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
一、存在問題:
自整治以來,我校未發生校園欺凌現象,但通過排查,安全、欺凌隱患還是存在的,主要體現為:
1、個別學習后進生與校外人員聯系緊密,很容易沾染社會不良習慣,不利于自身發展,有來校鬧事或打架的安全隱患。
2、部分學生下課后追逐打鬧存在安全隱患。按照《中學生一日常規》和《田家炳高級中學學生指導手冊》,學生下課應該文明休息,校內不得奔跑,追逐,嚴防安全隱患。但由于部分學生玩心很重,在教師監管盲區內,追逐打鬧,很容易發生矛盾,造成欺凌后果。
3、部分無聊學生喜歡給別人起綽號,造成人際關系緊張,破壞了同學之間應該和諧共處的氛圍,導致肢體或語言糾紛。
4、部分學生男女生過密交往,導致男生和男生之間的糾紛、女生和女生之間的糾紛。
5、個別學生思想極端,性格偏執,有暴力傾向和威脅語言,老師和同學都有不安全隱患。
二、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
1、完善制度。制定完善《田家炳高級中學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成立校園防欺凌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2、加強預防。學校加強對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加強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
(1)對各班級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進行調查問卷和更加深入細致的排查,建立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臺賬和零報告制度;
(2)加強對學校門口、廁所、操場、后操場、晚自習放學后校園周邊等重點時間段和區域的檢查和巡查,并做好記錄;
(3)加強門衛管理,守住安全防線。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對來校人員、車輛加強管理,做好出入登記記錄、學生請假出校記錄、加強校園巡查,提高警惕,守好第一道安全防線。
(4) 每月對學生進行一次管制刀具和違禁物品檢查,及時清除安全隱患。
(5)充分利用學校心理咨詢室對學生心理健康輔導和疏導,進行心理干預和調節。
(6)充分利用好我校電子門和錄像監控系統,進一步增添現代校園安保裝置,提高物防、技防水平。
3、及時處理。對出現的校園暴力事件反應迅速,及時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切實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4、責任追究。專項治理期間各班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和追究責任。
三、工作亮點:
1、成立班級安全管理小組,設立學校安全員。為防止教師監管的`疏忽和減輕教師的工作負擔,發動學生的力量來做好此項工作,學生安全管理小組加強巡查,班級安全員對本班級情況密切監督,發現問題能解決及時解決,不能解決及時匯報,做到安全(防欺凌)工作無死角。
2、實行全方位多渠道教育。利用國旗下講話、班會課、晨讀時間、電子屏、宣傳欄等各種渠道進行防校園欺凌安全教育,讓學生的神經時刻重視這一活動,并將這一活動印入腦海之中,在實際行動中約束自身行為。
3、各學年分別舉行防校園欺廣播推進會。對前一段時間的工作及存在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對我們還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進行說明,讓全體師生明確后一階段的工作重點。
通過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加強了法制教育,嚴肅了校規校紀,規范了學生行為,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了良好的環境,但是校園欺凌以及突發事件的防控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工作,我們要時刻警鐘長鳴,更加深入細致的做好這這項工作,建設和諧平安校園。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2)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轉發關于建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制度的通知》(瓊府教督〔__〕5號)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實施,通過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確保我校無欺凌現象發生,從而使全體同學身心健康得到全面發展。為使工作順利開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
1、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日果(校長)
副組長:許宗雨(校長助理)陳南高(德育主任)
成員:各年級部主任、班主任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陳南高擔任,具體負責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2、指定專人負責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并實事求是填寫《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有情況報告情況,無情況實行零報告。
二、加強各方面教育
1、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2、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法制副校長到校開展法制教育。
3、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三、是建章立制
1、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2、實行獎懲制度。
四、完善體系
1、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從分發揮校園保安崗亭的作用。
2、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五、及時處置
一旦發生欺凌事件,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3)
一、校園欺凌治理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劉偉林副組長:楊立庭郭建武成員:牛海江馮光杰各班主任
二、校園欺凌治理小組職責:
1、通訊聯絡組(郭建武負責)職責:發生欺凌時,及時通知防欺凌組組長和臨近教師趕赴現場。
2、現場防欺凌組(楊立庭負責)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對施暴者勸告、強行阻止。
3、現場疏散組(馮光杰負責)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根據實際情況以及領導要求,將學生迅速分開教育。
4、現場救護組(牛海江負責)職責:對受欺凌學生簡單心理健康咨詢。
5、接待、安撫、善后組(楊立庭負責)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安排閱覽室為受欺凌學生安撫室,會議室為領導指揮中心,根據領導小組組長要求,做到安撫善后工作。
三、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1、發現者為學生,學生應立即報告臨近教師,臨近教師立即通知通訊聯絡組組長,并組織附近人員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勸解教育。
2、發現者是教師,立即報告通訊聯絡組組長,并組織附近人員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教育分開。
3、通訊聯絡組組長指揮本組成員,第一時間通知領導小組成員、應急小組組長、班主任趕赴現場、年級或教室。
4、領導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后,迅速趕到現場,啟動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先到人員先指揮(組長到后由組長)各應急小組按職責進行現場操作。
5、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出終止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4)
按照乳山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為精神,依據《中小學生守則(20__年修訂)》的具體內容,為更好地開展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以下活動方案。
一、治理活動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李振信
副組長:段 超、宋 福、于榮梅
成 員:段會峰、于華麗、于 娜、于衛芳、宮 平、鮑占僑、李建勇、各班主任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學習教育 20__.4.10—20__.4.28。
(一)開展教育。學校集中組織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同時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4月14日前制定《海陽所鎮中心學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依據《方案》組織、實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達到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目的。
1.專題教育啟動儀式。學校辦公室負責在4月17日開展“校園欺凌治理”活動啟動儀式。內容包括升旗儀式、政教主任主任宣讀《方案》、學生國旗下發言《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和雅學生》和校長講話四個內容。
2.專題宣傳學習活動。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和乳山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精神,了解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等。利用電子屏分早中晚三個時段顯示我校專題教育活動主題--“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公布舉報電話(初中6__4;小學6__4)時時警醒師生。
3.主題班會教育。學校組織各班在4月17日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為主題的班會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認識到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性。同時適當開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學校將由李校長協調(時間另定),邀請海陽所鎮派出所、海陽所鎮司法等部門專業人士到校,在全校開展法制教育。
5.承諾簽名活動。學校將組織所有學生于4月20日進行“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和雅學生”簽名承諾活動。
6.心理健康主管教師李慶鎖,根據《心理工作計劃》,協同班主任,組織相關的心理健康教師適時適當地對全校學生進行一次心理團體輔導,并針對個別學生進行疏導教育(檔案存檔)。
(二)完善制度。學校由辦公室負責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三)加強預防。由政教處負責,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檢查校園一鍵報警線路,確保暢通;讓學生知曉遇到欺凌傷害時,及時向學校匯報,必要時撥打110報警,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傷害事件發生或將傷害降到最低。
(四)及時處理。學校將強化責任意識,一旦發生校園欺凌傷害,必須做到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厲教育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并通知雙方家長。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總結 20__.5.2—20__.5.8。
1.自查。學校校園欺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針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和總結,形成報告并上報。此項工作于20__年5月5日前完成。
2.總結。我校將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及時做好預防欺凌和暴力活動工作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育局學校安保科。
總之,我校根據市教育局要求,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傷害專項治理活動,確保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如若一旦發生將及時處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5)
為建立校園預防欺凌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發生的幾率以及造成的傷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對江蘇等六省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導調研的通知》,結合平安校園、文明校園創建活動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為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三、校園欺凌主要表現
校園欺凌總體表現:一個人或一群人對他人實施的肢體、言語或精神上的傷害和攻擊。
1、身體欺凌:
(1)表現為打架,如打、踢、推、搡等行為對受害人進行人身攻擊。
(2)表現為敲詐勒索、搶奪物品等。
2、言語欺凌:表現為威脅、戲弄、辱罵、奚落、嘲弄和起外號等。
3、網絡欺凌:
(1)表現為將欺凌視頻或受欺凌人的行為公布在網絡上。
(2)表現為在QQ、微信、貼吧等網絡媒體上辱罵、奚落其他同學,或將其他同學的圖片隨意發布,造成學生心靈和精神上傷害。
四、反校園欺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各班主任)
1、全面排查班級中有無拉幫結派現象,排查班級中可能存在的各種違紀學生。
2、全面排查班級中可能受到被欺凌的對象。
(二)建立網絡
各班級、年級建立安全信息員,組織開展培訓,讓信息員及時報告學生中的問題傾向,以利于及時預防和處理。
(三)加強管理
1、進一步落實值日值周工作責職,及時到崗到位,加強晨讀、課間和中午、傍晚等時段的管理。
2、進一步落實任課教師工作責職,對課內、課前5分鐘、課后5分種學生的行為進行有效管理。
3、進一步落實保安工作責職,加強對于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進行巡視和管理。
4、全體教職工對于發現可能存在校園欺凌行為能及時制止,并及時與學校進行聯系。
(四)專題教育
1、組織一場法制教育:組織全校性法制專場報告,讓學生學法、知法、懂法,對法律有敬畏之心。
2、舉行一次主題班會:運用多種形式對校園欺凌的危害進行宣傳普及,大力倡導良好的.人際關際。活動結束后,班主任把活動內容和圖片發至年級組長,組長匯總打包發至德育處。
3、開展一次專題教育:對學生開展一次針對性教育。
4、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啟動“反校園欺凌”活動周。
5、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 善待身邊人”為主題的征文比賽,引導中高年級學生參與,通過征文檢驗學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反校園欺凌”工作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我們應充分重視,積極落實,在矛盾糾紛調查過程中,我們每個人都應本著“以人為本”和“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則去幫助孩子,共同給孩子營造安定而和諧的校園環境!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6)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c教督辦函〔__〕x號)要求,各地積極采取行動,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工作有序扎實。為持續深入推進第二階段工作,確保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認真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月報工作
為及時掌握各地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建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制度。各地要及時了解本地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從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寫《9-12月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附件1),加蓋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電子版和傳真兩種形式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后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積極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圍。全省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二)督查內容。專項治理第一階段開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強預防、及時處理、監督指導以及組織部署等情況。
(三)督查安排。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__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
2.縣級普查。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送市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人民政府。
3.市級復查。市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縣(市、區)比例不低于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于10月10日前將復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及本級人民政府。
4.省級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對各市治理情況進行抽查,抽取市級單位不少于3個,每個市級單位抽取縣(市、區)不少于2個,每縣(市、區)抽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抽查結束后,于11月10日前將專項治理報告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省政府。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2.為加強工作聯系,請各市于9月12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聯絡員名單(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手機、辦公電話等)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3.請各市認真填寫《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7)
為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國務院、省教育廳和教育局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通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主任
二、責任分工
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中,各處室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辦公室: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對教師師德教育,國家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校園欺凌事件接待及上報等工作,統籌協調各處室校園欺凌事件工作。
教導處:負責加強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完善學生課堂教學安全管理措施。
政教處:負責有針對性法制教育工作,增強學生法治觀念;加強學校德育工作,注重學生行為規范養成教育,促進學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強化學生安全管理,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做好學生間矛盾糾紛的排查及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工作。
班主任:負責組建班級安全委員會,充分調動班級安全委員的積極性,全面了解掌握學生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本班學生間矛盾糾紛的排查和化解。
三、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加強宣傳教育。
①5月份,集中組織全體師生開展以“反校園欺凌,建平安校園”為主題的專題教育。
②6月,分三個專題,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區公檢法有關領導門到我校校開展法制教育宣講,每月組織一場法制宣傳現場會,讓學生知法懂法。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加強校園環境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班會、宣傳語、板報、櫥窗、顯示屏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形成“反校園欺凌”震懾力。出一期校園宣傳櫥窗,校園電子屏幕宣傳,舉行主題班會,運用多種形式進行立體化宣傳普及,讓學生全面了解校園欺凌的相關內容。
③7月份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活動月。組織一次以“反校園欺凌”為主題的演講活動和以“反校園欺凌,善待身邊人”為主題的征文比賽,全體學生參與,檢驗學生接受教育的成果。各班要分別在晨會、班會、思想課時滲透反欺凌教育宣傳內容,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提高學生抵御欺凌的自我保護能力,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發生,促進和諧校園形成與發展。
2、完善制度機制。學校健全“反校園欺凌”管理體系,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加強法治教育,結合實際把“反校園欺凌”教育立足于長期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反欺凌宣傳教育活動,并逐步構建“反校園欺凌”教育與師德教育、學生德育教育結合起來,建立長效教育機制。制定完善《校園欺凌預防和處理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校園欺凌情況信息報告制度》,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的聯動作用,注重心理咨詢工作正常開展,每一個班級設立學生安全委員會,各科任教師明確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時溝通掌握情況,特別關注少數人群,學校定期召開相關學生會議,有效疏導并及時處理問題。
3、搞好專項治理。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建立健全校園欺凌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敏感事件。
針對以下問題抓好專項治理:
1.叫同學侮辱性綽號,指責同學無用、侮辱其人格等;
2.對同學進行重復性的人身攻擊。拳打腳踢、推撞絆倒、拉扯頭發;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擊受害者;
3.損壞同學的個人財產、教科書、衣裳等;
4.傳播關于同學的消極謠言和閑話;
5.恐嚇、威迫同學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脅受害者跟隨命令;
6.讓同學遭遇麻煩,或令受害者招致處分;
7.分派結伙,孤立、排擠同學;
8.敲詐、強索同學金錢或物品。
第二階段:
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逐級上報。學校自查總結報告,于20__年9月5日前報教育督導部門。
四、工作要求
1、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和諧校園的創建。
2、堅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則。對參與校園欺凌事件的學生,要堅持以教育疏導為主,教懲相輔等原則,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或初始階段。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
3、堅持預防為主各負其責的原則。校長對學校整體安全負責,學校各處室負責人對本處室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安全負責,欺凌事件一旦發生,必須第一時間逐漸上報。對已經發生的欺凌事件,嚴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切實對學生和社會負責。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8)
為有效預防學生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上級《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班主任
校園欺凌治理專用電話:
三、工作安排
1、完善相關制度。學校制定完善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2、開展主題教育。學校利用升旗儀式以及班隊會時間集中對學生開展了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加強思想品德、心理健康、遵紀守法和安全防范知識教育。邀請派出所、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全校教師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等。
3、持續加強預防。學校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4、及時妥善處理。學校定期向學生發放校園欺凌調查問卷,由學生填寫,班級匯總后,班主任撰寫調查報告匯總到學校。學校要及時發現并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全體教師要認真對待校園安全工作,汲取各地已發生的欺凌事件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發生。
2、嚴格落實。學校執行安全工作負責制,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教師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
3、持續加強。學校要加強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疏漏發生意外。按照有關規定,全體教師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9)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為切實防范此類事件發生,做好此類事件的處理工作,根據《湖北省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精神,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進一步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市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制分為兩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20__年5月--7月
1.開展專題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切實使學生認識到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性和不良影響。學校要組織教職工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進行集中學習。要召開一次家長會,加強家校聯系,重視發揮家庭教育的作用,共同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每月要召開一次主題班會,進一步抓好品德、心理健康、安全和法制教育。
2.完善制度措施。各地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細化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園日常巡查機制。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加強預防工作。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全面完善校內防控體系。要建立常態化學生心理疏導機制,充分利用學校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適時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4.及時排查處理。各校要開展全面排查,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查找可能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隱患。按照一崗雙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加強對學生的教育管理。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理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5.注重監督指導。公安部門、教育部門要定期開展校園安全、校園欺凌治理工作的'檢查與指導,蹲點包片人員和責任督學要對轄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校方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向所屬主管部門報告。
(二)第二階段:20__年9月--12月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結合開學工作檢查于20__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報市教育局督導辦。
2.市級檢查。市教育局組織責任督學于10月中旬開展交叉檢查,并將檢查報告于20__年10月20日報省教育廳督導辦。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是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促進教育事業又快又好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克服工作中的僥幸心理、麻痹心理,采取切實措施,抓好專項治理。
2.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各地各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保障機制,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徹底或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結合履職盡責相關要求實行問責、追責。
3.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各地要堅持“屬地管理,全面覆蓋、不留空擋”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強化防范措施,把各項工作任務具體化、明細化,真正落到實處,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10)
一、存在問題:
自整治以來,我校未發生校園欺凌現象,但通過排查,安全、欺凌隱患還是存在的,主要體現為:
1、個別學習后進生與校外人員聯系緊密,很容易沾染社會不良習慣,不利于自身發展,有來校鬧事或打架的安全隱患。
2、部分學生下課后追逐打鬧存在安全隱患。按照《中學生一日常規》和《田家炳高級中學學生指導手冊》,學生下課應該文明休息,校內不得奔跑,追逐,嚴防安全隱患。但由于部分學生玩心很重,在教師監管盲區內,追逐打鬧,很容易發生矛盾,造成欺凌后果。
3、部分無聊學生喜歡給別人起綽號,造成人際關系緊張,破壞了同學之間應該和諧共處的氛圍,導致肢體或語言糾紛。
4、部分學生男女生過密交往,導致男生和男生之間的糾紛、女生和女生之間的糾紛。
5、個別學生思想極端,性格偏執,有暴力傾向和威脅語言,老師和同學都有不安全隱患。
二、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
1、完善制度。制定完善《田家炳高級中學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成立校園防欺凌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2、加強預防。學校加強對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加強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
(1)對各班級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進行調查問卷和更加深入細致的排查,建立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臺賬和零報告制度;
(2)加強對學校門口、廁所、操場、后操場、晚自習放學后校園周邊等重點時間段和區域的檢查和巡查,并做好記錄;
(3)加強門衛管理,守住安全防線。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對來校人員、車輛加強管理,做好出入登記記錄、學生請假出校記錄、加強校園巡查,提高警惕,守好第一道安全防線。
(4) 每月對學生進行一次管制刀具和違禁物品檢查,及時清除安全隱患。
(5)充分利用學校心理咨詢室對學生心理健康輔導和疏導,進行心理干預和調節。
(6)充分利用好我校電子門和錄像監控系統,進一步增添現代校園安保裝置,提高物防、技防水平。
3、及時處理。對出現的校園暴力事件反應迅速,及時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切實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4、責任追究。專項治理期間各班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和追究責任。
三、工作亮點:
1、成立班級安全管理小組,設立學校安全員。為防止教師監管的.疏忽和減輕教師的工作負擔,發動學生的力量來做好此項工作,學生安全管理小組加強巡查,班級安全員對本班級情況密切監督,發現問題能解決及時解決,不能解決及時匯報,做到安全(防欺凌)工作無死角。
2、實行全方位多渠道教育。利用國旗下講話、班會課、晨讀時間、電子屏、宣傳欄等各種渠道進行防校園欺凌安全教育,讓學生的神經時刻重視這一活動,并將這一活動印入腦海之中,在實際行動中約束自身行為。
3、各學年分別舉行防校園欺廣播推進會。對前一段時間的工作及存在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對我們還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進行說明,讓全體師生明確后一階段的工作重點。
通過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加強了法制教育,嚴肅了校規校紀,規范了學生行為,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了良好的環境,但是校園欺凌以及突發事件的防控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工作,我們要時刻警鐘長鳴,更加深入細致的做好這這項工作,建設和諧平安校園。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11)
為進一步加強預防中小學生校園欺凌,積極營造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環境,特制定此方案,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廳函〔20__〕5號)、《舟山市教育局等九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__〕27號),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切實保護廣大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防治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為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營造和諧、安全的學習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加強全縣中小學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不斷增強和提高中小學生法治意識和思想道德素質,確保全縣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三、工作措施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從即日起,至20__年6月20日結束。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中小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機制,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工作機制,把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作為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發生的重要保證;強化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齊抓共管做好預防校園欺凌各項工作,并把預防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
(二)開展全面排查。各中小學校要組織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要暢通反映渠道,及時搜集線索,對可能發生的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切實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6月1日前,初中、高中(中職)學校要在校內設置“防欺凌”舉報箱;要加強對校園周邊重點區域排查力度。要密切家校聯系,及時掌握孩子情況,特別是發現孩子有異常表現時,家校雙方要及時溝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現情況,共同分析異常原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發生。
(三)開展法制教育,加強日常管理。各中小學校要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的職能作用,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緊密聯系學生的思想實際,引導學生明辨是非、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愛生命。
(四)密切家校聯系,加強家長監管監護責任。各中小學校要通過家長學校或家長會加強對學生家長的法制教育,強化家長對孩子的依法監護責任。要引導家長增強法治意識,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約束孩子的不良行為,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后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教會孩子掌握自護方法,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要指導家長當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注重家風教育,加強對孩子的品行教育和健全人格培養,教育孩子養成遵紀守法、善良友善、助人為樂的良好行為習慣,自覺發揮榜樣作用,引導幫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顆扣子”。要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盡量多安排時間與孩子相處交流,及時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現和思想狀況,積極與學校溝通情況,配合學校做好孩子在校教育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行為的發生。
(五)群防群治,齊抓共管。各中小學校要加大新形勢下校園欺凌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發現并遏制苗頭性、傾向性,具有社會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進校園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覆蓋,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學校要把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工作擺在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專題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負起抓落實的具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實抓細,確保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安排、周密部署、細化工作、落實責任,對發現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及苗頭性動向要發現一起、核實一起,并開展必要的教育和懲戒,做到研判準確,處理得當,堅決遏制責任人“看不見”“就這樣”等對校園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職瀆職現象發生,確保本次防治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徹底、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學校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進。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校園欺凌和暴力苗頭性問題,及時建立工作臺賬,制定融法制教育、思想引導、問題解決為一體的方案,既要開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實際問題解決,切中要害,抓好落實。
(四)按時上報材料。各學校于6月20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情況和摸底排查的基本情況報縣教育局教育督導科王浙丞處,并及時上報校園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活動圖片(3-5張)。縣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學校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對工作不落實、進度緩慢的學校,要嚴肅責任追究。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12)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專門下發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__〕22號),省教育廳辦公室也下發了《關于轉發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蘇教安辦〔20__〕4號)。根據相關精神,特制訂宜興市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市各中小學、職業學校
三、組織機構
教育局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張俊兼辦公室主任,楊偉成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專項治理工作由局普教科、督導科與安全辦聯合組織,相關科室與各學校共同參與。
四、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__年6月―7月
1.組織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認真制定本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方案,公布救助電話,抓緊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2.開展教育。
(1)各校要召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動員部署會議,公布學校專項治理機構、各年級負責人員名單及具體職責。
(2)各校要通過校園廣播、電視等渠道,面對全體學生開展宣傳,讓每個學生了解具體內容,確保100%的`知曉率。
(3)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學校開展法制教育。
(4)各校要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5)各校要向家長發放以“防范校園欺凌”為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或召開家長會,向家長宣傳本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請家長積極配合專項治理行動,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園欺凌的發生,保護學生身心健康。
3.完善制度。
各校要研究、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
(1)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2)各校要組織排查,及時發現重點對象,并開展針對性教育,把欺凌情況扼殺在萌芽狀態。
5.及時處理。
(1)通過排查或救助電話等方式獲知欺凌信息時,要迅速啟動響應機制,由學校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牽頭組建處置小組,并責成處置小組規定時間內完成具體處理工作。
(2)對于較為嚴重的校園欺凌現象,要由校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直接處置,對于此類學生要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同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6.監督指導。
市教育局將加強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各校要認真聽取各方面對學校專項治理的意見、建議,同時做好記錄,落實治理措施,主動整改問題。
第二階段:20__年9月―12月
各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報市局。市局將全面開展督查工作。
1.學校自查。
(1)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20__年9月15日前開展自查,并將有關情況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校要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納入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內容,將專項治理工作作為深入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舉措。
(3)各校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治理成果,不斷減少、力爭杜絕校園欺凌的發生,使校規校紀得到遵守,學生行為規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園平安、和諧。
2.市級普查。
(1)市局將組織督查組對全市所有中小學校和職業學校的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并于20__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無錫市教育局及宜興市政府。
(2)市局將把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平安校園建設考核,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平安校園申報資格。
(3)市局將進一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中小學和職業學校校園欺凌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促進平安校園建設示范區建設,鞏固創建成果。
3.無錫復查。
無錫市教育局將于20__年10月上中旬組織督查組對我市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復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無錫市教育局將把復查報告連同我市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教育廳及無錫市政府。
4.省級抽查。
20__年11月份,省督查組將對無錫市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省級抽查時要在無錫市范圍內抽取不少于2個縣級單位,每個縣級單位抽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
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13)
學生健康成長是事關每個家庭和學校教育的大事,教育集團堅持“科學防范,正面引導”的教育防治理念,健全相關制度、加大法制宣傳、建立快速處置機制,有效的預防了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維護學校穩定,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制度
學校成立防治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治理工作委員會,制定并完善預防校園欺凌處理機制和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責任分工。同時成立由校領導、安全干部、心理健康教師、班主任等人員組成校園欺凌快速處置小組,對已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進行科學、高效處置。
二、加強全員培訓,落實育人目標
向全體師生發放《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指導手冊》,提高廣大師生對欺凌和暴力危害的全面認識;針對相關教師開展處置學生矛盾和有效溝通等方面策略培訓,增強教師識別和制止校園欺凌的技能;強化班級管理團隊育人目標,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認真落實“一崗雙責”。
三、重視法治教育,增強學生法制觀念
開展普法活動,提高學生的法制意識;完善“法制校長”機制建設,落實法治與德治相結合,課堂教育與課外教育相補充,強化學生法治理念和遵紀守法意識,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質。
四、開展主題活動,杜絕欺凌發生
通過國旗下講話、安全教育課、演講比賽、主題征文等形式,結合情境化生本德育“3+N社會融合教育”活動,開展防欺凌教育,引導學生建立融洽的同學關系,培養學生正確的競爭意識、合作意識、規則意識和團隊精神,增強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
五、注重日常排查,及時消除隱患
不定期對學生開展專項調查和清查,嚴格禁止和查繳管制刀具等各種危險物品。同時重視學校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充分利用保安校園巡查,日常監控監督等手段,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傾向。及時修復損壞的設施,保持校園環境整潔,避免“破窗效應”。
六、強化家校合作,增強育人效果
關注學生成長經歷和家庭環境,拓寬家校信息互通渠道。通過家長會、釘釘群等形式,引導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配合學校關心引導孩子健康成長。
七、注重綜合治理,凈化周邊環境。
加強與派出所等部門的溝通和聯系,贏得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凈化學校周邊環境,防止社會青年、輟學少年欺凌在校學生,確保學生安全。
預防校園欺凌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學校必須繼續嚴肅校風校紀,規范學生行為,確保校園平安、和諧,讓學生們健康、快樂地成長。
以上就是對教育集團展開預防校園欺凌工作的總結,有了集團的多舉措工作,相信校園安全會得到全面的保障。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14)
為貫徹落實《湖北省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相關精神,根據區教育局相關要求,雷山學校圍繞制定校園欺凌相關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舉行多種形式法制安全主題教育活動、開展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糾、進行家校聯系及校內外安全秩序狀況調查四個方面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了專項治理,現將第一階段開展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會精神,明確目標
我校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通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加強領導,科學部署
1、學校成立了專門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組及具體工作小組,責任分工明確。
組長:汪志剛副組長:程春旺楊建勛李鵬
現場防護組:萬金貴、汪芬、相關年級組長、相關年級體育教師
疏散引導組:李慧敏、馮瓊妮、相關班級老師
通訊聯絡組:毛愛枝、相關班主任
現場救護組:汪金鵬、鄒輝、相關班主任、相關當事人。
2、工作職責:
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負總責。審訂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應急預案,對此次治理活動督查并評定實施情況。
副組長:治理過程督促班主任、保安員、宣傳員宣傳教育到位,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并召開以預防校園欺凌為主題的知識講座。
成員:服從領導,各司其職。總務主任備好“三防”等相應防范器械;保安員做好門衛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園巡查監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對學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傳工作,為學生保駕護航。家委會主任汪芬委員通過微信等平臺向家長朋友宣傳預防校園欺凌方面知識,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三、多措并舉、專項治理
(一)完善制度。學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了《雷山學校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預案》,明確了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二)開展活動、加強教育
一是邀請公安干警來我校開展預防校園欺凌法制安全報告會。報告會上,胡警官從校園暴力欺凌行為特有的欺凌逞強型、惡意斗狠型、蓄意報復型、無故滋事型、模仿暴力型的五種表現形式入手,列舉了大量鮮活案例,闡述了校園暴力欺凌行為發生的人群、地點、動機及危害性,分析了校園暴力欺凌行為產生的根源,隨后對預防校園暴力欺凌行為提出了五條預防措施。要求學校經常開展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防范能力,預防、避免、抵制校園欺凌暴力行為的發生。胡警官警還要求各學校師生及家長攜起手來,加大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的專項治理,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奉獻愛心和力量,共同營造關愛學生的社會氛圍。
二是校長汪志剛為學生做校園安全專題講座。
汪校長結合近年來一些校園暴力事件、校園欺凌案例進行了剖析。通過某些學校因學生打架、敲詐事件造成嚴重后果,讓家長承擔經濟責任的典型案例,警示并教育學生要潔身自好,不通過言語侮辱別人,不與社會閑雜青年交往,不參與學生打架,敢于與來自校園外的欺凌行為進行靈活機智的斗爭,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進行自我防范、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教育性。并強調學校在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要及時發現校園欺凌隱患,對有欺凌傾向的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從而使校園欺凌事件能夠及時消滅在萌芽之中。
三是各班召開校園欺凌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各班通過觀看視頻、案例分析、教師講解、分析討論等方式,讓學生了解了校園欺凌及其危害,校園周邊哪些地方是校園欺凌的多發地點,知道了如何預防和應對校園暴力欺凌,并懂得了實施校園暴力欺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四是加強家校聯系及校內外安全環境狀況調查。
我校在定期的大家訪活動中加入校園欺凌家校溝通環節,通過家長意見反映、實地走訪摸排校外社會閑雜人群、校內外信息整合收集校園欺凌問題,進行記錄和處理,并對外公布校園欺凌區、舉報電話開展校園管制刀具收繳活動,多方合力、多措并舉保障學生校內外安全。
四、制度齊全,措施得力。
學校還制定了相應的防校園欺凌制度及措施。具體如下:
1、相關崗位教職工要明確自己的職責,實行全體教職工一崗雙責制,對玩忽職守,對學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責任。
2、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設,如有丟失、損壞、不健全的相關器械總務處要及時配備。
3、班主任要經常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多觀察、勤關心,發現學生有異常情緒及時詢問調查。
4、當天值班教師要認真負責,對學生廁所、教室等容易發生糾紛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學校利用主題班會、教育講座、國旗下講話等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
6、如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保安員要及時到位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今后,我校仍將進一步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不斷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精選篇15)
為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和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嚴防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發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學校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為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組織機構
(名單見附件)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安全辦,辦公室主任由副局長張峰擔任(兼)。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中小學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普通中小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加強組織領導和安排部署
各校園要高度重視學生欺凌的防范,將其作為安全工作、平安校園創建的重要內容。校園長是預防校園欺凌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好此項工作,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制定本校的預防學生欺凌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及學校或年(班)級反欺凌公約,建立師生聯系、同學互助、緊急救助制度,全面壓實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和教職工各崗位責任。
(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導
1.加強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要通過思政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等,引導學生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二是聘請法治副校長進行宣講,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利用黑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2.開展專題教育。各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預防校園欺凌專題教育,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會隊會、主題活動等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
3.重視學生心理健康。各校園要認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綜合分析學生的家庭特點、成長過程、行為表現、情緒變化等,及早研判學生欺凌發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對有不良傾向的特殊群體學生建立完善“五檔一冊”,即:《學生家庭成長檔案》《學生日常行為觀察檔案》《學生正向引導檔案》《學生行為矯正檔案》《學生整體發展檔案》《學生“反欺凌”行為手冊》,并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對教職工和家長的培訓
1.加強家庭教育的培訓和引導。通過家訪、家長學校、家委會、家長會、家校釘釘群、致家長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導家長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家長的教育培訓,使家長增強對學生欺凌危害性的認知和重視,關注孩子的異常言行,不能忽視孩子個性中的偏狹、自私與冷酷,更不能縱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生。要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法治意識,增強監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強家校溝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家長座談會,舉行家長參觀、接待活動,積極開展家訪等工作,加強學校與家庭的聯系,增進雙方管教和輔導學生的方式、理念的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共同防止和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防止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發生。
3.做好對教職工的培訓。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專題培訓,組織教職工學習預案、處理學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巡查
1.加強安全防范。各校園要完善安全巡查機制,加強校園安全巡查,特別是對校園欺凌和暴力易發場所如宿舍、校園角落、廁所及隱蔽場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別注意巡視、查鋪。要及時收繳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種危險物品,堅決杜絕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相關管理人員應在學生放學或就寢后下班,避免因學生脫離成人監管實施欺凌和暴力。
2.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關注校園周邊閑雜人員,防范街角少年拐帶、欺侮在校生,善于發現苗頭性問題。發現閑雜人員在校園周邊抽煙、無故逗留、穿奇裝異服等情況時,提醒學生不與他們交往,做好安全防范,并向當地公安、社區等部門和單位通報,由公安部門、社區協助防范。
3.建立健全學校保衛組織,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上課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對同意入校人員及車輛進行登記,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主動保持與當地公安(派出所)部門的聯系。
(六)拓寬學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過主題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勵學生講出自己實施、發現、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為。
2.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通過問卷調查,無記名舉報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調查的頻次應每學期至少1次。
3.通過教師日常與學生交流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教師通過學生的異常行為發現欺凌和暴力線索。
4.通過在班級、宿舍設置學生安全員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
5.通過對校園內外的監控視頻發現欺凌和暴力行為。
6.通過培訓家長,由家長發現欺凌和暴力行為,提供相應線索。
7.通過學校公示欄及顯著位置公布學校救助或欺凌治理電話號碼,明確責任人,鼓勵學生提前反映情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欺凌事件情況。
8.通過查看、走訪周邊商戶、學生反映等辦法了解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七)規范欺凌報告制度,依法依規處置
1.公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教育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機構名稱:沁源縣教育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電話0355-7833086,接受媒體監督和群眾舉報。
2.嚴格規范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l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3.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為準;確需復查的,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復查。復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
4.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并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于反復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5.及時上報信息。各校園要及時上報教育局辦結情況,嚴肅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做好輿論引導,堅決杜絕學生欺凌輿情信息的發生。
6.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領導包片、股室包校制度,機關工作人員要對學校預防學生欺凌工作進行追蹤督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縣教育督導室對各校預防和治理學生欺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領導重視不夠、組織工作不力、存在問題較多的學校進行通報,對失職瀆職的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