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優秀考核方案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其工作用心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方案(試行)》等文件精神以及縣教育局[20_]35號文件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及轄區校點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效率與水平。
二、考核范圍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按教育局指導精神辦理。
三、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3、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的原則。在總量范圍內,由中心校園根據校園類別、崗位性質、工作量和質進行宏觀調控。
四、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校園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考核時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園和非寄宿制校園學生在校時間長短和初中、小學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級管理的難易程度和班級學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職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狀況、在校園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園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實狀況、有無重大工作失誤等。
(三)教職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工作量(含早晚自習輔導、加班、公假代課、階段性臨時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教師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學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職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根據教育局的推薦標準,校園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確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則控制在0.5以內。行政人員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實行行管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考核后,不再執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的考核
1、對教職工“德”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扣分制。
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實行一票否決。
經查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①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②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③私自辦班,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
⑤在學生中私自征訂、推銷教輔資料、學習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如采取罷教、非法集會、群訪等方式干擾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⑧受到黨內、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終止合同的;
⑩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如經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查實有一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實行扣分制,每次在總分中減2—5分。
2、對教職工的“能”“勤”“績”的考核。
此項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績”占60%。
(1)教師“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
②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
③教研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層次的學科大講賽、上示范課(教研課),以及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即在有CN、ISSN、ISBN標志的刊物上發表)論著、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狀況。
(2)教師“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規:主要考核教職工“工作常規”落實狀況。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
③校園臨時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校園臨時工作安排狀況;可實行扣分制,該項扣完為止。
(3)教師“績”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
②教學效果:應作為對教師“績”考核的重要資料,主要考核教師所教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優秀率等,以及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狀況。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對其教學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師平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如果教師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
行一票否決,該教師“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認定。
(4)、對工勤技能人員“能”“勤”“績”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規等。
2、工作潛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級,運用校園后勤設備的工作潛力。
3、工作業績:工勤技能人員完成校園安排工作的績效狀況。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安全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如果職工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行一票否決,該職工“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五、考核辦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1、中心校園根據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上述考核資料,結合轄區內校園的工作實際制定出:
《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各類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和推薦,并根據縣教育局規定程序召開教職工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表決并計票公布。教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得低于應到會人數的90%,贊成人數不得低于到會人數的60%。方案討論透過后報縣教育局備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課教師、工勤人員的工作量與“德、能、勤、績”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園根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考核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具體考評。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職工填寫《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自評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校園績效考核工作組。
2、中心校園組織民主評議;
3、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職工進行量化評分考核;
4、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群眾審定考核結果;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職工的復核申請;
6、中心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領導小組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考核領導小組復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復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后確認。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上掛、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寫出評語,由編制單位確定考核結論。如“德、廉”被一票否決的,其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教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納入年度考核積分,只作為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的依據和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群眾續聘班主任的依據。
3、行管人員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數折合計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為行管津貼發放的依據。
4、年度考核優秀結論分初中(小學)按縣局當年度下達我鄉當年度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按教師編制和下達比例分別計算出初中、小學當年度推薦優秀結論指標,按績效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初中(小學)當年度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結論人員,若在推薦序列中又要自動放棄推薦,則依次遞補直到指標用完為止。
附件1:《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關于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的通知》。
附件2:《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3:《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4:《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工作常規考核細則(試行)》。
附件5:《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教師優秀考核方案篇2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教師績效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制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我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全體教師利益,穩定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本學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語數英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分配方法
1、小教負責宏觀指導,各校具體考核,實行校長負責制。
2、小教將下發各校分類指標,各校根據《教師考核細則》對本校教師進行分類。全體教師按照2:4:4分成三類。一類教師獲獎金1000元,二類教師獲獎金600元。
3、班主任費將按照班額下發到各校,具體為35人以上的1200元,20至34人的1000元,20人以下的800元。各校再根據各位班主任管理成績自行發放。
4、科任老師參與班級管理的得400元補助津貼。
5、負責學校教學、常規管理人員得400元補助津貼。
6、小教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測算結果,平均提取各類獎金部分,剩余部分歸教師個人所有。
7、各校根據本分配方案計算出本校教師績效結果上報校長室,審核無誤后,會計室按表發放每位教師的績效工資。
四、工作要求
1、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發放全部工作。
2、小教將實時公示考核結果和績效工資發放明細。
3、小教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4、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五、其他事項
1、對于進入一類的教師,在中心校教學質量檢測中,成績必須位于同類學科中等以上;
2、沒有從事語數英等科目教學任務的教師和教干,或在中心校質量檢測中成績位于末三位的,原則上不進入一、二類,如對學校有突出貢獻的也可視貢獻大小進入一、二類;
3、對從事常識科、藝體科教學的老師,必須在縣級(含縣級)以上相應學科競賽中獲得獎項方能進入一類或二類參與分配,在縣級競賽中,獲一等獎可進入一類,獲二等獎可進入二類,在市級競賽中獲獎的,降低一個檔次入類;
4、對于在教育教學中有違規行為的,如有償家教、體罰和變相體罰、在中心校質量檢測和各類競賽中弄虛作假等,績效減半發放;
5、對不搞團結,散布謠言,在社會上造成學校負面影響的教師將減半或停發其績效工資。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校長室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教師優秀考核方案篇3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教書育人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推動義務教育持續、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增強教師愛崗敬業的用心性為導向,建立健全貼合教育規律、有利于教師成長、設置科學、考核體系完善的校園及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園整體辦學水平,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義務教育。
二、成立組織
成立馬集中心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李尚友
副組長:劉從永劉樹成張智
組員:張培運劉占田志林劉維富常天敬
三、實施對象
各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均執行生活補貼。其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縣人事、財政部門確定,按月發放;退職人員按照同職級退休人員標準的70%確定;退養民師按照在職教職工績效工資增加平均額的70%執行。
四、考核原則
1、分類管理,區別對待。因各中小校園情差異很大,不便于集中統一管理,把校園分成四個層次:兩中學、三小學、五村小、五教學點。
同類校園之間透過協商一致的原則盡可能制定基本統一的標準。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此基礎上,照顧到教師之間不宜拉得過大。
3、激勵先進,注重實績。建立考核體系,完善考核資料,對于師德師風、安全工作、單位的農遠管理與應用實行一票否決,個性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貢獻。
4、導向驅動,杠桿調節。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要向一線傾斜,向學習反思型教師傾斜,向善管理會創新的班子成員傾斜,個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課堂等辦學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班子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傾斜。
5、客觀公正,便于操作。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1、中心校獎勵基金:每學期按10000元左右設立獎勵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課堂和各種全鄉性教育教學活動的獎勵。
2、各中小校園長績效工資:教學點、村小和五大校校長(含中心校辦公室人員)分別按馬集鄉實際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設立基金,由中心校統一組織對以上人員的專項考核。
3、切除以上兩塊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崗教師數,并結合教師余缺數和馬集鄉人均水平等有關狀況,分配到各校園作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考勤、工作量或超課時、教育教學過程和成果等獎項津貼資金。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
1.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津貼、考勤津貼、工作量(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過程與成果等獎勵項目,具體項目和標準在中心校指導下按校園分類協商確定。
2.班主任津貼根據校園層次和實際運作狀況,由同類校園協商確定。
3.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一個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全校績效補貼總額÷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5、各中小校園長、中心校辦公室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根據他們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確定。
其他管理類人員由各中小學制定統一標準,組織考核實施。
七、績效考核辦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狀況。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校園(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量化出校園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園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周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狀況、工作態度、職責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用心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教育教學業績。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狀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狀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必須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
5.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課時、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在編不在教育教學現崗位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進行學歷學習的;
(4)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嚴重損壞教育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各中小學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狀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量化考核細則,規范辦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八、組織實施
1、各中小學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務必在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透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透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程序透過。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理解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務必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職責部門務必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中小學要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工作機構由校園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校園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透過的方式產生。
校園考核組成員,務必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狀況的,將從嚴處理。
九、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校園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校園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中心校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校園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資料,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校園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狀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職責。
教師優秀考核方案篇4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透過考核而使每位教師發現自身工作與目標要求之間的差距,從而懂得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師專業素質的不斷提升
2、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帶給依據。透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借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透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績效考核標準的制訂要本著“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原則。
三、績效考核周期
學期考核:每學期末進行考核
四、考核資料
從工作量、工作表現、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五、考核方法
360度績效考評法
360°績效反饋是一種較為全面的績效考評方法,它是指幫忙一個組織的員工(主要是管理人員)從與自己發生工作關系的所有主體那里獲得關于本人績效信息反饋的過程。
我們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饋我們教師的工作。(可插圖。就是首先,自我評價的過程也是一個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過程。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師的崗位職責,他提出的意見常常具有建設性和指導好處。第三,學生與教師持續著最經常、最直接的接觸,他們的具體推薦和意見有助于教師改善教學態度、組織管理等具體環節。第四,同行具有和評價對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識和背景,從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學和科研活動,他們能夠提出中肯的意見。
六、考核基本程序
1.教師個人自評
2.組織民主測評
3.考核小組考核
4.公示考核結果
七、具體實施:
1.教師工作實績考核量表
2.平級互評
3.學生評價
部門:參評職工姓名:職位:日期:
八、分數計算方法及考核等級確定
1.自我評價、上級評定、平級互評與學生打分的權重分別為20%,30%,20%,30%
2.將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個等次。
九、考核結果的使用
1.在全校范圍內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學業績考核成績優秀的教師名單。
2.凡申報校園教學科研崗位、專職教學崗位聘任的教師,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學業績須到達有關崗位聘任要求。
3.凡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教師,其教學業績成績須到達校園有關要求。破格晉升職稱者,近三年教學業績考核務必有一年為A,對于科研成果、社會貢獻個性突出者,教學工作業績考核也須連續為B以上;近五年來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累計三年為A者,優先晉升高一級職稱;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師教學業績考核為E者,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教授、副教授教學業績考核為E者,降低一級聘用,直至合格為止。
4.在省級各類針對教師開展的評先、評優項目中,在項目實施周期內教學業績考核成績務必有一年為A。
5.教學業績考核成績為D者,由學院與校園職能部門共同向教師本人發出通知,提出改善要求。
6.對教學業績考核結果連續兩年為E者,停止其教師資格,不得聘為教師。
教師優秀考核方案篇5
一、指導思想
為了繼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與課程改革,深化教育改革,提倡教學質量,提升管理效能,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大力推進教育科學研究的開展,全面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深化新課程改革,特修訂本方案。
二、考核類別
1、師德
2、教科研
3、教學質量
4、評先評優
三、考核說明
(一)師德(總分22分)
1、考核對象
全體在編在職教職工
2、考核內容
1)樂于接受學校工作安排(1分);擔任學校長期訓練工作或社團輔導工作(擔任工作的老師要上交訓練計劃或輔導教案和活動記錄)(1分)
負責科室:行政班子評議、教務處
2)教師參照上級部門發文的師德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合格均得8分;因違規被上級相關部門處理的按處理精神相應給分。
負責科室:校辦
3)按時參加教師會議和升旗儀式(4分)(缺勤各超過2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扣0.2分(但是只要遲到或早退一次即扣0.1分),扣完為止;公出必須遞交請假單及證明不算缺勤)
負責科室:校辦
4)完成學校安排的值日值周工作(2分)(遲到或早退1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0.1分;缺勤1次扣0.2分,扣完為止;已但擅自安排其他老師代值周工作的老師扣1分,缺崗的老師扣2分;公出的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其他教師代崗,否則按缺勤扣除)
負責科室:政教處
5)主動擔任學生集體活動管理,如家長會、秋游、四節等活動。(2分)(缺勤1次扣0.5分,扣完為止;公出必須遞交請假單及證明不算缺勤)
負責科室:政教處
6)參加一線教學的教師幫扶學生,有德育導師幫扶的過程記錄1分,上交詳實案例1分(2分)(班主任、分管德育工作負責人除外);行政和后勤人員上交一學期來服務師生的工作總結、存在問題及解決對策、下學期工作計劃(2分)
負責科室:政教處、校辦
7)無學生管理事故(2分)
負責科室:校長室
3、考核結果
按教職工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50%為師德楷模獎,獎金M1;中間40-50%為師德風范獎,獎金8∕9M1元;不樂意接受學校其他教育教學工作(一般不超過10%),獎金2∕3M1;因違規被上級相關部門處理的按處理精神給予處置。
(二)教科研(總分32分)
第一類:一線教學工作的教師
1、考核內容
1)備課(5分)
考核要求:A、5分(1)教案齊全;(2)符合規范要求;(3)詳案或有教學后記20%以上;B、4分達到其中二項;C、3分達到其中一項;D、2分達不到c等要求。
2)上課(3分)
考核要求:(1)按時上課,不隨意調課、曠課(1分)(2)上課過程中不隨意離開課堂(1分)(3)按規定完成綜合課程或校本課程、地方課程(1分)
3)作業(3分)
考核要求:(1)作業數量適中,及時批改并評價(1分)(2)作業二次批改并評價(1分)(3)能制定作業布置、批改、督促學生訂正的方案并能總結經驗,具有推廣的可行性(1分)
4)教研活動(3分)
考核要求:(1)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缺勤或遲到少于總活動數的1/5(2分)(2)承擔校級讀書交流活動(1分)
5)聽課與評課(4分)
考核要求:(1)聽課數不低于10次;缺1節扣0.2分(1分)(2)記錄完整(1分)(3)有評價,結果客觀(1分)(4)每學期撰寫1篇評課稿(1分)
6)繼續教育、理論學習(3分)
考核要求:(1)有三分之二以上校級讀書交流活動的摘記(1分)(2)有閱讀理論書籍,并有理論學習摘錄、心得10篇以上(1分)(3)撰寫心得體會1000字以上(1分)
7)教科研常規(3分)
考核要求:(1)有參加教學論文評比或參加業務競賽(1分)(3)有參加課題研究和課題管理(1分)(3)教師能命制一份符合學生發展水平的單元檢測試卷(或出一份發展性試卷和補償性試卷)(1分)
8)教科研獲獎(3分)
考核要求:(1)在各項評比中獲區級三等獎的加0.5分,區級二等獎的加1分,區級一等獎的加2分,市級三等獎的加1分,市級二等獎的加2分、市級一等獎的加3分,不同的榮譽可以累積加分,相同的內容獲不同級別的獎勵取最高項。(2)區級課題結題的該學期評估加0.5分、課題獲區三等獎的加1分,區二等獎的加2分,區一等獎的加2.5分。市級課題結題的該學期評估加1分、市三等獎的加1.5分,市二等獎的加2.5分,市一等獎的加3分,其他研究人員加分為負責人的1/2。(另校級公開課不再加分,但獎勵100元;區級公開課按區級二等獎加1分,獎勵100元;市級公開課按市級二等獎加2分,獎勵200元)
9)教學創新(3分)
考核要求:(1)樂于接受課堂教學改革任務(1分)(2)一學期能梳理3個創新教學的課例(1分)(3)有撰寫課堂教學改革的體會或者課堂教學改革的匯報課(1分)
10)指導師(2分)
考核要求:年度新老教師結隊合格(根據中永中學新老教師結對制度進行評估)
負責科室:教科室
2、考核結果
按教師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20%為教科研豐碩獎,獎金M2元;中間30%教科研豐華獎,獎金8∕9M2元;后50%為教科研豐實獎,獎金2∕3M2元。
第二類: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
1、考核內容
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工會、校辦
2、考核結果
按民意測評分數高低排名,前20%為豐碩獎,獎金M2元;中間30%豐華獎,獎金8∕9M2元;后50%為豐實獎,獎金2∕3M2元。
第三類:教學兼行政、教學輔助或后勤人員的教師
1、考核內容
既要參加一線教師教科研類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又要參加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其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校辦、工會、教科室
2、考核結果
根據兩類考核結果對應的獎項,各取獎金的1∕2。
(三)教學質量(總分50分)
第一類:一線教學工作的教師
1、考核內容
1)教學質量(40分)
考核要求:依據期末成績評估
2)學生評教(10分)
考核要求:依據現行學生對教師的民測
3)(附加分)服從教學安排(1分)
考核要求:學校安排每代課1節加0.1分;功課內超課時(行政除外)超一節加0.05分,最高為1分。
負責科室:教務處
2、考核結果
按教師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20%為教學精萃獎,獎金M3元;中間40%教學精湛獎,獎金8∕9M3元;后40%為教學精實獎,獎金2∕3M3元。
第二類: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
1、考核內容
1)學期工作目標達成情況(40分)
2)行政班子對其的民意測評(10分)(行政班子人員的民意測評根據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其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各科室
2、考核結果
按考核分數高低排名,前20%為勤勉獎,獎金M3元;中間40%勤樸獎,獎金8∕9M3元;后40%為勤行獎,獎金2∕3M3元。
第三類:教學兼行政、教學輔助或后勤人員的教師
1、考核內容
既要根據一線教師的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又要根據科室工作目標達成情況和民意測評結果進行考核。
負責科室:各科室
2、考核結果
根據兩類考核結果對應的獎項,各取獎金的1∕2。
(四)評先評優
1、符合區教育局及上級部門有關評優評先規定,違反相關師德要求的一票否決。
2、教師全學年事假累計不超過一個月,病假累計不超過兩個月,因公負傷的除外。
3、上述考核所得分值作為全體教職工學年度評比各級各類先進的主要依據。根據上級給定的優職(或優秀)指標,按師德、教科研、教學質量的總分排名,從高到低排列教職員工名單,再經校委會評議,最后確定推薦對象。
4、一線教學教師一學年之內沒有開出校級(校教研組組織或學校牽頭組織)及以上公開課者、或參加校級讀書交流活動或參加區級及以上主題講座(須附材料或證書)者,該學年不能參加校級及以上評先評優。
5、校級先進每學年評選一次,區級先進評選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原則上已獲區級先進教師近三年內不再參加區級先進評選。
6、有特別貢獻者,可適當放寬條件予以評選。外出支教人員優先考慮。
7、學年度考核優職教師自動視為該年度考核優秀教師,特殊情況除外。
8、所有評優評先結果,要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示一周,無異議之后上報。
四、本方案由第十屆教代會通過試行。
注:本方案已經校第十屆教代會通過,__學年第二學期始實施。
教師優秀考核方案篇6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校園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范校園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以職責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用心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透過后實施。校園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潛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后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校園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后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小學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復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后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小學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校園統籌整體安排,不屬于任何個人,校園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校園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后全額發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鑒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癥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分外全額發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發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10,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15,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25;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50。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校園統籌,按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30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2款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就應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必須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資料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
教師優秀考核方案篇7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于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布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并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范課超過規定標準的并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匯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并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游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準。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準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系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系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系數中扣去0.1系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后,自20__——20__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__》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干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干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干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優秀考核方案篇8
為了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明確績效考核(獎勵性工資)分配政策,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優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為契機,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獎勵性工資中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學校在崗的教師。
三、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績效考核包括師德考核、履職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設200分,其中師德占40分,履職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對本校教育教學突出的教師可設獎勵分。
(一)、師德考核
1、扣分項目:
(1)不按時上課,遲到或早退,不認真履行教師職責的;每次扣5分。
(2)考試監考遲到;每次扣5分。監考過程未履行職責的玩手機扣15分,站在教室門口及教室門外的,扣20分,出現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從或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內無故1節;扣40分,兩節以上取消當月績效考核分數,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出現教學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項目
(1)教職工發現并制止學生違紀,發現并上報重大違紀事件,每次獎勵5分。
(2)主動上前制止處理突發惡性的事件,獎勵15分。
(二)履職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學過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包括工作態度、責任心等。采取學校和學生評議的方式進行,每月評比教務科評分。
(1)備課:按學校規定,根據各教師備課的實際情況,通過學校教務科月查評比,將各教師月查結果分四等級分別給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學:課堂中發現學生玩手機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課時間發現5人(含5人)睡覺,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據作業是否適量,批改率95%、80%、70%,作業記載是否詳細等指標由教務科檢查分三等級給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時(每月至少一次)進行質量分析、試卷分析、學情分析以調整教情給10分。
(5)有教學計劃,能按計劃進行教學給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師的教科研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
(1)每月完成學校規定聽課節數的給10分。
(2)完成規定的校組織的教研會議、聽課評課、集體備課、培訓學習、公開課、競賽活動等20分。由教務科評分。教職工參加校組織的教研會議、聽課評課、集體備課、培訓學習、公開課、競賽活動缺勤一次扣10分,請假的扣5分,遲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學校網站或OA系統上傳一篇論文或學習心得或教育教學隨筆、教學反思等給10分。
3.教師專業發展(5分):重點考核教師拓展參加各類培訓進修、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1)積極參與校本研究給2分。
(2)積極向學校博客上傳材料的給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學生科負責。(25分)
(三)教育教學貢獻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工作目標任務完成的同時,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或組織的教育教學比賽或其他活動,并取得的成績。
(1)教師主講優質課、公開課獲獎;撰寫論文或輔導學生獲獎;各類業務競賽獲獎等。(5分)
(2)參與校級師范課開課的。(2分)
(3)師徒結對幫帶年輕教師。(3分)
四、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聘用、職務晉升和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教育教學任務的考核人員,發放按相應等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對沒有考核結果的,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五、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施。