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
3、主要儀器設備,須掛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嚴格按規程操作。
4、實行定期保養制度,保證儀器設備運轉正常。每次工作完畢后,應及時擦洗清理干凈。
5、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機,保持現狀,由使用操作人員詳細填寫故障或損壞原因記錄,并及時向負責人報告。
6、維修后的儀器設備,應經檢定或校準合格后方可使用。
7、儀器設備轉移,必須由項目部對儀器進行保養、維修、包裝,派專人護送到指定位置。按項目試驗室儀器設備配置清單辦理交接手續,保證移交的儀器設備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對移交的儀器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或認為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拒絕交接,追究其項目負責人和試驗負責人的責任,按公司《資產經營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2
本實驗中心的設備、儀表,是教學、科研的常用設備,是學校固定資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教學科研必要的物資條件。為加強管理,嚴格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為實現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的目標特制定對儀器設備固定資產帳、卡、物。管理人員的職責如下:
1、新購入的設備及儀表,在學校實踐教學科辦理帳卡手續,分管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實驗中心主任在帳與卡的設備、儀表清單上,檢查驗收物與帳卡相符時,方可簽字。
2、物與帳、卡、設備說明書相符時應妥善保存,不得損壞遺失,存放地點保持清潔、干燥,由實驗室主任指派專人管理,監督檢查。保證固定資產帳、卡完好。
3、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使用期限的規定,調出或報廢設備及儀表應按有關手續辦理報廢、報損,應辦理銷帳卡手續,務必使帳卡物相符,如有問題由實驗中心主任負責。
4、學年末實驗室設備儀表進行一次全面對帳、卡、物清理。如發現問題寫出書面報告說明情況。
5、實驗設備、儀表、物、帳、卡要和校、院實驗室帳目相符。
6、堅持實驗室設備、儀表借用登記制度,借用人必須簽字,歸還時,必須嚴格驗收,以便分清責任。
7、實驗室的設備、儀表本實驗中心內部借用,必須登記,用完后及時歸還。外單位來實驗室借用,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實驗室人員無權借出。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3
一、小學科學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設備和科學規范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應編制好儀器設備補充計劃報學校審批購置,應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儀器設備總帳》、《儀器設備明細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儀器設備報廢帳》等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范、準確無誤”。
四、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六、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后,要及時清點、檢測、擦凈、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設備應經常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實驗教學情況記錄簿》、《實驗教學情況統計簿》、《儀器設備損壞維修登記簿》等簿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向分管領導匯報,經審批后予以報廢。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設備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文件資料(計劃、總結、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文件等)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凈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設備/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人身安全。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4
一、目的
為了規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的有效性和準確性提供質量數據,達到質量體系符合性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品控部一切檢驗和試驗全過程。
三、管理要求
1、化驗員必須遵守公司制度和相關的規定。
2、檢驗程序
2.1按規定要求采取樣品,并做好登記和標識。
2.2采樣后,按規定的標準和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和試驗。然后按要求備好保留樣品,并做好標識。
2.3檢驗過程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那些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因素諸如塵埃、溫濕度、振動、噪聲等要密切注意,并嚴加控制。杜絕主觀隨意性,注意樣品處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儀器的靈敏性和穩定性。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4檢測過程中,要按照方法規定進行測定,其結果應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字修約規則,有效數字不得隨意舍棄。
2.5若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試驗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不要輕易下結論,應認真檢查記錄、查計算、查操作、查試劑、查方法、查樣品,找出原因后有針對性的進行復檢。
2.6要認真及時填好質量記錄。所有原始記錄必須使用專用表格,書寫工整、清楚、真實、準確、完整。不準用鉛筆記錄,不得隨意涂改、亂寫、亂畫和折疊。,
2.7質量記錄分為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單、質量監督日報表三種。化驗室涉及到原始記錄和報告單兩種。
2.8分析數據應該及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應在確認無誤后填寫,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必須由分析者本人填寫,在崗其它分析人員復核(兩檢制),確認無誤算公式以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后,報告給主管。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和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復核人員對計
2、9主管接到分析數據,經審核確認無誤,加蓋審核章后,由化驗員將檢驗報告單報給有關部門相關負責人。主管對數據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3、執行國家關于質量記錄和文件管理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中控記錄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一般保存3年。
4、質量記錄在保存過程中,應防止潮濕、霧變、蟲蛀、丟失和盜用,注意防火與通風。質量記錄的使用與管理要遵守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規定。
5、遵守化驗室分析檢驗、試驗工作的基本規則。
四、管理制度
1、化驗員工作制度
(1)嚴格執行檢驗操作規程,認真負責,杜絕弄虛作假,出現問題追究責任,并按經濟責任制相關容處理。
(2)化驗數據要事,準確無誤,杜絕虛報謊報,要對檢驗報告結果、數據及結論負責,檢驗報告要加蓋化驗專用章及化驗員章后,及時上報各部室。
(3)負責對原輔料、成品、半成品的化驗及檢驗工作。取樣及時,要按取樣原則取樣,要有代表性,及時向有關部門及有關領導報送檢驗報告單。
(4)嚴格遵守儀器使用記錄,掌握本崗位所用計量器具校驗周期,及時和主管溝通,保證計量器具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5)對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負全部責任,對以上四項標準規定中所出現問題負全面責任,對本崗位安全操作負全責。
(6)遵守和執行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
(7)有提合理化建議并享有權利,有拒絕將不合格檢驗報告單開成合格檢驗報告單的權利,有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權利。
2、化驗員交接班制度
(1)化驗人本班取樣,爭取本班化驗完畢,如因特殊原因本班不能完成,在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并在交接班記錄中說明,同時應在檢驗原始記錄中已做完項目后簽字。
(2)在交接班時,應在所用各種玻璃儀器及化驗、檢驗設備完好情況進行交接,玻璃儀器破損,不潔凈、數量不符不接,檢驗設備損壞不接。當以上問題被確認后說明原因方可交接,并在交接班記錄中說明,雙方簽字,交接中發現問題,化驗負責人以書面形式上報至主管領導。
(3)本班取樣未做,需下班化驗,應在交接班記錄中說明原因,并口頭交待清楚。
(4)下班化驗員因特殊原因而未按時接班,上班人員不得下班,導致空崗。
(5)交接班時,應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主要容有本班檢驗項目情況,儀器完好情況、試藥剩余情況及本班所存在問題。
3、化驗室衛生管理制度
(1)化驗室取樣工具應清潔,無污染,防止原輔料、半成品及成品在取樣過程中受到污染,取樣工具應定期進行滅菌、消毒處理。
(2)化驗員所穿白大褂應定期洗滌,特別是無菌服,要隨時保持清潔,并定期滅菌,絕不可將無菌副穿出無菌室外。
(3)無菌室應定時消毒滅菌,保證無菌室衛生級別,化驗室每班隨時清掃,不留死角,保證整潔。
(4)玻璃儀器應保持清潔,保證待用狀態,檢測儀器更應物見本色,不可有試藥痕跡、藥品痕跡等出現。
(5)化驗室各室操作臺,地面不得有試紙、濾紙、試藥滴、散落樣品等雜物出現。
4、化學藥品使用保管制度
(1)化學試劑必須保持標簽完整。
(2)一般藥品可按元素周期分類或按氧化物、酸、堿、鹽分類存放于陰涼通風處,理想溫度在3(rc以下。
(3)有些藥品要低溫存放,以免發生事故,如石油瞇、乙瞇等。存放溫度要求在20X:以下。
(4)貴重的試劑和一般藥品分開,妥善保管。
(5)易燃、易爆的藥品要遠離火源。
(6)劇毒藥品必須有兩人以上保管,并有專柜保存,使用時做好記錄。
(7)使用危險藥品一定要注意安全。
(8)領用化學藥品必須填寫“化學品領用登記表”。
5、玻璃儀器的洗滌方法與要求
一般的玻璃儀器先用自來水沖洗,然后用洗衣粉洗潔精等擦洗,在用自來水清洗,最后用蒸館水沖洗3次。精密或難刷的儀器(滴定管、容量瓶、移液管、垂溶玻璃漏斗),先用自來水沖洗,瀝干,用洗液浸泡后,再用自來水沖洗,最后用蒸館水沖洗3次。
一個洗凈的玻璃儀器應不沾油膩,不掛水珠。洗滌后仍掛水珠,則要重洗直達至要求為止。
6、安全管理規定
(1)實驗人員進入化驗室,應穿著實驗服、鞋、帽。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精心操作。
(3)實驗人員必須學習安全防護及事故處理知識。
(4)實驗人員必須熟悉化驗儀器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按要求進行實驗操作。
(5)凡進行有危險性的實驗,工作人員應先檢查昉護措施,確認防護妥當后,才可開始進行實驗。在實驗進行中,實驗人員不得掘自離開,實驗完成后應立即做好清理善后工作,以防事故發生。
(6)凡有毒或有刺激性氣體發生的實驗,應在通風柜進行,并要求加強個人防護。實驗中不得把頭部伸進通風柜。
(7)酸、堿類等腐蝕性物質,不得放置在高處或實驗試劑架的頂層。開啟腐蝕性和剌激性物品的瓶子時,應佩帶護目鏡;并禁止用裸手直接拿取上述物品。
(8)不使用無標簽(或標志)容器盛放的試劑、試樣。
(9)實驗中產生的廢液、廢渣和其他廢物,應集中處理,不得任意排放。酸、堿或有毒物品裁落時,應及時清理、除毒。
(10)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程。不使用絕緣損壞或絕緣不良的電器設備。不準擅自拆修電器。
(11)實驗完畢,實驗人員必須洗手后方可進食。并不得把食物、食具帶進化驗室。化驗室禁止吸煙。
(12)實驗結束,人員離室前應檢查水、電、燃氣和門窗,以確保安全。
(13)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化驗室。
7、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1)對接觸的公司商業祕密要采取恰當的安全措施對涉祕文件必須妥善保管。
(2)不得將檢化驗結果透露給無關人員。
(3)在化驗單的傳遞過程中保證親自交到接收的相關人員手中,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交。
(4)不得在公共場合談論公司的。
(5)發現泄密及時報告,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對公司的損害。
(6)客戶問及公司的秘密時,應予以婉言絕。
(7)有需要參觀化驗室的外來人員時,需在我司人員陪同下并得到上級授權的情況下才能參觀。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5
一、試驗工作按照國家標準及交通部頒布的標準進行。
二、試驗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服從試驗室負責人的統一安排。
三、愛護儀器、設備,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確。
四、維護試驗場地的整潔,試驗每告一段落,必須清理場地。
五、定時對貴重的儀器設備進行保養、檢查。
六、化驗試劑、有毒物品、易燃品、放射性試驗儀器應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由專人負責保管。
七、末經計量部門認可的及超期限的儀器具不得使用。
八、在試驗操作過程中,應集中注意力,不允許吸煙,應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靠近機器,以免發生意外。
九、每天下班前,應做到關緊門窗,關好水、電開關。對需要晝夜運行的機器,應檢查其運行狀態及保險裝置。特殊情況應留有專人值班。
十、試驗人員應實事求是,嚴禁修改偽造試驗數據。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6
1.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外單位學習、參觀人員應持有,按院、系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后方能接待。
2.室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出入更衣換鞋,不準將雨、雨傘等潮濕物品帶入計量室,不準在室內吸煙,吃零食,不準大聲喧嘩。
3.被校儀器,儀表須經清掃無塵后,方可進入室內檢定。
4.室內的儀器、儀表與設備未經許可不得隨意移動或攜帶出門。
5.進出計量室要隨手關門,下班時應切斷電源、水源、氣源以保證安全,若發現異常或事故隱患,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實驗室崗位責任制
1.認真執行國家各項計量法令,文件和有關校驗規程,負責本室所屬計量器具的送檢,校驗及維護。
2.本室最高計量器具必須按上級計量部門在所規定的周期內及時送檢,送檢率必達到100℅,超期的標準計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定期對標準器具與設備進行檢驗和維護,保證設備的完好。
4.檢定人員工作時,精力要集中,不準閑談,打鬧,擅離工作崗位,檢定數據要真實,完整,可靠,記錄清晰,檢定證書填寫正確并按規定妥善保管。
5.經常進行業務學習,對所分管的設備做到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
6.建立和健全計量技術檔案,做到帳,卡,物相等和原始記錄齊全。
周期檢定制度
1.按照有關規程規定,制定出全廠的計量器具的送檢及周檢計劃。
2.標準儀器,儀表要按規定的計劃日期送檢,不得延誤,避免標準儀器,儀表超期使用。
3.為確保在用計量器具示值準確統一,對所轄計量器具要按規程要求結合大小修周期合理安排檢定,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計劃必須認真執行。
4.在用計量器具的周檢率,合格率必須達到98℅,標準計量器具的送檢率,合格率必須達到100℅。
計量標準使用維護制度
1.本標準室各標準裝置,器具均應設有專責試驗維護人員。
2.標準計量器具,裝置的專責人員,必須持有計量考核合格證書。
3.標準計量器具要按有關規定定期送檢,自檢,對檢驗合格的標準器具方可使用。
4.標準計量器具的定期維護,修理要做好記錄,標明維護項目,內容,更換零部件等,并存檔。
5.標準裝置,器具應保持清潔,經常擦拭,儀器儀表放置整齊,定期清理保證設備的完好。
6.標準計量器具,儀器元件的保管應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塵及規定的溫度,濕度等條件。
7.標準計量器具,儀器,儀表等使用完畢后或臨時離開時,應切斷電源,電源部分應定期檢查絕緣,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使用。
8.標準儀器儀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報上級領導批準方可外借。
計量器具事故報告制度
1.發生計量器具遺失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屬責任性遺失應按賠償制度規定進行賠償,辦理賠償手續后銷帳清卡。
2.由于年久磨損或使用日久,財質老化,性能精度變壞,經有關部門或我廠計量專業室修理調試后,鑒定不合格,無法修復者,則應辦理報廢手續,填寫“計量器具申請報廢單”經上級批準,屬自然報廢。
3.報廢的計量器具由所屬計量室收回,交廢品倉庫銷毀,嚴禁外流使用,并將計量器具在帳卡上,周檢計劃表中注銷,同時將編號,型號,規格,使用部門等以書面形式上報備案。
4.由于違章和失職造成計量器具損壞,除應折價賠償扣除獎金外,還要做出事故分析報告,按價劃入事故考核。
計量記錄及證書核驗制度
1.檢定人員在檢定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檢定規程,檢定記錄整潔,字跡清楚,不得涂改。
2.對所檢定的儀器,儀表,元件等合格者出具檢定證書,不合格者出具檢定結果通知書,證書結論明確,數據正確字跡清楚。
3.檢定記錄一式兩份,一份交使用單位,一份存檔以備查閱。
4.核驗人員應審查檢定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執行了檢定規程,證書上所列數據是否與原始記錄相符結論是否正確。
5.檢定人員,核驗人員都必須在原始記錄和檢定證書上簽字,要對檢定結論和檢定質量負責。
6.各種檢定證,包括檢定證書,檢定結果通知書,測試結果通知書等,在發給送檢定單位前都必須加蓋檢定單位檢定專用章。
7.所有檢定證書必須由相應的持證人員填寫,經核驗后,在檢定周期內此檢定證書有效,檢定證書應妥善保管至少五年。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7
1、非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未經許可,謝絕入內。
2、進出實驗室需要嚴格登記。如有不符合實驗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進入。
3、使用人員需參加專門的實驗室使用規范培訓并通過考核后,方可獲準進入進行實驗。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實驗室或使用相關設備。
4、實驗人員應愛護實驗室各類儀器,按照規則使用并保持設備清潔。實驗中的昂貴設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開關。精密儀器需經專門培訓方能操作未經許可不得改變設備儀器的預設參數。設備儀器出現故障或發生事故,應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檢修。
5、工作時間不得在實驗室內聊天、會客、吃東西、帶小孩。
6、嚴格遵守各種儀器的操作規程和等級制度。發現故障者,有義務立即向實驗室管理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7、不隨便帶外來人員到實驗室,等不得私自用實驗室儀器設備和藥品為外人做實驗。
8、實驗室鑰匙持有人對實驗室的安全負責。
9、各種財產包括儀器、設備工具等嚴禁帶出實驗室。如有特殊需要(諸如去別的公司作分析),應取得周總同意后方可帶出,并負責帶回。各種設施一律不借給私用。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保證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10、人存放于冰箱內的培養液要注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隨便使用他人的培養液和翻看其他實驗者的細胞,以免交叉污染。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8
1、實驗室管理制度
1)定崗定員進行試驗設備的操作和保養,嚴禁非操作人員進行儀器操作,操作人員須經培訓后方可上崗。
2)試驗人員在試驗完畢后需對所有儀器設備進行清擦,對試驗現場進行清掃,保持試驗室內的環境衛生,并對儀器設備定期保養和維修。
3)試驗人員在試驗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4)試驗室應保持清潔,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定期清擦。
5)指定專人負責對養護室進行溫度、濕度控制工作,做好養護室內室溫、濕記錄。
6)對于所做試塊,成型脫模后,對模具應進行清擦并涂油養護。
7)儀器設備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齊,說明書、操作手冊、原始記錄等專柜保管。
8)定期對試驗室進行大掃除,保持整體的環境衛生。
9)下班后與節假日必須切斷儀器、設備的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以保證試驗室的安全。
10)試驗室應設置消防設施,并按規定檢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動位置。
11)被檢測后的樣品及破型后的試塊等,要在指定的地點堆放,定期清除。
12)外來參觀人員必須經主任批準后方可進入試驗室。
13)本室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制度規定,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者,視情節輕重進行嚴肅處理。
2、實驗室工作制度
1)貫徹國家計量法規,嚴格按試驗操作規程進行試驗工作,確保試驗數據的準確性,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交通部頒發的標準、規程、指令。
2)定期進行試驗儀器的校驗,妥善保管標志,維護好各類檢測儀器,確保其處于正常和備用狀態。
3)完成各項試驗的自檢和送檢工作,以及相關資料的整理存檔。
4)為工程建設提供良好的試驗服務工作,及時完成各項委托試驗任務,對工程的重要檢測項目進行把關。
5)對工程建設原材料進行抽檢,為工程質量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6)參與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試驗工作。
7)參與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的評定和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8)配合工程技術部、資料員進行竣工資料的整理及竣工驗收工作。
9)認真、及時記錄管理試驗臺帳和各項試驗記錄,認真完成本部門文件的受控管理。
3、執行情況的檢查制度
1)試驗室每年度檢查一次,并對檢查情況向室負責人匯報。
2)每年一季度,技術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質量、安全、設備檢查,并向公司負責人寫出書面報告。
3)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好考核記錄,同時將檢查的情況通報全室,組織全室人員學習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對《質量管理手冊》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總結。
5)質量負責人年終依據檢查記錄,對本室檢測人員執行貫徹《質量管理手冊》的情況作出總結并作為年終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之一。
4、原材料實驗檢測程序
1)與監理方共同到現場按規范要求進行取樣、封樣,并填寫相關簽認手續。
2)試樣一式兩份,其中一份進行登記、標識作檢測用,另一份留樣保存,確保樣品標識的唯一性與準確性。
3)檢測組在樣品及試驗儀器狀態正常的情況下,按照國家或行業的相關技術標準規范進行試驗。
4)在進行試驗的同時記錄原始數據,嚴禁對原始數據進行轉抄,原始數據填寫須規范、整潔、準確,如確須更改的必須按杠改法處理。
5)復核記錄,進行數據分析和處理,出具報告,相關檢測人員簽字,并由主任或授權簽字人審核和簽發。
6)將報告送達委托人、監理和業主,必要時數據錄入信息系統,同時將自留報告整理歸檔,并建立相關檢測臺賬。
5、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試驗室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國家標準計量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標)定,凡沒有檢定合格證或超過檢定有效期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一律不準使用。
2)屬于國家未建立檢定標準規范的檢測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按《試驗儀器校驗方法》進行定期校準。
3)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實行標志管理,凡按周期檢定、校驗及按有關技術標準檢查的儀器設備,根據檢定、校驗、檢查結果,分別貼上合格、準用、停用標志。
4)在檢定周期內有效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失準,經修理后應重新進行檢定,對使用頻繁和經常攜帶至現場檢測及在惡劣環境下使用的儀器,應進行期間核查。
5)主要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書寫上墻,并建有“儀器設備使用及維修保養記錄表”,每次檢測前后按表中內容填寫記錄。
6)儀器使用完畢應及時擦洗打掃干凈,定期保養,保證儀器設備運轉正常。
7)建立儀器檔案,保存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檢定、校驗合格證書;記錄儀器檢定、校準和維修情況;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編制履歷表,并由專人管理。
8)對有輻射、毒源、專用電源等設備,應在醒目位置掛上有關警示標記。
6、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1)屬技術資料管理范圍的資料有:
國家、地區、部門、本單位有關產品質量檢測和工程試驗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文件和規定;產品技術標準、相關標準、參考標準、試驗規程、規范、大綱、細則、操作規程和方法及技術參考書;計量檢定規程、暫行校驗方法;儀器設備說明書、計量合格證、檔案;用戶反饋意見及處理結果,樣品入庫、發放及處理登記簿,檢測報告發放登記簿等;各類檢測原始記錄、檢驗報告、產品檢驗委托書、設計文件及其它技術資料。
2)技術資料的管理由專人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檢測人員借閱技術資料應辦理借閱手續,與檢測無關的人員不得查閱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不允許復制。
3)標準、規范、技術圖書應登記造冊,分別編制目錄,供查找方便;及時掌握新標準、新規范變更情況,適時收集補充,不得采用作廢標準。
4)對試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及用戶提供的檢測產品的技術文件、圖紙、試驗樣品等應保密。
5)超過保管期的技術資料應分類造冊登記,經試驗室主任批準后,統一銷毀。
7、內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表,保持試驗室內部及外圍綠化的整潔、衛生,并指定專職人員定期檢查。
2)試驗操作間內儀器布置合理整齊,試驗輔助用品(工具)不得隨意擺放。
3)嚴格執行請假制度,按照作息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工作時間嚴禁聊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試驗室人員工作時間應穿工裝,并佩戴胸卡,未著工裝、佩戴胸卡不得進入工作區域。
6)下班時檢查電源、門窗、空調等設施是否關閉,確保安全。
8、安全與環保管理制度
1)對于貴重、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物品,應實行專室、專人保管,采購、入庫、發放必須建立詳細臺賬,辦理領取簽認手續。
2)必須設置專用滅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標識,組織專人定期檢查;試驗人員要熟悉消防設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盜、防災工作。
3)試驗產生的廢棄化學試劑和過期化學試劑應用玻璃容器分類收集存放,并聯系環保部門專業處理;生活垃圾按照分類入箱,對于固體廢棄物應堆放在指定地點并妥善解決。
4)試驗操作間內應保持整潔,避免灰塵、雜物降低儀器設備精度,從而影響檢測結果,整個工作區域內禁止吸煙、隨意吐痰、大聲喧嘩。
5)試驗過程中需要使用電爐、烘箱等加熱設備的,應充分了解加熱對象性能,試驗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以免發生火災。
6)電源不得私拉亂接、隨意變動,如確需變動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主要儀器設備應做到一機一保護,用電完畢后立即切斷電源,下班前切斷總電源。
7)現場檢測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必要時穿警示服,進入水域工作時必須穿救生衣。
9、試劑檢測環境管理制度
1)試驗室用于檢測的環境條件必須滿足相應檢測項目和相關的試驗規程、法律法規要求,避免影響檢測結果準確率和有效性。
2)試驗室應配備必要的量測器具(如溫度計、溫度儀等)對環境條件進行監控;開展工作時,試驗人員應對環境條件進行測量并記錄,測量頻次執行相應的標準規范。
3)混凝土室溫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擬施工條件下所用混凝土時,所用原材料的溫度宜與施工現場一致。
4)標準養護室溫度控制在20±2℃,濕度≥50%;濕氣養護箱20±1℃,濕度≥90%。養護室及養護箱的溫、濕度在工作期間每天上、下午各記錄一次。
5)力學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間;
6)其他對溫度沒有具體要求的檢測室,有條件時宜控制在10~35℃。
10、計量管理制度
1)計量儀器設備須有專人保管、維護保養,使用前檢查狀態,并嚴格操作過程,用畢取去工作物,解除負載,將所有開關撥歸零位,并填寫好使用記錄。
2)采購的計量設備儀器應有出廠合格證書和生產廠家獲得計量認可編號的標識,不合格者由采購部門及時退貨。
3)采購回來的計量設備儀器須由計量員注冊登記,確定專門保管人員。
4)使用新儀器設備前,須學習使用說明書,然后按操作規程操作,精密儀器對操作人員要進行培訓。
5)周期檢定應有計劃,凡到檢定周期時間而無故未送檢的計量設備儀器均應停用,并貼紅色停用標識,待檢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未到檢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過程中對儀器設備計量數據有異議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再次檢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6)在檢定周期的使用過程中,使用部門和個人需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為不超過三個月。經校核對儀器設備使用參數有懷疑或失真時,需請當地計量檢定機構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繼續投入使用,檢定不合格的應立即停用。
7)凡未到檢定周期而損壞的計量儀器設備,使用部門應向計量員提出修理申請,修理完好并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價值50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要建立一機一檔。
11、樣品流轉制度
1)樣品送達試驗室時,應根據檢測需求,認真檢查樣品及其配件、樣品的完整性和對應于檢測要求的適應性,樣品及其資料應及時傳遞到相關檢測室。
2)檢測室在接收樣品時查看樣品狀況是否與委托單相符,認真檢查樣品狀態及記錄資料;仔細核對樣品的編號、唯一性標識,并嚴格遵守有關樣品上的使用說明,避免樣品非正常損壞。若樣品意外損壞或丟失,應在原始記錄中說明,并向技術負責人匯報。
3)根據樣品所處的試驗狀態,做好標識轉移工作,保持樣品識別的唯一性,保證必要的追溯性;樣品的試驗狀態用“待檢”、“已檢”、“留置”標簽加以標識。
4)樣品室應衛生清潔、無鼠害、防火、防盜措施齊全、溫濕度應符合樣品貯存要求,對于易燃、有毒的危險樣品應隔離存放,做出明顯標記。
5)對于水泥、外加劑、外摻料,應按標準規定留取復檢樣品,作為試驗存在爭議時仲裁使用,試畢樣品留樣期不得少于報告審訴期,留樣期一般不超過40天,外加劑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試驗檢測活動對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現不合格品的處理辦法一般可以分為返工、退貨、報廢或降級使用,對于工序、構配件、工程部位出現不合格時應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對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檢結果不合格時,出具不合格報告,并在一個工作日內通報監理、被抽樣單位后按要求進行復檢,隨后出具復檢報告,及時做好不合格品的臺賬登記工作。
3)對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構件、工程部位,出現強度或其它項目指標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經綜合評定仍不符合質量要求時,應做報廢處理,同時以報告形式上報各級單位及監理工程師。
4)對于不合格品應有醒目標識,及時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處理意見,報項目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后遵照執行,并對處理情況進行跟蹤。
13、質量安全事故處置制度
1)事故應區分儀器設備損壞、爆炸、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意外傷害等造成的質量和安全事故。
2)試驗工作中不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損失者、操作前不認真檢查致使設備不符合規定或帶病工作造成試驗結果失真或導致設備損壞者、以及不負責任、不實事求是、弄虛作假者均屬于事故。
3)當試驗中發生人身、設備或重大質量事故時,除為搶救人員、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壞現場。
4)事故發生后應迅速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工作,拍照、繪圖、記錄現場情況,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項檔案之用,并成立專門小組,分析、調查、記錄事故過程。
5)討論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結論、制定出預防措施、采取對策、防止事故再次發生、建立事故檔案。
6)事故發生后,對事故責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要認真、嚴肅、實事求是地追究責任并給予適當的處理,藉以教育事故責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員。
14、試驗檢測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屬下列情況者,為試驗檢測事故:
(1)檢測前試樣搬運、保管不善而丟失、損壞和加工試樣時弄錯規格以至無法彌補或檢測時搞錯試驗樣品。
(2)試驗時未及時做原始記錄,而得不到試驗結果。
(3)不按標準方法或非標準樣品未先擬定合適的試驗方案以至結果無法使用。
(4)檢測儀器未達到要求的精度或檢測讀數錯誤,而無法復測或報告已發出。
(5)計算錯誤,而報告已發出。
(6)報告字跡書寫不清、結論錯誤、受檢單位提出意見。
2)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立即停止試驗檢測并報告試驗主任,查明原因,備案處理。
3)事故責任者應實事求是填寫事故分析報告,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旁證、事故的性質和原因。
4)根據事故嚴重程度,臨時組成事故分析小組,對事故進行分析,做出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確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5、報告審核簽發制度
1)試驗人員應及時出具檢測報告,數據應與記錄表中對應項目一致,采用法定計量單位。
2)試驗室檢測報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統一編號,一律用微機打印。
3)出具的檢測報告要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數據完整,不允許劃改,結論要文字簡練、公正確切,。
4)報告應嚴格簽字手續,試驗、審核、批準人應簽字齊全,并加蓋試驗檢測專用章,嚴禁代簽。
5)除對試驗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檢測項目外,一般項目應于接受委托48小時內出具檢測報告。
6)資料員發放報告時應建立報告發放臺帳,臺賬中應注明報告名稱、發放份數、發放人、領取人、領取日期。
16、外委檢測管理制度
1)對于技術難度大、試驗檢測頻率低或試驗室不具備檢測資質的項目,應委托具有檢測資質并且業績良好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同一標段的施工、監理單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條件允許時應選擇2家以上的檢測機構交替送檢。
2)對委外試驗檢測機構的資質(發證機關、年檢情況、有效期、業務范圍)、信譽、檢測能力、營業執照、服務質量等,進行全面考察,經監理單位考查合格后將第三方檢測機構相關資料報業主單位備案。
3)委外試驗由監理人對取樣、登記、送檢進行監督,簽認送檢委托單,并跟進試驗檢測結果和報告;各項委托試驗均采用公路試驗方法和評定標準。
4)對資質不符、能力低下、弄虛作假的第三方試驗檢測機構,一經發現,必須立即停止委托試驗,并上報各級部門。
5)對于所有的外委試驗項目應留樣以備復驗,對委外試驗結果有異議時,監理機構和項目部有權提出進一步試驗要求,可以商定選定一家更高一級的權威檢測機構進行仲裁試驗,直至各方對外委試驗結果沒有爭議,方可對留樣進行處理。
17、取樣送檢管理制度
1)試驗檢測一般采用抽樣檢驗的方式,取樣應具有代表性,嚴格按試驗標準規范要求隨機抽取樣品,避免造成檢測結果與實際產品不符。
2)取樣工作必須由試驗室派人按有關標準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擾,嚴禁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取樣送檢。
3)抽取樣品的數量依據現行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有關規定一次性抽夠,抽樣的頻率嚴格按試驗規范要求進行。
4)抽樣完畢,應妥善保管,填寫抽樣單,與樣品一起分送至各相應檢測室進行檢測,需要留樣的樣品應填寫留樣臺賬。
5)對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應按“外委檢測管理制度”進行。
6)監理平行試驗用樣品嚴禁本室人員或施工人員代取。
18、現場檢測管理制度
1)為規范現場檢測工作,確保現場工作人員人身和設備安全,保證現場檢測數據和結果的有效性,檢測人員必須遵循本制度。
2)檢測人員記錄檢測設備、檢測環境及檢測過程的相關數據,儀器設備管理員負責記錄儀器設備離開試驗室和返回試驗室的檢查狀況并填寫領用返還臺帳。
3)檢測項目負責人對現場工作流程組織管理,確認現場檢測設備、環境條件滿足要求并對檢測數據和結果的有效性進行監控;對于采用非標準方法的現場檢測工作必須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4)在確認檢測條件已滿足要求后,檢測人員按照技術標準、作業指導書要求開展檢測工作,認真記錄檢測過程及檢測數據。檢測中檢測人員應注意觀察設備的工作情況,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檢測,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確保正常后,方可繼續試驗。
5)檢測工作完成后,及時清理檢測場地,整理現場檢測資料、出具有效報告
19、原始記錄和數據處理制度
1)原始記錄統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應清晰、字跡端正,由檢測人員在檢測時及時填寫,不得憑追憶事后填寫或抄正。
2)檢測記錄的相關信息應齊全,原始記錄中沒有內容的空白項,應用“/”標記或原始記錄的末端應標注“以下空白”。需對原始記錄更改時,應由記錄人員在記錄錯誤的文字上劃雙道橫線杠改,將正確文字寫在上面并加蓋更改人印章,對檢測結果產生影響的,應說明更改的原因。
3)檢測人員應根據檢測標準要求對原始記錄作必要的數據處理,在處理時,發現異常數據不得輕易剔除,應報告試驗室質量負責人,必要時上報試驗室主任,進行研究后決定取舍。
4)檢測完成后原始數據的填寫,由審核人員對原始記錄中的計算、數字修約和判定作復核并簽名。
5)如對原始數據有疑問,應先分析問題產生的各種原因,必要時重新取樣復測,質量負責人進行監督。
6)試驗過程中如遇停電、儀器設備發生故障,一般應重新試驗,如確實不影響檢測的,應在原始記錄中注明。
20、人員培訓制度
1)為提升試驗人員的職業技能和素質,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滿足現場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門培訓包括崗位技能培訓,新規范、新標準、新工藝的學習,上級重要文件的宣貫及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
3)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和流程,定期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培訓考核結果作為人員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4)資料員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培訓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等,培訓結束后建立培訓檔案。
5)培訓時間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試驗人員因故無法參加培訓的,應自行學習培訓資料,并統一參加培訓考核。
20、員工行為準則
1)認真學習、理解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行政管理規定。
2)自覺遵守公司中心試驗室的管理體系文件及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
3)理解、貫徹和執行公司中心試驗室的質量方針,努力實現質量目標。
4)恪守崗位職責,知我所(應)知、會我所(應)會、做我所(應)做,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5)發揚團隊精神,搞好團結協作,刻苦鉆研技術,提高檢測水平和質量。
6)對工作認真、嚴謹、細致,對待同事謙虛、謹慎、熱情。
7)注意安全和環境保護。
8)不從事有損中心試驗室名譽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動,不受任何來自行政、經濟等有損判斷獨立性、真實性的壓力影響;不參與檢測產品有關的設計、開發、制造、銷售、監理等活動。
9)不向任何部門及相關人員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請、不收禮。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9
1、各實驗室管理人員和相關實驗員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加強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的建設和培訓。
2、實驗室參加協助的工作人員,必須有公共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3、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4、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5、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并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同時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6、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7、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如微波消解、特殊樣品制備、啟動激光、高頻脈沖、使用有毒有害氣體等),應佩戴防護手套、防護鏡等安全配置。
8、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冰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9、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0、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1、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12、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10
一、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類、入盤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教師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清帳手續。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11
1、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應做到管好、用好,做好防塵、防潮、防震工作,做到會操作、會檢查、會一般維修、會保養,確保儀器設備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2、儀器設備管理都要建立技術檔案,內容包括儀器設備的各種資料及技術卡片。
3、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精密和大型儀器的使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進行操作。
4、實驗室的儀器設備都要按其精密程度分級,做到合理使用。
5、實驗室技術人員對本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負全部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移動、調換、拆裝和外借儀器設備。
6、實驗室儀器的管理,應做到帳、物、卡完全相符。
7、實驗室的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確需外借的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辦理相應借用手續。凡借到校外使用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
8、實驗室儀器設備精密程度、完好率要達到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標準。
9、實驗室儀器設備一般不得拆改,如確需拆改,應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說明理由,提交科學論證材料,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10、實驗室要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使用記錄等。
11、為提高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充分發揮其投資效益,在保證完成實驗教學、科學研究任務的前提下,可以拓展對外技術服務,所得經濟收益按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12
1、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2、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3、學生進入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4、每次實驗后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后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
5、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后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6、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后,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7、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置警示標志,存放于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8、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并作好記載。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13
一、管理人員應樹立為教育服務的思想,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鉆研業務,熟悉本學科教材,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種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能。
二、加強對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全部物資的管理工作,各類儀器、器材及藥品要帳、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規管理制度化,儀器存放規范化,儀器保管科學化,各項記錄經常化,檔案資料系列化。
三、新到儀器設備、器材,藥品應在半月內驗收,登帳入櫥。發現儀器質量有問題或數量有差錯應及時匯報處理。
四、準備好實驗室所需的儀器、器材、藥品,協助任課老師指導學生。實驗完畢清點儀器,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認真處理。
五、堅持勤儉辦學原則,積極自制教具,充實教學、實驗設備,并做好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六、創造條件,開放實驗室,協助任課老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興趣小組活動。
七、做好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經常保持室內外整潔,使儀器設備處于完好待用狀態。
八、每學期結束時,應清點一次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根據教學需要,編制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向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書面匯報工作,總結經驗教訓,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14
一、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護,不準移作它用。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15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定: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并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設備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濕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設備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設備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將儀器設備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后,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并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學校教職工管理規章制度公司早會管理規章制度公司出差管理規章制度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16
一、科室必須成立質量控制小組并設質量監督員一人,質量監督員必須做好有關質量管理日常工作記錄,科主任全面負責質量控制管理工作。
二、質量控制小組由科主任、質量監督員、質量管理員組成,監督實驗室整個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進行。
三、由科主任或質量監督員組織質控小組每月召開一次“質量控制監督會”,并作好記錄。
四、質量監督員負責執行檢驗過程的各項指標的質量控制程序和對本科室室內質量控制、室間質量評價進行分析和處理。
五、各專業實驗室質量管理員負責本室室內質控是否按照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有關要求進行工作。
六、室內質量控制:對檢驗科開展的檢驗項目檢驗程序進行質量控制,以保證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一)技術負責人負責批準室內質控規則和檢驗過程的質量控制程序;
(二)各組組長負責制定本組室內質控規則和檢驗過程的質量控制程序;
(三)檢測人員負責執行檢驗過程的質量控制程序和對本崗位室內質控進行分析和處理;
(四)質量監督員監督本組內是否按照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有關要求進行。
(五)檢驗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樣本進行驗收和不合格樣本處理;樣本接收人員收到樣本后,要及時分發樣本至相應專業組,相應專業組及時對樣本進行處理,并采取合適的方式進行保存;檢測人員對所有的樣本進行規范化的編號,防止檢測過程中或檢測后出現錯號;在血液樣本分離過程中要正確選擇離心速度和時間,盡可能避免樣本溶血。樣本采集后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檢測。
(六)對所用檢測方法、校準品、試劑、質控品及儀器等進行選擇和評價。
(七)檢驗人員的資格和經歷必須能夠滿足相應崗位的要求。
(八)檢測人員根據檢驗項目及對質控的要求,選用合適的質控物,與常規樣本在相同條件下進行測定,分析質控結果。若失控,則不能發出該分析批次的病人結果。糾正失控狀態,重新分析當批次的.病人樣本。
(九)室內質控結果失控后由具體操作人員分析原因,總結經驗,編寫室內質控小結、質控報告,以及制定不合格項目處理措施一并交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文檔管理員存檔,并在《歸檔記錄控制清單》上記錄。
七、室間質量評價:參加省級檢驗中心組織的臨床檢驗室間質量評價,按照常規臨床檢驗方法與臨床樣本同時進行。對檢驗科參加室間質量的全過程,包括室間質評計劃的制定、質評項目的確定;質控樣本的接收、分發、檢測、結果報送、結果回報后質評結果的分析以及不合格項的處理等進行控制,以保證檢驗結果的可比性和準確性。
(一)檢驗科主任批準質評計劃和質評項目。
(二)技術負責人負責質評計劃的制定和質評項目的確定。
(三)各專業組組長負責組織本專業組質評樣本的接收、分發、檢測、結果報送和質評報告總結。
(四)質量監督員監督本專業組質評過程。
(五)各專業組組長根據本組工作情況,選擇參加室間質評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根據各組計劃,確定本科參加質評的項目,制定質評計劃,并報檢驗科主任批準。
(六)各專業組組長協助檢測人員按常規樣本完成室間質評項目的檢測,填寫報告并簽名。然后,交技術負責人審核,經科主任簽字后送報結果。原始結果由各專業組負責保存。
(七)室間質評結果回報后由組長分析原因,總結經驗,編寫室間質評小結、質控報告,以及制定不合格項目處理措施一并交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文檔管理員存檔,并在《歸檔記錄控制清單》上記錄。(八)質量監督員監督本專業組質評樣本的接收、分發、檢測、結果報送、質評報告總結、整改等過程。
八、實驗室間及實驗室內部比對評價:對省級臨床檢驗中心未組織室間質評的項目,應該積極開展實驗室室間的比對。建立和實施實驗室間及實驗室內部比對計劃和程序,以確保實驗室間及實驗室內部應用不同的程序或設備,或在不同地點,或以上各項均不相同時同一項目的檢驗結果具有可比性。
(一)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討論并確定比對方案的實施計劃,準備實驗材料等,檢驗科主任負責審批,并確保比對計劃按時執行。
(二)各專業組組長具體負責比對計劃的實施以及不具有可比性項目的整改。
(三)質量監督員負責比對試驗的實施和全過程質量監督。
(四)相關檢驗人員負責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儀器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并完成樣本的檢測和上報。
(五)原則上常規生化項目、血細胞計數、凝血項檢驗項目、化學發光等檢驗項目等實驗室間的比對每年進行兩次,其他項目視具體情況每年進行一次。
(六)如果某個檢測系統進行維修或校準等,則在兩個檢測系統間進行比對實驗,每季度進行一次。
(七)根據需要選擇通過實驗室認可的單位或權威檢測單位進行比對試驗,比對方案由參加比對單位協商解決。
(八)實驗數據的收集和處理。
(九)以CLIA’88法規對室間評估的允許誤差和/或根據生物學變異確定的偏倚為判斷依據,由方法學比較評估的系統誤差(SE)或相對偏差不大于CLIA’88允許誤差的二分之一和/或根據生物學變異確定的偏倚,認為不同檢測系統間的系統誤差或相對偏差屬臨床可接受水平。
(十)比對結果臨床不可接受時,首先應該查明原因,如果需要對檢測系統進行校準的話,應及時校準。校準方式有:利用目標檢測系統測定新鮮血清結果來校正其他自建檢測系統;用回歸方程的截距和斜率作校正因子校正其他檢測系統;用混合血清作為共同校準品校準各檢測系統等方式。不同實驗室應根據自身情況,經驗證后決定使用何種校準方法。
九、建立質量控制內審小組:為了保證ISO15189標準在檢驗醫學質量管理中的全面落實,真正做到“寫你應做的,做你所寫的,記你所做的,查你所記的,改你所錯的”。確保科室能夠按照有效的文件體系運行,成立檢驗質量內審小組,進行嚴格的審查并督促落實是一個重要的手段。為此,檢驗中心就內審小組的成員資格和組成職責,計劃等作有關規定。
(一)內審小組職責:
1、負責科室程序文件的討論和制度,報科主任審批簽發,并監督科主任對制定文件和制度的執行。
2、對科室程序文件的修改提出申請,并重訂,報科主任審批簽發。
3、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科室有效文件體系執行狀態,定期為半年一次。
4、按年度計劃,定期對某一專業實驗室進行全面的質量審核。
5、負責每日的檢驗報告單審核及科室的考勤狀況、水電、安全等。
6、向科主任提供改進質量的有關措施和建議,并反饋審查意見。
(二)內審小組工作計劃:
1、年初制定年度審查計劃,通知有關專業實驗室作好迎審準備,按計劃進行年審,一般一年兩次年審。
2、科室程序文件的編制、修改和有效文件體系執行狀態的檢查可定期或不定期進行。
3、每日審核按科室由內審小組排班執行,包括總值班制度(考勤、安全等),在科主任不在時,全面負責當日的行政事務工作。對檢查的情況記錄在專門的記錄本上。
(三)成員資格及組成:
1、內審小組長由質量監督員擔任。
2、年度審核由質量管理員負責實施。成員:__、__、__、__、__。
3、每日對檢驗報告的結果審查一般由各專業實驗室組長及任職主管檢驗師參加,嚴格雙簽名,對有疑問的結果,有權向檢驗者提出或令其復檢等。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17
(一)儀器的存放要編號、分類、定室、定柜、定位。化學藥品與儀器分開。室內要有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經常做好通風、防潮、防塵和整潔工作。
(二)建立健全儀器管理明細帳、儀器清冊和統計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表、物相符。人員調動時要辦理嚴格的接交手續。
(三)儀器的借用、報廢要辦理登記和審核手續。外借儀器要及時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續。
(四)教師使用儀器和藥品進行實驗教學,應填寫“實驗通知單”,實驗教師應努力做好各項準備。實驗完畢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丟失應及時登記、查找并及時報告,做好處理工作。
(五)儀器使用后應及時進行清潔、保養后歸柜,并根據各類儀器的特點,定期有計劃的進行維護與保養,使所有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六)每學期結束前,對實驗室的全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對,處理好有關事項,及時完成各種統計工作,并要求上報和存檔。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18
一、一切儀器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均需辦理手續,填寫實驗通知單或借用報告單,并嚴查儀器的完好情況。
二、教職工借用非教學用的器材,需經學校教導主任批準后才能借出,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周。不論何種儀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
三、為了保證教學需要,教學儀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校長室批準,并辦理手續,時間不超過一周。
四、凡確認不能修理的儀器,經長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達不到實驗要求的儀器及正常損耗的器材,要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報學校領導批準后核銷。
五、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屬正常損壞的儀器,應及時填寫損壞報告單;凡屬操作錯誤而損壞的,原則上當事人賠償。
六、教職工借用的儀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而遺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七、學生實驗中因操作不慎而損壞的儀器應酌情賠償;由于嬉弄而損壞的儀器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處理。
八、對保管或采購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積壓的當事人,要依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19
一、供電線路特別是實驗臺供電線路及各種電器安裝均應合乎安全用點規定。線路及用電設備須每學期檢修一次。
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按規定放入地窖專柜,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三、使用加熱設備,要嚴守操作規程。
四、室內要有防火設備。滅火器要定期更換藥液。禁止吸煙。
五、化學實驗室的廢液,要妥善處理,不準倒入下水道。
六、實驗室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門、窗及水電等設施,以確保安全。
七、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管理人員與當事人的責任,嚴肅處理。
實驗室上墻制度最新規定篇20
一、實驗室內實驗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學物品總量不超過5公斤,由專人保管;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存放。
二、實驗室內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在實驗室現場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怕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熱易蒸發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與易燃燒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墊的電熱儀器。
五、往容器內灌裝較大數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六、實驗室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小量開始,同時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設備。
七、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生的作業時,都應在通風櫥通風良好處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以防對人的傷害。
八、在實驗中對有可能發生燃燒、爆炸的藥品,需視性質、數量情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不能進行作業。
九、禁止將汞、酸、堿、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學藥品一經放置于容器后,必須立即貼上標簽,如發現異常,應檢驗證明或詢問保管人員,不得隨意亂丟亂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處理。
十一、不能繼續使用和保管的藥品,應按規定及時處理或銷毀。
十二、在實驗臺的范圍內,不應放置任何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三、要建立健全各種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化學物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并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守,防止因急于求成或思想麻痹而不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以及違反化學物品保管使用制度,而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
十四、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工作臺上吃東西和利用實驗器皿做食用工具。
十五、實驗室內的用電量不許超過額定負荷,嚴禁使用普通金屬代替保險絲。水、電用后應立即關閉。
十六、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做好滅火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