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章制度簡單
通過制度的規范,人們能夠清楚明確自己的任務和方向,從而使自己的行動更具有目的性和計劃性。企業規章制度簡單怎樣寫才正確?接下來給大家整理企業規章制度簡單,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規章制度簡單篇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中小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定。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包括適用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并且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6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已于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必須如實爭取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并簽字承諾,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失業證和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企業錄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擔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位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進行專業技術脫產培訓的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并報勞動部門備案。
第11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使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限滿3年以上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14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__年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15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1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于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企業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企業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企業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法《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于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成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的,或者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職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業。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2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業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職工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企業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23條企業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職工支付賠償金。
第24條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企業下列損失:
(1)企業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可預見的,由企業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直接約定賠償金,但約定賠償金總額應原則控制在職工1個月工資總額以內。
第25條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職工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26條經濟補償按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職工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職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企業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28條職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下午:—:。
第29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30條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31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32條企業實行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
其中計件工資單價的計算公式:式中:g是計件單價;ga是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gb是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和167是常數,2代表最低工資和平均工資的中間值,167是月法定工作時間(以小時為單位);t是制造單位產品所消耗的小時數,即工時定額。
第33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4條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企業在支付工資時向職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職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5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36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當地基本生活保障費(當地最低工資的80%)標準支付工資;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39;,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37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職工賠償金可從職工月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的不超過職工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38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企業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企業的費用;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9條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職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職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40條企業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三章職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41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傳真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
(9)職工辭職辦理移交手續,不辦理移交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42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牌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業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敢于同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43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企業;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二節獎勵與懲罰
第44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45條職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企業,服從安排,成為職工楷模者,給予通報表揚。
第46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職工,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另給予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企業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5)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47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三種。
第48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一個月內被書面警告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書面警告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記過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10分鐘以上)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自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在禁煙區吸煙的;
(9)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和職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4)將企業內部的文件、帳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5)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氣灶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0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連續曠工時間超過6日(不含6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2日(不含12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企業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5)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1條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職工經濟損失賠償每月控制在工資額20%以內,扣款后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應保證其最低工資發放,職工離職應一次性結清。
第52條對職工的違紀處理,由違紀職工所在的車間主任根據本規章制度相關條款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提交人事部門,再由人事部門提交總經理室審批。經批準后,由人事部門向違紀職工送達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必須包括職工違紀事實、違紀證據、處理原因、處理依據、處理結果等五項內容。整個處理過程不得超過30日。
第53條職工對企業處理不服的,享有申訴權利。申訴程序:第一步,向車間主任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二步,對車間主任再次處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門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三步,對人事部門再次處理不服的,向總經理室申辨事實與理由,總經理室作出的再次處理決定為本企業最終處理決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54條為了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企業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55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企業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56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57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58條嚴格遵守企業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企業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9條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秘密文件、資料、檔案。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60條職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按規定移交給企業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61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62條未經企業同意,職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業務。
第63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職工從離開企業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者自營同類產品和業務,企業按月向職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
競業限制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執行。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第五章附則
第64條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65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66條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并與工會協商后確定,并向全體職工公布。
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本手冊,職工簽收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
第67條本制度自20__年x月x日生效。
企業規章制度簡單篇2
1)每天必須按時上下班,上下班必須打卡報道。新員工試用期按實際出勤為準(上班時間為,根據公司的情況,領導安排的上班時間為準)否則視為曠工。
2)請病假時,必須提前一天有書面申請,經理批準簽字,方可生效。如病情嚴重,實在到不了公司的必須在上班前打電話給上級領導,經批準方可生效,否則一律按事假曠工處理。病假回來兩日內,須交醫院醫生開出的病假條和診斷書,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并必須補上請假條。
3)請事假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報備經理批準,(特殊情況另論),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4)每周排班表定后,未經經理同意不得私自隨意調換,違者初犯,罰款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40元,以此類推。
5)保持工作環境的衛生,如檢查到清潔不合格者責任到人違者初犯,罰款5元,第二次10,第三次20元,以此類推。
6)嚴禁在工作區域內吸煙,違者罰款10元每次。由此引發的其他損失,一律由責任人承擔經濟損失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7)周會,列會,部門會議,全體人員必須參加,遲到者一律按20元每人處罰。不參加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如通知不到位,相關責任人按20元依次處罰。
8)工作時間服從配合領導指揮和工作安排,否則,主管有權對當事人處以10---3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者,主管可申報總經理出面協調,如協調未果,公司可勒令辭退此員工。
9)公司需要加班時,必須竭盡權力的予以配合,以保證生產任務的正常運行。如客人在正常部門的工作時間內未拍完照,所參與各部門人員必須服務到最后,不得提前下班。否則,上級部門有權利對當事人處以30元以上的處罰。
10)嚴禁私拿公司的物品私用,泄露公司的機密或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搞兼職,泄露公司營銷計劃,否則一律按偷盜論處,并賠償相關的經濟損失和開除原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相關的法律責任。
11)同組人員不得同時用餐,用餐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違者一次5元罰單處理。
12)辭職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遞交辭職申請書,有店長和總經理簽字批準同意后方可離去,否則不能領取當月工資及獎金。
13)辭職員工必須主動,完成地交出工作服,發票,等公司物品予上級領導,辦好交接手續后,由主管簽字后方可離去,否則扣除當月工資做賠償。
企業規章制度簡單篇3
(一)電子實訓室管理辦法與注意事項
1、實訓前應仔細閱讀實訓教材和有關書籍,弄清實訓目的、原理和實訓所用的儀器設備,明確實訓方法、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并在每學期的前二周內遞交實訓申請、以備實訓室安排課表和器材的準備。
2、實訓應由任課教師同意,并在任課教師和實訓教師共同配合下完成。
3、進入實訓室前,要在實訓室登記本上認真如實填寫個人狀況。
4、在實訓室內要遵守紀律,保持衛生,不吸煙,不喧嘩,不進行與實訓無關的活動。
5、實訓過程中要認真操作,仔細觀察,如實、詳細、完整地記錄實訓現象和原始數據。
6、要按照操作規程使用實訓儀器設備,在沒弄清使用方法之前,不許亂動,出現問題,及時報告實訓教師,不得隨意處理。
7、愛護公共財物,注意節約水、電等實訓材料。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訓教師,填寫破損報告單,由實訓室審核上報,按有關規定處理。
8、實訓結束后,要整理好儀器設備,經實訓教師簽字后方可離開實訓室。
9、各實訓室儀器、物品、桌凳原則上均不能借出,特殊情況需借用的必須經分管校長同意,并履行借用手續,方可借出,使用完畢由當事人及時歸還。
(二)電子實訓室操作規程
1、進入實訓室的一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訓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2、一切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訓室和使用實訓室儀器設備及工具。
3、需在本實訓室進行的教學、科研等活動,須事先向實訓室提出申請,通過實訓室負責人的統籌安排后方可進行,并作好相應的登記工作。
4、實訓教學過程中,學生須按指定的位置進行實訓,并隨時接受值班教師的檢查。
5、嚴格遵守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發現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向值班教師報告,便于及時處理,對違章操作導致人身傷害者、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者,按學院的相關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6、嚴禁攜帶與教學、科研活動無關的物品進入實訓室。
7、愛護公物,本著節約原則使用消耗性材料。
8、實訓完畢后,需清點器材并歸還原處,若有丟失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同時切斷電源,做好清潔衛生、關閉門窗等安全衛生工作。
(三)電子實訓室教師職責
1、實訓教師要根據實訓教學計劃,準備好實訓指導書,配備好實訓內容所需的實訓儀器及實訓元器件。
2、向學生宣講有關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嚴格按規定要求學生,對違章違紀的學生及時批評教育糾正,實訓完成后要檢查學生使用儀器設備的完好情況,無問題后方可讓學生離開。
3、認真講解有關實訓原理和方法,檢查學生預習情況,啟發學生獨立思考,培養他們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4、熟練掌握實訓儀器設備的原理、性能、操作規程,做到實訓課前有準備,課后有檢查維護。
5、認真及時批改實訓報告,對不合格的要令其重寫或重做。
6、努力提高業務水平,改進實訓教學方法。
7、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驗收、保管、使用、維修、更新工作。
8、管好實訓室儀器設備,要建立實物明細帳卡,每學期應進行實物清點,科學存放,保持整潔,定期檢查,力爭延長使用壽命。
9、建立健全實訓耗材及元器件的登記工作,要有入賬和領用記錄。
10、每學期要根據學校的財力及教學需要提出添置實訓室儀器設備及實訓耗材的申請,要確定補充和消耗的定額。
11、做好實訓室安全工作,確保實訓室工作正常運行。
12、嚴格作息時間,保持室內衛生、整潔。
(四)電子實訓室學生實訓守則
1、實訓課前必須認真預習實訓指導書及實訓內容,明確實訓目的、原理、方法、步驟。
2、服從實訓指導老師的安排,按時在指定的實訓臺前實訓,不得隨意更換實訓位置。
3、嚴格遵守實訓規程,熟悉儀器設備使用方法。非本次實訓使用的`設備,不許動用。
4、實訓嚴格按照實訓教師的安排及實訓規程進行,嚴禁進行一切不安全操作。
5、愛護儀器設備,節約使用材料,發現丟失及損壞要及時報告,不得自行處理。實訓完畢,經老師檢查后方可離開。
6、自己動手,獨立思考,認真正確完成實訓和實訓報告。
7、保持肅靜,不得喧嘩、打鬧和隨意走動。不準吸煙、吃食物、隨地吐痰和亂丟紙屑雜物,保持實訓室和儀器設備衛生整潔。
8、發生事故要保持鎮靜,及時報告和排除。
9、服從實訓老師管理,對違反規定或造成儀器、設備和實訓器材丟失、損壞者,實訓老師有權中止其實訓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五)電子實訓室安全制度
1、做好實訓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學工作的保證。實訓室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實訓室工作人員負責實訓室的安全工作,了解防盜常識,掌握事故急救方法,杜絕事故隱患,定期對實訓室的安全防范工作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安全制度的問題要及時糾正。
3、實訓室儀器設備要嚴格按照實訓規程操作,要有防火、防盜、防觸電的安全意識。
4、每個實訓室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須定期檢查更換。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動、拆卸消防器材。實訓室全體人員應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5、實訓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取暖、燒水,嚴禁吸煙,做與實訓無關的事,實訓室及走廊不得存放生活用品,不得亂丟廢物,對違反規定的要進行批評處罰。
6、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儀器設備要及時進行維修或報修。
7、實訓室鑰匙不能出借他人。
8、儀器設備擺放整齊,不亂堆亂放雜物,各種安全設施完好齊全。
9、實訓室人員離開實訓室時,應對實訓室的門、窗、電等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能離開實訓室。暫時不能解決的不安全隱患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時上報,以便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企業規章制度簡單篇4
公司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打造一支優秀高效的工作團隊,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根據公司有關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公司倡導“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為了提高全體員工的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通過公平合理的競爭使每個員工各盡其責、才有所用,促進公司良性發展。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的管理,充分發揮員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會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會上探討和辯論經營思想,管理戰略,就發現的問題進行討論并提出解決辦法。
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求穿工裝。
3.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管理人員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4.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職工不得留長發及胡須;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
5.各部門負責人應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員工月累計違反本規定超過3次者,或該部門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數占到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應罰款100元。
6.公司名牌一律掛在上衣胸前,違者以未配名牌處理。
7.試用人員于試用期間暫不發放名牌及工裝,試用期滿經考核錄用后,由公司統一發放名牌及工裝。
接待禮儀
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戶來訪,馬上起身來接待。
(2)接待客戶時應主動、大方、微笑、熱情。
(3)名片應先遞給長輩或上級。
(4)把自己的名片遞出時,應把文字向著對方,雙手拿出,一邊遞交一邊清楚說出自己的姓名。
(5)接對方的名片時應雙手去接,拿到手后馬上看,記住對方姓名后將名片收起。
考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時間為每周六天,日工作7小時。即每天上午8時至11時30分,下午13時至16時30分,每周日休息(輪休)。公司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三、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四、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8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的一半。
五、請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2天以內的(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內的(含5天),由副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六、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七、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假等,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員工病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
八、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
公司辭退、辭職管理規定
1.公司對違紀員工經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
2.公司員工工作不適應、工作不滿意等原因有主動辭職的權利,但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
3.有以下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辭退:
(1)一年內記過3次者
(2)連續曠工5日或全年累計超過10日者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
(5)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6)因破壞、盜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制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者
(7)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情節嚴重者
(8)泄露商業機密,情節嚴重者
(9)辦事不力,玩忽職守,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
(10)年終考核成績不及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
(12)工作時因受刑事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
本公司下屬各分公司或部門辭退員工,必須經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經理審核批準可執行。被辭退員工要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單。
企業規章制度簡單篇5
1、更衣室是員工更衣的場所,非酒店人員不得入內。
2、員工在休假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更衣室。
3、講究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
4、不得在更衣室內亂扔垃圾及污染墻壁。
5、不得將桶、盆帶進更衣室,更不得將私人物品放在更衣柜頂上及走廊等地方。
6、嚴禁員工在更衣室內打牌、下棋、哄鬧、睡覺和玩變相賭博游戲。
7、不允許在更衣室衛生間內洗衣服,不準在更衣室內或酒店其它地方晾曬任何衣物。
8、不允許在更衣室內吸煙。
9、員工須愛護室內一切設施用具,不得隨意損壞。如有違反,將按價賠償。
10、不準隨地大小便,使用廁所后應及時沖洗,將衛生紙丟入紙簍。
11、嚴禁員工在上班期間及利用用餐時間洗澡。
12、尊重并服從更衣室管理人員及人力資源部的安排和管理。
企業規章制度簡單篇6
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是發現生產作業中人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缺陷,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順利。
二、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思想、制度、管理以及人的不安全行為、安全防護設施等。
三、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1、主要負責人對每月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生產安全負責人每旬對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班組長班中要不定時現場巡查,作業人員作業過程中隨時進行安全檢查。
2、對檢查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要嚴格按“三定”要求組織落實,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建立事故隱患整改臺賬實行閉合管理,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檔案工作。
3、認真接受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問題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并向檢查部門進行回復結果。
2、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一、堅決貫徹自行國家勞動保護與職業危害防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二、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預防知識,結合磚廠實際,進行實際講習與演練,提高工人的自我勞動保護與預防職業危害的本領。
三、生產區內所有設備及電器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運輸帶、裝載機等所有機械和配電室要按規定安裝,并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四、電工、焊工及維修工按國家規定發放絕緣鞋、手套、有色眼鏡、電焊服,燒窯工、皮帶工、裝袋工必須備防塵面具等。
五、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危害體檢,對不適合人員應及時調整崗位。
六、所有購進的勞保用品必須是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生產許可證的的產品。
七、必須為所有工人提供合格的勞保用品,并要求按規定佩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八、廠內為工人設置的洗澡間,認真搞好食堂、宿舍、個人衛生,每周進行一次衛生大檢查。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保護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一、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并取得廠長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必須熟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本崗位安全生產標準。
二、廠內安全員、班組長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安全生產規程和安全文化知識,熟悉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必要的事故搶救、應急處理措施。
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工作。
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主要內容包括:
1)新員工上崗前的安全三級教育,既廠級、車間級、班組級。
2)從業人員變換崗位或重新上崗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按照車間級、班組級的安全教育程序進行教育培訓。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使用新設備時,員工必須掌握新的安全技術操作技能。
4)班前班后講明安全注意事項,講評安全生產情況。
五、員工每年必須接受再教育,安全培訓時間為20課時。
4、事故管理制度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為做好事故調查、分析、處理、考核、管理等工作,達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類及分級管理
1、輕傷:指負傷后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傷害。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生產安全副廠長。
2、重傷:按勞動部頒發的《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和《公司傷亡事故標準規定》的規定執行。由生產安全副廠長組織調查處理,報廠長。
3、死亡:指生產安全負責人事故發生后當即死亡或經搶救在一個月內死亡者。由縣安監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生產安全負責人、主要負責人配合事故調查工作。
4、險肇事故:指可能造成人身事故,但由于防范措施得力或其他種種原因而幸免傷亡的事故。一般險肇事故生產安全負責人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報廠長。
二、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1、發生事故后,要盡一切可能及時搶救傷員和廠里財產,制止事故發展和損失擴大。由于不負責、不積極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更大傷亡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要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在未獲得事故調查部門批準前,不得人為地破壞或清理現場。要及時組織事故現場調查取證,查明情況,排查整改,認為現場沒有危險后,方可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進行“串供”。事故責任人和現場有關人員要如實反映情況,不準弄虛作假。
4、事故分析要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分析到間接原因和管理缺陷等其他原因,真正分析清事故原因。
5、事故處理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進行處理,并落實好整改防范措施。
三、事故報告程序:
凡是發生工傷事故,事故單位必須按照以下要求上報事故。
1、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
2、發生輕傷事故,班組長當天電話報告生產安全負責人,并三日內將事故經過、原因、防范措施及處理意見寫出書面報告。
3、發生重傷事故,班組長1小時內電話上生產安全負責人,并保護好事故現場,由生產安全負責人進行調查處理。
4、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向當地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
5、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人和單位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
四、事故處罰規定:
1、發生輕傷事故,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調查處理。
2、發生重傷事故,由生產安全負責人調查處理,對相關責任人處3000----10000元的罰款。
3、發生險肇事故,根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大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3000-----10000元的罰款。
4、發生設備事故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設備管理人員和生產安全負責人共同調查,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若因設備事故導致人身傷害事故,參照上述處罰規定執行。
五、事故管理中應注意的事項
1、各級領導和調查人員,必須秉公辦事。
2、事實求是收集、整理事故現場有關資料,并進行綜合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和分清事故責任。
3、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嚴格監督落實整改,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4、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5、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要按照廠里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做好安全管理,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認真搞好“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項目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每年與各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責任、措施、經費,嚴明獎懲,杜絕事故發生。
四、凡新入廠的職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熟悉本崗位的工作環境、性質、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工器具及實施設備的特點,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及時向負責人反應安全隱患。
五、個班組長必須做好每天的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安全,不開工。
六、負責人每月至少到生產區去檢查一次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落實,對未及時整改的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七、每月召開一次全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總結、分析本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表彰先進、懲處落后。
八、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九、樹立安全意識,定期組織員工救援演習,做好“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企業規章制度簡單篇7
為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素質、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增強模范實踐各項規章制度的自覺性,保證各部門職能的全面履行到位,進一步促進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通過學習,不斷提高公司員工的思想素質、理論水平、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促進公司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
一、學習時間
全體科室管理服務人員以自學為主,輔以公司集中組織學習。原則上每周六上午公司組織集中學習,時間一般在一小時以內。每個月集中學習不少于兩次。
二、學習內容
業務經營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商務社交禮儀知識;崗位技能;安全培訓;產品價格、質量、標準、規范以及企業文化等。
三、實施辦法
公司集中學習由分管領導牽頭,辦公室具體實施,各科室積極配合。每次集中學習前由辦公室擬定學習計劃,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堅持各部門自主學習制度。
四、學習紀律
學習期間認真聽講,并在專門學習筆記本上作筆記。不得交頭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私自外出,不得接聽手機(手機關閉或調至震動)。
五、要求及考核
(一)全體職工要認真參加集中學習,做到學以致用,學用結合,理論聯系實際,切實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二)堅持定期學習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對全體人員的學習成果進行交流,必要時進行考核評比,評定“優秀”、“良好”、“中”、“差”等檔次。
(三)嚴格實行學習考勤。集中學習時間實行點名制度,做好考勤登記與公布。集中學習不準遲到、早退,遲到。原則上不得缺席,若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必須向主管領導批準同意(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補課),對無故不參加學習者,予以通報批評。
(五)職工學習要做到提前安排,定時考核。集中學習的考核由分管領導負責(平時自學情況由部門考核)。考核結果隨機抽查,每月公布。考核內容包括考勤、記錄等。考核結果與季度績效考核崗位津貼掛鉤,以確保集中學習的正常化、規范化、制度化。
(六)每月對學習活動進行一次總結,通報干部職工集中學習出勤率、撰寫學習體會、培訓測試結果等情況,對學習培訓取得顯著成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總經理室。
七、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