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的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推廣應用安全系統工程,以系統工程的原理、標準及技術方法,對施工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評價、及預測系統中的危險性,采取綜合安全措施,來消除或控制危險的發生,防止潛在危險轉成實際危險,從而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危險告知
1、危險源調查
首先對生產目的、工藝過程,操作條件和周圍環境,作較為充分的`調查了解,然后再按照過去的經驗和同類施工中所發生過的事故,分析對象中是否也會出現類似狀況,查找能夠造成人員受傷,物質損失的危險性。
2、識別危險因素
潛在的危險性往往是很難辨識的,危險性是固有的潛在性質,應采取根據現場實際工程特點系統地去辨別它,才不會造成遺漏。
3、建立重大危險源告知,一般風險源以《施工作業危險源告知書》下發給施工隊伍。重大危險源實行現場公示,公示資料包括重大危險源名稱、出現的時段、涉及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職責部門和職責人,在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作業點附近掛牌公告。
4、安全培訓
組織上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根據各工種作業特點講解其工作時周圍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各種危險因素采取的安全對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險的發生,將涉及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險源預警控制
1、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預警監控工作。
2、成立預警控制安全領導小組(具體安排如下)
組長:林鳳國(項目經理)
副組長:王洋(總工)張建國(安全總監)王立國(工區經理)秦文學(工區經理)
組員:寧世凱(工程部部長)侯永壽(安全環保部部長)
張昭(計劃合同部部長)王冬(物資設備部部長)
李繼光(綜合部部長)任海濤(工程質量部部長)
王景運(試驗室主任)董波(安全工程師)
各施工隊負責人、各施工隊伍安全員
3、由安全預警領導小組組員及各施工隊長、各隊工班長進行日常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回報。
4、日常監控的結果是整個系統共享的,信息交流務必是上傳下達,信息公開化。
5、發現問題立即限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6、當現場發生事故時有關人員立即組織力量搶救,當出現的事故出現難以控制時,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忙。
7、根據危險源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配備應急救援物資。
8、務必堅持日常預警監控與定期重點預警監控相結合,互為補充和促進。
安全生產的制度篇2
一、施工現場與高空作業
1、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違者責令離開施工現場,并每次罰款30元,工班長每次50元。
2、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罰款30元。
3、嚴禁穿硬底易滑鞋從事架上作業,違者罰款30元。
4、嚴禁打架、斗毆,違者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
5、嚴禁高空作業向下拋扔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6、嚴禁酒后高空作業,違者罰款100元并停止作業。
7、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拴好安全繩,違者罰款30元。
8、嚴禁上料盤,自主升降平臺乘人,違者每次罰機械操作人員50元,搭乘人員30元。
9、嚴禁擅自拆取施工現場建筑設施及機械設備零部件,違者罰款100元,嚴重者按偷盜論處。
10、嚴禁擅自拆拿安全網上繩索,違者罰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11、現場不聽從安檢人員指正,違者罰款30元。
12、扣壓、拒收或拖延執行“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罰當事人100元,罰施工單位300元。
13、對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罰施工單位有關領導100元,罰施工單位300元。
二、施工機械
1、施工中各種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準許上崗,罰款50元,違章指揮者,罰款100元。
2、所有機械必須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安全操作規程),懸掛安全操作牌,未實行“三定”的機械不得使用,違者罰操作人員50元,罰主管領導100元。
3、嚴禁非操作人員動用機械,違者罰款100元,罰施工單位200元。
4、手執電動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違者罰款30元。
5、機動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違者每次罰駕駛者200元。
6、非載人機動車輛,嚴禁載人,違者每次罰駕駛者100元,罰搭乘人員50元。
7、嚴禁酒后操作機械設備及駕駛各種車輛,違者罰款100元。如不接受處罰,取消當事人在本施工場地中操作駕駛資格。
三、施工用電
1、一切電照設備要有合格的保護接零,嚴禁一線一地供電,違者罰責任電工50元,非電工操作罰款100元。
2、電動機械必須裝設觸電保護器,違者每臺件罰責任電工30元,罰施工單位100元。
3、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違者罰款30元。
4、電路走線嚴格執行操作規定,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和電氣設備,檢查提出不改者,罰款50元。
5、嚴禁電工單獨帶電作業,違者罰當事人30元,罰指派人100元。
6、嚴禁保險絲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違者罰責任人30元。
7、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用橡膠電纜做拖線,其他固定式電氣設備及照明線路必須架空2m以上,電線與金屬導體用絕緣材料隔離,違者罰責任人50元,罰違章指揮者100元。
8、偷拿施工現場及生活區電氣設備等,按價格的10倍罰款。
四、防爆、防火
1、施工現場各類材料庫必須配備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違者按價格的10倍罰款。
2、配備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換防火材料,檢查是否失效,違者罰當事人每件30元,施工單位100元。
3、氧氣瓶、乙炔瓶,作業點三方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如因場地狹小必須設隔離墻板,作業完畢后必須收庫或放置遠離人員的地方,違者罰款50元,施工單位100元。
4、嚴格執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發放細則,違者罰款100元。
5、爆破工應嚴格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及爆破程序進行爆破工作,違者罰款200元,罰施工單位500元。
6、罰款實行連帶責任,在執行民工違章違規處罰時,民工隊負責人同時處以相同份額的罰款,施工員違章違規處罰時,工區長同時執行連帶處罰。
安全生產的制度篇3
一、本公司汽車駕駛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本地常住戶口;或在本地暫住一年以上;
2、年齡為18周歲至55周歲;
3、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三年以上;
4、取得相應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5、三年內無重大責任道路交通事故;
二、具備以上條件的駕駛員,經公司安全、機務科審核、測試合格后,報公司核準并簽訂《安全責任書》,予以錄用。
三,新招聘的駕駛一律采取試用制,試用期為二個月,在試用期內,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發現有傳染疾病、身體不適宜從事駕駛工作者;
(2)發生有責交通事故者;
(3)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不服從調度安排,工作懈怠,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
安全生產的制度篇4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并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安全生產的制度篇5
(1)按照施工保證計劃要求,對施工現場全過程進行控制;
(2)嚴格監督實施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規范;
(3)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的操作的施工任務,除及時制止外,有責任向項目經理匯報;
(4)認真執行對施工人員的分部分項工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組長交簽,并進行檢查、督促各班組長向施工人員交底;
(5)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6)對已發生的事故隱患落實整改,必須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消除隱患,并報安全員進行復檢;
(7)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部位,搭設外腳手架、拆除外墻腳手架,臨時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用電機械的變動移位。拆除模板,動用明火等。按規定程序向主管人員申報。
(8)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和維修。
安全生產的制度篇6
1、查領導:對安全生產上有功人員是否做到了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2、查思想: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3、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查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
4、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有沒有脫崗、睡崗、串崗現象和在崗位上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廠房建筑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各工種作業時,是否佩戴了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器具;跑、冒、漏是否達到了規定的標準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6、查衛生:查車間地面、設備、操作室、休息室和上崗人員衛生執行情況。
7、查個人勞保用品的穿戴:查上崗人員勞保用品穿戴是否合理。
8、查消防:查消防設施(滅火器)和禁止吸煙的管理執行情況。
9、安全生產檢查形式:
(1)安全檢查是發動和依靠群眾,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有效辦法,是落實黨的勞保政策,檢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預防和杜絕工傷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一項得力措施,還可以達到交流經驗,互相促進,互相學習的作用。
(2)公司級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生產辦公室召集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發動廣大員工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保部匯總上報。
(3)車間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周一次。由班組長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匯總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并填寫安全記錄。
(4)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4.1專業性安全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主要檢查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焊接、電氣、鍋爐、危險建(構)筑物、腳手架、防火、防爆、交通、機動車輛、危險品、防護用品、防護器材、防塵防毒、“三廢”綜合治理、工藝安全、院內環境、宿舍、廁所、食堂衛生等。
4.2專業性檢查:定期的每一個項目必須做好登記,每次檢查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鑒定。
4.3專業性檢查:定期由主管部門組織,召集有關單位參加,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及抄送安全生產辦公室。
(5)季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5.1季節性安全檢查包括:防暑降溫、防雷防電、防洪防汛、防凍。
5.2季節性安全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參加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及抄送安全生產辦公室。
(6)經常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6.1每一個生產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班中巡回檢查制度。
6.2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交接班制度,同時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6.3各部門負責人和人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10、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求
(1)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領導和群眾相結合;普通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安全檢查項目要填入安全檢查登記薄,落實整改。
(2)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
(3)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要采取臨時性的防護措施外,應分別納入技措、安措、計劃檢修、年度大修內,限期解決。
(4)執行“三書”制止違章,消除隱患。
4.1對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勸阻不聽者,用制止違章指揮通知書。制止違章作業通知書,責令停止其違章行為。
4.2對于有條件迅速整改的隱患拖延不改,安全生產辦公室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4.3對接到通知書不執行的責任單位和個人要給予嚴肅處理,釀成事故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處理。
11、各單位班組,班前、班中、班后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切做好檢查記錄,自己能整改的,盡快整改,隱患大的自己整改不了的,逐級上報,迅速整改達到安全狀態。
12、施工、技改臨時改造設備及土建需改裝的部位有隱患的,部位應有專人看守,掛安全警示標志牌及各種醒目標志,并有防范措施。
13、車間、班組的隱患整改內容,要建立檔案,記錄在冊。
14、安全生產辦公室建立隱患整改記錄本。對各單位定期檢查,是否達到安全要求,不合格的重新整改,達到安全狀態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