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制度可以為社會和政治規則提供基礎和框架,并為適應或引領復雜的現代社會提供必要的形態和功能。想知道如何寫出優秀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編嗎?這里為大家分享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編,快來學習吧!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工信委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并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科(股)室負責人為本科(股)室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章消防宣傳、培訓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通過張貼消防圖畫、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組織對單位干部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第三章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科(股)室就是本科(股)室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對火警信號應立即確認,確認后應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值守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于正確位置。
第四章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2
為確保市政府機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市政府機關各單位要大力宣傳并認真實施《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扎實作好消防工作;
二、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和防火機制,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消防知識,掌握常規滅火技能,必要時進行滅火演練;
三、禁止在辦公室、倉庫使用電爐燒、取暖;禁止在地下車庫、汽車旁邊抽煙、燃放鞭炮和明火作業;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等進入辦公區域;
四、經常對要害部位的電源、動力電線、電器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處理。如有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消防監督部門處理;
五、各單位嚴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設備,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不得擅自移動、外借和私自帶走消防器材;
六、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報警,并及時組織滅火,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七、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火災事故,各單位要配合消防監督部門查明情況,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依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3
消防在公司企業中有著重要的安全,因為關乎到物品和人們的安全問題。化工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我們來看看。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保護國家財產,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化學工業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凡化工企業(包括化學礦山、化工機械、化工基建施工單位)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3條企業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各項工作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第4條企業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5條企業除貫徹、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和各部委的各有關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
第二章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節基本原則
第6條企業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
第7條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第8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各有職守,各負其責。
第二節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第9條廠長(經理)安全職責
1廠長(經理)是企業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3批準、發布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4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按企業職工總數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人員,提高專業人員的素質,穩定完全專業隊伍。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組織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8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9企業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并認真考核。
10廠長(經理)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1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經理)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10條總工程師(或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
1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對本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完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3協助廠長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組織制訂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審批特殊動火證,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7副總工程師(或專業技術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第11條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1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4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并督促檢查班組級安全教育。
5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簽發新上崗獨立作業人員的安全作業證。
6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及時向廠部書面報告。
7組織或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組織,領導并支持車間和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長)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12條工段長安全職責
1組織工段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組織班組(工段)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并填寫安全作業證。
3搞好本工段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組織安全裝置和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4組織或參加一般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產競賽,維護本工段的正常生產秩序。
第13條班級長安全職責
1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
3定期組織安全活動,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做好設備和安全設施的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記錄。
5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監督檢查本轄區非化工工種作業人員的作業,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負責本崗位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控制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第14條車間安全員職責
1車間安全員在業務上受安全技術部門領導,并在車間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2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車間主任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并督促實施。
4制訂車間安全活動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5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車間主任搞好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參與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7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請領導處理。
8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10車間工藝員、設備員、保管員等在車間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15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2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3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6條工人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3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
4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5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做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清潔。6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村、消防器材。
7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三節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17條科研(包括新產品開發)部門安全職責
1研究和開發新產品,必須先作出安全評價,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進)新技術,必須首先審核技術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安排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的科研工作,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疑難問題。3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小試轉中試,中試轉工業生產的安全技術條件,制訂安全技術規程。4提供原料、產品(中間產品)的物化性質及安全防護方法。
第18條設計部門安全職責
1執行生產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設計,設計的項目不留隱患。(凡是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礦企業和革新、挖潛改造的工程項目,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質危害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不得削減。)
2設計項目均要有《職業安全衛生專篇》,生產設備的安全衛生設計按《生產設備衛生設計總則》(GB5083-)執行,電氣設備設計按《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4064-)執行。3對引進的新工藝、新設備進行安全可靠性審核。
4參加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19條生產計劃部門安全職責
1制訂長遠發展規劃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
2對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在計劃安排時,應保證資金,一經列項,則不準挪作它用。
3協助生產技術部門做好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參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
第20條生產技術(含生產調度)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規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參與安全技術規程的修訂。2在進行生產技術的革新和挖潛改造時,要同時解決隱患,保證安全。
3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4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21條安全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和標準,協助廠長組織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2組織制訂或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并監督檢查。
3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4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協同勞資、教育部門,定期組織安全考核。
5參加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6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的安全監察工作,參加安全裝置的校驗監督,建立好臺帳。
7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8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9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等工業衛生工作。
10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11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12綜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13負責傷亡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第22條防火(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企業內的易爆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衛和要害崗位、廠內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專業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演習。
3編制或修訂企業的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4負責明火采暖(動火)等工作的審批;參加建筑設計防火的審核驗收工作。
5負責消防器材計劃、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組織火災的撲救;負責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第23條設備動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對設備動力裝置及工業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管理。
2負責組織對工業建筑物、構筑物、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管件、氣瓶、熱力管網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
3制訂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組織編制大、中修項目的安全措施計劃,并確保實施。
4在計劃和布置檢修任務時,同時計劃和布置安全措施。
5組織按時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措施。
6負責設備事故調查、統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處理。
第24條質量檢驗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制訂(修訂)并監督執行分析(化驗)系統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專業操作規程。
2負責各種化工原料、生產中間體和產品的質量分析,提供準確的分析數據,把好質量關。
3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它事故有關數據的分析和測定。
第25條基建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衛生要求。
2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資格認定,并訂立施工安全協議或有關條款。
3組織對外來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節特點組織開展現場安全檢查,監督施工人員遵守國家《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4
為貫徹落實“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搞好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由主管局長統一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局法人、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各住戶戶主分別為防火責任人。
2、我局職工、家屬人人有責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發現火災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及消防部門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3、我局院內嚴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鞭炮(春節應在指定地點燃放),違者予以罰款,一次兩百,以此累計。
4、嚴禁在辦公室和要害、重點防火部位及宿舍陽臺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5、嚴禁在我局院內倉庫、檔案室吸煙、用火。其周邊安全距離內和院內住宅陽臺上禁止燃燒垃圾點火。
6、煙頭不準亂丟,室內廢紙、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時清理并妥善處理。
7、各住戶生活用火,應做到人離氣關、封火、封灶;嚴禁液化氣灶和煤灶在一個房間內同時使用。
8、嚴禁私自使用電爐、電熱壺和亂接電源,凡院內電器設備、線路維修,必須報局辦公室,安排持證電工作業。
9、愛護消防器材。消防栓、水帶、滅火器等器材供滅火專用,嚴禁擅自挪動;消防通道嚴禁停車、堆放物品。
10、違反上述規定的,局辦公室可分別給予沒收物資、通報批評和罰款處理;造成損失或損失嚴重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在消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5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市委機關和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機關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
1、機關各科室要把防火責任納入本部門工作崗位目標管理之中,做到與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實施消防檢查,狠抓落實。
2、機關各科室由一名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并按部門總人數的50%確定義務消防員。
3、機關各科室要適時對本部門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
二、用火用電制度
1、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安裝電源線路,因工作需要需臨時安裝電源線路的應先報局辦公室同意后,由電工負責安裝。
2、嚴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確需使用時,必須保證安全預防措施,并報請市委辦公室同意后,才能實施。
3、建立健全防火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沒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電,違者均按規章制度報有關單位進行處罰。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準用酒精和甲級易燃物品作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場地、焊割易燃易爆(氣)體儲罐、桶等設備時,必須按規定辦理施工手續。
2、對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做到專庫單列存放,對運進物資必須做到有登記、有記載,不得并列存放。
3、對易燃易爆物品進出庫時必須有詳細的審批手續和登記制度,不得隨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各科室要隨時每周對自己所管轄的地段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報告給本部門的領導。
2、局辦公室每月對機關的各科室的防火工作進行抽查,將抽查情況填表報消防部門。
五、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嚴格履行工作崗位防火責任制,自覺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除火險隱患。
2、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密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重點消防部位,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報告機關行政領導批準,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才能實施。
六、火警、火災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1、發生火災事故應迅速報警,并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2、發生火災應及時搶救公共財產,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3、保護好火災現場,查明起火原因,寫出火災調查材料。
七、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局防火安全員每半年要不少于兩次對職工進行防火、滅火知識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識,做到家喻戶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局辦要把防火宣傳教育納入議事日程,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機關全體職工必須懂得工作崗位上的火災危險性,做好本職工作崗位的安全預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機關防火、撲火專用設備,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隨意移動或挪作它用。
2、各樓層的滅火器,部門和個人不得任意搬動。影響防火安全,沒有造成直接損失的按治安管理條例規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為進行處罰。
3、安裝的消防栓不得隨意移動和任意阻塞,需移動時,必須事先報告機關行政領導批準后,再移動。
4、未經領導批準,任何移動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損失的,均應按《消防法》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6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
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7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3、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4、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5、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科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7、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配合區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9、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科室負責人應每日對本科室進行防火巡查。
3、辦公室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并認真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情況應及時通報,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負責人管理,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
四、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科室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向辦公室領導提出申請。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五、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建立義務消防隊,并在辦公室主任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及演練。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義務消防員進行培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