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醫院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醫院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巡查記錄應當記明巡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2】
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各科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指導。各科確定一名主治醫師以上業務人員協助科主任負責本科的門診工作。
二、應派有經驗的醫師和護士參加門診工作,人員相對固定。
三、對兩次復診仍不能確診的`疑難病癥,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
四、科主任、主任醫師應定期上門診解決疑難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兩個半天。
五、對病人要進行認真檢查,按照門診病歷書寫規范書寫病歷。
六、門診檢驗、特檢科室所做各種檢查,必須準確、及時。
七、門診有等待就診病人出現病情變化的搶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對高燒患者、重病患者、 70 歲以上老年患者,應當優先安排診治。
八、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系,以便根據病情及病床使用情況,有計劃地收納病員住院治療。
九、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報告。
十、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有耐心地解答問題,盡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病員就診。
十一、門診應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衛生防病、計生和優生學知識。有飲水設施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公示欄。
十二、門診醫師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積極采用合理的檢查和治療方法、避免過度醫療和大處方發生,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
十三、對基層或外地轉診病人,要認真診治。在轉回原地治療時,要提出書面診治意見。
十四、門診各科根據本專業特點,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各種治療常規、操作規程以及崗位責任制,并認真做好登記、統計報表等工作。
十五、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醫務部、護理部和門診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認真執行院、科規章制度,遵守崗位職責。人員調換時,科室應與醫務部、護理部和門診部共同確定名單并公示。
十六、開展電話預約、現場預約、網絡預約、診間預約、等多種形式的預約方式,指導患者預約就診,減少候診時間,方便患者就醫。
十七、根據季節及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設置相應專業的傳染病門診。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3】
1.醫院建立健全醫療安全管理機構,各科室行使相應管理職權。
2.醫院醫療安全管理組織主要有: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委員會、安全委員會等,醫務部、護理部、共同負責醫療質量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好醫療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醫院領導反饋醫院醫療安全的現狀,提供警示作用的.醫療安全信息。
3.醫院檢驗室必須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4.專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藥品,建立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要專人負責,并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
4.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干燥箱、保溫箱等儀器,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儀器卡片。
6.上班時檢查科室有無異常,下班前關閉好門窗。有不安全現象應立即報告醫院負責人。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4】
第一條加強院長負責的分級安全責任制。
(一)院長要全面負責本院的安全保衛工作。行政副院長為安全保衛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分管醫療、醫技、門診工作的業務副院長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各科、室、班組的主任、護士長、班組長為所屬范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安全保衛科負責組織實施安全保衛工作。各崗位、各工種,如:司爐工、電工、設備維修工、木工等對所在崗位工作的安全保衛負責。
(二)各級領導都要切實履行擔負的安全保衛職責,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各自的領導議事日程,與醫療業務管理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使安全保衛落實到實處,做到任務明確,盡職盡責,層層有人抓。
(三)院辦公室應在年初將本院安全保衛負責名單呈報上級備案。
第二條健全醫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
(一)醫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由行政副院長任主任,保衛科長、后勤科長,委員成員為:醫務科長、后勤科長、基建辦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衛工作由保衛科全權負責。
(二)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學習貫徹宣傳上級勞動安全和社會治安保衛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并實施安全保衛工作計劃;定期進行全院安全大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領導義務消防隊工作,總結評比,獎懲兌現,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
(三)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分工:主任負責全部安全保衛領導工作;醫務科主任負責醫療安全保衛工作;預防保健科長負責職工勞動保護安全工作;后勤科長、設備給點組長、基建辦公室主任負責消防安全工作;保衛科長負責全院治安保衛工作,并負責日常安全檢查督促工作,根據檢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三條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素質,增設適當的消防器材。
(一)醫院義務消防隊,從各大科室抽調部分人組成義務消防隊(院部1人,保衛科1人,后勤3人,門診部2人,內科2人,外科2人,婦產科2人,檢驗科2人,放射科1人,手術室2人)。副院長任組長,后勤科長、保衛科長任副組長,委托縣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訓,每個隊員都要增強防火觀念,必須做到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撲救初期火災,維護保養消防器材。
(二)對重要防火部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衛科進行統計申報,經院領導審核同意后購買。
(三)義務消防隊要同重點部位工作人員經常配合作好預防工作,及時清除不安全隱患。醫院重點消防部位有:中西藥房、住院部、手術室、放射科、檢驗科、供應室、后勤庫房、洗漿房、電工房、鍋爐房、廚房、木工房、放療室、計算機中心。
(四)重點部位要建立防火崗位責任制,消防規章制度要上墻,熟記制度內容,嚴格執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實消防設備。
第四條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一)推行二級安全檢查制度。各科室班組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每月及重大節日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二)安全檢查重點內容:
1、檢查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質儲存過程中的防火安全情況。
2、建筑結構,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險隱患的整改情況。
4、各種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5、各種安全設備是否完好備用。
6、領導同職工的安全思想狀況。
(三)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逐級逐件上報到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由安全管理委員會逐件查核登記,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見。凡是難于整改的重大問題,呈報院辦研究解決。
第五條加強職工安全知識的普及,重點工種的訓練。
(一)新調入院的職工要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二)實習進修人員來院時,由醫務科負責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三)全院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普及教育,使全體職工一般能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六條建立防火檔案。
院保衛科有健全的防火檔案,內容完整,字跡清晰,隨時記載,管好用活。
第七條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
(一)全院職工必須對本單位安全負責,盡到本職工作崗位的安全責任。具體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實到人頭。
(二)每個崗位職工都要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責任,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做到處處有人管。
第八條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一)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醫院目標管理的內容,年終檢查考核評比。
(二)獎懲兌現,對于在安全保衛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績的科室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災的,根據情節酌情給予行政的,經濟的以至法律的處理。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5】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醫院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單位應當通過廣播、閉路電視、板報、張貼圖畫、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醫院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病人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醫院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醫院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6】
1、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各部門、科室領導是安全保衛工作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部門和科室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2、醫院成立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3、醫院設安全保衛科,負責安全保衛工作。部門、科室根據實際需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安全保衛責任人,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4、定期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執行“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進行安全培訓;
5、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因對工作不負責任或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醫院與各部門、科室簽訂《安全保衛目標責任書》確定各部門、科室領導為該部門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部門各級員工各自承擔其職責范圍內的相應安全責任;
2、所有員工必須熟知本部門、本崗位的安全工作狀況,并認真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
3、各級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醫院制訂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防護工具;
4、任何重要和具有危險性的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專業培訓合格證,上崗證,否則,嚴禁上崗,違反此規定所發生的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5、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員,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由其個人承擔。
6、每季度和法定節假日前醫院各部門和科室必須進行一次徹底的治安、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
7、不得將親友或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不準在值班室留宿客人,發現有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科或機關。
8、不得將公家財物隨便亂放,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9、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鐵閘鐵窗,辦公房間無人在內時要關好門窗和各種電器設備;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7】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安全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醫院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醫院院長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醫院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全院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院長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醫院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醫院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醫院不予賠償。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8】
1、護理部應根據醫院制定的職工職業安全管理有關制度處理護士職業意外事件。
2、護士接觸血液、體液時,需戴手套。
3、一次性針筒、針頭用后應直接放入密閉盒內統一處理(無需徒手分離或將針梗套入塑料套內)。
4、護士接觸銳利或玻璃器材時,應小心謹慎。萬一受傷,應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5、化療藥物應用時的原則及防范措施。
(1)原則:護士應經過有關防護知識的培訓、體檢(WBC在4000以上),盡可能少接觸少污染。
(2)防范措施:
配置化療藥物前:
1護士在配置藥物前,必須戴口罩、眼罩,戴聚乙烯手套,穿隔離衣。
2化療藥物配藥應集中配置,配置場所有條件的可在單獨的層流間配置,或在凈化臺配置。
3化療臺面應鋪以一次性的無紡布。
配置化療藥物時:
1使用玻璃藥瓶時應用保護套。
2沖化粉劑藥物時要緩慢。
3抽藥時針栓不能超出針筒的2/3。
4注入輸液瓶時,為避免瓶內壓力過高,需回抽瓶內氣體。
5若有外漏即刻用25%酒精擦拭或用清水沖凈。
6接第二瓶液體時需戴聚乙烯手套。
化療藥物使用后:
1化療藥物的空瓶應放在密閉的容器內,外面做好標記,集中處理。2用后的針筒、輸液器、無紡布需集中放在做好標記的塑料袋內。
3教育病人在沖洗排泄物時須沖兩次。排泄物需經過污水處理。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9】
1、嚴禁私自動用各種電器設備及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
3、不準在辦公室、病房、集體宿舍和非生產場所使用電爐;
4、配電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5、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各種設備,如發現事故苗頭或嗅到有異味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1、醫院員工必須參加院辦組織的消防培訓,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住院部、門診部、等部位要按消防規范要求配備滅火器和消火栓,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未落實消防措施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妥善存放,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5、隨時保持防火意識,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常氣味,必須立即查找并報告科室負責人和安全保衛科。
6、所有員工必須熟記火警電話、訊號、標識,熟悉醫院各場所的.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在救火過程中聽從指揮;
7、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存放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10】
一、醫院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二、醫院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醫院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院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醫院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醫院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醫院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七、對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消防機構。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11】
1、凡進入細菌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衣帽整齊,戴口罩。有自我防護意識,一切按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2、對細菌室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安全防護及消防知識的培訓,增強安全法制觀念,熟悉、掌握消防設備的使用。
3、對細菌室用過的一切含有標本、菌液的容器等放于專用容器內先進行高壓滅菌處理后再行清洗。
4、對細菌室內的各種菌種實行專人、專用冰箱管理,人離本室應關(鎖)好門窗及冰箱。
5、禁止細菌室內的各種標本流向室外,防止污染環境。發現室內某區(點)被污染,應立即進行消毒處理,以防交叉感染發生。
6、定期檢查儀器設備運行及防火設備情況,以清除各種不安全隱患。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暴、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12】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點部位,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值班人員應熟悉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
3、值班人員到崗后,要利用設備自檢功能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檢,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故障,要及時填寫故障通知單交維修部門簽字維修,巡檢結果認真填寫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上。
4、值班期間要保持頭腦清醒,對各種報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應,按照相應的報警處置程序進行及時準確的確認、處理。對確認為誤報的`要及時將系統復位;對確認為火警的,要立即啟動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按照應急程序處置。
5、值班人員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6、值班人員要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嚴禁在控制室內打瞌睡、睡覺;嚴禁喝酒、吸煙、會客和搞各種娛樂活動;嚴禁動用明火;嚴禁酒后上崗。
7、控制室內嚴禁外來人員入內。外來人員參觀學習,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進入,進入后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8、控制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其它雜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準時到崗,到崗后逐項交接。
2、交接項目:自動消防系統是否處于正常運行狀態;上各班次發生的報警點、故障點及處理情況;有無重大設備故障;交接設備操作情況;備品交接情況;各項通知及其他情況。
3、交接班過程中,交接雙方要逐項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紀錄并簽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有關資料要存檔備查。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13】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愿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并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筑、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14】
一、放射源輻射防護符合國家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二、在購置新源時,應與放射源生產單位(或原出口國或廢源集中貯存設施)簽訂廢棄放射源貯存和處置協議。新購放射源必須有國家統一編號
三、新建、擴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設項目,建成調試后,在試運行三個月內,必須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備必要的檢查或監測設備。受輻射劑量較高的技術和操作維修人員要配備帶報警裝置的個人輻射劑量計。
五、對運行中含放射源的裝置和場所,要配置劑量監測和報警裝置,并定期檢驗,確保輻射防護設施完好與含源裝置性能的穩定。放射源的使用場所應有相應的輻射屏蔽,安裝帶報警的劑量測量儀器。
六、建立放輻射安全管理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
七、放射源實行專人保管,實行管理、使用分離的原則,杜絕“以使帶管”現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現象發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記制度,貯存、領取、使用、歸還放射源時應當進行登記、檢查,做到賬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責任到人,并在工作場所懸掛。
九、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場所應當設置放射性警示標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
十、輻照設備或輻照裝置應有必要的安全聯鎖、報警裝置或者工作信號。
十一、放射源的包裝容器上應當設置明顯的放射性標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二、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落實防火、防盜、防丟失、防泄漏。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火災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環保部門報告。
醫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篇15】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膳食工作要堅持為我院干部職工及患者生活服務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目的,開展各種形式的經營服務活動,堅持優質服務,講究職業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上班時間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號碼、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采購驗收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狀。
五、加工烹飪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職工及患者的健康需求。
六、注意內外環境衛生,做到窗明幾凈、地面清潔、桌椅擺放整齊且清潔,后堂廳的衛生要隨時打掃,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凈,保持清潔。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采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安全、衛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