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獎懲制度
懲罰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于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于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為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范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為獎:為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于揭發違法亂紀。視情節獎30—300元。
4、優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跡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于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范圍,為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跡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為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處于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為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為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并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著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崗、竄崗,發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眾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為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處以罰款為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為,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完善后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員工的獎懲制度篇2
為了實行公司的總體銷售目標,激勵員工全身心地投入銷售工作,規范公司各項制度:
公司執行以下制度。
一、獎勵制度:
(一)一般獎勵:
1、銷售總額達到10萬以上者,獎勵出國旅游一次。
2、銷售總額達到20萬以上者,獎勵銷售額的2%。
3、年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上者,獎勵銷售額的5%。
(二)特別獎勵:
1、一等獎設1名,名列公司全年個人或部門銷售總額排名為第一名者:
且銷售總額達到100萬以上,獎勵現金10萬元或價值相當于10萬元的物品。
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上,獎勵現金5萬元或價值相當于5萬元的物品。
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下,獎勵現金2萬元或價值相當于2萬元的物品。
2、二等獎設2名,名列公司全年個人或部門銷售總額排名為第二
第三名者:
且銷售總額達到100萬以上,獎勵現金5萬元或價值相當于5萬元的物品。
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上,獎勵現金2萬元或價值相當于2萬元的物品。
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下,獎勵現金1萬元或價值相當于1萬元的物品。
3、三等獎設3名,名列公司全年個人或部門銷售總額排名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銷售總額達到10萬以上,獎勵出國旅游一次。
二、處罰制度
1、個人完不成基本任務5萬元的,下崗,發生活費350元。
2、部門完不成基本任務5萬元,部門內取締1個人的浮動工資。
3、個人或部門完不成基本任務5萬元的,取消年終獎金。
4、半年考核一次,個人或部門完不成基本任務2.5萬元的,7月份起發生活費350元,部門取消1個人的浮動工資,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務5萬元后,年底再補發半年扣發的部份工資。
三、考核方式:
1、以銷售公司每位銷售員、公司有任務的部門和各代銷點、經銷點、辦事處、團購單位、金卡持有者為個體考核業績。
2、由銷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當月銷售業績和累計銷售業績。
3、以實際回收貨款進行統計考核。
員工的獎懲制度篇3
1、在宿舍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及地方法規禁止的一切活動,按國家、地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2、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及管制刀具、有殺傷力的機械進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沒收,并給予100元的.罰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解除住宿待遇。
3、嚴禁在宿舍賭博,違反者沒收參賭者隨身攜帶的賭資,并予以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
4、違規使用電器者經查實沒收違章電器并扣罰100元。
5、外來人員超時逗留,經查實第一次扣罰被訪人50元,兩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經許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以查實扣罰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鬧、爭吵者,給予罰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時間未經主管領導批準擅回宿舍者,扣罰100元。
9、損壞、丟失公物照價賠償。
10、浪費水電及不正確使用液化石油氣者,經查實扣罰100元。
11、在宿舍墻上亂寫、亂畫、亂貼及亂扔雜物或垃圾者經查實扣罰50元。
12、不服從室長安排,故意不參加衛生輪值,罰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
員工的獎懲制度篇4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將考核、激勵、處罰貫穿于安全管理的始終,特制定本制度。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
4、《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管理辦法》
5、《江蘇省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實施細則》
6、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招標文件、合同文件等。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__工程,各參建單位應將本制度作為各自管理制度編制依據之一,制度之間應相互關聯,目標一致,動作協調。
四、考核原則
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量化的工作成果為依據,并注重整改的落實和反饋。本考核獎懲是指工程建設過程中,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采取計分和經濟獎懲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的考核獎懲。
五、考核方法
1、考核評分由項目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按照招標文件、項目辦相關管理制度、平安工地建設等有關規定,結合上級部門檢查通報、項目辦檢查通報和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對項目經理部、總監辦進行百分制打分。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為優,80分至90分為良,70分至80分的為中,70分以下的為差。
2、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當期考核為差,包括的情形有: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未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事故后,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的。
六、獎懲規則
1、獎懲由項目辦結合上級部門檢查通報、項目辦檢查通報、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按照《__工程安全獎懲標準》(附件1)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對于標準清單未涵蓋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可依據檢查反饋意見視情節比照其他條款進行處罰。
2、對于本制度中考核結果為優的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將分別獎勵1000元/次;考核結果為良的,不獎不罰;考核結果為中的,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提出警示;對于考核結果為差的,將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分別處罰20__元/次。
3、對上級部門及項目辦在現場管理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紅線”問題的標段,除對項目經理部進行經濟處罰外,對總監辦實行連帶經濟處罰制度,按所監理標段處罰額的10%進行處罰。總監辦在現場管理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項目經理部存在的問題,不對總監辦進行處罰。
4、總監辦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可下發處罰通知單,處罰金額可參照本制度的獎懲標準執行,并于每季度末將處罰依據和結果匯總后報項目辦安全科。安全科每季度對項目辦及總監辦在安全管理中發生的獎懲金額進行匯總登記,最終獎懲金額在相應階段勞動競賽獎勵基金中予以結算。
5、如本制度處罰標準與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內容有沖突的,應遵照其規定進行處罰。
七、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項目辦負責解釋和補充修訂。
員工的獎懲制度篇5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于通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于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復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并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并且,對于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于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注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于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于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后,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項目;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員工的獎懲制度篇6
第一章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違章,積極預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車輛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管理考核機制,特制定本考核獎懲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公司各部門、駕駛員、車輛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公司駕駛員、車輛管理制度。
第四章一般規定
發生違反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屬我方責任的交通事件且損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為一般交通事件,發生人身重傷、車輛丟失等我方責任的交通事件或損失超過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責任劃分
一、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車輛負責人、駕駛員進行培訓、駕駛證取證、車輛保養、定檢、損壞維修、購買車輛保險、保險索賠等工作。
二、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駕駛人員資質、交通違章、車輛配置常用工器具、車輛應急物品、車輛衛生、日常培訓等檢查監督工作,是車輛安全管理監督部門。
三、各分公司分別是本部門車輛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是考核實施細則在本部門的直接執行者。
第六章考核實施細則
第一條部門考核實施細則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要求,應對駕駛員進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通過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強職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提高遵守交規的自覺性,避免交通違章,積極預防交通事故,聯系相關部門,定期進行車輛保養、定檢,及時進行損壞維修、購買車輛保險等工作,及時進行車輛技術檔案和有關臺帳的建立、管理和監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時完成上述工作,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責任部門進行處罰。
二、公司各個部門對本部門車輛負責人、駕駛員具有直接管理責任,如車輛發生刮擦、碰傷、翻車、嚴重損壞及嚴重交通事故,責任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因管理不力導致本部門出現交通事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對發生交通事故部門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二條車輛駕駛人考核實施細則
駕駛員應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駕駛員要做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存在下列行為,一經發現,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嚴禁酒后開車,發現一次,處以罰款500元,予以辭退;
二、嚴禁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鄉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區道路不高于30km/h),發現違反規定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三、嚴禁開斗氣車,發現一次,處以罰款100元;
四、嚴禁疲勞駕駛,發現一次,處以罰款100元;
五、嚴禁將機動車交給非內部駕駛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六、未經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一經發現,處以罰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時,應盡量不出車或少出車。未經主管領導批準,強行出車者,給予警告處分。
八、駕駛員無故不參加安全培訓和例會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據公司準駕制度,行車時車輛駕駛人必須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車證、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證等相關證件材料,如因忘記攜帶,被交管部門處理,主要責任由車輛駕駛人個人承擔;發現手續不全,強行出車被交管部門處理,全部責任由車輛駕駛人承擔;
十、駕駛人駕駛車輛超限超載2次者,到公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寫出檢查及保證書;
十一、因疏忽大意,導致車輛被盜,車輛駕駛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三條重大交通事故處理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經公司辦公會確定考核結果,年度安全目標考核不因事故后的處罰而免除。
第五條獎勵辦法
一、對遵守交通規則,一年內無任何交通事件,經公司辦公會確定給予一定獎勵;
二、提前預見危險,并及時提醒駕駛員注意,避免事故發生,經上報批準,進行適當的獎勵。
第四條檢查與評價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處負責檢查本考核細則的執行情況。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處部負責解釋。
三、本制度通過實踐不斷修改、完善。
員工的獎懲制度篇7
為了更好地抓好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制定以下教學質量評估制度:
1、執行教學質量與年度考核、職稱(教師課堂教學評估)、獎金掛鉤。
2、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在場統考中名列全場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場排名),分別給予獎勵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課堂教學評估為優秀或稱職。
3、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農場統考中在上一學期該年級學科農場排名的基礎上,每提高一個名次獎勵30元,以鼓勵接受起點低的科任教師。
4、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在場統考中名列全場倒數第一(除達標外)或被農場扣罰的,年度考核、課堂教學評估不得評為優秀。也不得評為先進教師。
5、為學校承擔上級下達的教學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務(如文藝節目排導、演講、體育、美術項目的指導等),并完成任務成績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學校可根據情況給予提高檔次進行評估
員工的獎懲制度篇8
1.目的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使公司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及崗位員工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切實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沾化分公司所有單位及人員。
3.管理要求
4.組織機構為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成立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下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
4.1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
組長:分公司總經理、
成員:分公司副總經理、生產部部長、生產部各專業管理人員、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部長、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各專業管理人員、職工代表等。
4.2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公室:
主任: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部長
副主任: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副部長
成員: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員
5.考核范圍、形式及時間安排
5.1考核范圍沾化分公司所屬各單位。
5.2考核形式采取現場檢查與查管理臺帳、查檔案、查資料及抽考相結合的形式。
5.3時間安排實行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統算。
6.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項目與考核標準:
6.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
序號考核標準責任單位考核標準對中層管理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標準
6.1.1車間、部門、工段、班組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及員工與班組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沒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單位罰款1000元,沒有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的班組罰款500元。主任(書記)罰款200元,副主任罰款160元,工段長罰款100元,班長罰款80元
6.1.2按規定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資金交納不到位罰款1000元主任(書記)罰款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100元。
6.1.3按時出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沒有每項罰款安環部1000元,沒有執行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的車間,每項罰款100元安環部長50元,副部長40元,主任(書記)80元,副主任64元
6.1.4分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專業檢查、節日檢查、季度綜合檢查,車間(部門)不按規定時間要求組織檢查。每項罰款1000元主任(書記)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60元
6.1.5事故隱患整改沒有按時、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項罰款500元,隱患整改項目一時不能整改,又沒有控制和防范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罰款5000元主任(書記)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60元
6.1.6沒有按照分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的單位每缺一項次活動罰款400元主任(書記)罰款100元,副主任80元,安全員30元
6.1.7按時參加每月的安全例會領導干部遲到罰款100元,缺會120元,安全員遲到罰款40元,缺會50元
6.1.8按時參加各種學習培訓、會議缺一人次扣單位100元,遲到一人次扣單位50元缺一人次扣主任50元,副主任40元,安全員10元
6.1.9化工安全管理制度、職責、操作、檢修規程齊全①職責、制度規程缺一項扣200元,
②條款不明,無可操作性一項扣50元①扣主任(書記)80元/項,副主任64元/項,安全員20元/項②扣主任(書記)50元/項,副主任40元/項,安全員10元/項
6.1.10安全管理臺帳齊全,記錄填寫準確規范①不齊全、空缺每項扣50元
②記錄填寫不規范、不準確扣50元/項①扣主任50元/項,副主任40元/項,安全員10元/項②扣主任30元/項,副主任24元/項,安全員10元/項
6.1.11新工人入廠、工種調換、復工、民工、協議工安全教育率,100%,年度安全教育考試率>98%,安全業務考試合格率100%①三大教育缺1項扣1000元,年度考試率<98%扣1000元。②安全業務考試不及格扣50元/人
員工的獎懲制度篇9
目的:
為了規范車間的生產秩序及對員工在日常工作行為進行考評,制定本條例。
范圍:
生產車間
責任:
生產部長、車間主任、班長、QA主任、QA檢查員、操作工及其它進入車間的人員。
內容:
1、總則
1.1實行罰款記分制。
1.2每人每年“工作行為質量”的&39;基準分為100分。員工在工作中違反某項條例時,則根據本條例規定罰款并扣除一定的分數。
1.3本考核辦法執行人:生產部長、車間主任、技術員、質量部長、QA主任、QA檢查員。
2、通則
2.1有下列情形者罰款10.00元并扣2分。
2.1.1更鞋時未將工作鞋和自己的鞋子放在自已的柜子里者。
2.1.2生產區的大門開門后不隨手關門者。
2.1.3未按規定穿戴潔凈服者(包括穿戴不全及頭發掛露、口罩、手套)。
2.1.4進入潔凈區手不消毒者。
2.1.5進出一般生產區不穿工作服、鞋或穿戴不規范(扣子未扣,帽子未戴等);外部人員進入車間由生產部及質量部負責;如出現上述情況,扣罰相關當事人及部門負責人。
2.1.6去衛生間不更鞋、不脫工作服者。
2.1.7潔凈區內操作工自帶水杯放在操作間,并裸露在操作室者。
2.1.8生產結束批生產記錄就要上交給車間技術員。
2.1.9車間出現異常情況要馬上通知車間主任,如有隱瞞情況要接受處罰。
2.2有下列情況每人罰款20.00元并扣3分。
2.2.1容器桶內未附或外貼物料標簽或填寫錯誤者(品名、批號、規格)。
2.2.2清場或清潔檢查,QA檢查員認定為不合格,未及時進行再清潔,并擅自離場者。(責任為參與清場人員,班長)。具體參照產量工資表規定。
2.2.3不服從車間主任及車間管理人員(含班長)調派者;如擅自在原崗位繼續操作者,則在原崗位所產生的計件工資作廢并通報批評一次,同時作事假處理;情節嚴重者(指污辱、謾罵等),按公司管理制度處理。
2.2.4在制劑車間生產區內嘻戲打鬧、吃食物、吸煙、打牌、上班時間睡覺者。
2.2.5各工序清場時必須提前做好防護措施,用水直接對電源開關、插頭插座進行沖淋者;情況嚴重者,交公司按廠紀廠規來處理。
2.7.8藥材重量或品種投料錯誤者;情節嚴重根據公司管理制度處理。
3工序考核條例
3.1班長考核條例
3.1.1班長應時刻對本轄區進行巡檢,抽查本工序生產產品質量,掌握本轄區內生產情況,并及時更換或監督操作工,更換各操作間的狀態標志牌(真實),否則每次扣5元并扣2分。
3.1.2潔凈區中間站管理員應管理好中間站、物料暫存室,外包班長應管理好包材存放室、打印標簽,做好定置管理。如室內物料放置散亂無標識,每次罰款5.00元并扣2分;
3.1.3外包班長對接收的物料(藥品、說明書、標簽、包裝盒、大箱)要進行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及數量的校對,如未核對準確每次罰20元,并扣2分。造成嚴重錯誤時,按實際損失金額的10%-50%進行相應處罰。更換批次要及時清場,如發現混批處罰50元,并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