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制度安全
二、本制度適用于接入學校網絡的用戶。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絡或國際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和學校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學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犯罪活動。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絡或國際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有害信息:
1、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宗教極端勢力和境外敵對勢力的反動言論;
2、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校園秩序和社會秩序;
3、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五、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絡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絡功能和學校網站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校園網絡和互聯網中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六、在校園網絡、學校網站、專題網站中發現有反動、迷信、淫穢內容的信息應及時報告網絡中心。
七、服務器、路由器和交換機的口令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隨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設定需做好專門記錄和備案。
八、及時做好數據備份工作,確保系統遭破壞后能及時恢復。
九、未經本中心批準,不得在校園網內建立自己的WEB站點、BBS站點、討論組及其它類似的信息站點。學校網站的策劃由網絡中心負責。信息發布的內容須經各管理員審核,重要信息由園長室審核。
十、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管理和信息管理。
十一、對于違反上述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其責任。
十二、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信息資源整合室。
信息制度安全篇2
一、為了加強學校的絡信息的安全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絡國際互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接入學校絡的用戶。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絡或國際互聯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和學校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學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犯罪活動。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絡或國際互聯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有害信息:
1、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宗教極端勢力和境外敵對勢力的反動言論;
2、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校園秩序和社會秩序;
3、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五、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絡和計算機信息絡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絡功能和學校站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校園絡和互聯中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六、在校園絡、學校站、專題站中發現有反動、迷信、淫穢內容的信息應及時報告絡中心。
七、服務器、路由器和交換機的口令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隨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設定需做好專門記錄和備案。
八、及時做好數據備份工作,確保系統遭破壞后能及時恢復。
九、未經本中心批準,不得在校園內建立自己的WEB站點、BBS站點、討論組及其它類似的信息站點。學校站的策劃由絡中心負責。信息發布的內容須經各管理員審核,重要信息由園長室審核。
十、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計算機絡管理和信息管理。
十一、對于違反上述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其責任。
十二、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信息資源整合室。
信息制度安全篇3
為及時準確了解和掌握校園安全穩定形勢動態,及時妥善高效控制處置校園發生安全穩定事故事件,切實將校園安全穩定隱患控制、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故的擴大,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做到“四個不發生”(不發生暴力恐怖襲擊事件、不發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事故、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群體的事件和上訪事件、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學校安全穩定信息報送制度
一.安全穩定信息報送范圍
1.學校存在或發生的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交通、消防、食品衛生、傳染病疫情、校舍環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隱患、事故或事件;
2.不穩定安全因素:師生因對教學、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滿而引發的躁動以及影響社會或學校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礙因素、病人肇事、師生擅自離校出走、請假逾期未歸、失蹤、自殺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災害性天氣引發的暴風雨、雷電、山洪、泥石流、地質滑坡、房屋坍(倒)塌災害隱患險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財物失竊被盜、校園暴力侵犯傷害及其他危及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與社會穩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穩定信息報送原則
1.安全穩定信息的報送必須快速準確、實事求是、詳實完整。
2.安全穩定信息的報送必須區分等級,按程序規定逐層報送。
三.安全穩定信息報告內容
1.報送(告)安全隱患信息包括隱患類別名稱、存在時間、地點(區域、部位)、影響范圍程度、應急與整改措施、目標、建議等;
2.報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稱、發生時間、地點(場所、區域、部位)、起因、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采取的應急措施、控制情況、現場的保護措施和請求援助的具體內容等;
3.報送(報告)不穩定安全因素、隱患包括何時、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況;
4.報送(告)各類安全穩定信息均應包括安全穩定信息報告人員及單位。
四.安穩信息報送處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中,師生發生各類突發意外人體傷害與財產損壞安全事故事件,發現第一人或當事人,均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報告學校安全、后勤職能部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時報告學校主、分管。
2.學校教職員工、班級安全委員、學生一經發現學校存在或發生交通、消防、食品衛生、傳染病疫情、校舍環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隱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隱患、險情、事故事件及不穩定安全因素,必須立即報告學校值周和安全職能部門。
3.學校值周和安全職能部門接到學校安全穩定事故事件或隱患險情報告后,視其類別性質、危害大小與嚴重程度及時上報學校分、主管。
4.學校分、主管接到安全穩定隱患險情、事故事件信息報告后,立即進行全面了解、核實和分析,并決定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相關安全職能部門上報,并由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及時向上報告。
5.充分發揮學校各部門和全校師生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發現搜集安全隱患與不穩定因素信息,并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告。
6.學校發現存在各類重大安全隱患與不穩定因素,發生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員傷亡和3000元以上財產損失的,必須按相關安全法規規定程序和時限在第一時間及時上報政府、上級主管部門主、分管和相關安全職能部門。
7.學校安全工作小組對安全穩定信息要及時搜集、分析,并按相關安全法規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準確詳實上報。
8.學校上報突發安全事故或緊急事件,可先口頭報告,后在規定時限內報送書面報告。
信息制度安全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市人民政府關于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做好服務,制定本制度。
一、公開范圍
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以及局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都應當公開。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安全生產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四)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五)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六)安全生產統計信息;
(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等。
二、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局站,柳州安全報,政務服務中心窗口,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
三、公開程序
(一)對日常編制的文件,在發文稿紙上注明公開的方式;對其他擬公開的信息,在公開信息審批表上注明公開的方式。
(二)所有擬公開的信息,必需經科室核稿,分管局會簽,局長簽發后方可公開。
(三)擬公開的信息由局辦公室交相關單位、科室和人員進行公開。
四、保密要求
擬公開信息的起草人及相關審批人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得公開。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是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可以公開。
信息制度安全篇5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管和指導,及時掌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對安全事故及時作出應急處理。特制訂如下制度:
1、班內學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責立即送醫院治療,并立即報告學校,同時告訴學生家長,學校視情節輕重上報上級;課堂發生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按要求及時處理。
2、教職工發生事故,一般由學校主要負責解決,重大的必須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充分發揮學校各部門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及其他實踐活動,注意積累信息資料,及時報告學校,信息要及時、準確。
4、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按程序向教育局報告事故情況,做到報告及時,信息暢通,對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堅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學校安全工作小組對信息要、登記,及時理,認真分析情報信息的內容,提高情報信息的質量,逐級上報治安情報信息。
信息制度安全篇6
1目標
勝達集團信息安全檢查工作的主要目標是通過自評估工作,發現本局信息系統當前面臨的主要安全問題,邊檢查邊整改,確保信息絡和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
2評估依據、范圍和方法
2.1評估依據
根據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關于對國家基礎信息絡和重要信息系統開展安全檢查的通知》(信安通[]15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關于對電力行業有關單位重要信息系統開展安全檢查的通知》(辦信息48號)以及集團公司和省公司公司的文件、檢查要求,開展__單位的信息安全評估。
2.2評估范圍
本次信息安全評估工作重點是重要的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和絡系統等,
管理信息系統中業務種類相對較多、絡和業務結構較為復雜,在檢查工作中強調對基礎信息系統和重點業務系統進行安全性評估,具體包括:基礎絡與服務器、關鍵業務系統、現有安全防護措施、信息安全管理的組織與策略、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和維護情況評估。
2.3評估方法
采用自評估方法。
3重要資產識別
對本局范圍內的重要系統、重要絡設備、重要服務器及其安全屬性受破壞后的影響進行識別,將一旦停止運行影響面大的系統、關鍵絡節點設備和安全設備、承載敏感數據和業務的服務器進行登記匯總,形成重要資產清單。
資產清單見附表1。
4安全事件
對本局半年內發生的較大的、或者發生次數較多的信息安全事件進行匯總記錄,形成本單位的安全事件列表。安全事件列表見附表2。
5安全檢查項目評估
5.1規章制度與組織管理評估
5.1.1組織機構
5.1.1.1評估標準
信息安全組織機構包括機構、工作機構。
5.1.1.2現狀描述
本局已成立了信息安全機構,但尚未成立信息安全工作機構。
5.1.1.3評估結論
完善信息安全組織機構,成立信息安全工作機構。
5.1.2
5.1.2.1估標準
崗位要求應包括:專職絡管理人員、專職應用系統管理人員和專職系統管理人員;專責的工作職責與工作范圍應有制度明確進行界定;崗位實行主、副崗備用制度。
5.1.2.2現狀描述
我局沒有配置專職絡管理人員、專職應用系統管理人員和專職系統管理人員,都是兼責;專責的工作職責與工作范圍沒有明確制度進行界定,崗位沒有實行主、副崗備用制度。
5.1.2.3評估結論
本局已有兼職絡管理員、應用系統管理員和系統管理員,在條件許可下,配置專職管理人員;專責的工作職責與工作范圍沒有明確制度進行界定,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管理制度;崗位沒有實行主、副崗備用制度,在條件許可下,落實主、副崗備用制度。
5.1.3病毒管理
5.1.3.1評估標準
病毒管理包括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定期升級的安全策略、病毒預警和報告機制、病毒掃描策略(1周內至少進行一次掃描)。
5.1.3.2現狀描述
本局使用Symantec防病毒軟件進行病毒防護,定期從省公司病毒庫服務器下載、升級安全策略;病毒預警是通過第三方和上信息來源,每月統計、匯總病毒感染情況并提交局生技部和省公司生技部;每周進行二次自動病毒掃描;沒有制定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5.1.3.3評估結論
完善病毒預警和報告機制,制定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5.1.4運行管理
5.1.4.1評估標準
運行管理應制定信息系統運行管理規程、缺陷管理制度、統計匯報制度、運維流程、值班制度并實行工作票制度;制定機房出入管理制度并上墻,對進出機房情況記錄。
5.1.4.2現狀描述
沒有建立相應信息系統運行管理規程、缺陷管理制度、統計匯報制度、運維流程、值班制度,沒有實行工作票制度;機房出入管理制度上墻,但沒有機房進出情況記錄。
5.1.4.3評估結論
結合本局具體情況,制訂信息系統運行管理規程、缺陷管理制度、統計匯報制度、運維
流程、值班制度,實行工作票制度;機房出入管理制度上墻,記錄機房進出情況。
5.1.5賬號與口令管理
5.1.5.1評估標準
制訂了賬號與口令管理制度;普通用戶賬戶密碼、口令長度要求符合大于6字符,管理員賬戶密碼、口令長度大于8字符;半年內賬戶密碼、口令應變更并保存變更相關記錄、通知、文件,半年內系統用戶身份發生變化后應及時對其賬戶進行變更或注銷。
5.1.5.2現狀描述
沒有制訂賬號與口令管理制度,普通用戶賬戶密碼、口令長度要求大部分都不符合大于6字符;管理員賬戶密碼、口令長度大于8字符,半年內賬戶密碼、口令有過變更,但沒有變更相關記錄、通知、文件;半年內系統用戶身份發生變化后能及時對其賬戶進行變更或注銷。
5.1.5.3評估結論
制訂賬號與口令管理制度,完善普通用戶賬戶與管理員賬戶密碼、口令長度要求;對賬戶密碼、口令變更作相關記錄;及時對系統用戶身份發生變化后對其賬戶進行變更或注銷。
5.2絡與系統安全評估
5.2.1絡架構
5.2.1.1評估標準
局域核心交換設備、城域核心路由設備應采取設備冗余或準備備用設備,不允許外聯鏈路繞過防火墻,具有當前準確的絡拓撲結構圖。
5.2.1.2現狀描述
局域核心交換設備準備了備用設備,城域核心路由設備采取了設備冗余;沒有不經過防火墻的外聯鏈路,有當前絡拓撲結構圖。
5.2.1.3評估結論
局域核心交換設備、城域核心路由設備按要求采取設備冗余或準備備用設備,外聯鏈路沒有繞過防火墻,完善絡拓撲結構圖。
5.2.2絡分區
5.2.2.1評估標準
生產控制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之間進行分區,VLAN間的訪問控制設置合理。
5.2.2.2現狀描述
生產控制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之間沒有進行分區,VLAN間的訪問控制設置合理。
5.2.2.3評估結論
對生產控制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之間進行分區,VLAN間的訪問控制設置合理。
5.2.3絡設備
5.2.3.1評估標準
絡設備配置有備份,絡關鍵點設備采用雙電源,關閉絡設備HTTP、FTP、TFTP等服務,SNMP社區串、本地用戶口令強健(>8字符,數字、字母混雜)。
5.2.3.2現狀描述
絡設備配置沒有進行備份,絡關鍵點設備是雙電源,絡設備關閉了HTTP、FTP、TFTP等服務,SNMP社區串、本地用戶口令沒達到要求。
5.2.3.3評估結論
對絡設備配置進行備份,完善SNMP社區串、本地用戶口令強健(>8字符,數字、字母混雜)。
5.2.4IP管理
5.2.4.1評估標準
有IP地址管理系統,IP地址管理有規劃和分配策略,IP地址分配有記錄。
5.2.4.2現狀描述
沒有IP地址管理系統,正在進行對IP地址的規劃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記錄。
5.2.4.3評估結論
建立IP地址管理系統,加快進行對IP地址的規劃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記錄。
5.2.5補丁管理
5.2.5.1評估標準
有補丁管理的手段或補丁管理制度,Windows系統主機補丁安裝齊全,有補丁安裝的測試記錄。
5.2.5.2現狀描述
通過手工補丁管理手段,沒有制訂相應管理制度;Windows系統主機補丁安裝基本齊全,沒有補丁安裝的測試記錄。
5.2.5.3評估結論
完善補丁管理的手段,制訂相應管理制度;補缺Windows系統主機補丁安裝,補丁安裝前進行測試記錄。
5.2.6系統安全配置
5.2.6.1評估標準
信息制度安全篇7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管和指導,及時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學校對安全事故及時作做出應急處理。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園傷害事件。傷害學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醫院治療一天以上的。
2、學生死亡事件。不管發生在校內還是校外,上學期間,還是假期當中。
3、財產丟失事件。丟失財產價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衛生事件。
5、學校租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的。
6、教職工違反職業道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
二、學校發現以上重大信息,應在兩小時之內電話報中心校、教委。
三、發現安全隱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時、妥善處理,必要時請示教委。
四、對重大信息謊報、漏報或拖延不報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五、信息報送員:
信息制度安全篇8
第一章養老保險中心物理和環境安全管理制度說明
為了加強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內部管理與監督,增強自我約束能力,規范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工作,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完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社會保險審計暫行規定》、《某某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制訂信息安全責任制。本責任制為防范社會保險經辦風險,保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貫徹執行,業務活動的規范有序、基金的安全完整等目標的實現而對內部職能部門和其工作人員完成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及業務行為進行規范、監控和。
1、本責任制的目標:在中心內建立一個依法辦事、運作規范、管理科學、監控有效、考評嚴格的內部控制體系。對本中心內各職能科(部)、各項業務、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控制,準確地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社會保險基金完整安全,全面完成各項社會保險目標任務。
2、中心堅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經辦。建立科學民主、公開透明的決策程序,高效嚴謹的業務規程,健全有效的監督體系,切實維護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
3、建立完善的組織決策控制制度和科學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全面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協助主任負責分管的工作,日常工作按職責處理,在職權范圍內各司其職,各負其職,定期向主任報告,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匯報;各科(部)科長(部主任)對各科(部)實行科長(部主任)負責制度,并向主任、分管主任負責。中心對內部機構、崗位設置與職責、決策程序、法人授權、授權范圍、權力監督、人員調配與使用、干部培訓、定期輪崗、離任審計、考核與獎懲等作出有關規定。
4、中心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承擔第一責任,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各項社保基金的管理的審批,主任對副主任實行授權審批,副主任對授權審批權限內的基金承擔全部責任。
5、印鑒的管理。中心必須經中心同意方可使用,各業務科(部)的業務用章,一律不得以中心的名義對外使用。
6、嚴格劃分中心內部的各個不相容崗位,確保不相容崗位人員相互分離。不相容崗位包括:授權與批準、批準與執行、執行與監督、審核與記錄、記錄與檢查。
7、建立有效的內控考評制度,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對業務風險控制情況的、違反內控規定的處罰等內容作出規定,同時提高政策執行能力、管理服務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以及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
8、強化風險意識,實行政務公開。樹立風險管理理念,落實風險管理責任,制定風險,建立社會保險披露信息制度,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監督。
第二章信息安全責任制及信息安全情況報告制度
社保登記管理包括參保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登記證件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中心為依法申報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并如實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申報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資料的完缺及真偽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驗證并簽署姓名,待無誤后再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并在經辦人一欄署名,送科長(副科長)審核后辦理。
辦理社保變更登記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和資料的完缺及真偽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驗證,待無誤后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并在經辦人一欄署名,送交科長(副科長)審核后辦理。
辦理社保注銷登記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和資料,中心財務科出具的應繳納的保險費、滯納金和罰款繳訖發票以及完缺或真偽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驗證,待無誤后署名送科長(副科長)審核。
稽核科對已核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按規定為參保單位辦理驗證或換證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驗證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和資料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審核,待無誤后署名送科長(副科長)簽署意見后存檔。
根據工作安排,稽核科對需要進行稽核的對象提出意見,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同意后進行。稽核時應有兩名以上稽核人員共同進行,向被稽核對象說明身份并出示執行公務的證明;對稽核情況應做好筆錄,筆錄應當由稽核人員和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蓋章,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拒不或蓋章的。每一單位稽核結束后,應將稽核結果報告主任(分管副主任),需要進行整改的,稽核業務經辦人員要在《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上署名,送科長(副科長)審核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后送達整改單位。
對發現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稽核科和養老待遇支付科具體業務經辦人員都應在調查取證的材料上署名,科長(副科長)簽署意見后,報主任(分管副主任)批準后執行。
稽核科根據和有關規定,將內部審計內容報告主任(分管副主任)批準后實施,實施過程中要有2名以上人員共同參加并做好內審筆錄,筆錄由稽核人員和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內部審計檢查中出現的問題要寫出內部審計報告,提出明確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送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后實施。
業務經辦人員根據上月發放基數和當月增減變動情況,編制當月養老金發放計劃并簽署名送科長審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后轉養老待遇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對死亡退休人員的待遇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后送科長審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后予以支付。
第三章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征繳業務的經辦人員,只能辦理本險種業務,生活待遇辦理其他險種業務。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參保單位申報的資料(含苞欲放增、減變動資料),簽署審核意見送科長稞后,分別編制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征繳計劃。完成征繳計劃送科長審核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后執行。
每月末10個工作日內,各險種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和財務科對口業務經辦會計對帳,確認當期基金應收計劃(含補收)執行情況和上帳情況,結轉欠費記錄并向欠費單位催收欠費。上述計劃及執行情況均接受稽核的稽核和內部審計,并同時向主任(分管副主任)匯報。
養老、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人員對轉移資料是否齊全、印章和個人基礎信息完整進行初審并簽注意見后,經科長審核,由經辦谷為轉入人員建立接續帳戶。
業務經辦人對轉移申請提交的資料初核后,送科長復核后辦理帳戶轉出手續。辦理基金轉出的須主任委員(分管副主任)審批,同時封存個人帳戶。
養老、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人員對死亡參保人的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復審后,經主任委員(分管副主任委員)審批,同時注銷個人帳戶。
業務經辦谷對繳費人員終止繳費前退費填報的申請表和有關材料進行初審,送科長審核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同時注銷個人帳戶。
第四章養老保險待遇審核支付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養老保險待遇審核支付實行初審、復審和審批制度。
一、正常退休人員審批:參保人員符合正常退休條件時,業務經辦人對參保職工的退休檔案進行初審,送科長(副科長)復審報分管副主任審批。
二、離退休(職)人員待遇計算:養老保險待遇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按規定錄入相關數據計算基本養老待遇,并打印、核對送科長(副科長)復核(同時需經過計算機系統復核通過),分管副主任審批。
三、離退休(職)人員待遇調整:由計算機程序管理員按國家調整養老待遇的規定編制程序由計算機系統統一調整,養老待遇業務經辦人員核對、科長(副科長)復核后送分管副主任審批。
因各種原因需要對離退休(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增減變動時,經業務經辦人員初審,送科長(副科長)復核報分管副主任審批。
養老保險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對死亡人員資料審核并計算待遇,送科長(副科長)復核報分管副主任審批。養老待遇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對當月發放的支付計劃(含代發)進行編制并復核,經科長(副科長)審核報主任、副主任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