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品管理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并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
三、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并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并保持個人衛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衛生。
(八)發現問題,由衛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請人簽名(蓋章):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2
1、食品采購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2、食品運輸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2)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3、食品銷售
(1)每天對商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7)、從事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
4、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和政府監管部門。
(4)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5)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6)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3
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采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4
(一)食品采購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營業執照、食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許可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發票等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快速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可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設置待召回(退回、銷毀)食品存放區域并明示。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
10、貯存冷藏、冷凍等有溫度要求的食品,有滿足其溫度要求的設備設施;
(三)食品運輸
1、食品運輸必須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用運輸工具,運輸車廂的內倉使用抗腐蝕、防潮、易清潔消毒的材料。運輸冷藏、冷凍食品應使用專用冷藏、冷凍設備或車輛。
2、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3、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本人承諾:保證遵守上述制度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5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6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務院、黑龍江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銷售人員(臨時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崗前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不得先上崗后查體。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3、對健康證明過期的從業人員,立即停止食品銷售活動,待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繼續上崗。
4、從事食品銷售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或者明示,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不得涂改。
5、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如出現咳嗽、發熱、皮膚傷口或感染等有礙于食品安全的病癥時,應當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6、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崗位的衛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潔,不得在食品經營場所或貯存場所內從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健康檢查和處置以及日常衛生檢查等應當記錄并建立檔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損,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本人承諾:保證遵守上述制度
承諾人:年月日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7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并立即向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醫務室或食堂,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四、根據病人的.情況需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的,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8
食品進貨與供應商檔案相對應制度采購食品要向供應方索取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或者檢驗報告、經銷商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采購鮮(凍)肉類時,應當索取畜產品檢疫證,出入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建立索證索票檔案,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食品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定期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經營的食品應當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食品,立即下架處理,停止銷售,并在經營場所通過媒體發布召回公示;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由有關部門監督進行無害化處理;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稱、規格、退市原因、處理情況等都要做詳實的記錄,退回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的,要由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負責人在退市登記臺賬上簽字。
食品貯存運輸制度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食品倉庫應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食品運輸應按照運輸要求進行,運輸工具必須清潔無污染,保持貨物安全,不得與其他有度污染物同車運輸。由工廠送貨運輸時,運輸單位必須經條件確認,即運輸資格、運輸衛生、運輸質量要求等,并有運輸合同。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食品銷售應設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食品用具、容器應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準,無毒無害,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現場制售食品管理制度食品現場制售要保持加工原料來源證明、加工制作記錄和公示牌相一致:
1.查驗并保留原輔材料有效憑證及檢驗合格證明;
2.建立《熟食加工記錄臺帳》,按要求記錄加工熟食名稱、加工時間、保質期、原輔材料名稱及數量等;
3.填寫食品公示標牌,內容包括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公示標牌上食品的來源、成份、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要與《熟食加工記錄臺帳》完全一致;
4.使用添加劑的要對食品添加劑實施單獨建立進貨、使用記錄,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添加劑品牌、名稱、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信息;
5.現場加工場所應保持整潔,容器、加工工具應當清潔,防蠅、防塵設施有效;
6.從業人員服裝整潔,按規定著工作服、帽、口罩、手套進行操作。
申請單位:
負責人:
年月日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9
1、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2、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3、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一次性餐飲具、洗消劑等食品相關產品。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留存購物清單。建立進貨索證索票臺賬。不采購、使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或標簽不符合要求、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要完全解凍;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5、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6、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專用保潔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簽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7、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不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點、肉類加工。食品添加劑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識、由專人管理、專柜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8、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墻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干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食品倉庫專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庫房有防鼠、防霉、防塵、防蟲設施。
9、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10、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10
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采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11
1、主動與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簽訂餐廚廢棄物回收合同。
2、有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7、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8、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
9、分管餐飲的副總經理應定期督查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情況,并對本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行為負責。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12
公司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資料。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培訓目的:
(一)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
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透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職責。特
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
(三)用心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培訓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培訓方式: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
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并自覺完成。
第六條培訓時光:本企業規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資料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
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七條培訓要求:本企業員工要端正態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企業員工不僅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規定。
第八條對新錄用員工為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九條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條對本企業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狀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狀況、學習狀況進行匯總、歸納、整理并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加強對食品進貨貨源的檢查驗收。
第二條本企業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生產者貨其他供貨者之間
的合同約定,對購進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查,貼合規定和約定的予以驗收的制度。
第三條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對本企業銷售的食品貨源進行把關,保證本企業所銷售食品的質量。
第四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已經和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本企業查驗資料:
(一)營業執照;
(二)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
(三)標注透過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證書
(四)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疫證明
(五)銷售憑證
(六)其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對食品進行查驗,檢查食品包裝標識、外觀等資料。
第六條本企業對所進貨物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提出異議,經進一步證實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絕驗收進貨。
第七條本企業員工務必嚴格執行該制度,在簽訂購貨合同時,務必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并親自驗貨,貨證相符方可采購。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本企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
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資料。
第五條本企業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能夠有企業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
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員工健康狀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本企業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本企業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六條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
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
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本企業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信息。
第九條健康資料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狀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狀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規定程序,對某一批次貨類別的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
或其他的問題食品,透過核貨、退貨、召回、銷毀、補救措施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活動。
第三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本企業入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經營,并通知相關生產
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狀況。
第五條退市食品種類:
(一)食品的供貨商未按規定帶給合法有效的證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二)本企業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銷售的食品本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三)本企業自檢過程中發現食品存在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四)經國家認證的檢驗機構檢測,確認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五)經食品安全專家評估認為具有潛在嚴重危害的;
(六)接到上級和本部門下架通知的。
第六條發現已經銷售或存儲待售的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
單獨存放,通知食品供貨商生產廠家,并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第七條加強日常檢查工作,對有過退市記錄的食品供應商、生產廠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證
明等文件進行個性標準,及時清點下架退市食品的數量。
第八條本企業會加強和公司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反饋食品動態信息,用心協助工商部門對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建立退市食品臺賬,記錄退市食品的名稱、規格、庫存數量和銷售數量、生產批號、
保存期、生產廠家或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銷售日期、處理狀況,且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的檢查制度,切實保證食品安全。
第二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食品檢查目的是及時發現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確保銷售食品質量安全。
第四條本企業檢查資料包括對經營設施條件自查和對所經營食品的安全進行檢查
(一)貯存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持續清潔;
(二)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儲存;
(三)銷售需低溫保存的食品,應當使用冷藏設施;
(四)冷藏溫度應當貼合食品標簽明示溫度已經食品安全要求;
(五)檢查食品,及時清理編制或者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六)其他需要檢查的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設施。
第五條本企業由專人按早、晚兩個時光段各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如發現第四條所列問題應當堅決清理。
食品存貯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存貯制度,確保食品貯存安全。
第二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企業存貯制度是按照經營食品的品質特性分類進行存貯。避免食品存貯在惡劣的
條件下,是食品腐敗變質。
第四條應距離開放式廁所(包括倒糞池、化糞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鄧污染物較為集
中的有礙食品衛生的場所直線距離10m以上,并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之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規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個人生活區分開。
第六條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準,有異味或易吸潮
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冷藏、冷凍時應分類擺放。
第七條銷售生鮮食品的,應當按照生鮮品的保鮮溫度要求,選取陳列設備,陳列設備應持續清潔,無積水和污漬。
第八條貯存生鮮區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輔料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
冷藏庫(柜)溫度-2℃--5℃,冷藏庫(柜)溫度低于-18℃。
第九條采用高溫保藏銷售熟食的應當另設專柜,設置隔離設施和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
第十條食品貯存應配備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存貯設備、工具、容器等進行洗涮消毒。第十一條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儲藏時光,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
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13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14
一、建立崗位責任制度,企業負責人、崗位責任人員認真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明確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
二、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及時對員工進行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對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積極協助食品生產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二、食品批發經營者對零售商退回或者從零售商和消費者手中召回的過期、變質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按規定退回上級批發商或者生產廠家,或者作銷毀等無害化處理,并記錄退回、無害化處理情況。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15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理解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職責。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職責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用心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16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17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下方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關于食品安全規章制度范本全文資料,僅供大家參考。
食品經營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食品經營范圍與證照要求:
(一)本單位銷售的食品為
(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填寫,并以“__”號結束);
(二)本單位保證僅在食品流通許可部門核準的許可范圍及第一條所列的食品范圍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若本單位經營場所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貼合食品經營要求時,將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將依法辦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職責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采購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資料。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能夠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理解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務必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啑。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生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干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持續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光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持續必須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18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施,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4、《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辦法》應張貼上墻,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法、清水沖、熱水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潔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8、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定時做紫外線消毒,做好《餐飲具消毒及檢查記錄表》記錄。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19
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食品經營店負責人:全面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并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管理,查驗并檢查食品的安全性。
第二條食品經營人員不能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消化道傳染病和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第三條進貨時向供貨人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查驗其是否合法、有效。同時索取進貨單據,并保存進貨單據至少2年。
第四條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錄進貨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對批發的食品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如實記錄所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條經常檢查食品是否污染、變質、是否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
第六條購進食品時:
(一)不從無主體資質的供貨單位或個人進貨;
(二)不購進食品質量資質證明不齊全的食品;
(三)不購進質量不合格食品和有問題的食品;
(四)不購進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無合格證食品、劣質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五)不購進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并承諾不銷售上述食品。
第七條保持店鋪內外清潔、衛生。不與非食品混放,防止污染。
第八條發現不合格食品時,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做好登記,并通知相關供貨人和消費者。
第九條所銷售的食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對涉嫌食品下架、登記,通知供貨人,并主動配合職能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經營者簽名:
時間:年月日
公司食品管理制度篇20
一、學校必須建立健全以校(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校長必須對學校食品安全負總責,學校應設1-2名專兼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衛生監督。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機制。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二、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規章制度,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取得餐飲服務監管部門發放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包括原食品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不得加工、供應食品。加工、供應食品必須遵照食品衛生許可證核定的范圍。要按照要求建立學校食堂的衛生檔案,檔案應包括個人健康證明、食品原料和有關用品索證資料、食品添加劑和調味品采購與使用記錄、餐具消毒自查記錄、食品留樣記錄、食品原材料采購合同等。
三、學校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持證上崗。食品從業人員按有關規定取得健康體檢證明和衛生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健康體檢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職業道德教育和衛生知識、食品安全法規培訓,經考核合格頒證后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
四、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嚴把食品采購進貨關。禁止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建立采購、進貨臺賬,每日一記,全部食品一律入賬,詳細記錄。有條件的學校可建立蔬菜農藥的&39;檢測及其他食品的相關檢測,嚴把食品原料進入關。
五、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建立健全食品驗收貯存制度。食品入庫前必須嚴格驗收,設專人驗收登記、設立臺帳;食品出庫時必須查驗其感官性狀和保質期。日常性查驗應重點檢查食品是否變質(包括霉變、腐敗)、包裝是否損壞及保質期是否到期等情況,發現存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應及時進行處理。食品儲存倉庫要專用,食品貯存必須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不允許與藥品、殺蟲劑、洗滌劑、防腐劑、雜品等物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