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學校每學期都要與全校各科室各班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各科室各班級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分別制定本科室本班級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無力整改的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辦公室只設一個電插座,堅決不使用電爐子、電暖風、電座墊;在教室不使用電水壺、熱水器。對師生員工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4、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學生出現傷害事故要做到"三個第一",即:第一時間把學生送往醫院、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匯報、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長;重大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由學校出面向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匯報。
5、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6、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7、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每學期初、學期末,學校領導都要會同電工全面檢查電源線路一次,發現老化、打火、脫位等情況及時更換或整改;平時也要注意觀察,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區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副班主任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系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4、日常保證全校師生使用飲水機,飲用礦泉水,避免水污染的侵害。以此全力避免疾病的侵入和漫延,確保師生的健康與安全。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作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臺風、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社區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小學一、二年級由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后讓學生結對返家。
4、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九、加強封閉式管理
充分發揮門衛和保衛人員的功能,對學生提出嚴格要求,沒有特殊情況,嚴禁離校。強化全方位全天候封閉式管理,杜絕學生與社會閑散人員的接觸,以避免意外矛盾和事故的發生。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2)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師生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學生不準攀爬圍墻、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不準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應向班主任報告,不得隱瞞。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教導處備案并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于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七、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并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八、學生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班主任及學校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九、走讀生應按時到校、離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放學后自己回家者,應向班主任遞交由家長簽字同意該生放學后自己回家的條子。
十、已滿十二周歲,離校20分鐘以上路程的學生,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許騎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自行車,要自我保護好車輛,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一、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二、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三、在計算機房上網時,要遵守青少年網絡公約,不瀏覽不良信息。學生不得上營業性網吧,違者嚴格處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處或爬上窗臺擦教室、樓道的窗戶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氣設備。學生不得抽煙、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六、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生家長來校要講文明,不得大聲喧嘩,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七、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游玩。
十八、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并報校長批準。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禁止帶社會人員來校,造成不良后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當發生應急事故時不得造謠,夸大事實造成恐慌,要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保證校園正常秩序。
二十、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平時不得隨意撥打,否則要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十一、加強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嚴禁體罰辱罵、諷刺、挖苦學生,避免出現因體罰而使學生發生意外,否則后果由責任人自負。罰站一次罰款5元,超過30分鐘者,罰款50元。教師打學生一掌,踢一腳,擰耳朵等,一次罰款50元。
二十二、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依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執行。
二十三、課間安全管理依照《課間監護制度》執行。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3)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其余班主任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有關法制和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年級部、班級每月應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校長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生出走、失蹤及其他安全事故要及時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延報。
4、學校要建立安全預案,堅持晨檢、午檢制度,定期開展消防逃生演練。
5、建立干部和教師值周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學校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6、加強對教師的師德師風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4)
一、學校要建立健全各種安全制度,明確安全事故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二、安全責任人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安全制度;
三、責任人要樹立“教書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發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職責及時果斷處理,將傷亡減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
五、在管轄的責任范圍內發生安全事故,管理責任人負直接責任,根據事故的`情節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連帶責任,責任追究形式包括黨紀、政紀處分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安全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視安全教育工作,確定安全教育專題,落實教育責任,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課。堅持“課時、計劃、教師、教材”四落實,確保安全教育上課表、進課堂、有實效。
三、學校安全專題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法規、安全常識、安全養成、安全防范、心理健康、飲食衛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練、緊急情況處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討等。
四、學校每月召開一次專題安全教育大會,班級每周召開一次安全專題午會。遇到特殊時期,如春季、秋季、開學、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學校要及時開展安全教育專題活動,提出安全紀律與預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周都要對學生進行安全養成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有專門的幫教措施。
六、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作用,每年作專題法制報告不少于2 次。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5)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必須認真做好交通安全監管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家長送幼兒和低年級學生到學校時,必須把孩子送進校門,特殊情況送到班主任老師面前。
二、學校對停在校門的車輛要進行規范停放,教職工的交通工具應按規定停放在車棚內。
三、在學生接送時間里,學校對門前來往車輛的數量和行駛的速度要進行管理和控制。
四、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五、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六、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志線,服從交通指揮。
七、小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八、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幼兒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時,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九、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上后下。
2、不要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坐超載車。學生上下車 必須按學校規定認真組織,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數坐車,不得超載。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6)
1、實行主管部門負責制,經營點由總務處負責對外發租、發包,并由該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2、總務處對承租、承包方當事人應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和有關證、照,并及時將審查情況報校長室備案。
3、必須居住在經營點內的人員,必須到總務處辦理臨時居住登記手續。
4、總務處與其簽訂的合同、協議書上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和違章處罰辦法,必要時應取得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5、主管部門應定期派員組織用火、用電等安全檢查,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和超標準使用大功率電源的電器設備。
6、承租經營者不準經營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過期食品,嚴防發生集體中毒事故。
7、承包人應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承包期內不發生安全事故。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7)
為確保每一位學生乘坐校車的安全,避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專門成立校車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其他行政、班主任為成員,根據教育局安全工作精神特制訂如下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車輛系統化管理。與公交公司簽訂協議,建立接送學生車輛行車路線、駕駛證號、載客人數、車況等校車管理檔案,嚴格審查駕車司機資格。
2.實行動態監控。定期調查車輛安全狀況,調度、抽查、車檢等各項規章制度。
3.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上交通安全課、告學生家長書等形式,讓學生了解乘車管理制度。
4.乘車學生應自覺遵守公共道德,講究文明禮貌,服從管理,共同維護好乘車秩序;學生乘車時要互幫互助、互相關心和照顧,發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5.學生下車后要和隨車照管人員、駕駛員說:“再見”,講究文明禮貌。
6.學生在等車時不能隨意丟垃圾,以及破壞社會公共財物,在車上不允許吃零食,大聲喧嘩,更不能發生爭搶坐位,不得在車上看書,寫作業,更不能在車上玩玩具,尤其不允許攜帶危險物品(如刀,棒等)。
7.學生在乘坐校車時不得吵鬧,甚至打架,更不允許以大欺小、搶位、欺負、恐嚇年齡小的學生。
8.學生每天早晨要準時到指定地點等車,不得隨意更改乘車地點,如果遇到要更改乘車地點的,家長必須提前一周向學校提出申請,否則,不得隨意更改站點。
9.候車時在指定區域排隊候車,依次排隊上車。乘車學生必須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的安排,路隊長應該聽從隨車照管人員的安排,協助隨車照管人員的工作,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事情,應該與隨車照管人員商量,由隨車照管人員來處理。
10.學生每天早晨應提前5-10分鐘到指定地點等車,如果因為有事而不能乘車,應及時告訴路隊長或班主任,以防產生安全隱患。
11.車輛行駛中不要隨便走動,不將手、頭伸出窗外,不隨便將雜物扔在車廂內、外,確保車輛整潔和安全。
12.乘車者必須等車輛停穩后,待車門完全開啟后依次下車,以免引發安全事故。下車時請注意車門外是否安全,特別提醒注意車門的右邊是否有非機動車輛小型機動車輛在通行。
13.如遇車輛機械故障、交通事故等情況,乘車學生不要隨便下車,應聽從駕駛員或隨車照管人員現場指揮,遵循安全、有序、迅速的原則。
14.學生下車后必需直接回家,不允許在外逗留,甚至不回家,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的批評,如屢教不改的,學校將與家長協商解決。
15.負責跟車的老師每天上下學時要清點好跟車線路上的乘車人數,如發現少人應及時與相應班主任聯系,做好記錄;在侯車時要管理好紀律。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8)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辦公室加強消防隊員的技術防范訓練,發揮其實擊作用。總務處要做好消防器材維修、交換等工作。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4、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5、學生宿舍、電腦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置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9、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0、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1、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峻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15、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16、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17、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設施,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18、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9)
區小學班級安全管理措施
一、上學放學的路上,注意交通安全;
二、在學校注意上下樓梯,課間活動、體育課,做實驗,等方面的.安全;
三、在家教育孩子注意用水、用電、日常用品的使用方法等的安全教育;
四、緊急情況的自我保護意識的培養;
五、外出旅行或其他戶外活動的安全教育;
六、防止食物中毒;
七、對孩子進行滸病知識的宣傳教育;
八、教育學生不要到水庫中去洗澡。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0)
一、科學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應定期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科學實驗室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科學實驗室使用制度,要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五、科學實驗室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如有撒落,應立刻采用科學方法處理。接觸過有毒藥品的手,應及時清洗干凈。
六、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領用時必須經保管老師批準,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詳細記錄。
七、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
九、配齊消防器材并能保證應急使用。實驗教師要學習和掌握實驗室傷害救護常識,能在突發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對違反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相關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1)
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體育組長要具體負責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的管護,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6、學生在參加田徑和賽跑及召開校運會時,要事先了解學生病史,身體不適者、特異體質者嚴禁參加。
體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2)
一、在安全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安全防治工作組直接參與、校委會值周人員協助、班主任具體實施的安全教育與管理網絡,全方位、多角度地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與管理。
二、建立教育學習制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1、學校每學期舉行三次校會,集中學習安全防護的有關知識,教育學生遵規守紀,確保自身的健康成長。
2、學校每學期邀請法制副校長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課,教育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樹立法律意識,引導學生改正缺點,完善自我。
3、學校根據季節變化進行及時的防溺水、防水、防雷電、防自然災害等教育,定期檢查管制刀具的收繳工作,進行必要的逃生演練。
4、周會課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陣地,各班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處理各類問題,記錄活動情況。
三、簽訂責任書,明確安全職責
1、每學期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規范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內容和方式。
2、學校與學生、學生家長、班主任共同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體的安全教育與保護機制。
四、建立安全檔案,規范各類安全資料。建立安全日志,如實記錄每天學校綜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況,積累經驗,總結提高。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3)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須知》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盡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制度
1、集合鈴聲響后,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后擠。走到操揚后,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范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隊列順序回教室(上樓走法同下樓)。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隊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并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后。下到操場后,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后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并將違規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后,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并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范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游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墻,沿樓梯欄桿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制度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中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杠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于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范,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并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4)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竣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四、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五、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在設有倉庫的建筑物內,不得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八、嚴格遵守《學校用火管理制度》、《學校電氣線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焊、割動火審批制度》。
九、學校儲存、運輸、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
十、電腦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館、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置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十一、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二、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三、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消防知識教育工作實施方案》。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5)
1、本校所用校車須為按照國家校車標準制造的中小學專用校車。
2、本校校車必須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校車接送牌,并注明行駛路線和編號,在進出校門時必須掛好。未載學生上路行駛時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標志和停車指示標志。
3、嚴禁酒后駕車,在接送學生時不準無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員代駕。
4、不開違章車、斗氣車、故障車、英雄車。
5、駕駛校車時需中、低速行駛,注意避讓,避免急剎,車門車廂未關閉不準啟動校車。
6、按規定定期檢測校車,檢查、保養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內部整潔不出臟車。
7、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應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煙、進食、接聽手機、聊天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8、校車上路前必須對車輛的制動、轉向、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問題進行排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行駛。
9、校車駕駛員行車途中要注意車載各類儀表的工作情況,發動機、底盤是否存在異響、制動轉向系統是否正常。
10、接送學生時需開啟gPS衛星車輛定位導航系統和3g實時監控系統。
11、必須辦理50萬/座的校車座位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
12、車輛未停穩時,禁止開門上下學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車輛動向。
13、校車接送學生遇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時應應加大車輛橫向及縱向距離。
14、校車應在公安部門核準的線路上行駛,盡量避開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的`危險路段。
15、在核準線路上確有無法避開的危險路段,應提請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標準對上述路段設置安全防護裝置、限速標志、警告牌等。
16、校車行駛速度不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或遇雨、雪、霧、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時速不超過20公里;在校內行車不超過5公里。
17、校車隨車需帶好有效滅火器、安全錘、停車警告標志、急救箱、車內通道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暢通。
18、校車禁止在接送學生途中進入加油站加油,應在空車時加足油料。
19、校車上有學生、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20、副駕駛座位上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21、校內禁止鳴笛,禁止在校內設置禁行標志的路段行駛和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