簽字,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條:因公出差,應由主管部門出具相關出差證明,并辦理因公簽卡手續;沒有證明或不按規定辦理簽卡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二十二條:請假:員工因病、因事需請假的,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先經過部門主管同意,再由上級領導審批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1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核準,報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三條:以下情況視為礦工:

    (一)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的;

    (二)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的;

    (三)工作過程當中擅自離開崗位的;

    (四)法律法規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規定的礦工情況。

    第二十四條: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公司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組織放假。

    第二十五條:帶薪年休假: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部門經理安排員工休年假時,需提前3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六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六條:為了客觀的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提高員工自身工作水平,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升,創造一種公平競爭的體制,公司定期對各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第二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降級、提薪、獎罰的依據。

    第二十八條:考核的內容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工作適應性、發展潛力等,具體安排如下:

    (一)對于部門經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領導能力、策劃能力、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溝通、授權指導、品德言行、成本意識、出勤及獎懲等;

    (二)對于主管以下人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專業知識、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合作、發展潛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識、出勤及獎懲等。

    第二十九條: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評分、初核評分、復核評分。

    (一)自行評分,由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

    (二)初核評分,由部門主管根據平時考核記錄和印象,客觀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三)復核評分,由部門經理根據上述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復核評語;考核評分以總經理批準分數為最終得分。

    具體的績效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三十條:每季度考核結束后,考核者、被考核者要相互溝通,面對面交流,并根據考核結果共同達成改進意見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第七章工資和福利津貼

    第一節工資

    第三十一條:公司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職務津貼,加班費,業績提成以及福利津貼等,具體由《薪資福利津貼條例》進行規定。

    第三十二條:工資自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之日停薪。

    第三十三條:加班費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或有關法律法規發放。

    第三十四條:公司每月15日發上個月工資。

    第三十五條:在營業利潤提高時,公司會相應地提高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

    福利津貼第二節

    第三十六條:公司的福利津貼包括:獎金、保險、經濟補償、生活補貼、外出旅游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獎金:對于工作表現優秀、為公司發展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給予相應的獎金獎勵,具體由《薪資福利津貼條例》進行規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一定比例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

    第三十九條:生日補貼金:凡屬于公司正式員工,公司在其生日之日給予300元的補貼金。

    第四十條:外出郊游:為豐富員工的業余生活,公司將根據需要組織外出郊游活動。

    第八章獎懲

    第一節

    獎懲原則

    第四十一條:公司在對員工進行獎懲時,應該遵守賞罰分明、公平、公正、民主、合理等原則,并做到:

    (一)獎懲有據: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目標、員工業績表現等;

    (二)獎懲及時:公司管理人員對有利于公司未來發展、業績提高的行為,應該及時給予獎勵;并及時發現、糾正、懲罰員工錯誤或不當的行為,減少公司損失,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獎懲公開: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四)有功必獎,有過必懲: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嚴防特權發生。

    第二節獎勵

    第四十二條:公司獎勵的形式包括物質獎勵、精神獎勵、物質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等形式;公司獎勵的種類包括:年終獎,全勤獎,節約獎,優秀員工獎等。

    第四十三條:年終獎:公司根據員工該年度的綜合表現以及業績情況發放年終獎。第四十四條:全勤獎: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公司將依據《薪資福利津貼條例》進行獎勵。

    第四十五條:節約獎:公司對于節約用水、節約用電、節約公司其他資源、節約公司成本的員工,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獎勵。

    第四十六條:優秀員工獎:對于工作表現突出,業績優秀,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公司將根據實際給予相應的獎勵。

    第三節懲罰

    第四十七條:懲罰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后,不斷改進,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公司懲罰的方式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罰款、辭退等形式。

    第四十八條:代替打卡的處罰:對于代替打卡行為,代理人與被代理人均罰款50元,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第四十九條:遲到和早退的處罰: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時間在5分鐘內的,罰款20元;5-30分鐘的,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的,罰款100元;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第五十條:曠工的處罰:員工無故礦工的,曠工一天扣其三天工資,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第五十一條: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處罰:在上班時間內,發現串崗聊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每次罰款20元,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第五十二條:擅自離崗的處罰:工作時間,未經允可,擅自離開崗位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第五十三條:擅自離職的處罰:公司不允許任何人擅自離職,擅自離職者公司不發任何工資,并依法追究因此造成公司損失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破壞公司環境衛生的處罰:全體員工應該保持公司環境的衛生整潔,亂丟垃圾、辦公用品擺放不整齊者,每次罰款20元。

    第五十五條:對未按照公司規定穿著工服、佩戴工牌的處罰:員工上班時必須依照公司的規定穿著工服、佩戴工牌;違者,每次罰款20元。

    第五十六條:其他應該處罰的行為: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貪污、盜竊、詐騙、索賄、受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竊取、泄露、盜賣公司商業秘密者;

    (三)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玩忽職守、敷衍塞責,行動遲緩,給公司生產管理帶來損害者;

    (六)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兼任其他企業職務者;

    (七)損毀公司財物;未經允許,私自把公司財物帶離公司者;

    (八)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責任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九)打架斗毆、大聲喧嘩,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十)依照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應該處罰的其他情況。

    第五十七條: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公司有權對其做出處罰,或依法提起訴訟,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九章檔案、公文打印管理

    第五十八條:公司的檔案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指定專人負責,歸檔范圍包括:員工檔案、公司規定、年度計劃、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方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報、通知等文件材料。

    第五十九條:人力資源部主管和指定專人應切實履行職責,確保原始資料及單據、表冊齊全完整。

    第六十條: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需要借閱檔案時,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第六十一條:借閱檔案必須做到愛護檔案,保持檔案原有整潔、整齊,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轉借或丟失,如因工作需要摘錄或復制的,需經人力資源部主管同意批準;凡屬于保密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摘錄和復制。

    第六十二條:檔案的銷毀:任何部門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一律要經過總經理批準同意,并列出銷毀清單,經手人簽字后,方可銷毀。

    第六十三條:如需對外發送公文或其他資料及表冊的,必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方能打印和發送。

    第六十四條:公司各部門打印的文件、制度必須一式三份呈報總經理辦公室,并經總經理閱示批準后,方能執行。

    第六十五條:公司印鑒由總經理或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管理。

    第十章勞保用品管理

    第六十六條:員工工衣分夏、秋兩季各兩套;上班必須統一著裝,并保持干凈、衛生;員工未干滿一個月的不發給工服,未干滿一年的,工服費由員工自己承擔。

    第六十七條:公司工牌由公司統一制作,并配發給每個員工;員工上班時必須將工牌佩戴在指定位置。

    第六十八條:員工必須愛護勞保用品,節約公司財物,每次領取勞保用品應該做好領取登記、回收登記。

    第十一章離職與解聘

    第六十九條:員工自愿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寫出辭職申請書并填好辭工表,報經部門主管同意后,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批,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第七十條:依據公司用工制度,因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及各項要求的,由部門提出解聘意見,并填寫《解聘書》,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辦理解聘手續。

    第七十一條:在試用期內,員工有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等行為,公司可以隨時停止試用,并由主管部門報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

    第七十二條:員工離職應該做好工作交接手續和離職手續,并交回工牌、工服等物品和相關文件資料。

    第七十三條:辭職者或被解聘者在辦理完手續當天即可以到財務部門辦理工資結算手續。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由相關部門做出補充決定并報總經理審批;或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予以修訂。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執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勞動合同制是企業全體職工與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勞動合同,明確責、權、利,以法律形式確定勞動關系,依據合同進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

    為了做好總公司的勞動合同制實施工作,保障總公司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若干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簽訂勞動合同,應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北京市有關法規,明確總公司與職工的責任、權利、義務,以法律形式確定勞動關系。

    第二章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

    第三條總公司法定代表人與職工雙方以書面的形式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總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應有書面委托書。

    第四條為避免勞動合同出現無效條款,總公司在首次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請有關勞動部門予以鑒證。

    第三章簽訂勞動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總公司和11系統企業單位全體勞動者應與法定代表人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章勞動合同內容

    第六條勞動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勞動合同期限(含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保險及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條件;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的規定;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宜;

    (十)勞動爭議處理;

    (十一)其它。

    第五章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七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北京市有關規定,總公司與職工依據本單位崗位特點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總公司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定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第八條以下人員如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總公司應予簽訂:

    (一)職工在本企業連續工齡十年以上(含十年);

    (二)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

    (三)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四)總公司骨干、高級管理人員。

    第九條總公司接收的高等院校畢業生、研究生,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合同期限為五年。上研究生前參加過工作的,應從此年限中減除其工作的年數。

    第十條合同期內,職工因學習培訓、出國工作、借調工作等原因與總公司簽訂專項協議書,如約定了服務期,則應在外出學習培訓、出國工作、借調工作之前根據約定的服務期限重新確定勞動合同中的合同期限。

    第六章勞動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總公司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還應簽訂一些必要的附件,如崗位協議書等。合同期內簽訂的有關學習培訓、出國工作、借調工作、醫療期等協議書,以及總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均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七章勞動合同的簽訂、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第十二條總公司在職工正式開始試用期的第一天,應由人事本部安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兩份,職工與人事本部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合同雙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續簽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約定工作的;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終止勞動合同前30天,企業可以向職工發出《終止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職工應在收到該通知書后按要求填寫回執并交回人事本部。

    第十四條企業欲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應在期限屆滿前30天向職工發出《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職工回執同意后,雙方可以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簽訂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應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

    總公司欲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提前3天向職工發出《變更勞動合同通知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勞動合同變更書)。

    第十六條總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

    第十七條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總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總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在對其迸行處罰之后解除勞動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十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職工并簽字。

    (一)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調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合同內容與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第十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總公司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第(二)款解除勞動合同:

    (一)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之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三)復員、轉業軍人,初次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四)職工給總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的。

    第二十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可以隨時通知總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

    (二)企業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企業不能按勞動合同支付工資及提供勞動條件的。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總公司按北京市有關規定給職工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八章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賠償

    第二十三條總公司按照國家有關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的規定辦理有關事宜。職工個人違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應按勞動合同約定向總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由總公司出資迭培的大學生、研究生;總公司培訓或出資參加學習;脫產培訓或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的服務期在學習、培訓專項協議書中約定。

    第二十五條由總公司出資派遣到國(境)外,培訓、學習和工作者的服務期,在專項協議書中約定。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出資培養的大學生、研究生服務期自學歷證書簽發之日起算;總公司培訓或出資培訓獲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者的服務期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算。

    在國內全脫產學習或培訓的,服務期自學習或培訓結束后到崗工作之日起算;半脫產或業余學習者自證書簽發之日起算。出國學習和出國工作的,服務期自回國到公司正式報到之日起算。第二十七條服務期未滿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應根據專項協議的約定予以賠償,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出國工作者的賠償費基數在派遣時簽訂的《出國工作協議書》中具體規定。

    其余人員服務期違約金支付計算方法如下:[實際支付的學習、培訓以及相關費用之和]X[未履約月數/服務期總月數]。

    第九章福利待遇和勞動爭議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中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或職工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賠償的有關問題以及醫療期間的有關問題,按北京市有關規定及總公司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執行。

    第三十條有關職工待崗問題按總公司待崗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一條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電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人事本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三十三條沒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和駐外機構執行本辦法,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屬公司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總公司提案制度

    第一條為鼓勵全體11職工開動腦筋,發揮全部潛力,提高職工經營參與意識,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改善企業經營管理,謀求11的更大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公司所有在崗職工均有提案資格。總公司人事本部負責本提案制度的管理。

    第三條提案內容有益于總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

    (一)過去已經提出的且已經實施的提案;

    (二)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

    (三)僅提出缺點或問題,沒有具體改善內容及方法的提案;(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進的提案。

    第四條實施程序如下:

    (一)受理提案的受理部門為人事本部。職工填寫的提案卡可隨時直接遞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對提案進行核查,對予以受理的提案進行登記,將未予受理的提案退給提案者。(二)審議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總公司辦公會進行審議。審議通過的提案轉交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未通過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檔再議。(三)第一次表彰辦公會審議提案的同時,應決定對提案是否給予以下獎勵。

    A:安慰獎20元

    立意簡單,不必實施,但用心良苦,態度認真;

    B:鼓勵獎30元

    立意較新,但暫不必實施;

    C:提名獎50元

    立意新穎,可能有效果,可以考慮實施,但需在實踐中檢驗;D:三等獎100元及獎狀

    具有獨創性,預計有一定效果,經過進一步修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推廣實施;

    E:二等獎200元及獎狀

    具有獨創性,可能有較好效果,稍加修訂可以在較大范圍內推廣實施;

    F:一等獎300元及獎狀

    具有非凡的獨創性,預計有非常大的'效果,無需修訂即可實施,具有廣泛的推廣范圍和實施前景。

    (四)實施及評價

    被采納的提案由辦公會責成有關部門實施。提案實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負責對實施效果提出評價意見,并向辦公會匯報。

    (五)第二次表彰

    人事本部負責于每年四月和十月兩次向辦公會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單,對于已實施且超出預計效果的提案,授予總公司“總經理獎”,獎金1000元,并頒發獎狀。

    (六)特別獎

    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對積極參加提案活動者給予獎勵,獎金500元,并頒發獎狀。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7

    第一章:總則

    1.1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堅持合法、公開、公正、雙向擇優錄用的原則。

    1.3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級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導下組織實施。

    1.4本制度從…年…月…日起執行,并由廠長授權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二章:員工的招聘錄用

    2.1各崗位如缺員需要招工,優先考慮從專業對口的應屆畢業生和具有一定專業工作經驗人員中篩選錄用。

    2.2本公司原則上不鼓勵招聘已錄用員工的直系親屬。

    2.3應聘人員應聘時須遞交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勞動手冊、個人履歷、近照等相關資料),經本公司有關人員面試初審通過,并到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后,報請廠長室批準,由辦公室辦理錄用通知。

    2.4本公司有關人員在對應聘者面試時,應如實告訴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況。

    2.5被錄用人員應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張,雙向協議書、推薦書等,或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手冊等資料,原則上個人檔案轉入本公司指定地點。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訂立、解除、爭議

    __勞動合同的訂立;

    3.1本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3.2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兩種。

    3.3本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同時為員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3.4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

    3.5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發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3.6本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員工如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按約定向本公司支付違約金。

    3.7本公司與等崗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本公司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3.8本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3.9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由本公司與員工各執一份。

    __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3.10本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1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本公司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員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的;

    (四)員工同時與其他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本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15員工有下列情況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療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公司患職業病的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本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本公司決定提前解散關閉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7勞動合同期滿的員工,本公司在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考核評估,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并以書面形式告之員工。同時合同期滿的員工如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的,也應當在期滿前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應將其使用的房屋、欠款、辦公用品、技術資料等歸還本公司,本公司將在員工辦理完工作交接時,支付有關經濟補償。不能履行以上規定者本公司有權運用法律手段予以解決。

    3.19本公司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__勞動合同的爭議

    3.20本公司和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勞動爭議,首先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當雙方經協商達不到一致意見,可通過工會再次進行協商,也可以通過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集團公司工會共同協商。上述協商仍無法解決時雙方可向管轄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仲裁。如有一方對裁決不服,可在收到裁決書后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章:培訓教育

    4.1進入本公司的新員工,人人必須接受培訓教育。其主要內容為:廠紀廠規教育、安全生產知識、GMP普及知識、專業技術知識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4.2上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經驗的人員給予傳、幫、帶,直至能獨立操作。

    4.3公司對員工考評分為試用期考評,年終考評二種,并由各部門負責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調薪、獎金發放等的主要依據。

    4.4經同意外訓的員工培訓結束回廠后,應向辦公室提交有關培訓資料和證書原件,以便歸檔工作。

    4.5員工錄用后廠辦應建立員工信息檔案,包括錄用審核表,有關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體檢表,員工的住址,聯系電話,婚姻狀況,子女,家屬,教育程度和其它個人資料等,若有變更應及時通知辦公室。

    4.6公司建立規范的員工在廠電腦檔案,記錄員工信息,記載員工在廠時間的業績,培訓、考核等個人信息,并按廠檔案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4.7辦公室每年對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管的員工個人檔案進行更新補充。

    第五章:薪資福利

    5.1企業按月支付員工報酬,依法代扣代繳應由員工本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稅等。員工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稅及按法律規定的其它費用的義務,

    5.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個人業績發放月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5.3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上級要求不定期地對員工進行加薪。

    5.4在二次調薪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調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滿六個月者,

    (2)當年度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分者,

    (3)給企業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

    (4)年終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計超過三個月者(在二次調薪之間)。

    5.6企業按國家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

    5.7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5.8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歲,女23周歲,指初婚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間獎金、工資照發。

    5.9產假,女工分娩給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產假期間落實長效節育避孕措施,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育齡婦女,憑醫院節育措施證明,可享晚育假30天,總計120天。難產或多胎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不變(依據《蘇州市人口和x辦法》第十七條),產假含法定假日在內。

    5.10生育女職工本人自愿申請,經本部門同意,報廠工會、廠辦審批,可辦理休產后哺乳假一年(含產假休息期)。

    5.11符合國家計生規定流產者,憑醫療單位的證明,妊娠期3個月以內流產者給產假2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的給產假42天,7個月以上給產假9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按《蘇州市人口和x辦法》第十七條執行。

    5.12響應國家x號召,帶環懷孕而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憑醫療單位的證明給產假2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照發(含法定假日在內)。

    5.13育齡婦女生育費用按生育保險規定執行。

    5.14生育費的報銷:按《生育保險辦法》執行。

    5.15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喪假。喪假內基本工資照發。

    5.16本公司職工的獨生子女費,單職工每年發放30元,雙職工每年發放60元,憑獨生子女證領取。

    5.17獨生子女醫藥費享受到20周歲截止;獨生子女費,發放到其子女14周歲截至。

    5.18員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費體檢,新員工當年已體檢的將不參加體檢,經體檢不符合(行業)生產要求者,企業將與職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章:勞動考勤

    6.1員工必須按正常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

    6.2辦公室負責對考勤工作進行統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數為當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辦公室把各個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匯總歸檔備查。

    6.3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需要離廠,必須憑出門證方可離廠。門衛嚴格把關,監督檢查。并在月底將出入證交生產科備查。

    6.4曠工:員工擅自缺勤、或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累計超過次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6.5無故曠工者月獎金全部扣除。曠工一年累計滿天,當月累計滿天者解除勞動合同,并將曠工處理結果記錄在個人檔案里。

    6.6若員工因突發事情而未能辦理請假手續,則應及時電話通知所在部門主管認可,回廠后補辦請假手續。

    6.7事假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請假理由,請假天以內經所在班組同意報部門批準;請假~天須經分管廠長批準;天以上須經廠長批準。

    6.8請病假天以內必須憑醫院醫生休息建議書,由部門經理批準;~天由分管廠長批準;天以上由廠長批準。

    6.9醫療期:在本單位連續5年工齡以下為6個月;5~10年以下為9個月;10以上15年以下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為18個月;20年以上為24個月。

    6.10員工因工受傷或見義勇為受傷者,其醫療期給予工傷病假,工傷期間工資獎金不受影響。

    第七章:加班、調休

    7.1工廠實行每天8小時和每周5天工作制,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補休或超時工作報酬。

    7.2員工按生產要求雙休日加班的工廠原則上以安排調休為主,同時也可根據情況支付加班工資。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經其部門經理簽字,填寫加班單,加班單應說明加班的內容及時間,否則一律不視作加班,計算方法按照小時計算。

    7.4安排員工延時加班支付150%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5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調休的,支付2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6安排員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7有關特殊部門的節假值班費按照原計算方案執行。

    7.8結算方法:由所在部門制表附由生產廠長簽字后的加班單報辦公室,統一辦理。(結算時間;加班后的第二個月號以前)

    7.9員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則上累計存休不超過5天,超出5天由部門安排調休,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任何調休都以不影響生產正常工作為前提)

    7.11員工需要調休,必須提前辦理調休手續,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采用電話方式與部門經理請假,后補請假手續,包括填寫請假條)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8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管理制度《公司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三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保持動態平衡。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五條公司涉及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員工

    招聘管理

    第六條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通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采用面試和筆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若需筆試,試卷由用人力資源部提供。

    第八條各崗位人員的派任,均依總公司統一調控為準則。

    第九條員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門需規范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并按要求通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交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擇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

    3、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求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有關業務資歷材料。

    4、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情況參加,并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意見。

    5、面試后兩天內,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出通知,并辦理報到手續。

    6、經核定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妥下列手續: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填寫《員工檔案登記表》;

    ③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辦理經濟擔保。

    第十條擔保

    1、凡公司員工均須辦理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學歷證原件

    ②鄭州市固定房產復印件及該房產所有人書面擔保。

    上述兩種形式,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能擔任保人。

    3、擔保人所負一切擔保責任,決不因被擔保人的工作地點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脫。

    4、公司于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5、被擔保人離職一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情況,即向本人發還經濟擔保相關資料。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

    第十二條公司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均為一年。

    第十三條連續兩年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繳納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

    第十四條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十五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系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__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二十條員工檔案自員工報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動態管理歸類,依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門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遞交人力資源部保管。若員工個人情況有變更,如:姓名、籍貫、文化程度、專業技能等,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通報人力資源部,以便員工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并將所應聘人中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匯總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檔案管理人員應隨時對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員工離職時,其檔案應以年度為單位歸入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1、員工人事檔案是為公司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據,并為人事統一分析提供資料。

    2、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調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3、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二十四條員工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第五章員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凡屬公司的員工,公司對其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服從公司安排是每個員工第一素質。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部門員工自進入公司起,就應受到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培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

    第二十九條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布;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

    第三十條員工在服務期間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外的職務。

    第三十一條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三十二條員工應愛護一切公司財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公司。

    第三十三條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態度謙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驕傲滿足等損害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所有員工須按公司規定積極參加公司會議及各項活動,期間違紀者按平時規定的3倍處罰。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條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行政人員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調整作息時間則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條考勤管理

    規定

    1、公司考勤記錄實行打卡制,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兩次打卡,無論任何情況均需打卡;

    2、公司嚴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發現者,第一次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罰款50元,第二次對雙方各處以罰款200元,并各記大過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處以《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的內容為依據,不在由人力資源部填寫。

    第三十八條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未打卡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4、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

    第三十九條考勤處罰

    1、員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個月遲到、早退合計5次(含)以上者記大過一次,第一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200元,第二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1000元;

    3、曠工半天(遲到半小時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扣1天半的工資;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

    5、在一個月內曠工兩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辭退;

    6、調休、出差、請假若在《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無記錄,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休假規定

    1、除規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準,并按規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后,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一條根據國家及公司的規定,請假分為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院就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為半薪假,超過10天的為無薪假。病假必須向考勤員出示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可以申請婚假,婚假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

    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為5天,晚婚者7天;

    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為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

    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二條公司住外營銷人員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但休假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獎60元;累計6個月全勤獎者,可報銷所負責市場到鄭州往返車旅費,同時享受7天特別帶薪假。

    第四十三條國家法定節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國慶(三天)春節(七天)共計14天

    第四十四條若因業務需要,本公司可臨時變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內容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其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系,推動公司事業穩步發展。

    第二章編制與定編

    第一條公司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用人實行定編、定崗、定責。

    第二條公司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撤消,由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提出方案經分管副總或法人審批后,再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最后將審核后建議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并在人力資源備案后方能實施。集團人力資源負責建立和更新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崗位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檔案。

    第三條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臨時業務需要,制定年度用工計劃,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在集團人力資源備案,如有因業務拓展,需要變更計劃的單位,需提前一周報變更計劃至集團人力資源,如無變更備案記錄,作為年終考核扣分依據。

    第四條因工作需要,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增加員工時,原則上應不超出本單位的用工計劃。

    第三章公司員工招聘、聘用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適應公司不斷發展壯大的需要,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條公司的招聘形式為社會公開招聘及內部招聘兩種。招聘人才既看學歷、資歷,更注重個人品格、實際經驗和工作成績。在不影響其他單位工作的前提下,應優先考慮錄用內部應聘人員。

    第三條招聘程序

    1.申請:用人單位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法人簽字批準后交至集團人力資源、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備案。

    2.審核:集團人力資源核查申請單位的編制情況及用工計劃,如不屬于計劃內招聘,集團人力資源退回《應聘人員登記表》。申請單位須向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特批,批準后再提交給集團人力資源備案。

    3.發布信息:集團人力資源根據《應聘人員登記表》要求,開始尋找適合人選。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公司內部員工和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并負責收集和整理應聘資料。

    4.內部應聘:內部員工應聘時,應填寫《內部應聘申請及審核表》并上交集團人力資源考核后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5.面試:集團人力資源根據各單位提供的《應聘人員登記表》進行審核,對各單位獲得的試崗人員進行初選,將初選合格的人員轉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進行試崗。用人單位,必須對應聘者進行儀表、求職的動機與工資期望、所學專業及業績、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初試。然后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對應聘者進行專業知識面試,必要時通過現場操作考察其專業知識的深度及廣度。集團人力資源、用人單位負責人等在《面試人員評估表》中填寫面試意見。如屬于內部招聘,用人單位還應與集團人力資源進行咨詢和協商,以免影響其他單位正常工作。

    6.錄用:員工試崗3-5天,用人單位決定錄用后,由用人單位每月25日前集中報請關分管領導批準,最后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集團各部門人員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招聘)。

    7.員工入職:新員工報到,應提供身份證及學位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近期1寸照片等相關證件。

    7.1新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應及時更新員工通訊錄及單位編制、組織結構圖等。

    7.2每周五根據新員工入職情況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

    8.試用:

    8.1新員工試用期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發試用工資(當月無績效工資),不足一星期者不發工資,轉下月計發。內部招聘的員工免試用期。

    8.2試用期間,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隨時予以辭退: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者;違反國家法紀,違反公司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破壞公司形象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此前在其他單位受過嚴重處罰者;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9.轉正:

    9.1在正常情況下,原則上試用3個月(一般為1-3個月),試用期間由試用單位領導負責考核期滿合格者方可轉正正式錄用。若在試用期內如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的,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向集團人力資源書面提出該員工試用期提前轉正的申請,集團人力資源全面綜合考評后出具回復函。在雙方一致認為愿意繼續合作的基礎上,由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為其辦理試用期提前轉正手續,并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查審核,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報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予以轉正。

    9.2員工轉正由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辦理員工轉正后的人事手續,即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等社會保險。

    9.3員工轉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資標準按照公司薪酬方案的標準執行。

    9.4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需要,將員工調至需要的單位和崗位,將給予員工接觸不同層面工作的機會,促進個人能力提高。

    9.5公司內部空缺職位,員工可報名參與或舉薦其他人才。員工崗位變動后,薪資級別將隨之調整。員工有權提出調整工作崗位的申請,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及時反饋。

    第四章公司考勤和請假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制度

    1.作息時間:公司常日班實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屬工休日。夏季作息時間: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時間: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作息時間的調整,以辦公室下發的通知為準。

    (說明:各子公司可根據本公司運作實際情況另行規定作息時間。)

    2.遲到、早退: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凡上班時間晚到15分鐘以內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無故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視為早退。遲到、早退一次扣罰20元。

    員工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辦事不到公司報到或在上班期間因故外出下班前未返回公司,用人單位負責人以下的員工一律向直接上級負責人(直接負責人一律向分管領導)口頭請示,經準許后方可外出。否則上、下班未按時到崗者按遲到、早退處理。

    3.曠工:凡超過遲到時間15分鐘以上,或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又無充分理由說明并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半天。曠工除扣除曠工員工當日工資外,還應視下列情況予以罰款:

    (1)一天以內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30元。

    (2)曠工兩天者,給予書面警告,罰款60元。

    (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年度曠工累計15天及以上者,用人單位負責人可提議集團人力資源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超過30天的,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考勤記錄

    4.1公司領導的考勤由綜合管理部部指定考勤員記錄考勤,各單位的員工由本單位負責人指定考勤員記錄當月考勤,月末由本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交至集團人力資源部統一審核匯總;

    4.2公司考勤結算日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

    考勤表標題、考勤單位、考勤時間、本月應出勤天數、被考勤人姓名、崗位、被考勤人員出勤當天的情況、其它需說明情況、考勤員簽字、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均必須填寫完整,不得涂改。

    4.3集團人力資源負責對各單位員工上班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4.4各類假期期滿后,未經批準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4.5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計算曠工時間。

    4.6集團人力資源負責每月公布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4.7凡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二條請假管理規定

    一.總則

    員工各種假期的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須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員工請假由用人單位負責人、集團人力資源批準后生效,請假批準后,請假表一律送集團人力資源留存備案,請假歸來需向用人單位負責人消假。用人單位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需經用人單位直接上級或分管副總審批,并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報請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審批

    請假1天(含)以內,由直接主管負責人核準。

    請假3天(含)以內,報請分管副總核準。

    請假3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后,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準。

    請假5天以上,由分管副總、集團人力資源核準,報請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副總經理審批。

    如遇特殊情況,員工不能直接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辦理請假手續,上班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超過3個工作日(含3個工作日)未補辦請假手續的,公司按自動停職處理。

    請假者如有在請假期間未做完的延續性工作,在請假時必須將請假后的有關工作在《請假申請表》上注明,由用人單位負責人進行安排。

    員工請假期滿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續假,須提出并履行請假手續,如未批準而擅自不到職者,除確實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

    三.假別

    1.法定節日假:員工均享受國家每年規定的各類法定節日假期,具體放假安排結合政府放假公布,依照集團公司的正式通知為準。

    2.事假:員工因辦理個人事務,經審批同意后,可以請事假。事假經審批同意后可用公休日、節假日加班、帶薪年休假予以抵沖。員工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45天,當月請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特殊情況需公司領導批準,集團人力資源核準。

    3.病假: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必須治療的,持有關醫院出具的證明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可休病假,以醫生出具住院天數為準,但不能超出15天(含15天),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需公司領導批準,集團人力資源核準。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按法律規定)去世可申請喪假3天,其他旁親屬死亡可享受喪假1天。涉及路程假另外申請,但路費自理。在批準的喪假和路程假內的基本工資待遇不變。

    5.婚假:男性25歲以下3天假,25歲以上7天假,女性23歲以下3天假,23歲以上7天假,路途轉運可另行申請(少數民族向前推兩歲),員工申請婚假,必須憑結婚證書原件正本。

    6.產假:女員工符合計生條件生育,享有90天產假。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未超生)時給予3天生育陪護假。已婚女員工妊娠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產假15天;妊娠4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0天;7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請假時帶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

    7.年休假:員工在公司滿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每滿一年增加1天,年假總天數不超過15天。因工作需要無法批準休假的按天數計發加班補助。使用年休假時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提出,主管與員工雙方協商排定,原則上在本人工作繁忙時不予批準。所有員工的年休假須報集團人力資源核準確認后執行,否則視為無效。

    全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休假待遇:

    (1)病假累計達到三個月及以上;

    (2)事假累計達到一個月及以上;

    (3)病、事假小計達到兩個半月及以上;

    (4)產后哺乳期;

    (5)有累計曠工3天以上行為;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加班管理的原則和要求

    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日常工作應提高工作效率,盡量減少加班,各級管理人員應科學地安排好工作計劃并督促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避免在非工作時間加班,杜絕產生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員工在規定時間內應完成而沒有完成的工作任務,因繼續完成任務發生延長工作時間的不予計算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時,有關單位員工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拒絕,否則視同曠工處理。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加班的,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加班2小時以上方能生效,加班時間可累計,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調休的依據。

    3.各單位中層管理以上人員不計算加班。

    第二條加班的申請與核準

    1.各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必須事前填報《加班申請單》,按權限得到批準后,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進行加班方可視為有效加班。若確因情況緊急來不及書面申請時,相關單位應電話請示后再實施加班,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加班申請,否則不予承認加班,不予調休或支付加班補貼。

    2.加班的核準:

    A.工作日安排延時加班的,由本單位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批準,報人力資源核準備案。

    B.節假日安排加班的,由本單位負責人審核,報人力資源核準備案,報請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批準。

    第三條加班費的補償方式的計算方法

    1.加班補償方式安排有調休和發放加班補貼兩種,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的,原則上按調休處理,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發放加班補貼;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可發放加班補貼。

    2.加班調休原則上在叁個月內安排調休完畢,由加班人員填寫《調休單》,經單位負責人同意,交集團人力資源備案。

    3.加班以每月基本工資核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50元/天的加班費;休息日加班支付100元/天的加班費;法定節日加班支付150元/天的加班費。

    第六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離職分辭職、辭退(包括除名、開除)、合同期滿三類。辭職為員工主動導致的離職行為;辭退(除名、開除)為公司主動導致的離職行為;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工作關系為員工和公司協商一致雙方導致的離職行為。

    第二條辭退管理

    包括除名和開除,各單位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員工有權辭退;各單位對因各種原因無法勝任工作的員工有權辭退;因各單位不景氣公司有權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將有權辭退:

    平均考核成績較低者。

    在工作中經常出現錯誤,服務態度差,屢教不改者。

    工作中私自收取利益,損害公司利益者。

    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違反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有違法行為者。

    各單位按上述規定辭退員工時,必須經集團人力資源核準,并由用人單位向員工出具《員工離職通知書》,一般可提前十天告之,但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工,在合同期內即可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即予以辭退。員工自接到《員工離職通知書》后,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三條辭職管理

    各單位員工如因工作不適、工作不滿意等個人原因有辭職的權力。

    1.任何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試用期內提前3天)向其直接上級遞交《辭職報告》,該員工直接上級需在此報告上簽署意向性建議后須交各單位人事勞資員處,報集團人力資源核準。

    2.任何員工在合同期內辭職都需經過上級領導批準、集團人力資源同意簽署決定意見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公司員工無論因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自提出之日起至未正式離職前,仍為公司員工,需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試用期除外),在此期間,必須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者,仍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若蓄意從事破壞活動,視情節輕重,追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4.員工辭職申請被核準后,由用人單位下發《員工離職通知書》,并按規定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四條合同期滿管理

    合同期滿員工和公司協商自然終止工作關系的。

    1.合同期滿后,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通知。

    2.由用人單位下發《員工離職通知書》,并按規定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五條離職規定

    1.員工接到《員工離職通知書》后,即可到集團人力資源或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處領取《員工離職會簽單》,進行工作及物品的交接,要求在1-5天內辦理完全部手續后,方可正式離職。

    2.未按規定擅自離職者,當月工資保留不發,直至按規定履行完離職交接手續后,當月工資予以發放。員工因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情節嚴重則追究法律責任。

    3.入職前5天各單位屬培訓試崗期,試崗期間離職不計發工資。

    4.各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后,應每月底前更新《員工花名冊》。

    第七章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條總則

    1.凡本公司員工,必須參加本公司所舉辦的有關教育培訓,包括職前教育及在職相關業務教育培訓等。

    2.通過職前教育和在職業務培訓,使員工深入了解公司和業務開展情況,培養積極的競爭意識,提高業務能力,使之成為企業的優秀員工,并保證員工不因知識貶值而導致職業生涯的危機。

    3.公司倡導知識共享,提倡員工把自身所持有的知識技能、經驗、所學到的新知識、新觀念等通過內部講座、內部交流等形式貢獻出來,以實現資源共享、共同成長。

    第二條職前教育

    1.職前教育由各單位組織,在新職工報到后進行,時間一般為1天。

    2.職前教育培訓程序為以下幾個階段:

    2.1各單位人事勞資員的面試教育培訓;

    2.2各單位的教育培訓;

    2.3現場培訓。

    3.由各用人單位進行教育培訓的內容為:

    3.1了解公司概況和目前的.發展狀況;

    3.2明確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發展目標;

    3.3了解本公司的機構設置和組織;

    3.4了解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3.5了解公司各單位的業務范圍和經營項目;

    3.6了解公司對員工職業道德、行為規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各單位的教育培訓負責人和現場培訓負責人必須是新進員工的主管。

    5.各單位培訓教育的內容為:

    5.1了解各單位的業務范圍和職責;

    5.2了解本單位每天例行的業務和臨時性業務;

    5.3了解本單位工作計劃和發展計劃;

    5.4了解本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

    5.5熟悉本單位從事具體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維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6.現場培訓的主要內容為組織員工到項目現場考察,結合現場情況介紹有關項目,增加員工對所經營項目的感性認識。

    7.職前教育的教育培訓計劃表由各單位負責人擬定,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與督查。

    第三條在職員工的業務培訓

    1.在職員工的培訓教育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各單位外培由集團人力資源負責組織和管理,各單位所有外培人員須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

    2.集團人力資源每年年初和年中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年初調查主要針對培訓的內容、級別、參加人員等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而年中調查主要針對年初培訓效果、滿意度以及下半年培訓要求進行統計和分析。

    3.根據年初培訓調查情況以及公司業務發展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培訓計劃,根據年中調查情況調整年度培訓計劃。

    4.培訓組織和管理

    4.1根據公司內各單位提出的培訓申請,可由各單位內部提供培訓資源的,應優先進行內部培訓;確定公司內的資源無法滿足培訓需求的情況下,挑選適當的外訓機構進行培訓;

    4.2甄選培訓機構與課程,安排培訓時間,并各單位內部公布年度、月度培訓計劃,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

    4.3各單位組織培訓工作。每次培訓,參加人員必須填寫《培訓簽到單》,否則視為沒有參加;

    4.4各單位每次培訓完畢由員工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對培訓效果進行總結、分析;

    4.5各單位培訓結束后,應根據培訓內容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考試等評估,并寫出培訓報告,交各單位人事勞資處存檔,作為今后定薪、定職的考核依據;

    5.外派培訓

    5.1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公司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鑒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稱職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5.2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

    5.3外派培訓計劃:各單位應于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并報批核準,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應按正規的程序提出申請,經各單位領導、集團人力資源審批后執行。

    5.4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在本公司,應有長期服務于本公司的意愿。

    5.5參加外派進修培訓的人員應填寫《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

    5.6外派培訓人員與應與公司簽訂《外送培訓協議》,其人事關系歸集團人力資源管理。

    5.7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后,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核成績、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集團人力資源存檔。

    5.8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集團人力資源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

    第八章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員工的行為管理,使激勵和約束更好的結合,營造一個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

    第二條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職責

    1.獎懲必須分明,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必究。

    2.獎懲必須以事實為依據。

    3.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經濟懲罰與思想教育相結合。

    4.獎懲必須恰如其分,重視社會效果。

    5.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及落實。

    6.各單位負責對員工的獎懲行為進行提報。

    第四條獎勵

    因員工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而給予榮譽或物質利益,以資鼓勵,稱為獎勵。員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晉級三種。

    (一)員工具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通報表揚:

    1.完成臨時工作,精神可嘉者;

    2.在本職工作中,確有優異表現者;

    3.發現并糾正違紀現象,維護公司利益者;

    4.在工作中體現出良好的職業精神或個人品德,足為員工楷模者;

    5.在公司之外或特殊事件處理中,能夠維護或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有具體事實者;

    6.對公司內發生的事件,在調查處理過程中提供正確線索或正確的反饋意見,有助于事實的澄清和處理的公正,以及對公司的管理有重要的借鑒意義者;

    7.其他應給予通報表揚的事跡。

    (二)員工具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嘉獎:

    1.維護公司榮譽,有具體事實者;

    2.檢舉揭發違法違紀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3.工作有方,對公司各項業務及市場開拓有優異表現者;

    4.遇有重大事件,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或拾金不昧者;

    5.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6.適時圓滿完成主管交辦的工作任務,成績突出者,或在特殊要求或艱苦條件下工作,成績顯著者;

    7.發現職責外的事故或隱患,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重大損害者;

    8.對增進團隊精神,提高員工士氣及工作效率有顯著成績者;

    9.其他應當給予嘉獎的事跡。

    (三)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晉級:

    1.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2.對主辦業務提出具體改革方案,經采用后取得良好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法違紀事件或舉報重大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4.遇有災變事件,勇于負責,處理得當,減少公司損失者;

    5.為維護公司財產及員工人身安全,做為有較大功績者;

    6.節約原材料、廢料利用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7.其他應當給予記功的事跡。

    第五條、懲處

    因員工有過失而給予處分或處罰,稱為懲處。員工的懲處分為:通報批評、警告、降級、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一)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通報批評:

    1.因工作過失而影響生產和工作,情節輕微者;

    2.違反各項規章制度,影響較小,有悔改之意者;

    3.辦理本職責內工作效果不佳,能及時挽回影響者;

    4.其他應當給予通報批評的行為。

    (二)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懲處:

    1.因個人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工作時間從事與本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推銷物品、睡覺、娛樂、擅自離崗、看小說等,影響較小者;

    3.妨礙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按規定著裝者;

    5.不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領導,情節輕微者;

    6.言行不檢、不守秩序、破壞公司財物和環境衛生,有損公司形象者;

    7.沒有公司指定的招待任務,而酒后上崗者;

    8.違章指揮和作業,情節輕微者;

    9.其他應當給予警告的行為。

    (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過懲處:

    1.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傷及他人者;

    2.對上級的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以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害他人工作,影響較壞而不聽勸告者;

    4.未經許可擅自帶違禁物品進入工作現場者;

    5.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不接受門衛檢查并有侮辱威脅行為者;

    6.未經許可不履行交接班手續而先行下班并造成后果者;

    7.執行重要工作不力,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8.收到客戶、供應商、經銷商、承包商及合作單位的禮金、禮品未向公司申報者;

    9.一個月內受警告懲處累計達兩次者(自第一次警告之日起);

    10.其他應當給予記過的行為。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降級懲處:

    1.擅離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2.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錯誤,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或他人人身傷害,情節嚴重者;

    3.不服從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屢勸不聽者;

    4.未經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的工具,造成損失者;

    5.在工作時間違反規定睡覺,或在禁煙區吸煙,影響嚴重者;

    6.在公司范圍內打架斗毆者;

    7.屢犯同一錯誤,影響較壞者;

    8.故意毀壞公司財產,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9.損毀、涂改重要文件資料或公物者;

    10.在公司內部酗酒滋事或聚眾賭博,影響惡劣者;

    11.一個月內受記過懲處累計達二次者(自第一次記過之日起);

    12.其他應當給予記大過的行為。

    (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1.對同事實施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或對員工及其家屬有暴力行為或者說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2.故意泄漏公司商業、技術機密等有確切證據者;故意探聽別人的薪資及獎金,或有意泄漏本人的薪資及獎金,而影響員工士氣,造成人員不和諧等管理問題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行賄、受賄、貪污等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或經查實者;

    4.在公司服務期間,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5.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部門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或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6.提供虛假資料欺騙公司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獲取利益(含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影響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利益者;

    8.有偷竊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財物的行為者;

    9.煽動怠工、罷工或張貼、散發具有煽動性文字及圖片、聚會鬧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吸食毒品者或參加非法組織,經勸說拒不改正者;

    11.嚴重違反作業規程,導致重大人身事故者;

    12.不服從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并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行,情節嚴重者;

    13.連續兩年經公司綜合考評業績不佳且無改進或不勝任工作,經培訓后仍無法勝任者;

    14.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但拒不服從公司的工作調動或崗位調整者;

    1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1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相互誣陷、作偽證,制造事端者;

    17.一年內受記過、記大過懲處累計達三次者(自第一次記過或記大過之日起);

    1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其他制度者。

    第六條實施說明

    1.實施獎勵和懲處時,應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由本部門或相關部門提出書面意見,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應書面通知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2.公司對員工獎勵時,應給予獲獎人書面表彰或獲獎證書,以發放獎金獎勵時視具體情況,事跡特別突出者可另行上報阿克蘇市國資委予以重獎。

    3.公司對員工懲處時,視其行為嚴重程度,應給予當事人警告或扣薪懲處,特殊情況可進行降職、降薪、調崗等懲處或上報阿克蘇市國資委予以處理。

    4.受到懲處的員工,自懲處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提報晉升,當年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第七條其它

    如有未盡事項,可參照以上條款執行。(子公司獎懲制度由子公司自行制定實施)

    第九章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為規范公司福利管理,體現出對公司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使員工在工作及生活中獲得相應的便利,從而更加安心地為公司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

    第三條職責

    1.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財務部負責福利管理情況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福利范圍

    1.培訓提升

    根據需要,公司組織員工進行外出拓展訓練、深造等多種形式的外培,不斷提升員工隊伍素質,每年由集團人力資源制定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2.工齡補助

    為了提高員工的穩定性,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發放工齡補貼,工作年限以員工入職之日起為計算日,當月滿從次月開始享受,計算標準為:工齡補貼額=工作年限×50元/年,最高5年封頂。

    3.節日補助

    公司在每年的重要節日可組織些活動或予以慰問品,具體由公司工會執行。

    4.食宿補助

    為工程技術人員或現場施工人員免費提供職工宿舍,統一建立食堂并為員工給予就餐補助。

    5.婚慶福利

    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結婚的,本人填寫《結婚禮金領取申請表》,憑結婚證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后可領取公司為其發放的200元結婚禮金,由公司工會以示祝福。

    6.健康體檢

    公司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健康體檢(每年一次),具體由集團人力資源落實。

    7.喪事吊唁

    員工直系親屬亡故時,公司安排人員前往吊唁,為其發放300元撫慰費,由公司工會以示哀悼。

    8.生病住院

    進入公司滿試用期轉正3個月(不含)以上的員工,由各部門、各子公司指定人員填寫《探望病人領取申請表》,憑病人本人的醫院證明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財務部復核后可領取公司為其發放的200元探望費或慰問品,由公司工會以示探望。

    9.學歷(職稱)

    為了提高員工素質,對正式員工增設學歷(職稱)補貼:從本科(不含)起每增加一級學歷,增加100元學歷補貼;中級職稱(不含)以上每增加一級職稱,增加100元職稱補貼,憑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及職稱證書予以享受。

    10.移動電話補助

    集團工作人員移動電話補助按照《話費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11.交通補助

    集團各部門每月給予30元公交補助,不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除外),由財務審計部每半年辦理一次,各子公司交通費補助自定。

    12.冬季防寒

    進入公司滿試用期轉正半年以上的正式員工,每年可享受暖氣補貼,具體標準按市財政預算標準計發。

    13.社會保險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員工轉正后,公司為符合繳納條件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繳費基數按社會保障局每年調整的最低基數執行。

    14.福利范圍、數量調整

    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福利范圍和數量時應由主管部門(子公司)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集團人力資源審核、財務部復核,最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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