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
通過制定明確的規章制度和流程,可以確保政府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和冗余。這里分享一些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下載,供大家寫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參考。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篇1
一、目的:
使公司車輛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務于公司總體生產經營活動。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車輛,
3.1、本公司車輛分為售后服務車、辦公用車。
3.2.售后服務車是指主要用于電梯維修、現場解決質量、技術問題的車輛。
3.3辦公用車是指主要用于辦理公務和給予部門經理個人配置的專用車輛。
四、管理職責
4.1公司辦公室:負責車輛調配、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車輛包干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
五、管理細則
5.1各類車輛日常調度使用:
售后服務車出車審批權維修部與辦公室負責人。
辦公用車上班時間內由辦公室統一調度。5.2出現如下情況,所有車輛均可由辦公室緊急調用,手續使用后補辦:
5.3.車輛的日常保養
清潔衛生:司機必須隨時保持整個車輛內外清潔衛生,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定期保養: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定期保養一次,保養點由公司確定。
加油:加油點由公司確定,一般情況下只準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下路途加油不得超過30公升,每月不得超過100公升。
5.3.9行車記錄:服務用車每周由司機填寫行車記錄,并由使用人員簽字確認,否則財務不得報銷相關出差費用。
5.4車輛的維修管理:一般情況下,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維修。車輛在路途中出現故障需維修者,由司機電話告之辦公室,同意后方可維修,車輛回公司后補辦手續。
5.5車輛的安全管理
5.5.1車況檢查:司機每日必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并填好《車況點檢表》。對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5.5.2安全行駛:司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超速、撞紅燈、無照駕駛、酒后駕駛及任意停車。
5.5.3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由于司機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司機責任事故在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個人賠償50%。對于酒后駕車或沒經批準私自出車的,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個人賠償。
5.5.4鑰匙保管:非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復制車輛鑰匙;車輛回公司后或司機請假鑰匙由辦公室托管專人保管;司機離職鑰匙交回公司辦公室。
5.6辦公車輛的費用管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車輛使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辦法
5.6.1包干管理:按國家規費(年審費、養路費、保險費)、加油費、維修保養費、等涉及車輛的全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費用情況。
5.6.1.1單車全年費用若超過包干金額,則超過部分由使用人負擔,從年終獎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單車全年費用若低于包干費,則節約部分加入年終獎金一并發放。
5.6.1.3包干費用指標由辦公室制定下達。
六、罰則
6.1服務用車的司機不按要求使用車輛如:不經批準私自出車、不按規定保養車輛、酒后駕車、以及在加油、維修中營私舞弊等,一經發現,將視情節情況給與批評教育、罰款、以至于解雇等處分。6.2車輛實行費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對于因車輛問題耽誤正常辦公三次以上,收回車輛,另行分配。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篇2
1.車輛管理
1.1基本原則
公司車輛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
公司有關車輛的購置費、保險費、租賃費、汽油費、維修保養費等費用均由行政部向總經理辦公室報批后統一辦理。
公司的車輛由公司的專職司機駕駛,其他有駕駛執照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須經過總經理辦公室同意,否則將按違規處理,并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嚴禁無駕駛執照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
總經理出國期間或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
1.2用車原則
公司車輛用于保障總經理日常接送,業務活動中接著公司領導、政府部門領導、重要客戶和重要合作伙伴。
本公司人員在業務中下列情況可以申請用車:陪同重經領導或貴賓、攜帶大件貴重物品、提取大額現金、公共交通無法到達、氣候條件很差、事情緊急。
員工和家庭成員出現生病或緊急情況可以向公司申請用車。
員工非緊急事項的私事用車請勿申請公司車輛。
2.車輛調度流程
2.1申請和調度
公司員工使用車輛請提前向行政部申請,填寫《派車單》,明確用車事由、用車人、出車時間、返回時間、到達地點、行駛路線、過橋過路費數額;經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部辦理車輛調度。
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公司填寫《派車單》的,可以通過電話向行政部申請,由行政部報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出車(回公司當天即補辦手續)。
行政部接到派車申請后,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合理調度。
行政部做出調度后,確認《派車單》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機。
司機出車前在《派車單》上填寫車輛初始公里數,用車結束后填寫截止公里數,并交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2.2車輛使用
用車人憑經確認的《派車單》使用車輛。無《派車單》或行政部(或總經理)的口頭通知,司機不能出車。
司機須提前作好出車準備工作,保證能夠按時出車;用車人上車后,司機問清到達地點及行車路線。
司機在行車過程中要謹慎駕駛,避免違章或發生事故。對于用車人應熱情服務,盡最大可能滿足用車人的工作需要。
如果用車人因工作需要改變車輛使用時間、行車路線時,請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續用車。用車人請勿利用工作用車的機會,在未得到批準的情況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用車人應遵循交通規則合理用車,請勿要求司機違反交通規則,否則一切責任由用車人承擔。
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違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機或用車人應及時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車輛使用結束后,司機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到,并報告車輛截止公里數,便于行政部掌握車輛狀況或作進一步安排。
3.車輛維護
3.1車輛維護工作
公司的車輛應落實司機負責維護。車輛維護的優劣作為司機績效考核的一個項目。
司機應負責公司車輛的車況車貌,保證隨到隨用。車輛內使用的裝飾用品、清潔工具和簡單維修工具由司機向行政部申請,并報總經理批準。
司機應充分了解車輛使用的狀況,及時對車輛作保養和維修處理。
司機負責完善車輛年檢資料、維修資料、配件更換資料、保險資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統一歸檔。
3.2車輛維護費用
車輛需要裝飾、保養、維修時,司機應提出申請,由行政部選擇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修理廠家,詢價后報總經理辦公室核批,獲準后及時執行。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篇3
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能夠及時有效的使用,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備保障,特定本辦法。
一、公車私用一切后果自負,違章、扣分、罰款、第三方事故等。
(使用人必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在公司車輛使用登記薄上如實登記后方可執行)
二、公車公用
1、違章:扣分個人承擔,罰款個人70%,公司30%
2、事故的發生(考慮此車只有第三方保險,且保險最大額度為10萬)
A、X元—500元以下(含500元)公司與駕駛人各負50%責任
B、500元以上,除保險保額以外,公司承擔80%,各人承擔20%。
3、重特大事故(指造成傷殘或死亡),考慮到車輛保險,公司員工保險實際情況,定于,由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4、車輛加油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暫定900元/月,行車范圍為十堰市市區,周邊縣市及外省市另算。
三、車輛保養與維修由公司承擔,根據車況,行車里程,定期執行。
四、若發現以公事名義借用車輛辦私事,且未事先申請的,一切后果由盜用人自行承擔,并給予500元罰款。
五、未盡事宜,協商補充,一切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執行。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篇4
一,為保證公司車輛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強公司內部車輛,井隊值班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各部門,各井隊要求用車單位向調度室申請登記并申報用車事由,車隊據此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車輛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門和個人先到調度室真寫《小車申請使用單》然后到車隊登記,車隊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用車人必須在行車記錄和加油票上簽字認可。
三,內部車輛管理:
1.要求車隊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內部車輛使用管理表》所設內容認真填寫,嚴密監控內部車輛運營狀況。
2.車輛費用結算,由車隊依據《內部車輛行駛單》《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所記載內容與司機所帶《公司車輛行車記錄表》核對無誤后并交財務一份,《小車耗費情況登記表》進行掛賬。
3.日常維修保養:車輛維修保養,司機要通知車隊,確認維修項目,價格,維修時間,車隊審核后,才能實施。
4.額定油耗:公司所有車輛,必須確定油耗指標,按百公里油耗指標執行,月底依據所報油耗,由車隊進行綜合核算,評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同時應遵守本公司其它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不會檢修時,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維修意見。在公司指定維修點修理,末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去維修,無論在定點修理廠或在行途中,經車隊同意的修理或購置的新配件必須交回舊配件。
3.出車在外時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如車要離開時要鎖好保險鎖,車輛被盜,司機要對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經常檢查,保證證件齊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若屬于個人原因,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五.
1.車輛開支:車隊司機所有不能預算的開支,都要向車隊領導匯報,確認其合理性才能實施,事先不匯報,而私自開支的其本人承擔全部費用。
2.司機對車隊和調度室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以向經理反映。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隊或調度室,并說明原因。
六.司機末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習駕駛。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實施,由車隊解釋各部門
七.值班車管理規定:
1.駐井隊值班車下派到井隊值班,車輛調派使用由井隊長負責,車隊協助管理,每月由井隊考勤考評,月底報車隊備案掛賬,駐井值班車要服從井隊管理,不經井隊允許,不得私自開車,不得將車輛交給公司,井隊或其它人員駕駛,出現任何問題,公司不負責任。
2.貨物轉運,損壞賠償:
值班車將貨物裝上車后,開據入庫單或,所裝一切貨物的責任都由司機本人承擔,要保證貨物安全運送到位,到井場或目的地卸貨清點無誤后,責任即可免除,如所裝貨物丟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司機應承擔全部責任。
3.如遇道路翻槳,老鄉擋路,天陰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導致遇阻司機應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4.密切注意車輛性能變差,下降當燃油與潤滑油的消耗增多,勁力性下降時向車隊匯報,以免造成車輛使用成本增大。
5.對于值班車加油,應按規定程序,上報井隊長,隊長安排人員確認無誤時才可加油,井隊出具出庫單,寫明數量,使用人,負責人簽字,在將出庫單交回車隊車隊交回財務掛賬。
6.值班車應認真填寫《井隊值班表》和《行車記錄表》,井隊領導考評后,上交車隊,車隊將此表交回掛賬,每月月底必須將兩表交于車隊。
7.駐井值班車私自使用井隊燃油,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伙同井隊人員共同作弊的,井隊人員交行政辦處理,予以除名處理。
8.車隊依據各部門的申請,合理調派所需車輛,做到優質高效服務,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八.工作原則及標準:
1.原則性:堅持執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按車輛使用范圍和對象配車,不派人情車,關系車,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科學性:要求熟練掌握公司車輛特點和規律,加強預見性,計劃性,統籌安排,靈活調度。
3.合理性:選擇最佳行車路線,不跑彎路和繞道行駛,不一條線路重復派車(特殊情況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靈活性:從公司的實際復興出發對于緊急要用車的,要靈活機動,恰當處理,不能誤時誤事,耽誤生產。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篇5
1.車輛管理
1.1基本原則
l公司車輛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
l公司有關車輛的購置費、保險費、租賃費、汽油費、維修保養費等費用均由行政部向總經理辦公室報批后統一辦理。
l公司的車輛由公司的專職司機駕駛,其他有駕駛執照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須經過總經理辦公室同意,否則將按違規處理,并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l嚴禁無駕駛執照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
l總經理出國期間或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
1.2用車原則
l公司車輛用于保障總經理日常接送,業務活動中接著公司領導、政府部門領導、重要客戶和重要合作伙伴。
l本公司人員在業務中下列情況可以申請用車:陪同重經領導或貴賓、攜帶大件貴重物品、提取大額現金、公共交通無法到達、氣候條件很差、事情緊急。
l員工和家庭成員出現生病或緊急情況可以向公司申請用車。
l員工非緊急事項的私事用車請勿申請公司車輛。
2.車輛調度流程
2.1申請和調度
l公司員工使用車輛請提前向行政部申請,填寫《派車單》,明確用車事由、用車人、出車時間、返回時間、到達地點、行駛路線、過橋過路費數額;經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部辦理車輛調度。
l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公司填寫《派車單》的,可以通過電話向行政部申請,由行政部報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出車(回公司當天即補辦手續)。
l行政部接到派車申請后,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合理調度。
l行政部做出調度后,確認《派車單》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機。
l司機出車前在《派車單》上填寫車輛初始公里數,用車結束后填寫截止公里數,并交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2.2車輛使用
l用車人憑經確認的《派車單》使用車輛。無《派車單》或行政部(或總經理)的口頭通知,司機不能出車。
l司機須提前作好出車準備工作,保證能夠按時出車;用車人上車后,司機問清到達地點及行車路線。
l司機在行車過程中要謹慎駕駛,避免違章或發生事故。對于用車人應熱情服務,盡最大可能滿足用車人的工作需要。
l如果用車人因工作需要改變車輛使用時間、行車路線時,請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續用車。用車人請勿利用工作用車的機會,在未得到批準的&39;情況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l用車人應遵循交通規則合理用車,請勿要求司機違反交通規則,否則一切責任由用車人承擔。
l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違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機或用車人應及時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l車輛使用結束后,司機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到,并報告車輛截止公里數,便于行政部掌握車輛狀況或作進一步安排。
3.車輛維護
3.1車輛維護工作
l公司的車輛應落實司機負責維護。車輛維護的優劣作為司機績效考核的一個項目。
l司機應負責公司車輛的車況車貌,保證隨到隨用。車輛內使用的裝飾用品、清潔工具和簡單維修工具由司機向行政部申請,并報總經理批準。
l司機應充分了解車輛使用的狀況,及時對車輛作保養和維修處理。
l司機負責完善車輛年檢資料、維修資料、配件更換資料、保險資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統一歸檔。
3.2車輛維護費用
l車輛需要裝飾、保養、維修時,司機應提出申請,由行政部選擇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修理廠家,詢價后報總經理辦公室核批,獲準后及時執行。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篇6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合理化、規范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車輛,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公司所使用的車輛。
2、公司車輛用于公司人員業務外出辦事使用。
二、用車責權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調度,主管人員管理。業務用車應向領導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差用車需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車船稅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三、駕駛人責權
1、駕駛人必須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做到謹慎駕駛,安全駕車。
2、公司車輛駕駛人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出車時一定要檢查駕駛證、行車證等有效證件是否齊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區路況,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降低車輛的費用。
3、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禁止在車內吸煙,吃零食,亂扔垃圾。平時用車要注意洗車保養,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駕駛人應提前咨詢維修價格。維修時,必須要有公司人員在場,換零部件時,可自己購買,維修完畢,方可繼續用車。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仔細檢查是否鎖好門窗,防止車輛被盜。
7、晚間駕駛人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8、駕駛人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四、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首先應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節假日或業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
3、每次出車時,駕駛人必須到行政部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詳細記錄外出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數、油量等內容,并簽字確認,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駕駛人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填寫歸來時間、返回公里數,并簽字確認,表明車輛已返回。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4、駕駛人應相互監督,用車前后應環車一周,認真檢查車體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損壞,車胎癟陷等問題,車輛內部是否干凈整潔,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數是否屬實,如發現車況異常或填寫數據不真實應及時上報,并有權拒絕接車使用,責任由前一位駕駛人承擔。
5、駕駛人在離開公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車輛需出車、送貨、接貨等需告知總經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私自外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車體損壞,由外借人承擔所有責任并負責賠償。
7、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總經理批準。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8、公司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無照駕車,酒后駕車,若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私闖紅燈、未佩戴安全帶、違規駕駛、違規停車等現象產生違章罰款時,由駕駛人自行承擔。
9、在駕駛過程中未按規范開車,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所有責任均由駕駛人承擔。
五、附則
1、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篇7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的運營管理,本著“方便治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保證安全”的原則,保證車輛和人員的安全,加強車輛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車輛更好地為工作服務,根據公司現有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及相關司乘人員。
三、權責單位:
公司所有辦公用車統一由總務部管理。總務部為車輛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配、使用以及保養修護等管理工作。車輛總體由總公司總務部統一管理,派駐到分公司的車輛,日常管理權屬歸分公司管理。
四、公司用車劃分:
1、公司經營正常用車,已派駐到分公司的公務用車。
2、公司配給干部的自用車輛。
3、職工個人自帶車輛。
五、車輛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司機對所駕駛車輛負責,不得隨意交換駕駛,因特殊情況須交換車輛,要經過總務部分管負責人批準,并隨時做好交接記錄。
2、除總公司領導正常用車外,司機和機關其他人員個人用車,須事先向分管負責人申請。未經批準擅自用車者,要進行通報批評并適合給予經濟處罰。造成事故或車輛損壞的,由私自用車者和司機負全部責任。
3、所有車輛晚上必須停放在公司車庫及器械公司停車場,不得將車輛隨意在外停放。有特殊情況時應征得使用領導或分管負責人同意。私自在外停放,造成車輛丟失、損壞者,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4、公司車輛統一由總務部調度和指派管理。
5、公司用車遵循以下原則:優先保證外貿部門關于公司客戶來廠參觀、考察、驗貨及洽談事宜的接送;采購部門涉及供應商處聯系及研發部取樣等車輛之使用;同時間同方向不同派車單盡量兼并出車。
6、車輛審批權限:一般用車由總務部主管經理審批,公務用車需要出市區或者遠程出差須經總經理批準。
7、總務部依“輕重緩急”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審批者,不得派車。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由總務部進行其它車輛調劑;公司內無車輛可用時,經申請批準后可聯系外部租車,并在發票上要注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8、司機換駕公務用車交接車輛時必須保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
(二)、車輛治理
1、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加油等統一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和總務部進行管理。
2、車輛有關證照和相關手續,由司機妥善保管。涉及車輛的養路費、年審、保險等事務由司機把握辦理時間,報總務部或分管車輛調度領導批準同意后,由司機負責具體辦理,總務部協助辦理。
3、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所有車輛停放在固定停車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合適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做好安全防范。
4、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后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總務部并征得同意。
5、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如有事請假或者休班需提前提出,由分管領導批準,將車輛安排妥當后方可休假。
六、車輛使用制度
1、全公司用車打亂對口用車,各種車輛均由總務部統一管理,總務部分管負責人負責協調。優先保障總公司領導工作用車,統一安排各分支機構工作用車。
2、各分公司及總公司各部門用車應提前通知總務部,以便統一安排。主管經理領導不在時由上級領導或者總務部主管經理經理指定專人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
3、遇有特殊情況急需用車的,應及時通知總務部,可以視情況臨時調派待命車輛。
4、總公司領導外出可以帶車,其他人員一般不派車輛。如因特殊情況需派車的,須經總經理審批,由分管負責人協調安排車輛和司機。
5、需要派車情形主要有:__市區十公里外有急事需辦理的;__財務部提取大額現金的(萬元以上);__外出攜帶物品較多,自行車或公交車不便攜帶的;__其他特殊情況,經主管經理領導同意的。
6、分公司已派駐的車輛若因公需其他部門及單位需用,需征得分公司主管經理領導和總務部經理同意,方可出車。
7、為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辦公正常用車,用車人在到達辦事地點30分鐘可以返回的,可等候接回;超過30分鐘的,車輛需要返回。
8、各分支機構及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時,應事先向總務部申請,經審批同意后可派車。
9、節假日和下班后,除領導正常工作用車外,其他人員用車,要提前告知總務部主管經理經理,根據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各分支機構及個人不按照規定用車,總務部有權拒絕派車。
10、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鎮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需要后個人用車的原則。
11、辦公外出需用車時,用車人須向負責車輛調度的總務部提出申請,由總務部主管經理統一進行安排、調度。總務部主管經理外出時,由其指定專人安排調度。
12、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分管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
13、司機必須經分管領導或總務部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七、車輛安全制度
1、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2、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八、油料管理制度
1、汽車用油,由總務部統一購買、供應和管理。總務部建立用油登記簿,根據車型核定百公里用油量,專人負責,單車核算。
2、駕駛人員因出車途中確需購買油料,回單位后要有隨車領導或用車人員簽字,并憑相關證明或派車單到總務部登記,由總務部審核,納入該車本月用油記錄。
3、嚴禁司機倒賣、外借油料,如發現處于油料原價5倍罰款。
4、對所有車輛分別進行加油統計,由總務部負責登記,每月將各臺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進行審核公布,監督各車輛耗油在核定合理范圍內。
5、總務部對公司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進行監控管理。
6、公司車輛實行一車一卡,統一油卡加油。尚未領取油卡的車輛經總務部主管經理同意暫時使用現金加油,公司車輛禁止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報總務部同意,方可執行。
7、司機應及時了解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100元時,及時上報總務部申請油卡充值或及時換卡。
8、油料補貼僅限于公司配給個人的車輛及職工自帶車輛。每月油料補貼具體金額參照公司總務部油料補貼規定。
九、車輛維修及保養
1、車輛維修應先進行技術鑒定估測,列出費用預算。
2、修理費用在500元以內的,經總務部主管經理審批后,到定點修理廠修理。超過500元或需大修的,需經總經理審批。
3、車輛如需購置零件、配件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4、建立車輛檔案制度。內容包括行車里程、維修部件及金額、耗油量、事故簡述及處理決定等,由總務部指定專人逐項逐次登記,按月統計。
5、每周由司機自行對車輛進行保養一次,保養期間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確保車輛整潔和車況良好。
6、車輛保養要做好保養記錄,問題當時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報告總務部。
7、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統一結算的辦法。維修費用由總務部按照維修預算、維修通知單和結算單與定點維修站每月結算一次。
8、具體維修程序:需要維修的車輛由使用單位提前申請,由總務部鑒定,編制維修預算并填寫維修通知單,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開具維修通知單,司機憑維修通知單到定點維修站修理。維修后司機在維修站開具的結算單上簽字驗收(結算單必須注明所更換配件的型號、產地、品牌等),并編制維修決算,一并交總務部核對驗收,由總務部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審批和結算。
9、凡因車輛在外地機器發生故障無法到指定地點修理,司機必須及時報告總務部主管經理,如有隨車領導或其他工作人員可予以證明,經同意后方可在外維修,但修理費將納入該車當月的修理費用。
10、公司車輛應在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務部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11、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總務部主管經理批準。
12、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靈敏,處理及時。
13、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搞好清潔衛生,出車前必須檢查燈光、水箱、電瓶、制動、各項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14、車輛需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先認真檢查發生的故障,初步判定故障發生部位,并如實向總務部報告,報批同意后,方可修車。
15、車輛必須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16、修車時間由總務部視具體情況妥善安排。
17、駕駛員在每天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應當進行例行保養,包括以下項目:
①打掃、清洗汽車內外衛生。
②檢查安全隱患處,各部機件緊固和輪胎氣壓。
③檢查添加燃料、潤滑油。
④其他一般檢查項目。
18、車輛的年檢、保險由司機及時上報,由總務部予以督辦。
19、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總務部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20、車輛在正常運行中出現故障,司機個人能維修的,由司機自己動手修理(除突發性故障)。
21、凡屬司機駕駛不當和對車輛保養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故障及損壞的,由駕駛員承擔修理費用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2、每次出車前,司機應察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堅決杜絕開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23、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由司機負責,除雨天外,每天必須洗車一次,保持車輛外觀整潔。
十、違規及事故處理
1、公司統管的公務用車,非公事務出車或者在非工作時間內發生的責任事故及意外事故由本人負責,公司概不承擔。
2、公司所屬車輛(私人自帶車輛如納入公司統一管理也屬于該類情形)不能開出__市,因公出去必須經由領導同意。
3、對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視具體情況追究責任。屬于司機全部責任的,司機要做出書面檢查和按交通法規接受處罰,并承擔所付修理費用的x%。屬于對方責任的,按交警裁決執行。
4、如果發生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公司及保險公司或交警。必要的情況下,總務部主管經理應立即趕赴現場。
5、司機行車不得違反任何交通制度或法規,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6、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承擔責任,并予以罰款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或證件不全。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酒駕。
④、其他違反交通規則的情形。
7、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和其他經濟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用車人、公司共同負擔。
8、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交管部門報案,并立即與主管經理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生責任交通事故,經保險公司理賠后,還需分擔的,由相關責任人按比例進行賠償。
10、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使用者負責。
十一、發生費用處理
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系安全帶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己承擔。
2、車輛的維修費用,由總務部統計后交由總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負責支付。
3、經總務部核準同意的油料補貼、停車費、過橋費、維修保養費、車輛清洗費等憑票據實報實銷,統一核算。
4、非公時間及非工作狀態發生的事故所產生費用均由駕車者(責任人)自理。
十二、司機一般規范
1、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上下車時,主動招呼;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2、離車注意事項: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妥善保存好。
3、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等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4、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
5、司機必須穿著整潔,工作態度好。應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6、司機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值班司機須待命,通勤車司機要求夜間在配送中心住宿。
7、司機須保持車內整潔,司機及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煙。
8、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請假。
9、駕駛員平時要認真保養好車輛,及時擦洗車輛,保證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狀態,確保準時出車,安全行車。
10、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單位不予報銷,嚴禁酒后開車、開英雄車和帶故障車。
11、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嚴禁隨便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凡違規駕駛和私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12、出車要做到證件齊全,安全第一,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違章行車,嚴禁私自在外停放,嚴禁私自將車輛交換駕駛或交由其他人員使用。
13、駕駛員要服從調度和領導,增強服務意識,凡出現不服從調度、私自出車等問題,司機要寫出檢查,屢次不改的,調換其工作崗位。
14、嚴格執行內部車輛管理制度和車輛使用辦法,認真學習公司的有關文件及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和交通安全學習。
15、要以公司的利益為重,以維護公司的形象為榮,發揚奉獻精神。
16、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3)未經總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
(4)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
(5)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用來辦私事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6)嚴禁酒后開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駕駛者負責,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7)司機對總務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8)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總務部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9)出車前,司機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10)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總務部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1)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有關單據。
(12)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企業車輛。
(13)司機在上班期間發現問題即予以解決或上報,在車輛的清洗、維修、加油等問題上司機之間不得相互推卸責任。
(14)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15)車輛屬公司公共財產,必須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駕駛,確保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十三、罰則
1、車輛洗車原則上由司機清洗,車輛過臟,可酌情處理。
2、駕駛員違規出車,視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3、凡發現維修中弄虛作假的,給予責任司機作假部分價值10倍以上經濟處罰,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轉崗、待崗。
4、凡私自出車、違章駕駛等造成的事故由司機本人負責,費用由本人承擔,一年內發生兩次交通事故或一次重大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一律轉崗。
5、如出現本制度規定的違規行為將酌情予以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紀律處分或直至開除。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篇8
為了減輕汽車各部件的磨損,防止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延長汽車的使用壽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輪胎的消耗使汽車經常保持完好狀態,特定出如下保養制度。
一.例行保養:指駕駛員在每天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進行的保養,作業內容有
1.打掃、清洗汽車內外衛生。
2.檢查安全機構,各部機件緊固和輪胎氣壓。
3.檢查添加燃料、潤滑油。
二.一級保養:車輛每行駛500-3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保養,以清洗、檢查、潤滑、緊固為主,內容是:
1.清洗化油器、空氣、汽油濾清器,更換機油。
2.按規定部位潤滑脂,檢查變速器、轉向器,后橋的潤滑油面高度,不足時添加。
3.檢查轉向緊固情況,離合器自由行程,制動器磨擦片間隙和各部件連接部位的緊固情況。
4.檢查燈光、分電器觸點的工作情況,以及電池液液面高度。
5.放出貯氣筒的積水。
三.二級保養:車輛每行駛8000-120__公里進行一次二級保養,二級保養是除執行一級保養作業內容外,調整、檢查發動機和底盤各部件工作情況,使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內容是:
1.清洗化油器、空氣、燃油、機油粗濾清器、更換機油細濾清器,換機油。
2.檢查調整氣門間隙,緊固發動機螺栓,并檢查發動機有無漏水、漏油情況。
3.拆檢發電機、起動機、清洗整流子和炭刷,潤滑軸承。
4.檢查分電器技術狀況,調整間隙。
5.檢查電路、燈光、喇叭、雨刮工作情況。
6.檢查調整離合器與壓板的間隙及踏板的自由行程。
7.檢查轉向器橫直拉桿,轉向節主肖套、轉向臂各接頭的磨損情況,并調整前束。
8.拆檢轉動軸萬向節和軸承磨損情況,緊固變速器二軸和主減速器螺帽有無松動。
9.查制器,拆制動鼓,緊固制動底板螺帽,制動蹄和制動鼓的磨損情況,調整間隙,油制動檢查分原皮蜿有無咬死漏油,氣制動換分原膜片,氣管,調整制動踏板自由行程。
10.查變速器,減速器各部件的軸向間隙磨損程度和工作情況。
11.按規定潤滑各潤滑點,檢查輪胎氣壓和磨損情況,進行輪胎換位。
12.更換安全配件時,一定要購買正品配件,要注意配件的使用條件,如輪胎的負荷、速度等級及尺寸等。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切實加強對公司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確保安全”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下列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的所有車輛。
第三條權責部門
本制度所指的車輛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四條車輛有關證照及車輛鑰匙,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第五條所有車輛保險統一由財務部辦理,根據地方統保政策,考察選擇最優保險公司。
第六條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做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未有停車標記的路邊停放,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第七條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專人專車是指誰申請誰駕駛,如長途出差,申請人需在申請出車前說明中途輪換駕駛的具體人員;駕齡未滿1年(專指高速駕駛),有不良駕駛紀錄的,服用國家交通法規規定的禁駕藥物的不在申請人范圍。)
第八條車輛加油管理。加油油卡統一由財務部續費充值;特殊情況下,如需現金加油,需要經財務部主管領導授權同意,且開據加油憑證,統一向財務部報銷,如駕駛員私自加油,將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加油費用。
第九條每車應設置《用車登記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主管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用車權利。
第十條本公司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第三章用車管理
第十一條用車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駕照。
第十二條公司車輛不得借給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第十三條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第十四條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用車登記表》,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十五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
第十六條對無法安排的用車,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十七條用車人員須嚴守交通法律法規。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由于員工加班較晚(晚上9點以后)且經公司領導特許者例外。
第十九條用車人員返回時,應及時填寫《用車登記表》,并及時上交車輛鑰匙等相關物件。
第四章車輛保養
第二十條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第二十一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政部安排人員辦理。
第二十二條用車人員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交車前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二十三條車輛需維修時,事先應征得行政部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定點(一般默認為4S店)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維修原則: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維修部)。
第二十四條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維修點,其費用不得報銷。
第五章費用與報銷
第二十五條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用車人員匯總報銷,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第二十六條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第二十七條用車人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用車人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