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
制度的制定和維護需要考慮到組織內部的利益和權力關系,以確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寫好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供大家參考。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篇1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管理。
3 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 職責
(1)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2)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3)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工作。
(4)各部門、班組負責制定本部門、班組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適時修訂。
(5)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 內容與要求
5.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1)安保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2)安保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審批稿經分管安全的領導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5.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與修訂
5.2.1 評審
(1)評審的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①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②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③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④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⑤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⑥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⑦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⑧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⑨其他相關事項。
(2)評審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3) 評審內容:
①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②與公司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③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①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②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5.2 修訂
5.2.1 修訂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 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8) 其它相關事項;
5.2.2 修訂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5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任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5.2.6 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篇2
為保證本公司安全經營管理工作有序運行,加強各部門工作的協調,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如下例會制度:
一、本公司安全經營管理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會全體成員參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主持。
二、會議的主要內容:
1、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傳達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文件、通知、要求。
2、各部門負責人匯報本季度工作情況,需提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以及其他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3、匯報總結本季度安全經營管理、治安、產品質量工作情況,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護措施。
4、由本部門經理對本季度本部門的安全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季度的.工作要點,并進行布置安排。
三、全體參會人員要暢所欲言,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四、參會人員要嚴格按照會議通知的時間準時參會,不得遲到,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或無法參會,須向會議主持人提前請假,并派有關人員參加。
五、參會人員要認真做好記錄,會后嚴格落實,傳達會議精神。
六、各部門小組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并做好記錄。所有會議記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存檔。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篇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篇4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各級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風險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嚴格考核和獎懲,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作業秩序,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3、職責
3.1 公司安全委員會為每個部門設定當年的安全指標;
3.2 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各部門上報事故的統計;
3.3 公司安全委員會根據公司發展適時提出安全激勵措施;
3.4 各部門根據以下獎勵細節,向公司提出獎勵要求;重大獎勵事項,由安全環保質監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3.5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本部門提出對有關人員的獎勵建議,經領導批準后按規定執行;
3.6發生事故的部門,由公司根據本制度進行處罰,全公司范圍內通報處罰結果。
4、具體獎勵與處罰辦法
4.1 獎勵
4.1.1 對個人的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4.1.1.1 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和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完成安全生產考核指標,成績顯著者;
4.1.1.2 積級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評審,確有較大價值并收到實效者;
4.1.1.3 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火災、爆炸、裝置停產、主要設備損壞等事故,成績顯著者;
4.1.1.4 及時制止或糾正了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重大事故者;
4.1.1.5 為改善勞動條件,發明或改進安全防護裝置和職業衛生設施,效果顯著者;
4.1.1.6 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4.1.1.7 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其他特殊貢獻者的獎勵由公司安全委員會研究決定。
4.2 處罰
4.2.1 管理處罰
4.2.1.1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扣罰該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當月獎金:
a.不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b.不按規定建立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c.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不進行職業安全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而投產使用的;
d.按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合格標準的;
e.對有關組織或部門查出的重大隱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不制定本部門的應急救援預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進行及時處理或隱瞞不報的; g.由于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
h.不參加安全例會,又不請假者。安全例會遲到者,扣安全責任獎50元/人。
4.2.1.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除其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當月安全責任獎的50%,扣除管理崗位其他責任人員當月安全責任獎:
a.不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安全生產日常管理或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導致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b. 未按規定對新職工(包括外協人員、臨時工、民工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c.對本單位的各種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包括建立臺帳、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和檢測檢驗不到位;
d.不按時組織安全檢查、安全活動和應急預案演練,各種安全記錄不齊全;
e.不按期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
f.各車間不按規定每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會議內容記錄不全的;
g.發現職工違章作業,不及時糾正制止的。
4.2.2 違規處罰
按照《勞動紀律管理條例 》和《安全責任考核獎懲細則執行》。
4.2.3 事故處罰
4.2.3.1 發生一起輕傷事故,扣除事故責任部門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20%;
4.2.3.2 當年累計發生三起以上輕傷事故的,從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發生一起扣罰事故責任單位當月安全獎總額的30~50%;
4.2.3.3 發生事故(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15~25%;造成嚴重后果的,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月安全責任獎,同時對瞞報、謊報或延期上報事故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扣罰當月安全獎的300%;
4.2.3.4 發生責任事故每重傷1人,扣除責任部門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0~300%(注:上級的處罰單獨執行)。
4.2.4 罰款處置
4.2.4.1 對扣罰工資的處罰,由人保部根據各職能部門提交的處罰通知辦理;
4.2.4.2 其他罰款由各職能部門出據罰款單進行扣罰,罰金直接交財務管理部門,交款人要及時將交款憑證交相關職能部門備案。不按時交納或拒交者,按有關規定從工資中扣除。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篇5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公司內所有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篇6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公司內所有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篇7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安全事故安全,確保生產安全。
具體內容:
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廠主管安全職責
1、對工廠的安全工作負總的責任,并直接管理工廠的安全專職人員,開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示和各種規章制度;
3、在計劃、部署、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有安全生產工作內容;
4、組織審定工廠制定的各項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貫徹執行;
5、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制定改進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6、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學習安全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業務知識。
安全管理制度二、質檢部安全職責
1、參與有關勞動保護措施項目的審查,以及勞動保護方面的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2、編制或修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時,工藝條件必須符合勞動保護條件要求;
3、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試制、新工藝、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須考慮勞動保護方面的要求,應盡量采用無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三、機電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工廠機械、電器、儀表、設備、工藝管道、通風排風裝置的管理,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2、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組織編制維修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確保其實施
3、監督車間機械動力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其正常運轉,防止發生事故;
4、編制廠內通用設備的維修規程和有關操作制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負責廠內的設備及安全裝置的管理、檢查或定期檢查;
6、組織實施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和制定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
7、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8、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勞動保護措施所需物資和防護器材的采購、供應,并確保采購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負責對采購、保管人員經常性安全教育,切實搞好倉庫的防火安全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落實。
安全管理制度五、后勤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在工廠主管領導下,負責全廠的保衛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規章制度;
3、負責廠內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傷、觸電等的急救措施,及時準確的進行搶救、報警;
4、負責廠內宿舍、飯堂管理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廠區的防盜工作,確保24小時有人巡查值班。
安全管理制度六、生產部門安全職責
1、在編制生產計劃要同時編制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2、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3、在生產中發現重大危險,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做出詳細記錄報告分送廠安全部門;
4、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生產設備裝置的能力,防止設備裝置帶負荷運行;
5、在安排生產的產量和品種時,負責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七、車間主管安全職責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在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對新員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對車間進行定期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處于完好狀態;
4、嚴格執行勞保用品及防護器材的管理,并監督員工正確使用,教育員工妥善保管;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保護現場,查明原因,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的意見,報工廠安全部門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八、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工廠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2、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負責組織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清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記錄,參加和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4、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5、對新員工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并保證培訓合格方上崗作業;
6、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
安全管理制度九、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制止勸阻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要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果斷正確處理事故,并及時性如實匯報,保護好現場;
4、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確保生產安全;
5、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報告;
6、按規定著裝上崗作業,妥善保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篇8
一、入廠教育
新職工、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培訓和實習員工和外單位調入本企業員工,必須進行公司級(廠級)、車間(部門)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廠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由用人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教育培訓,內容為:
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3)、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員工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5)、有關事故案例等。
2、車間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車間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由車間負責人負責進行教育培訓,內容為: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班組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本部門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由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培訓,內容為: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學時要求:
1、主要負責人:
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員工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員工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2、新上崗的員工:
公司各部門新上崗的員工,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危險化學品、儲存部門等部門新上崗的員工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在崗的員工:
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4、換崗的員工:
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后,應進行安全試卷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試卷備檔。
三、培訓記錄:
每次安全教育培訓應有記錄。記錄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人及受訓人簽字;
四、建卡備檔:
1、每名員工,應認真建立三級教育培訓記錄卡,留本部門備檔。
2、特種作業員工操作證經查后,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備檔,并按規定,組織、督促特種作業員工進行年度復審。
3、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投產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有關員工進行專門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立操作。
4、企業發生重事故或未逐事故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要組織有關員工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一般事故,各部門組織本崗位員工進行事故現場教育。
五、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和主管部室,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的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主管安全部門安全主要負責人應利用各種安全活動,黑板報、錄相、簡報、宣傳畫等多種形式,經常對全所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車間和班組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做好車間,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4、停產修,重點項目修,和重危險性作業,(含施工項目)時,安全主管部門安全主要負責人應配合主管部門和檢修單位進行檢修前的專門安全教育。
六、其它:
確保各級安全教育時間和教育質量。
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操作,否則追究有關員工責任。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文本篇9
1、目的
規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編制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職責
3.1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3.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變更的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工作程序
4.1變更分類
4.1.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原料介質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4.1.3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并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7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風險評價程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