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
制度可以為社會和政治規則提供基礎和框架,以及適應或引領復雜的現代社會所需的形式和功能。寫好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供大家參考。
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篇1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篇2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
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篇3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篇4
1.嚴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日常診療和臨床檢驗。
2.醫院檢驗科只設置從事一般臨床開展的檢測和診斷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實驗活動,不從事含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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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日常診療和臨床檢驗。
2.醫院檢驗科只設置從事一般臨床開展的檢測和診斷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實驗活動,不從事含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和臨床檢驗項目。
3.從事微生物檢測的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4.所有臨床實驗檢測一律在微生物室內進行,工作場所要持續衛生,各種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戶密閉,防止污染,嚴格保管傳染菌種。
5.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確保報告準確無誤。普通微生物標本要保留到出報告結果的兩天后方可處理,特殊微生物標本經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銷毀。
6.發現和懷疑由第一和第二類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時,立即對病人進行隔離,并在兩小時內上報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市疾控中心的統一部署下治療處理。封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場所,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進行現場消毒,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并進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7.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保存與使用、安全操作、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置等規章制度的實施狀況,并對有關生物安全規定的落實狀況進行檢查,對實驗室設施、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8.組織全院醫務人員進行微生物安全知識培訓。
9.醫院每月對檢驗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運行狀況進行檢查,并且定期對醫院生物安全管
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篇5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的各項安全技術規范和規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產執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限期整改。
三、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技術教育,堅持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四、發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和檢察院,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防范措施。
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篇6
1、嚴格執行國家使用鍋爐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鍋爐使用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生產部經理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培訓司爐人員掌握安全使用常識、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術,使其取得鍋爐操作相應資格,方能上崗。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交班人員按規定應向接班人員交待當班設備運行情況,巡視檢查設備狀況,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交接班時要認真掌握鍋爐運行情況。沒有交待清楚崗位設備運行情況或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保持鍋爐正常運行。
4、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5、鍋爐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運行的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每月一次打開安全閥實驗,必要時及時調整和更換。
6、鍋爐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與鍋爐保持適當距離,謹防發生火災。并注意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銹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8、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責任感,不失時機地關注氣壓、水位、溫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要做到認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1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并按價賠償。
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篇7
普通高中學校學籍管理制度
一、管理權限與職責
第一條全市普通高中新生由市教育局統一錄取、審批,各普通高中(含民辦)學籍由市、縣教育局和學校共同管理。
第二條普通高中學籍電子檔案由市教育局基教處建立,編制省統一格式學籍號。學籍號為14位:第1-2位表示年份,第3-6表示市編碼,第7-8表示縣編碼,第9-10表示校編碼,第11-14位表示學生在學校中的編碼。
第三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學籍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每學期進行一次學籍會審,憑學籍會審結果調整市普通高中學籍庫,及時處理學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市普通高中學籍庫將作為全市普通高中學生參加學業水平測試、高考報名、發放畢業證書等的審核依據。
二、新生入學
第四條新生被錄取后即取得學籍,并同時獲得相應的學籍號。招生學校依據市教育局審批的新生錄取名冊辦理新生入學手續。
第五條學校在通知新生入學后兩周內無故未報到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同時該生的學籍也將自動取消。
第六條民辦高中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時進行。民辦學校非起始年級不得招收新生,能夠按規定手續接收轉學學生。
三、轉學
第七條因家長工作地區變動,家庭搬遷(戶籍變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學校負責審查,由市、市(區)教育局審批,并按有關規定和指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學校不得拒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安排的轉學學生。
第九條轉學過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休學期間轉學的學生待休學期滿轉入學校方可準予復學。
第十條轉學操作流程
流程一:學生或監護人向轉入地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同時提交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等原件。
流程二:轉入地學校審核同意接收后,開出同意接收轉學證明,并到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
流程三:學生或監護人持同意接收轉學證明與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原件到轉出學校提交書面轉出申請,學校審核后開出同意轉學證明。
流程四:學生或監護人持轉學證明到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后連同學生學籍登記表交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為其辦理轉入手續。
流程五:辦理電子學籍確認手續,依次為:轉出學校提出轉出申請、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轉出、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轉入、轉入地學校確認同意理解。
說明:
1、學生在本市(區)內原則上不轉學。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學至公辦學校。三星及以下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入四星高中就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的學生互相不轉學。
2、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須接收轉學證明和學生電子檔案。跨省轉學的要及時發送和收取學生紙質《學生登記表》。轉入我省的,學校要及時建立學生的電子學籍信息。
四、借讀
第十一條學生應在戶籍所在地就讀。學生父母雙方因公出國一年以上者,父母雙方從事野外工作或流動性工作者,父母雙方支援邊疆建設者,確需借讀,在學校學額許可的狀況下,能夠到親屬所在地借讀。解放軍邊防指戰員、烈士、華僑、歸僑、港澳同胞、臺灣同胞、在華工作的外籍專家的子女也準予借讀。擬到非戶籍所在地學校借讀的,須雙方學校同意。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借讀過程一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第十二條起始年級學生務必在錄取學校辦理入籍手續后方可外出借讀,任何學校不得理解沒有學籍的學生借讀。
第十三條借讀學生在借讀地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測試成績由借讀地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帶給并加蓋公章,連同借讀學校帶給的學習成績和表現,密封后在學生借讀期滿時由學生本人帶回原校。測試成績應及時報原校所在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存檔。借讀學生的畢業證書、修業證書、肄業證書均由原校發放。
第十四條借讀生高考應參加學籍所在學校的高考報名,也能夠由原學籍所在學校出具同意借考證明而參加借讀學校的高考報名。
第十五條借讀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擬借讀學校提出借讀書面申請。
流程二:學校審核后開出同意理解借讀證明。
流程三:本人或監護人持同意理解借讀證明交到原就讀學校,學校審核后開出同意外出借讀證明。
流程四:本人或監護人將原學校同意借讀證明交到借讀學校,學校憑同意借讀證明安排借讀。
流程五:辦理電子學籍借讀手續,依次為:轉出學校提出借出申請、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借出、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理解、轉入地學校確認同意理解借讀。
說明:
1、要嚴格控制借讀生的數額,確保班級人數不超過規定學額。
2、外省到我市借讀的學生,借入學校應為其建立電子檔案,學生離校時打印紙質《學生登記表》封好后讓其自帶回學籍所在學校,電子檔案留存。
五、休學和復學
第十六條學生因傷病或其它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本學年度總課時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學的,能夠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七條高中畢業學年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八條休學期限為一年,休學者不得提前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推遲復學或連續休學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最多不超過兩年。
第十九條休學期滿,經批準復學后,可根據學生本人要求回原級或下一級就讀。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后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注銷其學籍。
第二十條休學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市(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原件)、藥費收據等相關材料(原件)等。
流程二:學校初審后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狀況特殊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核檢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流程五:辦理電子學籍休學手續,依次為:學校提出申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
說明: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審核、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出國、出境所需的學業成績、就讀年級等證明,學校應如實開出。
六、留級和跳級
第二十一條根據省學籍管理規定,高中階段實行不留級制度。
第二十二條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批同意能夠跳級。學生跳級由學校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七、畢業、修業和肄業
第二十三條高中階段實行學分制,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務必獲得必須學分,三年中獲得116個必修學分,在選修Ⅱ中至少獲得6學分,總學分到達144分,操行在及格以上,準予畢業,經教育主管部門驗印后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的畢業文憑。對三年中學分達不到規定要求或操行不及格者,不予畢業,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的修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學生在校學習一年以上的退學者,可發給全省統一的肄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各學校所有學生的畢業、修業和肄業均需經各市(區)教育局驗印、核準,并統一下發證書。
八、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六條學生對學校、社會、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或在某一方面取得優異成績并獲得必須榮譽的,可按不一樣情
況給予表揚獎勵,并載入學籍卡和學生檔案。對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較好發展且成績突出的學生,應發給獎狀。
九、其他
第二十七條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潛力的,由學校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經批準后注銷其學籍。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上述規定如與以前下發的學籍管理辦法有不一樣之處,則以本規定為準。未盡事項,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學前教育的學籍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安全制度管理有哪些內容篇8
1、體育課
(1)學生上體育課必須著運動服裝,穿運動鞋。體育課中,如確需穿釘鞋時,必須得到體育教師的允許。
(2)學生上體育課必須遵守紀律,聽清教師關于課堂體育活動應注意的事項,記住安全要領,增強安全意識,防患于未然。要服從教師的安排和體育干部的調配,不做與該節課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進行教師沒有布置的運動項目。
(3)在進行包括鉛球、標槍在內的田賽項目鍛煉時,場內、場外學生都必須服從教師安排,在教師指定的位置內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開小差,一切行動聽指揮。
(4)在體操項目練習時,必須注意自我保護,在無教師或教師指定的學生保護時,學生不能自行練習。
(5)任課體育老師為安全責任人,負責上述體育活動的&39;安全教育。
2、課外體育運動
(1)所有班級和學生按課外活動輪流表參加體育課外運動,并按規定的項目活動,不得擅自進行其它項目的活動。
(2)學生在體育運動前要做好準備活動,并按體育運動項目所規定的安全要求進行。學生之間要互相幫助,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3)學生課外體育活動要在指定場地上進行,不能亂竄亂跑,影響其他班級學生活動。嚴禁學生之間互相爭執、吵鬧甚至斗毆。
(4)鉛球等投擲項目鍛煉必須由班主任領取運動器材并負責安全監督,在無體育教師或班主任在場時,學生不能自行活動。
(5)各班主任老師為安全責任人,體育老師協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體育比賽或運動會
(1)全體學生必須遵守體育比賽或運動會規則,服從班主任安排,聽從糾察勸告,不進入危險區域,在指定的地區觀看比賽。
(2)運動員在參加比賽時要顧及周圍學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運動規則,嚴格按運動項目的動作順序進行,并做好準備活動。
(3)運動員在參加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組的安排,一切行動聽指揮,杜絕傷害事故的發生。
(4)大會領導小組為安全責任人,對參加運動會的全體師生負責。
4、體育衛生安全
(1)學生要學會自我監督,隨時注意身體功能狀況變化,若有不良癥狀要及時向教師反映情況,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應先調養或遵照醫囑參加與自己身體相適應的鍛煉,禁止患病、帶傷學生參加劇烈運動或比賽。
(2)學生有以下疾病或癥狀,禁止參加體育運動;
①體溫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種內臟疾病(心、肺、肝、腎和胃腸疾病)的急性階段;
③凡是有出血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氣管咳血,鼻出血,傷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險,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惡性腫瘤;
⑤傳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的學生,禁止參加長跑等長時間劇烈運動的項目鍛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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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要求
1.1為建立安全檢查內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促進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1.2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其斟酌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3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除經常性的檢查外,每年還應進行群眾性的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
1.4安全檢查活動,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和具體計劃,并制訂《安全檢查表》。
1.5建立由公司領導負責和有關職能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做到邊組織,邊整改,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應于公司各部門的安全技術檢查。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安全檢查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安全生產檢查規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單位負責本辦法實施工作。
3.3各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由車間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的形式可分為公司級安全檢查、事業部級安全檢查、車間級安全自查、班組級安全檢查、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的特種檢查。各種檢查均應該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并按照檢查內容逐項進行檢查。
4.1.1公司級安全檢查
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帶隊,相關中層管理人員參與進行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1.2事業部級安全檢查
由事業部經理帶隊,各車間主任參與進行檢查,每周進行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事業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匯總,分別交由相關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情況要報安環部備案。暫不能實施的整改項目,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上報公司安環部,由安環部報公司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整改。
4.1.3車間級安全自查
由車間主任、部門領導負責組織車間安全員、班組長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三次,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車間安全生產檢查記錄,檢查情況報安環部備案。
4.1.4班組級安全檢查
由班組長組織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按時按點進行巡回檢查,并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5日常性檢查。
4.1.5.1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安全責任心如何;特種作業是否持證上崗;對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5.2安全活動是否認真開展,各種記錄資料是否齊全。
4.1.5.3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的議事日程,是否堅持了領導值班,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是否做到安全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是否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5.4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不按操作程序動作標準執行、違章作業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行情況。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無脫崗、串崗、睡崗等違紀情況。
4.1.5.5各種原料是否按規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6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生產現場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產、標志是否齊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可靠,安全標志醒目,現場有無安全生產隱患。
4.1.5.7對職工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和處理中是否堅持了“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
4.1.5.8查作業環境及勞動條件、生產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氣體等引發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護標準,以及通風、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業環境,勞動條件是否符合相關安全防護的標準。
4.1.5.9安全管理考核內容規定的安全檢查;
4.1.6專業性安全技術檢查。
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每年至少檢查四次,內容主要是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裝置以及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廠房建筑以及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保護器具、通風、除塵、噪聲、護罩、欄桿、人孔等安全裝置等;檢查文明生產、環境衛生等進行專業檢查,并對檢查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抄送質量技術部。
4.1.6.1吊具檢查:包括吊鉗、鋼絲繩、吊鏈、吊環等。
4.1.6.2起重設備檢查:對天車的吊鉤、事故開關、行程極限開關、天車輪、鋼絲繩等。
4.1.6.3電氣檢查:車間內的照明不準接一相一地。電氣設施的金屬外殼保護接地、臨時線、配電及停送電裝置、設備、儀表、安全聯鎖、報警儀器、安全狀況;
4.1.6.4機臺安全防護裝置:如軸頭應有套、輪應有罩、臺應有欄、坑應有蓋等。
4.1.6.5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各種氣瓶、特殊工種及用具等;
4.1.:6.6易燃易爆場所安全檢查:主要對危化品庫房、乙炔庫、重大危險源貯罐區、煤倉、硫磺倉庫等。檢查防爆、防觸電、防雷、防靜電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1.6.7庫房檢查:消防標識、消防設施、門窗、燈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6.8檢查工藝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6.9專業性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相關的分管副總經理帶隊,電氣、技術、設備及相關技術人員、安全員和各車間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
4.1.7季節性安全檢查:
分別由各部門的主管領導,根據公司所在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擊、防暑降溫、防風以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并將檢查和整改內容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4.1.7.1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2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傷害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3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溫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4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防滑、防毒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5季節性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分管領導帶隊,電氣、技術、設備及相關技術人員、安全員和各車間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
4.1.8節假日安全檢查:
4.1.8.1重要節假日(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前,為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應進行安全檢查;
4.1.8.2節假日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自查并做好記錄;
4.1.8.3節日前需認真檢查下列情況:
4.1.8.3.1生產原料、燃料、輔助原料及備品準備情況;
4.1.8.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況;
4.1.8.3.3貯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區的防火和安全保衛情況;
4.1.8.3.4假日生產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實情況;
4.1.8.3.5勞動紀律、操作規程的執行以及節前安全教育情況;
4.1.8.3.6各類設備的安全運行以及隱患整改情況;
4.1.8.3.7節假日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
4.1.9不定期安全檢查
4.1.9.1主要分為崗位工人檢查和各級管理人員巡回檢查。生產工人上崗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管理人員都必須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4.1.9.2新、改、擴建裝置運行、試運、投產驗收檢查,裝置開停工前、檢修后檢查,臨時性專業檢查及生產出現問題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4.1.10綜合性安全檢查:包括生產現場各方面的安全檢查。按照公司、總調度室、各事業部、車間(班組)分別由分管副總經理、總調度室主任、事業部經理、車間主任組織有關部門、調度以及班組人員進行以“五查”(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檢查和整改項目應該向上級匯報。公司級(包括節假日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事業部每月檢查一次,總調度室、車間每周檢查一次。
4.1.11其它安全檢查。
4.1.11.1開展安全活動時,對各單位布置、進展情況的檢查;
4.1.11.2對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規定、制度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4.1.12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五查(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
4.1.12.1查領導:安全生產是否執行了“首長責任制”;領導組織生產的同時,是否做到“安全第一”;是否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是否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安全與生產、進度、設備、節能發生矛盾時,是否做到“四服從”;在安全工作有功人員是否做到了及時表揚和獎勵等。
4.1.12.2查思想:檢查職工的安全意識。在生產時,是否堅持“安全第一”;是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有冒險蠻干、麻痹和僥幸思想;檢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違章行為,是否敢于動真碰硬。
4.1.12.3查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行為。
4.1.12.4查紀律:檢查生產崗位上的勞動組織紀律、工藝紀律、安全紀律的執行情況。
4.1.12.5查隱患:生產運行中的設備、管道、容器、電氣儀表等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地井、暗溝是否保持暢通;跑、冒、滴、漏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灼燙等不安全因素。
4.2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4.2.1事故隱患范圍:
4.2.1.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
4.2.1.2導致事故發生或擴大的生產設施、安全設施隱患;
4.2.1.3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
4.2.2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管理、實施、驗收:
4.2.2.1對查出的隱患應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車間、班組兩級管理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4.2.2.2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二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2.2.3檢查出的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限于物質或技術條件暫不能解決的,必須采取并落實風險消減措施,然后定出計劃,按期解決。事業部和車間無力解決的,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寫書面報告,申請安排解決;
4.2.2.4凡查出的重大隱患,在未徹底整改前,各有關部門、各車間應采取有效的風險消減措施并由安全環保部監督執行;
4.2.2.5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分別列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4.2.2.6對未按期整改的隱患,實行《隱患整改通知單》辦法,由安全管理人員填寫,由安全環保部簽發,由車間負責人簽收并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處理完畢,《隱患整改通知單》應存檔檢查;
4.2.2.7各類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節假日檢查,其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必須認真保存備案;
4.2.2.8凡查出的各類隱患,因沒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隱患發生車間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4.3安全檢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項。
4.3.1針對檢查的項目內容,要有針對性地學習相關法規、政策、技術、業務知識,提高法規、標準和政策水平。
4.3.2將自查與互查有機結合起來,班組以自查為主,車間互相檢查,相互取長補短,相互學習、借鑒。
4.3.3堅持檢查與整改相結合,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據檢查記錄進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4.3.4制定和建立安全檔案。收集基本數據,掌握基本安全情況,實現安全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源點的動態管理,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潛在危險因素)提供數據,同時為以后的安全檢查奠定基礎。
5附則
5.1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法規執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